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CN人才网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征地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会议总结,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一:
为妥善处置和平村征地遗留问题,解决群众合理诉求,6月6日上午11:30,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胡志方同志在中洲街道党员活动室主持召开了中洲街道和平村征地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会议,研究推进和平村征地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区综合处置工作组成员、区有关挂点单位、中洲街道班子及和平村委会支部书记、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传达了6月5日召开的区征地工作会议精神区委陈经勇书记的工作指示,主要是:1、由胡志方常委牵头,召集中洲街道及区有关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处置工作进程;2、加快“两路”建设,要打开横一路建设局面,加快做好促进纵一路动工的前期准备工作;3、加快征地工作进程,以“两路”征地工作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两路”征地、宅基地预留地安置自征地工作进程;4、解决社保问题,要完成具体的分配方案,从相对较易开展工作的村进行突破,尽快将社保资金发放到村民帐户中。
会议听取了中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伍明锐同志对街道处置征地遗留问题的工作汇报和与会同志的'意见建议,分析了当前形势,明确人口界定及时间节点是当前解决宅基地预留地分配及确定社保方案等问题的关键所在,建议由村委会按村民自治原则,通过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表决,以确定人口界定方式。
会议指出,当前解决和平村征地遗留问题,要集中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道路征地工作;二是加快道路建设工作;三是加快宅基地预留地分配工作;四是加快社保资金分配工作。中洲街道、区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村委会开展工作,坚决做到一不要拖,要紧。要尽快想方设法,解决问题不要拖拉;二是不要浮,要实。不能只做表面工作,解决问题要落有实效;三是不要推,要活。主动落实工作,承担责任,解决问题要灵活。
会议决定,要明确责任分工,将工作落实到位,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一是道路征地工作由区土地储备中心牵头,庞远军同志为主要责任人,要在6月30日前完成道路征地工作,以带动其他征地工作的开展;二是“两路”建设工作由区土地储备中心牵头,李庞同志为主要责任人,要在6月12日前完成对横一路范围内青苗及附着物的清点补偿工作, 6月30日前启动道路建设;三是基地预留地分配工作由区国土局、建设局牵头,协助做好分配、报建、办证等方面工作,务必在6月30日前取出明确的分配方案;四是社保资金分配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谭宏健同志为责任人,6月30日前定出明确方案,尽快将社保资金发放到村民手中。以上工作,中洲街道及和平村委会要给予充分配合,确保工作按质按时完成。
会议强调,与会同志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高度负责,同心协力,全力以赴解决和平村征地遗留问题。一是统一思想,切实提高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明确责任分工,用最短时间落实重点工作,集中力量攻坚破难。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指导,依法依规解决和平村征地遗留问题。
中洲街道办事处最后表态,要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狠抓落实,用实际行动贯彻会议精神,力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妥善解决和平村征地遗留问题,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篇二:
20xx年11月20日,彭城场居民何xx到市信访局上访,并递交了一份“关于保护我合法权益的申请”的书面材料,材料中共申诉了两个急需处理的问题,一是在20xx年,彭城镇政府安排他修建蔬菜批发专业市场,由于政府当时没有把居民的工作做通,使该项工作搁浅而对其造成了巨大损失,几届政府都未能给予解决;二是镇政府在修建锣鼓岭街时拆除了其私人住宅,当时镇政府领导孟春等同志表态(见附件)过后按规定赔偿,但是迄今都没解决。20xx年12月2日,镇党委、政府召集全体党委成员,针对何xx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集体研究,作出了处理意见(见附件),何xx同志不服,后又多次到镇政府上访,要求对修锣鼓岭街时所占他本人的宅基地予以置换。20xx年7月17日,镇党委书记杨伟同志召集相关人员再次对何xx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最终达成如下处理意见:
一、针对申请中提出的兑现其20xx年垫支的现金2780元和赔偿拆除其377.99平方米住房的劳务费和木料加工房全部损失等问题,经参会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对这些问题镇政府一次性给予补偿资金10000元。该资金分两次兑现,20xx年12月31日前兑现5000元;20xx年12月31日前兑现5000元。
二、针对申请中提出的要求在彭城场(原丝厂)偿还其429.66平方米宅基地的问题,经查看其土地使用证,以及实地查勘修街道实际占用的宅基地面积,大约在200平方米之内。由于原丝厂土地已拍卖,根据实际情况,参会人员集体研究决定,用其现在临时搭建的鱼塘边住房的宅基地200平方米进行置换,但土地的取得必须通过招拍挂取得(该地块已报征),且该宗土地的征地工作及征地费用由何xx负责,镇政府与村上签订土地征用协议。这200平方米土地在国土局上网拍卖时何xx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200平方米土地拍卖后所得的净收益(除去市上扣的20%及相关税费),以返还镇政府200平方米土地的出让金为准,作为拆迁、征地等费用补助给何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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