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2021-03-11 买卖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买卖合同 篇1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乙方)身份证号 经纪方(丙方)六安市旺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下列房屋进行交易,签订本合同,达成以下事项,以期共同遵守(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唯一真实有效合同)。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面积 平方米。

  2、房屋价格: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元。(¥:

  3、付款方式:合同公证时一次性付清。

  4、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支付丙方佣金,一次性付清。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丙方佣金不予退还。

  5、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在办理完房屋买卖手续,房款交清后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房屋立即交付乙方,房屋质量以交付为准。今后两证(房产证、土地证)办理及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配合。

  6、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该合同双方自愿达成,自觉履行。签合同时,乙方交叁万元押金给甲方,如乙方不愿再购买甲方的房屋,甲方不予退还叁元押金。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返还乙方叁万元押金。并赔偿叁万元。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9、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六安市旺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六安市旺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

  地 址:金安区三十铺镇铺小步行街

  业务咨询: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甲乙(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蔬菜的品种、等级、产地、商标、生产日期及数量如下:

  第二条 订购蔬菜质量标准按以下第 项:

  (一)有机食品标准;

  (二)绿色食品标准;

  (三)无公害食品标准;

  (四)约定标准: .

  第三条 蔬菜由 方提供包装物并负责包装,包装标准为 .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蔬菜送达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订蔬菜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蔬菜的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 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

  (四)自然损耗:蔬菜自然损耗应在订购蔬菜总数量的 %以内(含 %)

  第七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收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 项办理。

  (一) 现金结算:乙方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未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蔬菜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

  付违约金。甲方交付的蔬菜少于所订数量的,且少交蔬菜数量超出自然损耗范围的,按少交蔬菜数量扣除自然损害部分后的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蔬菜的,按逾期交付蔬菜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甲方拒交、少交、逾期交付蔬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蔬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乙方仍需要的,价格另行商议;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蔬菜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蔬菜的,按少收蔬菜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收购所订蔬菜的,按逾期接收蔬菜计划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收购超过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乙方拒收、少收、逾期收购所订蔬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四)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继续结清货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也可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办理: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 篇3

  甲方(房屋出售方):乙方(房屋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安阳市街单位,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大写)元,(小写)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______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甲方应在__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榷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2、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约定处理:

  1、提交安阳市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契约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附件二

  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附件三

  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水

  2、电

  3、燃气

  4、有线电视

  5、通讯

  6、其他

  (二)装修情况:

  双方签署栏文本:(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附记栏

  条文: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积差异可能引起的纠纷,临汾市房产管理局将于交易过户前为买卖双方免费复核面积(复核于二日内完成,交易大厅内设有测绘受理窗口)。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面积误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预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1、双方买卖房屋按套计价。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临汾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款不再调整。

  2、房产面积测绘部门复核成果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双方自愿按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并将《临汾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款调整为人民币元,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

  3、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日期:日期:

  优惠价房买卖合同

  立合同双方:

  出售人:_____

  代理人:_____(以下简称甲乙方)

  买受人:_____

买卖合同 篇4

  出卖人和买受人经平等协商一致,就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尽事宜 (以下简称“合同” ),订立下列补充条款:

  1、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卖双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本合同所填写的为准,买受人保证所填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无误,并可以随时接受信函或邮件;出卖人或买受人双方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更,

  应于变更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或告知义务时,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送达:

  a、通过邮局邮寄送达书面通知,从邮件发出之日起7日后即视为送达完成(以邮局受理凭证为依据);如因买受人所填地址不准确而导致书面通知退还的,买受人应承担过错责任,并视为出卖人已经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或告知义务; b、出卖人可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河南省级报纸有效),公告见报之日起即视为出卖人已经履行通知或告知义务,因此产生的公告费等支出

  由买受人承担。

  2、依据买卖合同中买受人与共有人投资份额,买受人占产权比例为 %,共有人占产权比例为%。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买受人要求退房且出卖人同意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20%承担惩罚性违约金,其余房款无息退还;超过7日不予退房,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合同约定的房价款并不包括房价款本身以外的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应按国家规定和标准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应于本合同备案登记完成之日起(特指一次性付款)或房屋抵押登记办理完成之日起(特指按揭贷款付款)30日内按国家规定和标准交纳契税;

  出卖人代收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时需交纳的测绘费、登记费、印花费、非住宅交易服务税,该笔费用由买受人于签订合同时一并交纳。因买受人逾期交纳或拒绝交纳上述费用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如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5、9、10、15条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出卖人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出卖人不承担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其他损失及费用。 买受人依据第5条退房时,应自全部房款交清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可参照第十条条款处理。

  5、对买受人办理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出卖人应尽力协助,但不保证买受人一定能取得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买受人应在购房合同签订7日之内,按出卖人要求将齐全、有效的按揭资料交于出卖人,并在

  接到出卖人办理按揭手续的通知(出卖人可采取固定电话、手机短信、邮寄、公告等形式履行通知义务)后三日之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同逾期付款,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如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或不能取得按揭贷款的,买受人应选择其他付款方式,如不能选择其他方式付款,出卖人应将所缴纳的购房款无息退还(买受人应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

  6、本房屋交付时间以本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如买受人逾期不办理房屋

  交接手续的,视为出卖人已经履行交房义务。该日即为房屋保修期的起始日,同时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也于该日开始计收。

  7、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可延期交付房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买受人要求变更原设计,买受人同时应出具书面声明,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除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外,交房日期相应顺延;

  3)为遵守当地政府的法规及配合城市建设、市政工程、地下文物障碍影响而造成的原因;

  4)施工过程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5)遇到恶劣天气不能正常施工的;

  6)买受人未能按照出卖人要求办理接房手续的;

  7)其他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

  8、《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后,买受人不得随意变更付款方式及买受人或共有人姓名,如有特殊需求可向出卖人提出申请,在出卖人同意并经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同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的百分之五作为办理此项变更的手续费。

  9、买受人同意将本房屋委托给河南中力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管理;自本房屋交付之日起,不论使用与否,买受人均应遵守小区的物业管理制度,并分担小区管理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10、本房屋一经交付使用,保修期均适用《房屋质量保证书》中的相关约定;超出保修期的房屋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确属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的除外。

  11、买卖双方同意本合同所指的交房标准以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不作为出卖人的交房标准。出卖人的样板房、广告宣传资料、模型等其他销售道具均不作为交房的标准。

  12、小区内未销售的停车场及商业服务设施等归出卖人所有。

  13、本补充条款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5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地 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

  第九条 保险: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给买方。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金额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 ( 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 卖方: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桂林芒果大酒店(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宁家乐美布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现就芒果大酒店窗帘购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大堂:纱编号(Y8),幅2.8米,实际窗宽尺寸___米,实际窗高尺寸为3.75米,按照窗户定做价每米______元,(做帘头每米按窗宽加60元/米如不做则不处),总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

  2、二楼纱编号(Y8),幅高2.8米,实际窗宽尺寸335米,实际窗高2.8米,按照窗户定做价每米_____元,(做帘头每米窗宽加60元,如不做则不算),总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3、会议室:布编号(Y18),幅高2.8米,纱编号(X18)幅高

  2.8米,实际窗宽55米,窗高3.5米,按照窗户定做价为每米____元,总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以上尺寸结算时,以双方实际测量尺寸为准。

  4、工期要求:根据工程制作要求大堂会议室工期为____天完工。

  5、验收标准:乙方按甲方要求制作,合同签定后双方不得违约,违约方负全部责任,乙方须精工细做,安装到位。

  6、付款方式:经双方商定,自合同签定,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制作定金______元,在乙方制做安装完工后,甲方在一周内完成验收并付清余款,(一周内甲方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7、售后服务:在乙方制作安装完毕,交付甲方使用后,乙方有义务指导甲方正确使用,一年内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非人为损坏)乙方24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桂林芒果大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 乙方:南宁家乐美布艺

  代表人:

  开户银行:桂林市商业银行 帐号:62285601002067461

  地址:民族商场四楼家乐美布艺 电话:2295216 15277039068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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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6篇

买卖合同

2021-03-11 买卖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买卖合同 篇1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乙方)身份证号 经纪方(丙方)六安市旺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下列房屋进行交易,签订本合同,达成以下事项,以期共同遵守(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唯一真实有效合同)。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面积 平方米。

  2、房屋价格: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元。(¥:

  3、付款方式:合同公证时一次性付清。

  4、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支付丙方佣金,一次性付清。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丙方佣金不予退还。

  5、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在办理完房屋买卖手续,房款交清后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房屋立即交付乙方,房屋质量以交付为准。今后两证(房产证、土地证)办理及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配合。

  6、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该合同双方自愿达成,自觉履行。签合同时,乙方交叁万元押金给甲方,如乙方不愿再购买甲方的房屋,甲方不予退还叁元押金。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返还乙方叁万元押金。并赔偿叁万元。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9、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六安市旺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六安市旺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

  地 址:金安区三十铺镇铺小步行街

  业务咨询: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甲乙(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蔬菜的品种、等级、产地、商标、生产日期及数量如下:

  第二条 订购蔬菜质量标准按以下第 项:

  (一)有机食品标准;

  (二)绿色食品标准;

  (三)无公害食品标准;

  (四)约定标准: .

  第三条 蔬菜由 方提供包装物并负责包装,包装标准为 .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蔬菜送达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订蔬菜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蔬菜的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 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

  (四)自然损耗:蔬菜自然损耗应在订购蔬菜总数量的 %以内(含 %)

  第七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收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 项办理。

  (一) 现金结算:乙方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未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蔬菜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

  付违约金。甲方交付的蔬菜少于所订数量的,且少交蔬菜数量超出自然损耗范围的,按少交蔬菜数量扣除自然损害部分后的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蔬菜的,按逾期交付蔬菜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甲方拒交、少交、逾期交付蔬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蔬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乙方仍需要的,价格另行商议;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蔬菜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蔬菜的,按少收蔬菜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收购所订蔬菜的,按逾期接收蔬菜计划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收购超过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乙方拒收、少收、逾期收购所订蔬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四)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继续结清货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也可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办理: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 篇3

  甲方(房屋出售方):乙方(房屋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安阳市街单位,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大写)元,(小写)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______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甲方应在__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榷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2、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约定处理:

  1、提交安阳市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契约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附件二

  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附件三

  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水

  2、电

  3、燃气

  4、有线电视

  5、通讯

  6、其他

  (二)装修情况:

  双方签署栏文本:(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附记栏

  条文: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积差异可能引起的纠纷,临汾市房产管理局将于交易过户前为买卖双方免费复核面积(复核于二日内完成,交易大厅内设有测绘受理窗口)。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面积误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预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1、双方买卖房屋按套计价。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临汾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款不再调整。

  2、房产面积测绘部门复核成果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双方自愿按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并将《临汾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款调整为人民币元,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

  3、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日期:日期:

  优惠价房买卖合同

  立合同双方:

  出售人:_____

  代理人:_____(以下简称甲乙方)

  买受人:_____

买卖合同 篇4

  出卖人和买受人经平等协商一致,就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尽事宜 (以下简称“合同” ),订立下列补充条款:

  1、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卖双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本合同所填写的为准,买受人保证所填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无误,并可以随时接受信函或邮件;出卖人或买受人双方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更,

  应于变更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或告知义务时,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送达:

  a、通过邮局邮寄送达书面通知,从邮件发出之日起7日后即视为送达完成(以邮局受理凭证为依据);如因买受人所填地址不准确而导致书面通知退还的,买受人应承担过错责任,并视为出卖人已经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或告知义务; b、出卖人可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河南省级报纸有效),公告见报之日起即视为出卖人已经履行通知或告知义务,因此产生的公告费等支出

  由买受人承担。

  2、依据买卖合同中买受人与共有人投资份额,买受人占产权比例为 %,共有人占产权比例为%。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买受人要求退房且出卖人同意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20%承担惩罚性违约金,其余房款无息退还;超过7日不予退房,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合同约定的房价款并不包括房价款本身以外的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应按国家规定和标准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应于本合同备案登记完成之日起(特指一次性付款)或房屋抵押登记办理完成之日起(特指按揭贷款付款)30日内按国家规定和标准交纳契税;

  出卖人代收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时需交纳的测绘费、登记费、印花费、非住宅交易服务税,该笔费用由买受人于签订合同时一并交纳。因买受人逾期交纳或拒绝交纳上述费用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如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5、9、10、15条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出卖人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出卖人不承担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其他损失及费用。 买受人依据第5条退房时,应自全部房款交清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可参照第十条条款处理。

  5、对买受人办理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出卖人应尽力协助,但不保证买受人一定能取得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买受人应在购房合同签订7日之内,按出卖人要求将齐全、有效的按揭资料交于出卖人,并在

  接到出卖人办理按揭手续的通知(出卖人可采取固定电话、手机短信、邮寄、公告等形式履行通知义务)后三日之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同逾期付款,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如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或不能取得按揭贷款的,买受人应选择其他付款方式,如不能选择其他方式付款,出卖人应将所缴纳的购房款无息退还(买受人应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

  6、本房屋交付时间以本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如买受人逾期不办理房屋

  交接手续的,视为出卖人已经履行交房义务。该日即为房屋保修期的起始日,同时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也于该日开始计收。

  7、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可延期交付房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买受人要求变更原设计,买受人同时应出具书面声明,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除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外,交房日期相应顺延;

  3)为遵守当地政府的法规及配合城市建设、市政工程、地下文物障碍影响而造成的原因;

  4)施工过程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5)遇到恶劣天气不能正常施工的;

  6)买受人未能按照出卖人要求办理接房手续的;

  7)其他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

  8、《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后,买受人不得随意变更付款方式及买受人或共有人姓名,如有特殊需求可向出卖人提出申请,在出卖人同意并经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同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的百分之五作为办理此项变更的手续费。

  9、买受人同意将本房屋委托给河南中力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管理;自本房屋交付之日起,不论使用与否,买受人均应遵守小区的物业管理制度,并分担小区管理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10、本房屋一经交付使用,保修期均适用《房屋质量保证书》中的相关约定;超出保修期的房屋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确属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的除外。

  11、买卖双方同意本合同所指的交房标准以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不作为出卖人的交房标准。出卖人的样板房、广告宣传资料、模型等其他销售道具均不作为交房的标准。

  12、小区内未销售的停车场及商业服务设施等归出卖人所有。

  13、本补充条款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5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地 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

  第九条 保险: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给买方。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金额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 ( 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 卖方: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桂林芒果大酒店(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宁家乐美布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现就芒果大酒店窗帘购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大堂:纱编号(Y8),幅2.8米,实际窗宽尺寸___米,实际窗高尺寸为3.75米,按照窗户定做价每米______元,(做帘头每米按窗宽加60元/米如不做则不处),总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

  2、二楼纱编号(Y8),幅高2.8米,实际窗宽尺寸335米,实际窗高2.8米,按照窗户定做价每米_____元,(做帘头每米窗宽加60元,如不做则不算),总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3、会议室:布编号(Y18),幅高2.8米,纱编号(X18)幅高

  2.8米,实际窗宽55米,窗高3.5米,按照窗户定做价为每米____元,总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以上尺寸结算时,以双方实际测量尺寸为准。

  4、工期要求:根据工程制作要求大堂会议室工期为____天完工。

  5、验收标准:乙方按甲方要求制作,合同签定后双方不得违约,违约方负全部责任,乙方须精工细做,安装到位。

  6、付款方式:经双方商定,自合同签定,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制作定金______元,在乙方制做安装完工后,甲方在一周内完成验收并付清余款,(一周内甲方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7、售后服务:在乙方制作安装完毕,交付甲方使用后,乙方有义务指导甲方正确使用,一年内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非人为损坏)乙方24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桂林芒果大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 乙方:南宁家乐美布艺

  代表人:

  开户银行:桂林市商业银行 帐号:62285601002067461

  地址:民族商场四楼家乐美布艺 电话:2295216 15277039068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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