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简报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简报不是一种文章的体裁。因为一份简报,可能只登一篇文章,也可能登几篇文章。那么你有真正了解过简报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简报,欢迎大家分享。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简报 篇1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建行莱芜分行响应监管部门及建行山东省分行的`号召,积极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15日上午,时值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建行莱芜分行组织各营业机构在网点周边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建行莱芜分行精心组织,认真按照315活动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利用辖内营业网点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活动标语,安排业务骨干在网点周边设立宣传点,积极向市民发放宣传单页,宣传主题内容,解答市民问题咨询。同时,建行莱芜分行还将持续组织开展“每日一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大堂微沙龙或外出宣传等形式,在客户等候高峰时段或人口密集地段开设消保知识课堂,加强消保知识宣传。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简报 篇2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加强公众教育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行烟台芝罘支行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
芝罘支行充分认识开展3.15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开展该项活动。该行以团委牵头,发动全行青年员工,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组织和指导,确保员工的参与度、宣教覆盖面和受众数量,争取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开展宣教活动
网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在柜面向客户发送宣传册,设立宣传点,放置宣传牌,向过路群众散发传单,宣传人员向群众现场解答咨询,介绍防诈骗知识提高群众的鉴别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丰富宣传内容
针对目前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泄露、银行卡盗刷、电信诈骗及非法集资等事项不断增多且愈加复杂的现状,重点加大对以上领域的`宣传力度和风险提示,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正面宣传引导、自我保护理念培育、示范操作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提升服务水平
保持高度敏感性,加强营业网点现场管理,落实“首问负责制”,确保各类投诉渠道畅通,满足客户合理诉求,努力将投诉纠纷事项消化在网点内部,从源头上减少客户投诉的发生。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简报 篇3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在第3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光大银行长沙分行从3月9日到3月15日,开展了主题为“权利·责任·风险”宣传周活动。
活动期间,光大银行长沙分行依托辖属35家支行和48家社区银行开展普惠宣传,在各营业网点设置金融消费咨询台,利用电子显示屏、电子海报机和易拉宝等滚动播放活动影音资料。此外,分行还统一制作了主题宣传册20000余份摆放在各营业网点醒目位置,供消费者取阅,普及消费者权利,引导理性消费。
3月15日正值周日,光大银行长沙分行以营业部为大本营,就信用卡、存贷款、理财产品、网上银行、银行收费、个人信息保护等关注度较高的话题,开展金融知识讲座和有奖问答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得到了广大参与客户的好评。据了解,周末两天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共组织进社区、进商圈、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30余场次,在普及消费者权益和金融知识的同时,也为银行自身发展创造了健康的`发展环境。
近年来,按照监管部门和总行要求,光大银行长沙分行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连续三届获评“全国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网点”,在当地树立了良好的“阳光服务”品牌,普惠金融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内部经营管理规范严谨,连续四年被监管部门评级为“一级行”。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简报 篇4
3月15日上午,由霞浦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霞浦县监督管理局主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霞浦文化广场举行。
此次活动以对“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进行宣传,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新权益、新责任”。
同时引导广大企业按照新的法律规定调整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以更好更快更有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参与此次活动的有县移动、联通、电信、保险、银行等单位。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简报 篇5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今年的消费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纪念宣传活动。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结合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声势的纪念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要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要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要创新投诉受理方式,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网络消费领域的维权效能;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通过设置咨询台,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申诉和举报,大力开展纪念宣传、咨询服务和消费维权活动。
通知指出,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持续深化网络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要针对新兴网络消费领域环境改善,进一步创新网络消费监督和维权机制,加大网络消费教育,倡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理念,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的工作效能,切实保护好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研究建立多元化消费维权和监督模式,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拓展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搭建消费者可直接参与的监督平台,不断提高全社会参与消费维权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简报 篇6
今日上午,由眉山市青神县工商质监局、青神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在县中岩广场举行。该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农牧局、县烟草专卖局等11个部门、6家企业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活动。青神县政府副县长田波同志为活动开幕致辞。
据悉,青神是今年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轮回演出的第一站,此次活动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活动现场,各部门向广大群众发放了消费维权资料1000余份,展示2016年度消费维权成果和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10余种,提供消费维权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参会企业对本企业的商品及服务向消费者进行了展示,并提供咨询服务。
现场还准备了精彩的文艺演出,优美的舞蹈、幽默的小品、主题鲜明的快板,将消费维权知识烙进广大消费者心中。消费维权有奖知识抢答环节更是将活动推向了高潮。
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广大群众的点赞,认为形式新颖、接地气,不知不觉中增强了辨假识假能力,强化了合法维权意识。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简报 篇7
3月15日,县消费者协会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今年是全国第30个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消费、维权,共创美好生活”。
宣传活动由县人大副主任高恒主持。活动中,为县生力植保公司、德美商贸有限公司等盛市、县级诚信单位授了牌;县消防大队、烟草局、沁园春酒厂等单位和企业在现场举行了相关咨询活动。
副县长xx在讲话中希望全县上下要紧紧围绕“诚信、维权、共创美好生活”这一主题,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要求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加强自律,守法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为全县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宣传活动结束后,工商、质监、药监、烟草等相关单位对查获的'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饮品、烟草等7大类,92种品牌,标值12.53万元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了让更多的学生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菌柄小学积极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观看视频,讲述小学生日常生活中的维权小故事,阐述什么叫维权,为什么要维权,怎样维权。二是召开以“如何正确消费”为主题的班会,引导和帮助学生们正确选购合格放心健康的食品,远离垃圾食品。三是学生每人做一份“了解3.15”手抄报,带给父母,宣传相关的消费者权益知识。
通过活动的开展,学生从中了解到了一些消费者权益的有关知识,提高了辨别产品优劣的能力,从而大大提升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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