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简报的地方越来越多,简报是指我们日常就一个题目而简单向听众简述报告内容的过程。那什么样的简报才具有启发意义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简报(通用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简报1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乡镇道路安全治理工作,1月25日上午,讲治镇交管办、交警大队、讲治镇派出所在分管领导李维同志的带领下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劝导、制止了一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确保春节期间交通安全。
在此次行动中,交警大队、讲治镇派出所、镇交管办联合执法,在辖区内引导小汽车、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机动三轮车等车辆接受检查,重点查处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违规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检查的同时,劝导人员还对辖区内群众进行了安全劝导,劝离一批在路边摆摊的流动商贩,耐心细致的向违规车辆驾驶人、商贩和行人宣讲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明违规行为存在的'风险及危害,引导群众自觉告别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此次行动,共劝导各种道路交通违法20余起,其中违规停车5起,超员超载8起,不戴安全头盔7起,人货混运2起,为春节道路交通安全营造浓厚了氛围。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简报2
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解决非法营运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学生交通安全。近日,山盆镇联合汇川区交警七中队、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山盆分局等部门在辖区内开展道路交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山盆至落炉线7公里100米李梓中学路段检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涉嫌违法。通过检查,涉嫌违法驾驶员吴某车上乘坐12名学生,该车核载人数7人。
经交警等部门认定,驾驶员吴某涉嫌违法驾驶车辆,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规定,对驾驶人吴某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六分的处罚,车辆交由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山盆分局处理。随后,执法人员对驾驶人吴某宣讲接送中小学生超员的危害性,以及近期交警部门出台的相关法规政策,提醒驾驶人杜绝违法,平安出行。同时联系营运车辆将学生进行转运。
据悉,本次道路交通安全“打非治违”整治行动检查车辆40余辆,登记10余辆,共计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5起。其中未戴头盔7起、超员载客1起、超重载货3起、未系安全带2起、违禁标志物1起、非法营运且超员1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手册)约200余份,进一步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在促进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升等方面取得实效。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加大道路交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严厉打击超员、非法营运车辆,特别是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严厉查处,形成高压整治态势,及时发现和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山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宗良说道。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简报3
根据xx市交通局转发的关于《关于做好防范大雾天气影响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来总结,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防范大雾天气影响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监测、预报工作。大雾造成能见度极低,容易诱发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我镇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制,制订各种应对措施,以最大程度地
减轻雾害影响。我镇地处山区,主要受影响的有:一是崎岖多弯的山区公路运输,二是清湾综合场的渡船航运。为此,我镇在公路多弯路段树立警示标识多处,在清湾码头各渡口张贴警示标语,使行人、司机及船主等加强警惕性,同时做好天气预报等信息服务。
二、大力宣传,提高全社会应对大雾天气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我镇通过广播、印发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大雾天气的危害和防范措施,使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雾害的影响,重点使营运单位、驾驶人员掌握航行、运输在不同的`环境下做到安全运行,以提高避险和互救能力。
三、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我镇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因大雾造成的重大突发事件不得延误,立即报告,切实做好防范和应对大雾天气影响交通安全工作。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简报4
为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7月17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和《普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7月23日晚,我镇联合云落派出所、云落交警中队、梅林交通执法中队大池村、云楼村、云落村、中央寨村的'村“两委”干部和治安联防队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在三寨路口、老圩路口等重点路口、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点,严查酒驾醉驾、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超员、违法停车以及驾乘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开始前,郑伟龙副书记和邓湘委员对此次行动作了动员部署。本次行动共出动80人次,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共54宗,其中对骑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头盔进行口头教育19宗、拆非法加装遮阳伞4宗、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等违法29宗、货车超载2宗。各行政村也积极配合此次行动,组织村“两委”干部及治安联防队员在本村同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共同营造“人人支持、广泛参与”的浓烈氛围。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以更强有力的举措,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建设平安云落作出更大的贡献。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简报5
为加强壮溪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壮溪镇人民政府组织镇交管办成员,对全镇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开展安全大检查,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在巡查工作中,进一步加大警示曝光和宣传提示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违法行为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抵制违法行为。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海报10余张。
二是综合执法队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对辖区内在建民房进行排查,未发现违法占道施工。对运输车辆进行排查整治,均未发现道路沿途撒漏或乱倾倒情况,未发现运渣车有违法行为。本次安全大检查出动15人次,检查4个点位,未发现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是严密部署,实行网格化管理。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职责,全镇8个交通安全劝导员全部上路进行交通劝导及维护通行秩序。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简报6
为切实抓好新山傈僳族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遏制摩托车、电动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全力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20XX年8月30日,新山傈僳族乡交管办联合米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山派出所在坪山街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无证驾驶、不戴头盔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违规载人、无牌上路的车辆进行整治,新山傈僳族乡交管办、米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山派出所共出动人员7名,警车1辆,共查处违规驾驶车辆5辆,无牌无证车辆2辆,开展交通劝导35人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宣传教育为主,通过面对面普法讲法的方式,提高全乡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也给存在无证驾驶、不戴头盔、违规载人现象的`驾驶人起到警示警醒的作用。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简报7
为认真抓好明月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4月13日,镇交管办与镇交警中队牵头利用赶场日车流量大的特点,在辖区开展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行动中,镇交管办、镇交警中队工作人员一同在辖区组织宣传、劝导工作,主要针对农村客运车辆、摩托车、电动车、货车、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酒后驾车、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向违法人及辖区群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引导驾驶人及群众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此次活动共发出宣传资料2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3起,劝导电动车违规载人6起,骑摩托车未戴头盔16起。
同时,明月镇路管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本轮新冠疫情开始,明月镇交管办组织路管员积极与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配合,从4月4日开始到现在,每一天至少一名路管员与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一同在蓬溪明月高速公路出口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进入蓬溪人员按标准严格查验三码一核酸,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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