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烟花爆竹的简报

2023-01-05 简报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简报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简报的种类尽管很多,但其结构却不无共同之处,一般都包括报头、标题、正文和报尾四个部分。那什么样的简报才具有启发意义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销毁烟花爆竹的简报范文(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销毁烟花爆竹的简报1

  为进一步消除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养马街道联合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养马派出所、村(社区)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集中销毁工作。

  为保障此次销毁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养马街道认真组织、细化措施、严格落实。一是提前安排专人深入销毁点进行现场踩点,确定运输路线和销毁点位;二是采取现场分批次点燃销毁方式进行销毁,降低安全隐患;三是销毁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妥善清理、处置,确保安全无隐患。

  此次集中销毁,共计销毁烟花爆竹约100公斤,有效提高了社会公共安全意识,防范了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事故。下一步,养马街道将持续做好宣传、巡查、监督工作,确保辖区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销毁烟花爆竹的简报2

  一直以来古城区各部门联合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规范净化烟花爆竹经营环境。2022年8月4日上午,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古城区应急管理局及古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对收缴的非法、过期烟花爆竹产品进行集中销毁。

  在古城区文化街道一废弃矿山销毁现场,执法人员严格按照预定的销毁方案,对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销毁,整个销毁过程安全有序。

  销毁烟花爆竹的简报3

  11月19日,澄江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路居镇人民政府以及云南绿竹烟花集团玉溪昌茂花炮有限公司,在路居镇上坝社区上龙潭村开阔地段,对2019年在我县没收的非法生产、经营以及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烟花爆竹,进行为期2天的集中销毁处理。

  工作当天,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伟刚和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李富春,就烟花销毁做了动员和进行了安全销毁注意事项的着重强调。本次销毁工作共出动20余人,销毁2019年在我县没收的非法生产、经营以及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烟花爆竹900余件。本次销毁工作分工明确:云南绿竹烟花集团玉溪昌茂花炮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地销毁工作;路居镇人民政府负责销毁的场地工作以及周边治安秩序维持,组织当地消防站做好防火事宜;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执行。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县应急局会继续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加强多职责职权部门协作执法,做好相关安全生产监督、查处工作,确实提升我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满意度。并为即将到来的“两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提供有效保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能够购买燃放合格烟花爆竹,保证人身安全,欢度佳节。

  销毁烟花爆竹的简报4

  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11月30日上午,芒市公安局联合芒市应急管理局对近期收缴的49件过期烟花爆竹在芒市三台山海华金矿进行了集中销毁。

  为确保集中销毁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芒市公安局精心组织,选择了僻静的销毁场地并设置安全警戒线。在销毁前,民警和工作人员对此次集中销毁的烟花爆竹的包装物,进行了认真地清理,防止销毁不彻底留下二次隐患。

  此次集中销毁过期烟花爆竹,有力震慑了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为确保芒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芒市公安局将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大对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实施联合惩戒,切实抓好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销毁烟花爆竹的简报5

  为进一步震慑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4月22日,怀宝镇组织派出所、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应急消防队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销毁非法烟花爆竹行动,将今年以来依法查获、收缴的100余件,价值2万余元的非法烟花爆竹进行集中统一销毁。镇纪委、中寨村和中寨社区村干部代表、镇商会代表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行动全程监督。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应当就地封存,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的规定,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和派出所多次对销毁地点进行实地勘查,并制定详细的销毁行动方案。当天,在有序完成搬运、堆放、警戒等工作后正式开始。随着熊熊火苗和炮竹声,现场所有烟花爆竹有序焚烧殆尽。销毁行动结束后,相关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妥善处理,确保现场安全无隐患,整个销毁行动顺利完成。

  为强化对烟花爆竹的管理,今年以来,怀宝镇紧盯烟花爆竹非法售卖行为,强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深入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规定,我镇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案件4起,有效震慑了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不断增强经营者、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下一步,怀宝镇将继续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打非治违”的天罗地网,坚决打击非法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销毁烟花爆竹的简报6

  为了确保此次集中销毁活动安全进行,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军亲自安排,对销毁工作提出了具体、严格的要求,按照《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指南(暂行)》,由治安大队专人具体负责,制定销毁方案,提前勘察确定销毁方式和销毁地点,及时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收缴寄存的烟花爆竹进行现场勘察研究,制定了详细的销毁方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按照事先确定的销毁方案,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所有烟花爆竹销毁完后,专业技术人员对销毁现场认真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未遗留残余烟花爆竹物品。本次共销毁非法烟花爆竹1500余件。

  下一步,区公安局将继续坚持管理与打击并重,整治与宣传齐抓,不断强化联合执法,持续推进全区“打非禁燃”专项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销毁烟花爆竹的简报7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深入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震慑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8月24日上午,县公安局精心组织,会同县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和烟花爆竹执法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在龙潭镇芙蓉山一废弃塘口内,对查缴的非法及假冒、伪劣、三无产品的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销毁。

  为确保此次集中销毁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县公安局组织人员提前对销毁场地进行实地勘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销毁方案,从非法烟花爆竹出库、装车、运输、卸车、现场销毁等全程安排警力进行有效监管,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了整个销毁进程的安全、有序。销毁活动中,民警对销毁现场进行安全警戒,实行定人定岗,确保安全距离。组织人员携带专业装备在销毁现场周边进行警戒,随时做好处置可能出现突发情况准备。随着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和腾起的滚滚浓烟,查缴的2016件非法烟花、爆竹,历经三个多小时最后化为灰烬。活动结束后,该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对销毁场地进行了妥善的后续处理,以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圆满完成了此次非法烟花爆竹集中销毁任务。

  通过此次集中公开销毁活动,充分展示了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态度和决心,有力地震慑了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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