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房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市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间数)(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金及其缴纳办法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 元,(大写: 元)。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在查明乙方并无拖欠租金、有线电视费、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应付款项,经检查房屋在使用中无损坏以及其它违约行为后,须在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
四、房屋的维修及保养
甲方在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时,应保证该房屋在出租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并按照移交物品、设备清单把有关的物品、设备移交给乙方(见附件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按照清单所记载物品、设备的状况、特征,把其交还给甲方。在出租使用时,由于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该房屋、物品、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享有国家有关法规赋于出租人的权益。
2、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
3、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不将该房屋租给第三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依法使用该房屋,享有国家有关法规所赋予承租人的权益。
2、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及遵守楼宇《管理公约》及《住户守则》;不得有喧哗或骚扰邻居之举动,若乙方受到投诉仍不予改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按期如数向甲方交纳租金。
4、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负责缴纳该房屋所发生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公用分摊等费用。
5、在租赁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屋收取的管理费及其它卫生、环保、消防、治安等部门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6、乙方须确保该房屋的结构及其附属物品、设施不被损坏、改变,并负责对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
7、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于任何第三方。如确需转借或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借或转租后,乙方对第三方使用该房屋时所负责任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该房屋的权利,但须在租赁期满前日提出,经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9、在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该房屋增加固定装修或安装设备,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并应严格遵守本条第6款的规定,在安装完毕时,通知甲方检查。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该房屋,须在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没有履行本合同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3、甲方不能按规定的日期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从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拖欠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每月租金的%计收滞纳金,逾期超过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5、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及从事非法活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日仍未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7、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权不退还其保证金;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须退还保证金并支付与保证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须书面通知对方。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届满日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对此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九、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的终止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合同终止
a、合同期满;
b、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而致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对于嵌入墙体、天花、地面等的固定装修,拆除后可恢复原状的,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不得予以拆除,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日内清场完毕并办理退租手续,将所租用的房屋及其有关的物品、设备(依据附件1)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事项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对乙方正常的使用进行干涉和干扰。但在甲方预约情况下,甲方有权带准租客或准买家进入该房屋看房,乙方应给予配合。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房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甲方同意:
将座落在 市 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间数 )(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金及其缴纳办法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 元,(大写: 元)。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在查明乙方并无拖欠租金、有线电视费、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应付款项,经检查房屋在使用中无损坏以及其它违约行为后,须在 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
四、房屋的维修及保养
甲方在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时,应保证该房屋在出租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并按照移交物品、设备清单把有关的物品、设备移交给乙方(见附件1)。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按照清单所记载物品、设备的状况、特征,把其交还给甲方。在出租使用时,由于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该房屋、物品、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享有国家有关法规赋于出租人的权益。
2、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
3、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不将该房屋租给第三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依法使用该房屋,享有国家有关法规所赋予承租人的权益。
2、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及遵守楼宇《管理公约》及《住户守则》;不得有喧哗或骚扰邻居之举动,若乙方受到投诉仍不予改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按期如数向甲方交纳租金。
4、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负责缴纳该房屋所发生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公用分摊等费用。
5、在租赁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屋收取的管理费及其它卫生、环保、消防、治安等部门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6、乙方须确保该房屋的结构及其附属物品、设施不被损坏、改变,并负责对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
7、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于任何第三方。如确需转借或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借或转租后,乙方对第三方使用该房屋时所负责任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 、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该房屋的权利,但须在租赁期满前 日提出,经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9、在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该房屋增加固定装修或安装设备,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并应严格遵守本条第6款的规定,在安装完毕时,通知甲方检查。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该房屋,须在 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没有履行本合同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3、甲方不能按规定的日期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从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拖欠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每月租金的 %计收滞纳金,逾期超过 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5、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及从事非法活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仍未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7、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权不退还其保证金;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须退还保证金并支付与保证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缴付方式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2、缴付方式:乙方须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交纳本月租金,逾期未缴纳的,除应补交所拖欠的租金外,还须按所欠租金的标准支付每日5‰的滞纳金。
3、租赁期内若遇租金标准政策性调整,双方按政策性调整的租金标准执行。
三、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建设部有关房屋修缮标准承担出租公有住宅的`修缮责任。租赁期内,乙方如发现公有住宅有损坏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根据损坏情况,及时予以修理。甲方未及时修缮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合理赔偿。
2、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房屋修缮困难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第三方的工作。
3、乙方应妥善使用承租的房屋,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证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向第三方赔偿的责任。转租的公房应符合《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准,同时乙方要向甲方承诺承担房屋消防安全责任。
4、乙方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将承租住房进行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须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若涉及规划、房屋安全鉴定等单位的,还需取得相关单位的批准。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所需的资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或双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对乙方所做的装修或添加的设施,甲方不予任何补偿。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制止、责令其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需要将承租的房屋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的,应事先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转租、转让手续。
6、租赁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
甲方应当与之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乙方无故不续签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续租。
7、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使用权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违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连续六个月以上无故闲置房屋的;
8、直管公有住宅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的权益可按照《温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双方签订的《直管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二〇〇年月日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4
为保护住宅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法规及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甲方):经办人: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住宅座落
小区楼
区(县)街号房号
胡同
住宅状况
楼间
结构总使用面积平方米其中居室
平平方米
租期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月租金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房屋条件和有关规定核定乙方承租住宅应交纳的租金。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调整。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负责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应于当月交纳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补交欠租外,须另交所欠租金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五、乙方与第三者换房,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租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又需要继续承租的,甲方应继续出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又尚未改正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缓签或拒签新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爱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电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公用部位损坏,由责任者赔偿。
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筑结构及设备,如确属必需,须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变更时,本合同同时中止,变更后的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设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须腾让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非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房屋无故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6.全家迁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时,双方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2.结清房屋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3.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纠纷时,甲乙方均有权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签定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以及单位另有规定的,应在双方合同附记栏中写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签订合同者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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