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2021-03-24 劳动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昆山XX公司

  乙方:求职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第二条 作业人员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元

  4·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 )4·2·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 )4·2·2以( )年施工预算或( )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 )4·2·3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 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8·2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

  10·1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

  10·2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第十一条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1·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1·2 负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11·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1·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第十二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2·1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2·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2·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 %,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2·4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发包人违约责任

  13·1·1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3·1·2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3·1·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3·2承包人违约责任

  13·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3·2·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3·2·3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劳动合同 篇2

  甲 方:北京北大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海淀南路30号航天精密大厦10层

  乙 方:住 所: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有关20xx高层专家会议(活动),乙方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 基本情况

  1、 会议(活动)时间:20xx年 月 日 月 日

  2、活动安排: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由授权代表盖章,作为本协议附件。

  3、活动人数:350人(具体人数按照实际人数计算)。

  4、活动地点:济州岛

  二、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和安排本次20xx高层专家活动(会议),包括活动的日程安排、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接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方应严格执行。

  三、 费用

  单人活动费为人民币 元/人,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会议(活动)费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费用明细见行程表。

  本协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元,20xx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款项 元人民币;本委托事项履行完毕后,乙方提交实际费用明细表,甲方在收到费用明细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发票。

  会议(活动)期间,应甲方要求或客观情况变化,在不增加乙方损失的情况下,上述费用因会议(活动)有增加或减少时,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如果该项变化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乙方提出该项变化给甲方造成损失,并且该项损失无法挽回时,提出方应当对此损失予以赔偿。

  四、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务(会议)活动安排方案,并取得甲方授权代表的同意;如甲方在上述方案确定后提出取消或增加等更改服务项目的要求,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若该等取消或变更产生实际损失时,则该损失由甲方承担。

  2. 完成甲方要求及前款方案确定的事项、任务和标准;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前款方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3. 为保障参加人员在会议(活动)期间的安全,为参加活动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

  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 甲方的义务

  1. 事先明确对活动安排的要求,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安排方案,并为乙方组织安排本次商务会议(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2. 对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尽到管理职责。因非乙方原因,参加会议(活动)人员的行为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时,应当先行履行赔付义务。

  3. 按照约定支付活动费用。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费用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期限每满一年不超过一个月计算,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__ 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 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工资为 元。

  第十二条 甲方按有关政策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 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者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漏。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一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四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六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五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三十八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一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 条约定条款。

  (一)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三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要求仲裁的,应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 他

  第四十五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八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必须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产生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日期: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公司劳动合同范本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书

劳动合同 篇4

  劳动者随意走人,给企业造成损失怎么办?工作了一年,还是临时用工合同怎么办……昨天,在文昌广场上举行的关于《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咨询会上,许多企业代表和员工提出了自己的困惑、疑虑。记者采访了解到,之所以产生各种纠纷,归根结蒂源于新法实施前,劳资双方还存在着三大认识误区。

  镜头一:企业怒斥职工突然辞职拿着厚厚的一摞材料,扬州某琴行人力资源科负责人怒气冲冲地赶到咨询现场。原来该琴行的一位教师上午打了个招呼要走人,下午就不上班了,不但安排好的钢琴课没人教,而且这个老师还带走了一批学生。记者看到,该负责人带来了离职老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等所有材料,该负责人质疑说,都说《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用付违约金,那么像这样的情况已给公司造成损失了,能不能追偿呢?

  镜头二:工作一年仍签试用合同在咨询台前,老马和同事徘徊了很久,总是话到嘴边就咽下去了。记者上前一打听,得知他们是某小区的保安,这两天公司要和他们签合同,还特地召开了大会。但给他们的合同书不是《劳动法》的版本,也不是《劳动合同法》的版本,而是企业自己做的。为了拿出证据,老马偷偷复印了一份出来。记者看到,文本抬头写的是《试用期工合同》,由于是试用,里面的社保、工资约定等款项一个也没有。

  最令老马气愤的是,当他们提出异议的时候,公司竟扬言合同只有这一种,不签就走人。

  镜头三: 月薪两千而补偿金才一百“没有人会嫌钱多!”小张是市区某外贸公司的职员,前两天在单位跟领导顶了几句嘴,老板就把他给踢走了,并大方地支付给他700元经济补偿金。小张找他理论,老板声称经济补偿金都是按工资计算,小张的工资就是700元,奖金不算。小张说,她在公司属于骨干,月薪至少20xx元 ,现在却要按最低工资拿补偿,明显不合理。

  没有工资卡,小张就把自己的工资存折带到了现场。记者看到的工资记录,每月都在20xx元以上。那么离职时,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到底是基本工资还是所有收入?

  详解三大误区误区一:认为只要签合同就行用人单位将试用期合同与劳动合同分离并对立了起来,认为签了试用期合同不仅可以使其处于“主动”地位,还可以将双方关系就此固定了。同时还企图利用试用期,逃避责任。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无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专家解读:单签“试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合同。按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这一规定,所谓的试用期合同,实际上名不副实,劳动部门一直视为劳动合同,这让原本可以试用职工的企业失去了试用的权利。而一旦合同无效,都视为正式用工,用人单位反而事与愿违。此外,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用工事实业已形成,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误区二:补偿金按最低工资算明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详细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各种情形,如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解除合同、劳动合同终止等等。而从记者现场了解的情况看,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时,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支付和以工资总收入为基数支付相比,会存在较大的差异。目前用人单位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做法大相径庭。有的只算工资,有的统一按照最低工资,而大方一点的把奖金也算入其中。

  专家解读:补偿金标准有规定。

  按照规定,职工的奖金属于工资的构成部分,如劳动者一年中,用人单位每月一直是按20xx元标准支付工资的,因此在计算其工资时,应将该笔款项计算在内,用人单位不将奖金计算在内,不符合国家关于工资的构成规定。

  用人单位在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上,应符合《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误区三:不保护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实施,该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那么劳动者随意走人,给企业造成损失也不负责任,太不公平了。

  专家解读:离职不打招呼须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两种情况须赔偿用人单位损失:一是接受过单位的培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约支付违约金;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有保密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如劳动者违约时,其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 篇5

  编号:劳合字(第)第 号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单位地址: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其它有效证件号码: 家庭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现暂住详细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期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签订本劳动合同期限:

  (壹)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共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贰)无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

  (参)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 月日至工作完成时即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为。

  实行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二条: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甲方处从事 工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和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分派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及遵守甲方企业的员工手册和其他规章制度。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温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生产或工作任务。

  三、 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实行以下工资计算方式

  壹、计时制,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为 元,考核工资 元;试用期满,基本工资为 元,考核工资 元。

  贰、计件制,具体计件单价另行约定。

  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实行结构工资制,具体工资分配按甲方的薪酬制度及考核办法执行。

  第五条、 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放日期为次月初,前款所称的乙方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六条、 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及乙方岗位调整、绩效考核、违纪行为、工作评价等,对乙方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壹、定时工作制

  貳、综合计件工时工作制

  參、不定时工作制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将给予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五、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工具。

  第十条、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六、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七、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

  第十五条、乙方愿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列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第十六条、甲方的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乙方对此在合同期内及离职后两年内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本单位其他人员以及外单位人员有意或无意的泄漏。甲、乙双方如另有竞业禁止协议,则竞业禁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溯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全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积分制管理制度。

  八、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的。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3) 甲、乙方情况发生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的。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离职或擅自离开,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须经相关主管同意签字后,可以辞职;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辞职的须按《离职管理制度》申请离职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非乙方原因,甲方辞退乙方,则应一次性结清所有约定工资。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离职前,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中的未尽事项、文件、资料、凭证、各种办公用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未按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甲方将不予办理工资结算,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九、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相应的管理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招收录用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依据甲方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第三十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及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一年内,因执行甲方的任务或从事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运用甲方所有或提供的技术信物质技术条件等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及双方协商一致与该成果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如果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专利权的,其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属甲方。

  第三十一条、公司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用人单位(公章) 受用人(签名):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_______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头_________天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

  二、工作任务和岗位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_____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和工会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女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无故擅自超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工资形式、标准:

  1、乙方的工资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资标准: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时)。

  3、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根据乙方工作成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_______%赔偿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给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险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

  (二)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

  (三)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

  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

  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

  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元和一次性优抚金_________元。

  (六)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

  六、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在不违反本市有关招用外地工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双方同意,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计不得超过______年,如乙方属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和市属县(市)城乡户口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主要通用技术性工种工作的人员除外。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2、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

  3、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间的。

  4、乙方为女职工,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经济补偿金按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执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2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甲方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

  (八)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但在试用期内,以及符合第八条第(三)款3项、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包括原因、依据及生效时间等内容。

  九、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十、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7

  一、明确谁是签约主体

  《劳动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的单位类型出现,对这类单位与其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规范缺乏法律规定,不利于维护这类单位的劳动者权益。

  二是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并且没有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而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只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才依照《劳动法》执行。因此,这些劳动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或者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的权利,也不能依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随着我国社会主____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迫切要求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为此,国家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也是一种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也需要依法规范,在打破能进不能出僵化用人制度的同时也需要维护其劳动者的就业稳定。而且,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角度考虑,也需要将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劳动者纳入同一用人制度。

  鉴于以上新的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确定的适用范围,实际上就是可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范围。由于劳动合同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的标志性地位,因此,在适用范围方面,《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所规定的适用范围,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按照《劳动法》规定,其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里,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在用人单位的类型方面,《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所谓民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其实质上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民间组织主要是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形式。

  2、在上述规定中,之所以要强调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被列入《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是因为在目前的体制下,由于国情原因,仍然有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并非劳动关系。

  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因此,《劳动合同法》仅适用于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我国当前的国情是相符合的。

  此外,在《劳动合同法》中采用的事业单位概念,与《劳动法》所称的事业组织一词相比,也更为规范和准确。

  二、劳动合同应有哪些必备内容

  首先,关于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

  我国《劳动法》第16条只是笼统地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则更加具体和明确:《劳动合同法》为了既方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又督促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方面,《劳动合同法》则规定了三项措施: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处,特意强调了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处,强制性地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________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________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________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这是对对用人单位较之未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言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笔者个人认为,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劳动合同法》也因此就有更强、更实用的操作性,在大力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此外,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也明确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这里,仅指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对于在用人单位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则从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也许会出现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双方劳动关系的持续期不一致的情形。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了规范劳动合同条款,使一些重要内容能够被约定,《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至少应当具备必备条款。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比,在构成劳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一样,通过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应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且二者均表示,在此列举的条款之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另行补充新的内容。只不过,在补充新内容方面,《劳动合同法》也通过列举的方式提示性表明了双方可以在此基础上另行约定的事项,如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而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的规定相比,既有大幅增加也有少量删减。

  1、增加的部分必备条款内容:

  (1)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原因是这些内容是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基本情况,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2)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原因是实践中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予以明确。

  (3)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原因是为了在法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该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4)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约定、如何约定,均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社会保险必备条款的原因,是为了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

  (5)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为了做好与《职业病防治法》以上规定的衔接,促进该条款的落实,《劳动合同法》中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必备条款。

  2、取消的部分必备条款内容:

  (1)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原因是劳动纪律属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已经对用人单位制定、修改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的程序作出了规定,没有必要在劳动合同中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别约定。

  (2)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期限约束,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取消了《劳动法》中有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明确劳动合同终止是法定行为,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才能终止。

  (3)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责任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依法约定的培训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条款中,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特别规定,在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的约定方面,如果因约定不明引发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因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约定不明引发了争议,《劳动合同法》还提出了指引性的解决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劳动争议的仲裁、诉讼解决压力,无论对于劳动者权益的快速、便捷保障,还是缓解司法部门因讼累造成的工作压力方面,都是大有裨益的。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聘用单位)全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受聘者)姓名: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甲方职工。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依法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承诺

  (一)遵守国家、本省的法律、法规,保障乙方合法权益。

  (二)依法为乙方缴纳失业、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并接受乙方查询和敦促。

  (三)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非法扣除或以任何形式拖延支付。

  (四)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劳动条件和保护措施。

  (五)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

  (六)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的情况下,不干涉乙方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不要求乙方从事有损人格尊严的工作。

  二、乙方承诺

  (一)遵守国家、本省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二)遵守甲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工作)数量、质量指标(要求)。

  (四)如实提供个人有关资料,不得有欺骗讹诈行为。

  三、双方约定

  (一)工作范围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岗位(工种)负责_________工作(兼做_________工作)。

  (二)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月工资额_________元。

  (三)工作时间和超过工作限制

  乙方每天为甲方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每周享有至少1天休息日(实行5天工作制之后从新规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如需乙方加班加点,须征得乙方和工会同意,并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且每月累计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3天。

  (四)工资的给付

  1.甲方以货币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总额不低于_________元。支付时间为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2.停工工资:非因乙方过失造成停工,停工期间,甲方应发给乙方停工工资。停工工资费不得低于乙方平均工资的70%。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合同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解除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支付一笔相当于通知期乙方正常工作可实得收入款数的费用予对方,作为代替通知金。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终止执行。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

  续订劳动合同,双方要在合同期期满前30天协商确定。

  五、合同期待遇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补偿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享受的有关待遇和终止、解除合同后可获得的有关补偿(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金),按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若不履行本合同规定,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经济责任

  1.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强制乙方加班加点的,除支付加班工资外,还须付给乙方两倍于加班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已同意加班但又临时拒绝的,须按预定加班时数付给相当于两倍加班工资的违约金予甲方。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工资,除付清所欠工资外,须按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所欠款额1%的违约金。

  4.在合同期内,甲方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因甲方过错而解除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在本企业服务年限长短支付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当年乙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两倍乘服务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5.乙方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付给甲方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当年乙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两倍乘合同期未满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二)违约法律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还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

  (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但须办理变更手续。

  (二)甲、乙双方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申请调解和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约定: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9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宁波劳动合同范本。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为 元,工资形式为( )。

  1.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

  1.银行代发 2. 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合同范本《宁波劳动合同范本》。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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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2021-03-24 劳动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昆山XX公司

  乙方:求职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第二条 作业人员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元

  4·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 )4·2·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 )4·2·2以( )年施工预算或( )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 )4·2·3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 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8·2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

  10·1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

  10·2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第十一条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1·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1·2 负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11·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1·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第十二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2·1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2·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2·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 %,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2·4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发包人违约责任

  13·1·1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3·1·2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3·1·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3·2承包人违约责任

  13·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3·2·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3·2·3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劳动合同 篇2

  甲 方:北京北大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海淀南路30号航天精密大厦10层

  乙 方:住 所: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有关20xx高层专家会议(活动),乙方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 基本情况

  1、 会议(活动)时间:20xx年 月 日 月 日

  2、活动安排: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由授权代表盖章,作为本协议附件。

  3、活动人数:350人(具体人数按照实际人数计算)。

  4、活动地点:济州岛

  二、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和安排本次20xx高层专家活动(会议),包括活动的日程安排、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接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方应严格执行。

  三、 费用

  单人活动费为人民币 元/人,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会议(活动)费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费用明细见行程表。

  本协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元,20xx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款项 元人民币;本委托事项履行完毕后,乙方提交实际费用明细表,甲方在收到费用明细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发票。

  会议(活动)期间,应甲方要求或客观情况变化,在不增加乙方损失的情况下,上述费用因会议(活动)有增加或减少时,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如果该项变化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乙方提出该项变化给甲方造成损失,并且该项损失无法挽回时,提出方应当对此损失予以赔偿。

  四、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务(会议)活动安排方案,并取得甲方授权代表的同意;如甲方在上述方案确定后提出取消或增加等更改服务项目的要求,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若该等取消或变更产生实际损失时,则该损失由甲方承担。

  2. 完成甲方要求及前款方案确定的事项、任务和标准;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前款方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3. 为保障参加人员在会议(活动)期间的安全,为参加活动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

  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 甲方的义务

  1. 事先明确对活动安排的要求,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安排方案,并为乙方组织安排本次商务会议(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2. 对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尽到管理职责。因非乙方原因,参加会议(活动)人员的行为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时,应当先行履行赔付义务。

  3. 按照约定支付活动费用。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费用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期限每满一年不超过一个月计算,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__ 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 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工资为 元。

  第十二条 甲方按有关政策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 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者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漏。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一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四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六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五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三十八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一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 条约定条款。

  (一)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三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要求仲裁的,应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 他

  第四十五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八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必须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产生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日期: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公司劳动合同范本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书

劳动合同 篇4

  劳动者随意走人,给企业造成损失怎么办?工作了一年,还是临时用工合同怎么办……昨天,在文昌广场上举行的关于《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咨询会上,许多企业代表和员工提出了自己的困惑、疑虑。记者采访了解到,之所以产生各种纠纷,归根结蒂源于新法实施前,劳资双方还存在着三大认识误区。

  镜头一:企业怒斥职工突然辞职拿着厚厚的一摞材料,扬州某琴行人力资源科负责人怒气冲冲地赶到咨询现场。原来该琴行的一位教师上午打了个招呼要走人,下午就不上班了,不但安排好的钢琴课没人教,而且这个老师还带走了一批学生。记者看到,该负责人带来了离职老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等所有材料,该负责人质疑说,都说《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用付违约金,那么像这样的情况已给公司造成损失了,能不能追偿呢?

  镜头二:工作一年仍签试用合同在咨询台前,老马和同事徘徊了很久,总是话到嘴边就咽下去了。记者上前一打听,得知他们是某小区的保安,这两天公司要和他们签合同,还特地召开了大会。但给他们的合同书不是《劳动法》的版本,也不是《劳动合同法》的版本,而是企业自己做的。为了拿出证据,老马偷偷复印了一份出来。记者看到,文本抬头写的是《试用期工合同》,由于是试用,里面的社保、工资约定等款项一个也没有。

  最令老马气愤的是,当他们提出异议的时候,公司竟扬言合同只有这一种,不签就走人。

  镜头三: 月薪两千而补偿金才一百“没有人会嫌钱多!”小张是市区某外贸公司的职员,前两天在单位跟领导顶了几句嘴,老板就把他给踢走了,并大方地支付给他700元经济补偿金。小张找他理论,老板声称经济补偿金都是按工资计算,小张的工资就是700元,奖金不算。小张说,她在公司属于骨干,月薪至少20xx元 ,现在却要按最低工资拿补偿,明显不合理。

  没有工资卡,小张就把自己的工资存折带到了现场。记者看到的工资记录,每月都在20xx元以上。那么离职时,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到底是基本工资还是所有收入?

  详解三大误区误区一:认为只要签合同就行用人单位将试用期合同与劳动合同分离并对立了起来,认为签了试用期合同不仅可以使其处于“主动”地位,还可以将双方关系就此固定了。同时还企图利用试用期,逃避责任。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无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专家解读:单签“试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合同。按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这一规定,所谓的试用期合同,实际上名不副实,劳动部门一直视为劳动合同,这让原本可以试用职工的企业失去了试用的权利。而一旦合同无效,都视为正式用工,用人单位反而事与愿违。此外,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用工事实业已形成,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误区二:补偿金按最低工资算明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详细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各种情形,如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解除合同、劳动合同终止等等。而从记者现场了解的情况看,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时,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支付和以工资总收入为基数支付相比,会存在较大的差异。目前用人单位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做法大相径庭。有的只算工资,有的统一按照最低工资,而大方一点的把奖金也算入其中。

  专家解读:补偿金标准有规定。

  按照规定,职工的奖金属于工资的构成部分,如劳动者一年中,用人单位每月一直是按20xx元标准支付工资的,因此在计算其工资时,应将该笔款项计算在内,用人单位不将奖金计算在内,不符合国家关于工资的构成规定。

  用人单位在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上,应符合《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误区三:不保护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实施,该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那么劳动者随意走人,给企业造成损失也不负责任,太不公平了。

  专家解读:离职不打招呼须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两种情况须赔偿用人单位损失:一是接受过单位的培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约支付违约金;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有保密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如劳动者违约时,其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 篇5

  编号:劳合字(第)第 号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单位地址: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其它有效证件号码: 家庭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现暂住详细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期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签订本劳动合同期限:

  (壹)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共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贰)无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

  (参)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 月日至工作完成时即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为。

  实行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二条: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甲方处从事 工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和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分派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及遵守甲方企业的员工手册和其他规章制度。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温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生产或工作任务。

  三、 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实行以下工资计算方式

  壹、计时制,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为 元,考核工资 元;试用期满,基本工资为 元,考核工资 元。

  贰、计件制,具体计件单价另行约定。

  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实行结构工资制,具体工资分配按甲方的薪酬制度及考核办法执行。

  第五条、 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放日期为次月初,前款所称的乙方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六条、 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及乙方岗位调整、绩效考核、违纪行为、工作评价等,对乙方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壹、定时工作制

  貳、综合计件工时工作制

  參、不定时工作制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将给予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五、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工具。

  第十条、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六、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七、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

  第十五条、乙方愿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列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第十六条、甲方的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乙方对此在合同期内及离职后两年内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本单位其他人员以及外单位人员有意或无意的泄漏。甲、乙双方如另有竞业禁止协议,则竞业禁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溯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全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积分制管理制度。

  八、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的。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3) 甲、乙方情况发生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的。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离职或擅自离开,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须经相关主管同意签字后,可以辞职;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辞职的须按《离职管理制度》申请离职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非乙方原因,甲方辞退乙方,则应一次性结清所有约定工资。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离职前,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中的未尽事项、文件、资料、凭证、各种办公用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未按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甲方将不予办理工资结算,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九、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相应的管理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招收录用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依据甲方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第三十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及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一年内,因执行甲方的任务或从事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运用甲方所有或提供的技术信物质技术条件等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及双方协商一致与该成果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如果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专利权的,其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属甲方。

  第三十一条、公司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用人单位(公章) 受用人(签名):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_______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头_________天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

  二、工作任务和岗位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_____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和工会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女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无故擅自超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工资形式、标准:

  1、乙方的工资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资标准: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时)。

  3、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根据乙方工作成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_______%赔偿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给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险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

  (二)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

  (三)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

  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

  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

  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元和一次性优抚金_________元。

  (六)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

  六、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在不违反本市有关招用外地工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双方同意,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计不得超过______年,如乙方属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和市属县(市)城乡户口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主要通用技术性工种工作的人员除外。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2、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

  3、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间的。

  4、乙方为女职工,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经济补偿金按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执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2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甲方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

  (八)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但在试用期内,以及符合第八条第(三)款3项、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包括原因、依据及生效时间等内容。

  九、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十、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7

  一、明确谁是签约主体

  《劳动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的单位类型出现,对这类单位与其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规范缺乏法律规定,不利于维护这类单位的劳动者权益。

  二是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并且没有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而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只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才依照《劳动法》执行。因此,这些劳动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或者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的权利,也不能依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随着我国社会主____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迫切要求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为此,国家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也是一种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也需要依法规范,在打破能进不能出僵化用人制度的同时也需要维护其劳动者的就业稳定。而且,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角度考虑,也需要将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劳动者纳入同一用人制度。

  鉴于以上新的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确定的适用范围,实际上就是可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范围。由于劳动合同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的标志性地位,因此,在适用范围方面,《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所规定的适用范围,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按照《劳动法》规定,其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里,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在用人单位的类型方面,《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所谓民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其实质上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民间组织主要是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形式。

  2、在上述规定中,之所以要强调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被列入《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是因为在目前的体制下,由于国情原因,仍然有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并非劳动关系。

  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因此,《劳动合同法》仅适用于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我国当前的国情是相符合的。

  此外,在《劳动合同法》中采用的事业单位概念,与《劳动法》所称的事业组织一词相比,也更为规范和准确。

  二、劳动合同应有哪些必备内容

  首先,关于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

  我国《劳动法》第16条只是笼统地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则更加具体和明确:《劳动合同法》为了既方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又督促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方面,《劳动合同法》则规定了三项措施: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处,特意强调了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处,强制性地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________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________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________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这是对对用人单位较之未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言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笔者个人认为,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劳动合同法》也因此就有更强、更实用的操作性,在大力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此外,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也明确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这里,仅指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对于在用人单位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则从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也许会出现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双方劳动关系的持续期不一致的情形。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了规范劳动合同条款,使一些重要内容能够被约定,《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至少应当具备必备条款。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比,在构成劳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一样,通过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应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且二者均表示,在此列举的条款之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另行补充新的内容。只不过,在补充新内容方面,《劳动合同法》也通过列举的方式提示性表明了双方可以在此基础上另行约定的事项,如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而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的规定相比,既有大幅增加也有少量删减。

  1、增加的部分必备条款内容:

  (1)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原因是这些内容是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基本情况,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2)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原因是实践中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予以明确。

  (3)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原因是为了在法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该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4)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约定、如何约定,均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社会保险必备条款的原因,是为了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

  (5)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为了做好与《职业病防治法》以上规定的衔接,促进该条款的落实,《劳动合同法》中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必备条款。

  2、取消的部分必备条款内容:

  (1)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原因是劳动纪律属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已经对用人单位制定、修改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的程序作出了规定,没有必要在劳动合同中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别约定。

  (2)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期限约束,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取消了《劳动法》中有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明确劳动合同终止是法定行为,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才能终止。

  (3)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责任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依法约定的培训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条款中,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特别规定,在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的约定方面,如果因约定不明引发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因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约定不明引发了争议,《劳动合同法》还提出了指引性的解决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劳动争议的仲裁、诉讼解决压力,无论对于劳动者权益的快速、便捷保障,还是缓解司法部门因讼累造成的工作压力方面,都是大有裨益的。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聘用单位)全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受聘者)姓名: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甲方职工。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依法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承诺

  (一)遵守国家、本省的法律、法规,保障乙方合法权益。

  (二)依法为乙方缴纳失业、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并接受乙方查询和敦促。

  (三)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非法扣除或以任何形式拖延支付。

  (四)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劳动条件和保护措施。

  (五)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

  (六)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的情况下,不干涉乙方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不要求乙方从事有损人格尊严的工作。

  二、乙方承诺

  (一)遵守国家、本省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二)遵守甲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工作)数量、质量指标(要求)。

  (四)如实提供个人有关资料,不得有欺骗讹诈行为。

  三、双方约定

  (一)工作范围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岗位(工种)负责_________工作(兼做_________工作)。

  (二)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月工资额_________元。

  (三)工作时间和超过工作限制

  乙方每天为甲方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每周享有至少1天休息日(实行5天工作制之后从新规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如需乙方加班加点,须征得乙方和工会同意,并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且每月累计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3天。

  (四)工资的给付

  1.甲方以货币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总额不低于_________元。支付时间为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2.停工工资:非因乙方过失造成停工,停工期间,甲方应发给乙方停工工资。停工工资费不得低于乙方平均工资的70%。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合同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解除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支付一笔相当于通知期乙方正常工作可实得收入款数的费用予对方,作为代替通知金。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终止执行。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

  续订劳动合同,双方要在合同期期满前30天协商确定。

  五、合同期待遇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补偿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享受的有关待遇和终止、解除合同后可获得的有关补偿(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金),按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若不履行本合同规定,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经济责任

  1.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强制乙方加班加点的,除支付加班工资外,还须付给乙方两倍于加班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已同意加班但又临时拒绝的,须按预定加班时数付给相当于两倍加班工资的违约金予甲方。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工资,除付清所欠工资外,须按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所欠款额1%的违约金。

  4.在合同期内,甲方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因甲方过错而解除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在本企业服务年限长短支付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当年乙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两倍乘服务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5.乙方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付给甲方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当年乙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两倍乘合同期未满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二)违约法律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还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

  (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但须办理变更手续。

  (二)甲、乙双方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申请调解和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约定: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9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宁波劳动合同范本。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为 元,工资形式为( )。

  1.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

  1.银行代发 2. 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合同范本《宁波劳动合同范本》。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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