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2024-10-04 租赁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宝安区 街道 的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交付当月租金。

  第四条 甲方收取租金,应依法给乙方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第五条 租赁期限内甲方依法支付房屋租赁税收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 费。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收取 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房屋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按约定退出租赁房屋并交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七条 乙方应正常、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及内部的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内部结构;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妨碍邻居的正常生活。

  第八条 乙方在租赁房屋交付使用三日内,应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如实填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第九条 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或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十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乙方应于签定租赁合同十日内到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或者备案的.转租手续。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未约定的、乙方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订立新合同,并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或备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省、市、区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时,提交计生的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作出以下任何一项选择: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 申请仲裁(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载明事项在附页另行依法约定。 本合同书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存档 壹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2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个人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 出租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须提供出租人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出租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的,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均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六)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三)、(四)所提到的授权委托书均收取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3

  出租方(下称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愿意将在深圳经济特区的的房产出租,乙方自愿承组,双方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房产建筑面积计____平方尺,租给乙方作使用,租期为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_____币____元整,甲方应给回收据。每月租金在当月头五天内交清,交租方式以____支付,交租地点双方同意在_____。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交租房履约金____币____元整,甲方应发收据。合同终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迁出时,甲方应将履约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约交租,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可到深圳市公证处申请证明,则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五、出租房产的.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每月管理费、水电等杂费由乙方支付。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回履约金另补偿乙方迁让的损失,补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如乙方确有事因需退房,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约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对房屋和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乙方使用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贮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特区有关条例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乙方如需装修人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允许方能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人墙的格、窗、花、电器等在乙方迁出时可一次过折价给甲方,亦可拆回,但须负责修复原状。

  九、租赁期间,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房屋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按时交租,甲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或欠交管理费、水电等费达两个月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甲方应持催租通知书及有关函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合同违约终止手续。

  十一、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则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产。甲方在收房时应凭公证处发给的因违约终止合同的证明,通知大厦管理处。

  如乙方不交回租赁房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大厦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以抵偿欠租和其他有关费用,若有余则应交回给乙方。

  乙方表示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甲方将乙方存放在租房内的物品拍卖所得仍不能抵偿租金、管理费和有关费用时,该等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交清,而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至清偿为止。

  十三、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若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柜等物不搬清,则作为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报请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四、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双方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____市公证处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厦管理处影印件一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承租方(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4

  出租方:_________(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 _ 承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 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路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三、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5号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二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 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由乙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5%加收滞纳金;如拖租金达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 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 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 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 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 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 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房屋租赁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本人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 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三个月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 元),每次租金应提前7天交清。

  三、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 元)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四、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五、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出 租 房 验 收 单 》(见附件)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出 租 房 验 收 单 》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收据。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对方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北京市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九、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十、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定后,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施,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二、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三、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十四、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五、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签字: 乙方(承租方)签字 :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6

  合同登记(备案)号: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_________。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_________日前;

  □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每半年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每年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遵守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_________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表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_________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合同登记机关执_______份,有关部分执份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页)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定可增加附件,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依据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的,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

  2.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

  3.在签订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地产权利证明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资格的证明。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4.当事人应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第三人不得非法干预。

  5.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均应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有效程序规定或从事违法行为。

  6.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按照双方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经法定或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7.合同中由当事人自行填写的内容,均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8.本合同文本部分条款中有空白处(以下划线标出),可供当事人约定;还有部分条款可供当事人选择(以□标出)。

  9.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对条款内容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内容及当事人填写的内容(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视为本合同约定内容。

  10.本合同中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内容以手写项的效力优先。

  11.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共同到房地产租赁管理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12.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间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13.本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2.个人

  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如出租房地产用途为住宅的、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则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四)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关于房地产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7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 区 房屋(总楼层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第四条 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租金、押金及其它费用支付:

  出租房屋的月租金总额人民币(港币) 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 日(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本合同规定允许押金担保。甲方支付出租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押金,即人民币(港币) 元(大写)。双方同意押金不能当租金使用,在租期届满且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在乙方结清水电等各项杂费后,将押金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不退还租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六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房屋管费(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卫生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该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租赁税款及房屋租赁管理费由乙方支付(乙方交租赁税完税发票需交复印件给甲方保存)。

  第七条 乙方应按时交付各项费用(含租金),如因拖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拖欠部分按日收______的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______天或拖欠各项费用(含租金)超过__________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九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泄露等工作,并对该房地产及有关设施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损毁,应负责修缮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终止期不得迟于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日)人民币(港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还押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将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十五条 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之规定单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地产,没收押金,并向乙方追索拖欠之租金、杂费及其他损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约通知的两日内结清各项费用,移交房地产,并将自己的物品全部搬离该房地产,逾期办理的或欠租超过一个月又无法联络乙方的,甲方可以直接收回该房地产,并将房内未搬离的物品作废品处理。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可预期的收益。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页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有关部门执 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

  __月____日[ 内 容 结 束 ]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8

  出租方(甲方)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区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仟佰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人民币万仟佰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约或致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余额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四条:交租方式为每月一次,即人民币仟佰元整。每次交纳房租为当月日前。乙方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部分___1%/天)加收滞纳金。

  第五条:

  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等均为乙方负责。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5天的。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续租周期默认为一年,月租金依市场行情另行商议,其他合约内容不变。续租以下一租赁周期的第一月租金支付、确认为生效。

  3、租赁期满或终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家俬以办理结清手续。若终止满三天,乙方家俬仍未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迁出时,必须将所有钥匙、卡证等如数交还给甲方。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第六条: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

  第七条:乙方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有关系列规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室内及周边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茸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第七条:如发生不可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本合同所列及未列各项费用,均不含税,也不能提供租金等相关费用发票。如有相关税费发生,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若乙方违反合同所约束的条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房屋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附室内主要附属设施、表底及其他:

  1、电器:空调___2、冰箱、彩电、洗衣机、厨卫全套、有线及网络等设备;

  2、家俱:衣柜___2、床___2、沙发、餐桌+4椅、茶几、电视柜、鞋柜等;

  3、表底及其他:水、煤气/月、有线电视/月,电话网络、卫生费等以实际发生计算;交付钥匙把、门禁卡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9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2、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1、租赁用途: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人。

  2、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______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

  3、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______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______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5、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1、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_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__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3、押金:______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和其他费用由______承担。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1、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____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3、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______执______份。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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