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
合同编号: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
卖方:
名称:____
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传真:____
电子邮箱:____
买方:
名称:____
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传真:____
电子邮箱:____
鉴于卖方是从事____的企业,拥有合法出售相关货物的权利,买方有意购买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
1. 货物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2. 数量:________________
3. 质量:货物应符合________________。卖方应保证货物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自交货之日起________内无质量问题。
二、价格条款
1. 单价:每________货物价格为________。
2. 总价: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数量,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总价为________。此价格为固定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但因卖方原因导致的成本增加除外,如税收政策调整、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成本上升超过____时,双方应协商调整价格。
三、包装条款
1. 货物应使用____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装卸,并能防潮、防震、防锈及防止其他损坏。
2. 每件包装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日期等信息,质量合格证书应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 包装外应标注清晰的唛头,包括买方名称缩写、合同编号、目的港、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净重等信息,如:
买方:____
合同编号:____
目的港:____
货物名称:____
数量:____
毛重:____
净重:____
四、运输条款
1. 运输方式:____
2. 装运港和目的港:装运港为____,目的港为____。
3. 装运期限: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内将货物在装运港装船,并通知买方预计装船日期、船名、提单号等运输信息。
4. 运输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条款
1. 付款方式:____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内,通过其开户银行向卖方开出不可撤销的、见单即付的即期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船日期后[有效期时长,如 15 天]内有效,并注明本合同编号。
2. 单据要求:卖方在向银行议付货款时,应提交以下单据:
清洁已装船提单正本一式三份,注明“运费已付/到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标明装运港和目的港;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总价;
装箱单一式五份;
质量合格证书一式三份;
六、检验与索赔
1. 在货物装运前,卖方应邀请____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对货物进行复验。复验费用由买方承担。
2. 如果经复验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____内,凭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应在收到索赔通知后____内给予答复,并负责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差价、检验费用、运输费用、仓储费用、装卸费用等。
3. 如果因卖方原因导致货物不能按时交货或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合同总价的____。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的损失,卖方还应继续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七、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政府行为(如政策法规调整、战争、罢工等)以及社会异常事件(如骚乱、疫情等)。
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该方的合同义务应予以延期履行,且免除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违约责任。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____,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或修改合同条款。
八、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部分)及相关国际公约。
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提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其他条款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卖方(签字/盖章):____
买方(签字/盖章):____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2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买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卖方拥有____的生产或销售能力,买方有购买该货物的需求,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相关国家法律规定,就国际货物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描述
1. 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
2. 货物数量:____
3. 质量标准:货物质量应符合________________。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货物质量合格证书,证明货物在出厂时符合约定质量标准。
二、价格条款
1. 货物单价:每台货物价格为________。
2. 合同总价: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数量,合同总价为____。此价格为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____价格,包括货物成本、包装费用以及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但不包括运输保险费和国际运费。
三、包装
1. 卖方应采用适合货物性质和长途运输的包装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包装应坚固、防潮、防锈、防腐蚀,并能确保货物在正常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受损坏。
2. 包装材料应为____,包装内应放置必要的缓冲材料,以保护货物免受震动和碰撞。
3. 每个包装单元都应清晰标注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毛重、净重、尺寸以及“易碎物品”“向上”“防雨”等必要的运输标志和警示标志,同时标注合同编号和卖方公司名称。
四、交货条款
1. 交货时间: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90 天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
2. 交货地点:________
3. 在货物交付前,卖方应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货物的'风险转移至买方。
五、运输条款
1. 运输方式及运输安排: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买方应在预计装船日期前15 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时间、装货地点等运输信息。
2. 运输保险:买方应在货物装船前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金额应为合同总价的110%,保险险别应包括____。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提供货物信息、协助办理保险手续等。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即600,000 元。预付款到账后,本合同正式生效。
2. 尾款支付: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单据后,通过电汇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70%,即欧元 1,400,000 元:
清洁已装船提单正本三份,注明“运费到付”,提单日期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内;
商业发票一式六份,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合同编号等信息;
装箱单一式六份,详细列出每个包装单元内的货物内容;
质量合格证书一式三份;
原产地证书一式两份。
七、检验与索赔
1. 在货物生产过程中,买方有权派代表到卖方工厂进行检验,但应提前 7 天通知卖方。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检验人员的工作,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和资料。
2.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买方应在 45 天内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数量或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应在检验期限内书面通知卖方,并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差价、检验费用、运输费用、仓储费用、利息损失等。
八、违约责任
1. 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质量标准交付货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合同总价的 5%。如因卖方违约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卖方还应继续赔偿买方的损失。
2. 如果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货款,买方应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未付款项的 8%计算,直至买方付清全部款项为止。
九、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2.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48 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间,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合同义务。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 90 天,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具体法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____________。
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国际商会仲裁院提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3
(1)合同号码:____
(2)日期:____
(3)地点:____
(4)买方:____
(5)卖方:____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9)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始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炉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炉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它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炉号列明重量。
e.按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10)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买方运输代理人中国租船公司(地址:____________)租订舱位。卖方负责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物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港的船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船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本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达班轮到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第(7)条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台湾及/或台湾附近地区。
(11)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净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第(11)条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13)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90天内,根据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如重量短缺,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14)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15)延期交货及罚款:除本合同第(14)条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15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10天按货款总额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计算。罚款自第16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5%。
(16)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7)附加条款:以上任何条款如与以下附加条款相抵触时,以以下附加条款为准。
买方: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
卖方: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4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1.全套清洁提货单;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3.原产地证明书;4.装箱单;5.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5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数量、价格
品名及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第二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险:由买方按发票金额100%投保。
第四条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限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到期。
第九条装运单据:买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十条装运条件:
1、装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一条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分。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声誉的、并经卖方认可的公证机构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有权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第十三条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其他: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需双方商定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6
买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唛头。
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下列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第三条 装运期限:
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 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单证
份数
寄送A B C D E F
送交方议付银行3 4 3 1
送交议付银行(副本)
1
空邮目的岸外运公司(副本)
2
E.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 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班轮到达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区。
第九条 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十一条 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90天内,根据____ 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 延期交货及罚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15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10天按货款总额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计算。罚款自第16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5%。
第十四条 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国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买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卖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
2.品种:____。
3.规格: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二、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
三、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
2.交货地点:____。
3.运输方式:____。
4.保险:____。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
五、验收
1.验收时间:____。
2.验收方法:____。
3.验收标准: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检验机构按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六、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人民币____元。 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
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
3.预付货款:____。
八、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约定:____。
十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五、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8
合同编号:____
日期:____
卖方:____ 签约地点:____
地址:____ 电报挂号: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挂号: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
5.总价:___u.s.d.(大写: )。______
6.包装:_________
7.装运期: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天。______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经__至__。
9.保险: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19__年__月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天在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____
卖方:______ 买方:______
注:
① 格式合同亦称标准合同(standard contract)。在国际贸易买卖中,由一个国际组织或外贸商业组织或律师事务所根据买卖合同应具有的基本内容而拟定的固定条文,即成固定格式的`空白标准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才能成为有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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