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2021-06-22 买卖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委托人:

  住址: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居间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购买房屋一套,特委托乙方提供卖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卖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欲购买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坐落:

  区;建筑面积和格局:

  ;房屋用途:

  (住宅或公寓或商业用房等);房屋朝向:

  房屋建成年限:

  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一次性或需银行贷款。

  房屋性质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房或商品房,或者房屋性质不限。

  以上为基本意向,最终以甲方实际看中的房屋为准。

  第二条:甲方委托事项1.乙方代为寻找卖房人;2.乙方带领其实际参观房屋;3.乙方代为审查卖房人基本情况等。

  第三条:甲方义务甲方根据乙方通知参观房屋;甲方经乙方介绍认识卖房人,不得私下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支付居间费用。

  第四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挑选合适的房屋。

  乙方通知甲方参观房屋,应当提前小时。

  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提供卖房人的信息;如甲方需银行提供贷款支付购房款,乙方指导甲方办理银行贷款。向甲方提供合作的银行、银行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以及银行认可的律师事务所等。

  第五条:委托期限本合同委托期限为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卖方的,本合同终止。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乙方报酬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卖方:__________(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__________(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概况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房屋为___楼,一楼为___个门面,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签印):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2)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 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房屋院落(包括:正房 间、厢房 间)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______米、宽度为______米,面积共______平米。

  二、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

  三、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五、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违约金。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七、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 其它

  1.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村委会意见:______________

  村委会盖章: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

  1、.房屋状况:

  房屋座落: XX市XX街XX号XX栋XX室

  建筑结构:(钢筋水泥混合或框架)

  建筑层数:

  房屋户型: X房X厅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房屋用途:(住宅、商业或其他)

  2.该房屋的所有权为甲方所有,房产证号码XXXXXXX,现将该房屋产权权转让给乙方

  3、签定本协议时甲方承诺,自乙方缴纳订金之日起,开始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将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直到办出《房屋产权证》为止。

  二、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元整。

  2、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XXX元;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XXX元;...........

  三、乙方付清房款后,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搬离该住房,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利益受损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六、双方愿按国家《合同法》规定履行责任。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房管部门一份,乙方如办理贷款,需给银行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公正证人:_____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意事项:

  1、首先到房管局查询房屋产权有无纠纷,有无抵押;

  2、签订合同必须到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进行公证;

  3、买方可要求将买房款项委托房管局进行“资金安全监管”,办完房产证后才划给卖方。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注意 1、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是二手房买卖合法有效的前提。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别房屋产权证真伪

  1、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是二手房买卖合法有效的前提。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别房屋产权证真伪的最保险方式是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2、需要对售房者有准确的了解。

  购房者应当查看房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售房者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则应当了解售房者与房产所有人之间的关系,要求售房者提供证明文件,并亲自向房产所有人核实。

  此外,购房者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全部共有人能否都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替其签章。

  3、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基本情况必要的了解。

  这主要包括房屋的实际面积和机构与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以及显示的房屋结构是否相符,是否有私搭乱建或破坏房屋结构的问题;该房产用途是否与购房者购买后的用途相符等。

  4、购房者还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是否抵押、租赁或被司法机关查封。

  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售房者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就解除抵押确定可行的方案;如果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则应考虑放弃购买或就此与司法机关及案件当事人进行交涉(非专业人士难以把握)。

  5、如购买的房屋是公房、已购公房或,应了解这些房屋是否获准上市交易、预购公房是否需补足有关费用、公房原单位对房屋是否保留优先购买权、已购公房参加房改房时同住成年人的意见等。军队等单位的房屋,由于其特殊性,应特别注意单位是否同意出售,以及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如有疑问则不宜购买。

  6、购房者还应了解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修的详细情况。

  7、估算税费负担。二手房买卖的税费规定较多、较复杂,累计各项税费金额也比较大,估算税费负担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国家规定,购房者应承担契税、印花税,售房者在一定条件下应承担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根据买卖房屋的性质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还可能发生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手

  续费、交易管理费等税费。此外,买卖房屋的性质、面积大小、用途、办理产权登记时间长短等因素还可能使得契税的税率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可以根据拟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向专业人事或有关部门具体了解税费的项目、税率.

  二手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手房在购买不到五年要多交一个营业税和个税的问题.你可以私下交易.下面是应注意的事项.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应具备:

  一、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有助于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联系办法,以免受骗。

  二、标的。即双方要进行交易的二手房,这是合同的关键。要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共有财产;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权纠纷;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字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贷款;定金;尾款。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说明。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担保的形式等。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写明是采取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按《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写明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况;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 在二手房买卖中,因每位买方和卖方的情况都不尽相同,再加上房屋中介公司的素质和责任等不确定因素,使得房屋买卖纠纷很容易发生。为了让房产买卖行为顺利,减少那些既花精力又花时间的纠纷发生,这里分别为买卖双方在5个环节支招。

  卖房者主要有挂牌、收定、签约、收款、交房过户等五个环节

  一、挂牌时明确委托方式和期限。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让自己的中介人员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来,但最后签约的肯定是他人;所以,卖方不要轻易收取中介的定金。

  二、谨慎收取定金。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如卖方接受购买条件,则从中介处签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保管该定金,卖方对此要慎重。房子卖了,定金转为佣金倒也算了,就怕买方毁约卖方可以没收定金时,中介公司却要求分卖方一杯羹。

  三、签约时要注意三点。一是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最好在合同中写下来;二是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三是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即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

  四、尽量取得放款承诺。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故卖方最

  好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

  五、交房过户时避免违约责任。交房和过户是卖方的两大义务,需买方配合。当出现买方因种种原因不予配合时,卖方应书面催告买方,同时要求中介出具相关证明,避免日后违约责任。

  买房者主要有下定、调查、签约、付款、收房过户等5大环节

  一、下定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居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

  二、注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其次,买方应至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抵押、租赁或被查封等。再次,到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该房屋内户口情况。最后,如需贷款还应事先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和可贷成数。

  三、签约前多查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同时,买方付款应与卖方履约挂起钩来,比如签约、交房、过户等环节当卖方完成后再相应付款,并且约定卖方违约时买方可相应推迟付款的权利。最后,为保证资金安全,最好能采用资金监管。

  四、付款后要收取收据。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除非卖方明确授权,中介一般无权擅自收受房款。如约定部分房款支付用来偿还银行注销现有抵押登记的,该笔资金一定要监管或者由买方支付至卖方的还贷账户并告知原有银行直接划拨,以避免卖方挪用导致无法过户。

  五、收房过户要验收。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在过户前,尽量避免装修房屋,以防过户后发生纠纷使买卖复杂化。房屋过户不仅包括产权过户,还须注意水电煤话等他项过户。如该屋内有户口,要敦促卖方及时迁出。

  下面是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的权威建议,特转来:

  随着各地住房制度改革进程的加快,二级市场的开放力度不断加大,二手房买卖日渐红火,二手房由于具有位置好、价格低的优势,被众多的消费者青睐,但是,旧房买卖毕竟不像新房那样一目了然,购买二手公房上当受骗后的追索和赔偿难度要比新商品房难得多。因此,在选购二手房时,要特别注意产权、房屋结构等问题。

  ★一、弄清二手房的产权情况

  在旧房交易中,产权证是最重要的。由于房屋不同于其他日用品,价值量巨大,法律对房屋的保护主要是对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进行保护。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因此,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弄清楚房屋的权属,凡是产权有纠纷的,或是部分产权(如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房子,即使房子再合适都不要购买,以免成交后拿不到房屋产权证,同时也会引起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另外,要特别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在验看产权证时,一定要查看正本并且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此产权的真实性。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00XX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即小写3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1005648485),空调两台(型号:0152468549),热水器(型号:1095874554),浴霸(型号:1025456985),饮水机(型号:1084759264),音响两台(型号:258695),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 篇5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

  1、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 房屋座落于**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2、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状况良好。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为现金。

  1、甲方自收到乙方房屋款后即上述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2、 甲方自收到乙方房屋款后即将房屋产权证交于乙方,并协同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四、出卖的房屋如出现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以前与该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以后新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新购房屋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发生意外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管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缴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该房屋买卖所产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注:交易双方担供的资料属真实的,如有申报不实,双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6

  1.提问一:违约金是否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2.提问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中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就可主张全额的违约金?

  3.提问三:既然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就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一、违约金是否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中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就可主张全额的违约金?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三、既然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就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上家如迟延迁出户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下家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真有那么多,法院最终将违约金调整为每日100元。 以上为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内容,房屋买卖双方要结合上述法律规定,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约定违约金,才能充分保障己方的利益。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和继续履行的关系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这一条对普通违约金与继续履行能否并用没有明示,民法通则等法律也无明确规定。 关于违约金与继续履行的关系,我们认为在坚持违约金的赔偿性的同时,应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决定是否可以同时要求实际履行。这个问题属于合同解释问题。

  (1)对于迟延履行违约金,包括没开始履行和中断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从当事人的意思看,是预定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补偿,没有免除实际履行的意思;从法律看,第114条第3款也明确了没有免除的含义,所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2)对于就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当事人的意思就是就整个不履行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预定的赔偿金,守约一方只能在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要求继续履行之间作出选择:要么要求支付违约金,免除对方继续履行的责任;要么,要求继续履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除非出现合同法第110条规定的不得强制实际履行的情形。[1]此时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就不可并用。当然,当选择了继续履行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时,可能造成了其他的如质量瑕疵的损失,那么,这时并不是适用已约定的违约金,而可以要求其他的补救措施或损害赔偿的问题。

  (3)不排除就履行不符合约定而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合同法提供了要求更换、重作、维修、退货、减少价值或者报酬等法定的补救措施,并且根据合同法第112条,并没有免除继续履行的责任,补救措施与继续履行可以并用,没有必要就此约定违约金。如果约定了这种情形下的违约金,那么,应该坚持合同自由原则,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但这只是对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补偿,并未免除违约方履行合同的义务。若守约方在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依法应当予以支持。若违约方拒不履行合同,根据守约方的请求,应当依法判令违约方增加对违约金的承担数额。但有三种情形例外:

  守约方在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同时,又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若判令增加违约金数额,就不应支持其提出的继续履行请求;

  根据合同法第110条规定,不能强制履行的,在判令违约金的同时,不能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合同中在约定违约金时,并未指明其具体性质是不履行违约金还是不完全履行违约金,判令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后,若对守约方来说已经等于或高于合同履行所带来的利益,此时也不应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最重要的是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违约责任不具有惩罚性,二是公序良俗下的契约自由。如果认为违约金及其他违约责任具有惩罚性的话,那么,就可以说合同法允许私设处罚权,这样的话,违背民法或者说私法的最基本原则。美国合同法重述第二版规定:“合同中可预定任何一方应付的违约金,但其金额就预测的损害赔偿或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而言应该合理。如果预定违约金的金额无理过大,则该条款不予执行,因为按照公共政策,这种预定违约金为罚金。”“如果合同的预定违约金是合同双方努力公平、合理确定的违约情况下所产生的预期损失,则法律并不对其持否定态度。”

  相关条款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 篇7

  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无效。

  一、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 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违反法律、法规是指违反<宪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律的行为。违反国家政策是指违反了虽未明确载于法律条文,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已作了明确规定的情况。<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违反了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房屋买卖有以下几种:

  (1) 双方恶意串通,迼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买卖。比如,无行为能力人的财产监管人,将该无行国能力人的房屋恶意出卖给他人,自己和他人获得非法利益,损害该无行为能力人利益的情况。

  (2) 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房屋买卖。

  (4) 房屋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

  (5) 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购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

  (6) 出卖违章建筑,在国家征用、拆迁范围的房屋的。

  (7) 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其他房屋买卖。

  (二)、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房屋买卖

  (1) 卖方的主体不合格。主要包括:卖方主体无行为能力或者临时处于丧失行为能力的状态;卖方主体没有房屋所有权,只是代管人或承租人或借住人;没有取得合法授权或超越代理权代理他人出卖房屋的人等。

  (2) 买方主体不合格。主要包括:违反法律规定,购买私人住房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购买他人享受国家或单位优惠补贴而购建房屋的非原单位职工等。

  (三)、 规避法律的房屋买卖例如为了逃避债务而进行虚假的房屋买卖属于规避法律的房屋买卖。

  (四)、 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房屋买卖<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意思表示真实。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中:

  (1) 欺诈。即一方当事人采取隐瞒事实真相或用虚构、捏造的事实欺骗对方,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作出非真实意思表示,同对方进行房屋买卖的行为。欺诈行为有下列特点:欺诈行为须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欺诈的手段可能是积极的行为,也可能是消极的行为,其目的都是为了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受欺诈一方进行房屋买卖行为完全是由上述错误认识所造成的结果,即如果了解了事实真相就不会同意进行这项房屋买卖行为。

  (2) 胁迫。即当事人一方因受到恐吓、胁迫而为的房屋买卖行为。恐吓是以将来施加危害而使他人恐怖的行为。在他人的恐吓手段要挟下进行的房屋买卖行为,并非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其行为理应无效。恐吓可以是针对肉体方面的,可以是针对精神方面的,也可以是针对财产方面的,恐吓可以是指向本人,也可以指向本人的亲属。恐吓的事实必须是非法的、重大的和可能发生的;如果是合法的、轻微的损害、无可能性的行为,那么该行为不构成恐吓行为。胁迫与恐吓不同,胁迫是对肉体直接施加暴力和强制;胁迫是用正在发生的事实来逼迫;恐吓是以将来的危害相要挟。但无论是恐吓还是胁迫,都是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根据。

  (3) 乘人之危。即一方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了极度的经济困彻难,或者是亲人有重病急需钱救治,或者是生产经营陷入了极度困难,急需资金等情况下,他方乘机得用这种困难,将房屋买卖价格压得极低,明显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五)、 违反法定形式的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无效;并且,房屋买卖应依法定程序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要求了特定形式的法律行为,如果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该行为没有法律效力。<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六)、 一方代理人与他方恶意通谋的房屋买卖这种房屋买卖行为是代理人背着被代理人与对方私下串通所进行的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权得的行为。代理人负有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体现被代理人的意志的义务,如果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背离了被代理人的意志,那么这种房屋买卖行为理应无效

  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

  《房地产买卖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别约定除外),各方当事人均须严格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将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但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但不必承担法律责任还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律师在此就解除条件及程序做如下总结,以供网友参考: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别规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6)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8)出卖人迟延交房或买受人迟延付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9)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

  10)合同约定买受人以贷款担保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

  (二)、《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程序 除上述第1种协商解除情况外,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三)、《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后果 《房地产买卖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 篇8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合 同 各 方 当 事 人 签 章

  出卖方: 买受方:

  本人(签字或盖章): 本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东莞市房屋买卖合同(二):个人房产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东莞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东莞市***,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所有权人为** 。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 公共维修基金□ 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 空调□及其它 。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 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 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元整支付给甲方 。

  2、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暂存丙方指定帐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帐户□;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 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帐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 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 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 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东莞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2)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一:相关税费明细;附件二: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丙方:

  公司盖章:

  经纪人签字: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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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八篇

房屋买卖合同

2021-06-22 买卖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委托人:

  住址: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居间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购买房屋一套,特委托乙方提供卖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卖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欲购买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坐落:

  区;建筑面积和格局:

  ;房屋用途:

  (住宅或公寓或商业用房等);房屋朝向:

  房屋建成年限:

  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一次性或需银行贷款。

  房屋性质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房或商品房,或者房屋性质不限。

  以上为基本意向,最终以甲方实际看中的房屋为准。

  第二条:甲方委托事项1.乙方代为寻找卖房人;2.乙方带领其实际参观房屋;3.乙方代为审查卖房人基本情况等。

  第三条:甲方义务甲方根据乙方通知参观房屋;甲方经乙方介绍认识卖房人,不得私下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支付居间费用。

  第四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挑选合适的房屋。

  乙方通知甲方参观房屋,应当提前小时。

  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提供卖房人的信息;如甲方需银行提供贷款支付购房款,乙方指导甲方办理银行贷款。向甲方提供合作的银行、银行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以及银行认可的律师事务所等。

  第五条:委托期限本合同委托期限为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卖方的,本合同终止。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乙方报酬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卖方:__________(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__________(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概况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房屋为___楼,一楼为___个门面,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签印):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2)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 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房屋院落(包括:正房 间、厢房 间)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______米、宽度为______米,面积共______平米。

  二、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

  三、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五、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违约金。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七、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 其它

  1.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村委会意见:______________

  村委会盖章: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

  1、.房屋状况:

  房屋座落: XX市XX街XX号XX栋XX室

  建筑结构:(钢筋水泥混合或框架)

  建筑层数:

  房屋户型: X房X厅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房屋用途:(住宅、商业或其他)

  2.该房屋的所有权为甲方所有,房产证号码XXXXXXX,现将该房屋产权权转让给乙方

  3、签定本协议时甲方承诺,自乙方缴纳订金之日起,开始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将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直到办出《房屋产权证》为止。

  二、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元整。

  2、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XXX元;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XXX元;...........

  三、乙方付清房款后,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搬离该住房,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利益受损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六、双方愿按国家《合同法》规定履行责任。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房管部门一份,乙方如办理贷款,需给银行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公正证人:_____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意事项:

  1、首先到房管局查询房屋产权有无纠纷,有无抵押;

  2、签订合同必须到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进行公证;

  3、买方可要求将买房款项委托房管局进行“资金安全监管”,办完房产证后才划给卖方。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注意 1、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是二手房买卖合法有效的前提。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别房屋产权证真伪

  1、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是二手房买卖合法有效的前提。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别房屋产权证真伪的最保险方式是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2、需要对售房者有准确的了解。

  购房者应当查看房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售房者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则应当了解售房者与房产所有人之间的关系,要求售房者提供证明文件,并亲自向房产所有人核实。

  此外,购房者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全部共有人能否都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替其签章。

  3、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基本情况必要的了解。

  这主要包括房屋的实际面积和机构与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以及显示的房屋结构是否相符,是否有私搭乱建或破坏房屋结构的问题;该房产用途是否与购房者购买后的用途相符等。

  4、购房者还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是否抵押、租赁或被司法机关查封。

  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售房者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就解除抵押确定可行的方案;如果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则应考虑放弃购买或就此与司法机关及案件当事人进行交涉(非专业人士难以把握)。

  5、如购买的房屋是公房、已购公房或,应了解这些房屋是否获准上市交易、预购公房是否需补足有关费用、公房原单位对房屋是否保留优先购买权、已购公房参加房改房时同住成年人的意见等。军队等单位的房屋,由于其特殊性,应特别注意单位是否同意出售,以及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如有疑问则不宜购买。

  6、购房者还应了解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修的详细情况。

  7、估算税费负担。二手房买卖的税费规定较多、较复杂,累计各项税费金额也比较大,估算税费负担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国家规定,购房者应承担契税、印花税,售房者在一定条件下应承担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根据买卖房屋的性质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还可能发生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手

  续费、交易管理费等税费。此外,买卖房屋的性质、面积大小、用途、办理产权登记时间长短等因素还可能使得契税的税率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可以根据拟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向专业人事或有关部门具体了解税费的项目、税率.

  二手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手房在购买不到五年要多交一个营业税和个税的问题.你可以私下交易.下面是应注意的事项.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应具备:

  一、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有助于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联系办法,以免受骗。

  二、标的。即双方要进行交易的二手房,这是合同的关键。要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共有财产;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权纠纷;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字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贷款;定金;尾款。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说明。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担保的形式等。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写明是采取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按《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写明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况;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 在二手房买卖中,因每位买方和卖方的情况都不尽相同,再加上房屋中介公司的素质和责任等不确定因素,使得房屋买卖纠纷很容易发生。为了让房产买卖行为顺利,减少那些既花精力又花时间的纠纷发生,这里分别为买卖双方在5个环节支招。

  卖房者主要有挂牌、收定、签约、收款、交房过户等五个环节

  一、挂牌时明确委托方式和期限。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让自己的中介人员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来,但最后签约的肯定是他人;所以,卖方不要轻易收取中介的定金。

  二、谨慎收取定金。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如卖方接受购买条件,则从中介处签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保管该定金,卖方对此要慎重。房子卖了,定金转为佣金倒也算了,就怕买方毁约卖方可以没收定金时,中介公司却要求分卖方一杯羹。

  三、签约时要注意三点。一是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最好在合同中写下来;二是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三是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即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

  四、尽量取得放款承诺。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故卖方最

  好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

  五、交房过户时避免违约责任。交房和过户是卖方的两大义务,需买方配合。当出现买方因种种原因不予配合时,卖方应书面催告买方,同时要求中介出具相关证明,避免日后违约责任。

  买房者主要有下定、调查、签约、付款、收房过户等5大环节

  一、下定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居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

  二、注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其次,买方应至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抵押、租赁或被查封等。再次,到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该房屋内户口情况。最后,如需贷款还应事先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和可贷成数。

  三、签约前多查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同时,买方付款应与卖方履约挂起钩来,比如签约、交房、过户等环节当卖方完成后再相应付款,并且约定卖方违约时买方可相应推迟付款的权利。最后,为保证资金安全,最好能采用资金监管。

  四、付款后要收取收据。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除非卖方明确授权,中介一般无权擅自收受房款。如约定部分房款支付用来偿还银行注销现有抵押登记的,该笔资金一定要监管或者由买方支付至卖方的还贷账户并告知原有银行直接划拨,以避免卖方挪用导致无法过户。

  五、收房过户要验收。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在过户前,尽量避免装修房屋,以防过户后发生纠纷使买卖复杂化。房屋过户不仅包括产权过户,还须注意水电煤话等他项过户。如该屋内有户口,要敦促卖方及时迁出。

  下面是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的权威建议,特转来:

  随着各地住房制度改革进程的加快,二级市场的开放力度不断加大,二手房买卖日渐红火,二手房由于具有位置好、价格低的优势,被众多的消费者青睐,但是,旧房买卖毕竟不像新房那样一目了然,购买二手公房上当受骗后的追索和赔偿难度要比新商品房难得多。因此,在选购二手房时,要特别注意产权、房屋结构等问题。

  ★一、弄清二手房的产权情况

  在旧房交易中,产权证是最重要的。由于房屋不同于其他日用品,价值量巨大,法律对房屋的保护主要是对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进行保护。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因此,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弄清楚房屋的权属,凡是产权有纠纷的,或是部分产权(如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房子,即使房子再合适都不要购买,以免成交后拿不到房屋产权证,同时也会引起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另外,要特别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在验看产权证时,一定要查看正本并且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此产权的真实性。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00XX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即小写3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1005648485),空调两台(型号:0152468549),热水器(型号:1095874554),浴霸(型号:1025456985),饮水机(型号:1084759264),音响两台(型号:258695),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 篇5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

  1、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 房屋座落于**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2、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状况良好。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为现金。

  1、甲方自收到乙方房屋款后即上述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2、 甲方自收到乙方房屋款后即将房屋产权证交于乙方,并协同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四、出卖的房屋如出现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以前与该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以后新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新购房屋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发生意外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管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缴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该房屋买卖所产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注:交易双方担供的资料属真实的,如有申报不实,双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6

  1.提问一:违约金是否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2.提问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中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就可主张全额的违约金?

  3.提问三:既然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就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一、违约金是否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中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就可主张全额的违约金?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三、既然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就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上家如迟延迁出户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下家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真有那么多,法院最终将违约金调整为每日100元。 以上为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内容,房屋买卖双方要结合上述法律规定,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约定违约金,才能充分保障己方的利益。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和继续履行的关系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这一条对普通违约金与继续履行能否并用没有明示,民法通则等法律也无明确规定。 关于违约金与继续履行的关系,我们认为在坚持违约金的赔偿性的同时,应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决定是否可以同时要求实际履行。这个问题属于合同解释问题。

  (1)对于迟延履行违约金,包括没开始履行和中断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从当事人的意思看,是预定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补偿,没有免除实际履行的意思;从法律看,第114条第3款也明确了没有免除的含义,所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2)对于就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当事人的意思就是就整个不履行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预定的赔偿金,守约一方只能在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要求继续履行之间作出选择:要么要求支付违约金,免除对方继续履行的责任;要么,要求继续履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除非出现合同法第110条规定的不得强制实际履行的情形。[1]此时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就不可并用。当然,当选择了继续履行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时,可能造成了其他的如质量瑕疵的损失,那么,这时并不是适用已约定的违约金,而可以要求其他的补救措施或损害赔偿的问题。

  (3)不排除就履行不符合约定而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合同法提供了要求更换、重作、维修、退货、减少价值或者报酬等法定的补救措施,并且根据合同法第112条,并没有免除继续履行的责任,补救措施与继续履行可以并用,没有必要就此约定违约金。如果约定了这种情形下的违约金,那么,应该坚持合同自由原则,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但这只是对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补偿,并未免除违约方履行合同的义务。若守约方在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依法应当予以支持。若违约方拒不履行合同,根据守约方的请求,应当依法判令违约方增加对违约金的承担数额。但有三种情形例外:

  守约方在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同时,又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若判令增加违约金数额,就不应支持其提出的继续履行请求;

  根据合同法第110条规定,不能强制履行的,在判令违约金的同时,不能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合同中在约定违约金时,并未指明其具体性质是不履行违约金还是不完全履行违约金,判令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后,若对守约方来说已经等于或高于合同履行所带来的利益,此时也不应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最重要的是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违约责任不具有惩罚性,二是公序良俗下的契约自由。如果认为违约金及其他违约责任具有惩罚性的话,那么,就可以说合同法允许私设处罚权,这样的话,违背民法或者说私法的最基本原则。美国合同法重述第二版规定:“合同中可预定任何一方应付的违约金,但其金额就预测的损害赔偿或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而言应该合理。如果预定违约金的金额无理过大,则该条款不予执行,因为按照公共政策,这种预定违约金为罚金。”“如果合同的预定违约金是合同双方努力公平、合理确定的违约情况下所产生的预期损失,则法律并不对其持否定态度。”

  相关条款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 篇7

  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无效。

  一、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 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违反法律、法规是指违反<宪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律的行为。违反国家政策是指违反了虽未明确载于法律条文,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已作了明确规定的情况。<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违反了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房屋买卖有以下几种:

  (1) 双方恶意串通,迼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买卖。比如,无行为能力人的财产监管人,将该无行国能力人的房屋恶意出卖给他人,自己和他人获得非法利益,损害该无行为能力人利益的情况。

  (2) 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房屋买卖。

  (4) 房屋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

  (5) 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购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

  (6) 出卖违章建筑,在国家征用、拆迁范围的房屋的。

  (7) 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其他房屋买卖。

  (二)、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房屋买卖

  (1) 卖方的主体不合格。主要包括:卖方主体无行为能力或者临时处于丧失行为能力的状态;卖方主体没有房屋所有权,只是代管人或承租人或借住人;没有取得合法授权或超越代理权代理他人出卖房屋的人等。

  (2) 买方主体不合格。主要包括:违反法律规定,购买私人住房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购买他人享受国家或单位优惠补贴而购建房屋的非原单位职工等。

  (三)、 规避法律的房屋买卖例如为了逃避债务而进行虚假的房屋买卖属于规避法律的房屋买卖。

  (四)、 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房屋买卖<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意思表示真实。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中:

  (1) 欺诈。即一方当事人采取隐瞒事实真相或用虚构、捏造的事实欺骗对方,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作出非真实意思表示,同对方进行房屋买卖的行为。欺诈行为有下列特点:欺诈行为须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欺诈的手段可能是积极的行为,也可能是消极的行为,其目的都是为了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受欺诈一方进行房屋买卖行为完全是由上述错误认识所造成的结果,即如果了解了事实真相就不会同意进行这项房屋买卖行为。

  (2) 胁迫。即当事人一方因受到恐吓、胁迫而为的房屋买卖行为。恐吓是以将来施加危害而使他人恐怖的行为。在他人的恐吓手段要挟下进行的房屋买卖行为,并非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其行为理应无效。恐吓可以是针对肉体方面的,可以是针对精神方面的,也可以是针对财产方面的,恐吓可以是指向本人,也可以指向本人的亲属。恐吓的事实必须是非法的、重大的和可能发生的;如果是合法的、轻微的损害、无可能性的行为,那么该行为不构成恐吓行为。胁迫与恐吓不同,胁迫是对肉体直接施加暴力和强制;胁迫是用正在发生的事实来逼迫;恐吓是以将来的危害相要挟。但无论是恐吓还是胁迫,都是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根据。

  (3) 乘人之危。即一方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了极度的经济困彻难,或者是亲人有重病急需钱救治,或者是生产经营陷入了极度困难,急需资金等情况下,他方乘机得用这种困难,将房屋买卖价格压得极低,明显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五)、 违反法定形式的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无效;并且,房屋买卖应依法定程序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要求了特定形式的法律行为,如果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该行为没有法律效力。<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六)、 一方代理人与他方恶意通谋的房屋买卖这种房屋买卖行为是代理人背着被代理人与对方私下串通所进行的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权得的行为。代理人负有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体现被代理人的意志的义务,如果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背离了被代理人的意志,那么这种房屋买卖行为理应无效

  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

  《房地产买卖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别约定除外),各方当事人均须严格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将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但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但不必承担法律责任还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律师在此就解除条件及程序做如下总结,以供网友参考: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别规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6)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8)出卖人迟延交房或买受人迟延付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9)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

  10)合同约定买受人以贷款担保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

  (二)、《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程序 除上述第1种协商解除情况外,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三)、《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后果 《房地产买卖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 篇8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合 同 各 方 当 事 人 签 章

  出卖方: 买受方:

  本人(签字或盖章): 本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东莞市房屋买卖合同(二):个人房产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东莞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东莞市***,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所有权人为** 。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 公共维修基金□ 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 空调□及其它 。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 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 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元整支付给甲方 。

  2、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暂存丙方指定帐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帐户□;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 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帐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 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 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 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东莞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2)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一:相关税费明细;附件二: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丙方:

  公司盖章:

  经纪人签字: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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