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我县召开2014年扶贫项目评审会。副县长马兆素、省委驻灌帮扶工作队副队长王晓东、县政协副主席任静出席会议,县扶贫项目评审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现代渔业产业园区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项目评审组对各乡镇、两个园区编制的2014年扶贫项目计划进行逐个评审,确定实施财政资金扶贫项目64个,包括基础设施类项目10个、产业类项目42个、公益岗位项目12个,计划总投资9171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3379万元,计划带动低收入农户5753户。会议对2014年项目编制和组织实施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确保扶贫项目的带动性。要保证两个“不少于”,即每使用1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必须带动不少于1户低收入农户;扶贫项目带动作用时效要不少于3年。二是要确保扶贫项目的严肃性。要充分考虑扶贫项目的可行性和带动效果,充分考虑全县产业布局,对制定的项目要进一步推敲,项目内容要进一步细化,既保证顺利实施,更要保证实现预期效益。项目实施过程要严肃规范,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推进实施,项目验收时也要严肃认真,不打折扣。三是要确保项目的规范性。所有项目都要按照项目建设操作程序进行立项、建设、验收,项目单位要严格规范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坚决杜绝滞留、挪用扶贫资金等现象的发生。四是要确保项目的长效性。建设的项目要按照《灌云县农村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要明确扶贫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受益权,保证扶贫资产充分发挥扶贫效益。
副县长马兆素强调指出,我县要在今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必须在今年全面完成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工作,因此,在扶贫项目建设工作上必须做到三点: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乡镇、两个园区主要负责人要把脱贫奔小康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抓好抓实,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靠身。二是工作措施要进一步细化。要强化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对项目内容和推进措施进一步细化,抓好关键环节,确保项目快速、顺利推进。三是要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把扶贫项目建设作为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需要按照脱贫奔小康工程总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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