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简报

2023-01-04 简报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简报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简报是具有汇报性、交流性和指导性特点的简短、灵活、快捷的书面形式。什么样的简报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简报(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简报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和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结合疫情防控和岁末年初治安形势,连日来,福贡县公安局治安防控大队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到全县六乡一镇区,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安全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库存量、经营证照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合法,仓库储存条件是否达标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各经销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制度,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消除各类隐患,共同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良好氛围。

  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13家。通过检查,全面排查清理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管理,增强了烟花爆竹经营者的安全防范意识,为辖区治安持续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简报2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到来。近段时间,石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组织民警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检查,切实强化石狮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有效打击烟花爆竹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中,民警对石狮市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全覆盖检查,明确安全隐患责任点,重点查验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零售点货品量是否超标、灭火器是否过期、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等,并对经营业主进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督促其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简报3

  为了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近日,大柴旦行委公安局柴旦派出所深入辖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中,民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重点查阅了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存储烟花爆竹仓库的消防器材配置是否到位、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烟花爆竹进货渠道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储存、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民警要求相关从业人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规范有序存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库区的巡防防范,严禁非法销售超标、伪劣、假冒烟花爆竹产品。

  期间,民警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法规等方式,重点向辖区群众宣传了防盗、防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等与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常识,不断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自身防范意识,确保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

  通过此次安全检查,增强了辖区烟花爆竹经营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的经营销售秩序,消除了安全隐患,为辖区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简报4

  12月20日下午,富阳渔山乡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储存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此次检查,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富阳区《关于在危化、民爆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岁末年初风险隐患排查管控行动》和富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大行动”之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的重要举措。

  检查组深入各烟花爆竹零售点,重点检查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烟花爆竹储存是否安全有序,销售场所消防器材配备是否足量且完好程度、禁止烟火标识是否规范等情况,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来源合法性、是否堆放无关商品、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有效,值班值守落实等情况进行仔细检查。

  检查中发现储存点前、后门的设置宽度未达到规定要求,并当场要求立即整改。同时,检查人员还向经营者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增强了烟花爆竹经营者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提升了行业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了冬季烟花爆零售店的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简报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阳江市关于加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岁末年初重点时段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阳春市加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供销社等部门于2020年1月14日起到松柏镇、河镇、春湾镇、石望镇、陂面镇等重点镇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安全。

  此次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对各销售店(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住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两关闭”和“三严禁”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并向烟花爆竹专营户强调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的重要性。

  此次行动中共抽查了30多家烟花爆竹销售店(点),其中大部分销售店(点)经营安全状况较好,未发现“两关闭”和“三严禁”等严重违法行为,但个别销售店(点)存在安全警示标志不规范、货品存放不符合要求、货物摆放不规范、店内使用非防爆电器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并要求镇安监办发出整改文书,及时跟进,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检查组督促相关镇街严把烟花爆竹经营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日常巡查,严格依法经营。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我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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