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简报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简报又称“动态”“简讯”“要情”“摘报”“工作通讯”“情况反映”“情况交流”“内部参考”等。我们该怎么拟定简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led大屏幕简报(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led大屏幕简报1
昨日为农历正月初八,不少节日期间休业的商铺和企业迎来“开门红”,台州市区一早就不时响起鞭炮声。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这个响声将暂告一段落。今日起至3月3日,即农历正月初九至十三期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者将受到公安、安监部门的处罚。3月4日、5日(农历正月十四、十五)两天再次开禁。
据初步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我市烟花爆竹销量减少近一半。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去年春节期间发生21起,羊年除夕至初六期间,减少为17起。市环保局自动监测室工作人员表示,我市今年春节空气中pm2.5浓度的最高日均值为每立方米0.126毫克(中度污染),去年春节则高达每立方米0.256毫克(严重污染),“但也不排除阴雨天气对细颗粒物的冲刷作用。”
春节过后,2月25日、26日,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继续展开专项整治督查,加强禁限新规宣传。昨天下午,市区内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已开始搬离工作,将未售货物运送至指定仓库进行安全储藏。在黄岩区五洞桥旁的一销售点,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多年的店主说,今年销量的确有所下降,且小内径产品更受欢迎。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led大屏幕简报2
昨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通知,要求各市(区)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据了解,春节临近全省将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为降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陕西省人民政府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等区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活动,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并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led大屏幕简报3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污染物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阳江市阳东区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
2022年1月24日,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向全区人民群众发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通告,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阳东区通过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公布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检查,共出动139人次,严禁在阳东中心城区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阳东中心城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检查期间共发现92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已现场对群众进行教育并收缴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以及严格管控措施,我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了空气污染,改善了我区环境空气质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led大屏幕简报4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德阳市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在二路内及周边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我社区于2月15日元宵节在市镇两级领导的'带领下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在南广场设置点位进行巡逻,并通过张贴公告和宣传车让居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led大屏幕简报5
为严格规范春节期间市内烟花爆竹燃放行为,防止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对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昨日,市环委办公布《佛山市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售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经工商部门批准向外地批发专营单位除外),对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严肃查处;对已取得经营许可的专营单位,超出批准经营范围的,依法查处,并取缔经营资格;对已取得经营许可的专营单位销售的烟花爆竹,及时进行采样检测,确保销售的烟花爆竹安全质量达标;提倡销售安全环保型烟花。
据悉,我市的禁燃区包括禅城、南海和顺德全区,以及三水中心城区、高明荷城街道行政区域内。其中,三水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起与南海区交界的丁字基,西至三水二桥,南起北江大堤,北至碧云路。禁燃区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燃放烟花爆竹;限燃区内的燃放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目前,市环委会已将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纳入佛山市春季大气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中,并将组织督查督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日常监管,通过日常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禁限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严厉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节日期间遇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必要时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led大屏幕简报6
春节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德阳市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在二路内及周边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我社区于2月15日元宵节在市镇两级领导的带领下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在南广场设置点位进行巡逻,并通过张贴公告和宣传车让居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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