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2023-01-05 简报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简报,简报具有简、精、快、新、实、活和连续性等特点。那么一般简报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1

  为积极响应上级部门下发的《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近日,杨岔路小学举行了“禁鞭,我们一起行动”校园广播知识宣讲活动。

  政教处主任丁艳梅宣读了《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并告诉同学们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不仅污染空气,还会影响清洁卫生。同时爆炸声如雷贯耳,成为噪声公害。每逢春节,由于燃放鞭炮而引起火灾,炸伤手臂、面部或眼睛的事故屡见不鲜。丁主任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拒绝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并劝告自己的亲友、邻居不放烟花爆竹,众人合力,共同维护我们的生存环境,打造健康的家园。

  据悉,早在元旦放假前,杨岔路小学就已启动了“禁鞭”主题教育活动,并将此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落实。除广播宣讲活动外,学校还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及电子显示屏宣传,发挥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与家长共同学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2

  1月13日上午大课间,八一路小学全校师生,齐聚学校运动场,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促进文明城市建设”为主题的'“禁鞭”大会,为落实《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和《襄阳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做宣传动员,营造学校“禁鞭”活动气氛。学校领导在动员讲话中,详细阐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禁鞭”的必要性,强调工作的严肃性,明确我校“禁鞭”工作形势、工作任务、工作思路,最后表示学校一定会把“禁鞭”工作做实做好。会议气氛隆重,对学生和教职工触动很大。全校教职工在会议现场签订了“禁鞭”承诺书。

  除此之外,学校制作禁鞭宣传栏和3条禁鞭横幅、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宣传教育,在学校大门口和家属楼单元门口张贴“禁鞭”通知及宣传贴,向职工家属发放宣传单,向学生家长发放《关于襄阳市市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育告家长书》,并将回执回收存档。

  在此次”禁鞭“宣传教育活动中,八一路小学反应快、力度大、方法多、面积广。做到了宣传教育不漏一人一户。活动强化干部职工、师生和家属的禁鞭意识,确保禁鞭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3

  进入冬季以来,保定市雾霾等污染天气屡有出现,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负面影响,防污治霾关系每个人的生活,更需要齐心协力、全民参与。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是有效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的措施之一。自2013年11月7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保定市公安局超常举措,协调联动,始终把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

  结合河北省北方地区和保定市秋冬季节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多发的特点,自今年9月份以来,市公安局联合市区各分局先后组织了吉日禁炮、排雷净空等13次统一行动,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20人,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7起。

  结合正在开展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与市区各分局把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多种举措,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卡、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文明安全的方式举行庆典活动,通过在市区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落实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的手段控制烟花爆竹销往市区,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警示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确保非法燃放行为逐步减少。

  做好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除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外,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根据规定要求,除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二十三0时至正月十六24时),市区二环路以内的所有区域(不含二环路和保定市殡仪馆周边300米范围内)均为禁放区域。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禁限放规定,文明举办婚庆、丧葬、庆典活动,为改善保定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及时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举报电话:110。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4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5

  随州城区最严“禁鞭令”将于下月14日起正式实施。随州城区各学校积极响应,开展了一系列“禁鞭”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教师、学生及学生家庭共同参与“禁鞭”,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曾都区文峰学校副校长吴如冰介绍,禁鞭通告下达以后,学校第一时间向教职工传达了市政府“禁鞭”工作要求。虽然已放寒假,但老师们将通过家访、手机短信、qq、微信聊天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禁鞭”宣传教育,号召学生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1月22日,曾都一中在教职工大会上开展了“禁鞭”宣传专题教育,学校通过广播站、大屏幕、主题班会等向全校师生宣讲“禁鞭”。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州主城区禁鞭区涉及学校、幼儿园77所,涉及师生7万余人。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学校签订责任状、个人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全面推进“禁鞭”工作,同时要求各学校在放假以前应致告学生家长一封信,充分发挥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把“禁鞭”宣传深入到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心中,“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共建美好家园。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6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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