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教育进高校”活动简报

2020-10-27 简报

  简报一:

  近日,由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省教育厅联合开展的“金融消费教育进高校”活动在甘肃政法学院举行启动仪式。

  在启动仪式现场,一块块金融消费教育宣传展板在校园整齐排列,大学生们争相阅读金融消费宣传资料。银行机构有关负责人应邀主讲了大学生金融消费安全知识,甘肃省消协负责人主讲了让消费者更有力量专题讲座,礼堂里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据了解,此项活动是甘肃省针对大学生金融消费维权实际需要联合开展的专项教育活动。近年来,一些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引发一些极端事件。帮助大学生丰富金融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维权能力,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为此,在甘肃省消协主导下,全省将陆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大学生金融消费宣传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大学生金融素养,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形成良好的金融消费习惯。

  简报二:

  近日,遂宁市消委会、遂宁市工商局与四川省职业技术学院和遂宁市师校青年志愿者共同开展了“遂宁市消委会金融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市消委会、3.15志愿者、学校青年志愿者共20余人参与了本次活动。

  活动中,市消委会、工商局工作人员走进四川省职业技术学院和遂宁市师校,带领青年志愿者向同学们发放宣传资料,耐心地向咨询的同学讲解金融消费知识,号召和引导同学们积极参与金融消费知识在线有奖问答、观看金融消费知识展板,向同学们宣讲安全用卡、电话诈骗、电子银行和“校园货”等学生身边的金融安全问题。

  此次活动,市消委会、市工商局翻印中消协各种宣传手册500册、宣传资料5000份、宣传横幅6幅、宣传展架10个,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海报、放发宣传资料、播放视频、巡回展示展板、赠阅教育手册等多种方式将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知识送进校园,提高大学生金融消费群体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简报三:

  10月25至10月28日,由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共青团云南省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主办的金融消费进校园之金融消费教育进高校暨大学生金融消费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在西南林业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举行,共计1000多名学生参加了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贯彻落实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活动邀请到省消协律师团律师、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的专家,向现场大学生详细普及通讯诈骗、校园贷、P2P等大学生容易遇到的金融消费陷阱,并对《消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一些典型案例、金融消费注意事项等进行宣传,引导消费者金融消费时认准正规机构、正视投资风险、不要盲从、树立理性消费观,并对如何维权进行引导。

  活动现场还进行了积极而活跃的有奖知识竞答,通过信用卡使用、保险知识、投资基金、银行业务、内幕交易、信托法、网络贷款、客户隐私等问题的.现场竞答让同学们对金融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简报四:

  10月26日,由市消费者委员会、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联合举办的“金融消费我作主”金融消费教育进大学集中宣传活动,暨大学生金融消费知识竞赛活动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举行。市工商局、市消委消费维权专家,市消委金融分会的金融行业专家面对面地为高校学子讲授金融消费知识,近距离为大学生金融消费、金融维权答疑解惑。

  近年来,伴随我国金融市场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消费已成为金融消费新动力。大学生作为社会上掌握新知识、拥有新思想的年轻群体,大多具有基础的金融消费知识,但一些不法企业、人员借助金融消费市场良好发展势头,蒙骗、欺诈消费者,致使接连有大学生遭遇通讯诈骗、非法校园贷等金融消费陷阱,给大学生本人,甚至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可见,针对大学生的金融消费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市消委秘书长邓星辉介绍“活动旨在提高大学生群体对金融消费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防范意识,让广大学子在金融消费上更理性、更理智,达到“我的金融我做主”之目的。”活动现场,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向学生发放《金融消费教育指导手册(银行篇、保险篇、证券篇)》2000余本(份),并结合工作经验和相关案例引导大学生们树立理性消费观念。金融、银行、保险部门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同学们讲授如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校园金融安全知识。大学生们通过关注中消协官方微信公众号,参与了金融消费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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