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劳动合同 篇1
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公司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才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在想要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时候,却不知道公司是否能继续履行。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
1、用人单位必须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法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必须要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存在。要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为前提。
2、必须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现实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再回原单位工作,难免会合作不愉快,甚至有些用人单位会记恨于曾投诉过单位的劳动者,还会继续找机会和借口再次辞退劳动者。所以有些劳动者会选择得到适当的赔偿后,不愿再回原单位工作。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继续履行原则的适用应以劳动者提出履行要求为前提。
3、用人单位必须有条件能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必须存在能够继续履行的客观条件,如果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则不能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出现用人单位濒临破产、依法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等客观不能履行的情况时。
二、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责任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经济责任。经济责任,是劳动合同当事人承担劳动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其主要方式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继续履行。
(一)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形式。根据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指旨在弥补一方因另一方违约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而约定的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是指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数额可以大于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金。根据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程度,违约金可为分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两种。凡是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就属于约定违约金;由法律规定的违约金,就属于法定违约金。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以下简称《通知》)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这一规定确立了违约金是我国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20xx年 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一规定对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但对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并没有作出限制。
(二)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违法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应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给予赔偿。《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赔偿损失是我国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这是承担劳动合同违法责任的主要方式。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范围和数额计算,《劳动法》未作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则作出了一般性规定。笔者之所以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是一般性规定,是笔者认为,对于受法律特殊保护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与他们的劳动合同,除应按《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赔偿外,还需要按相关特殊保护的规定予以赔偿。如: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劳动者不要求履行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在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和“三期”内的女职工,则用人单位除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外,还需支付医疗期工资和“三期”工资;如果是职工和工会工作人员因参加工会活动或者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除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外,还应给予劳动者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三)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我国《劳动法》未明确规定继续履行为承担违反劳动合同责任的方式,20xx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则明确规定继续履行为用人单位承担违反劳动合同责任的方式。需要指出的是,对继续履行能否成为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规定不明。笔者认为,对普通劳动者的违约行为,不宜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但对用人单位提供了特殊优厚待遇或专业技术培训并签定了保密协议(含竞业限制)或服务期协议的劳动者,能继续履行的,可以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
公司必须在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时候,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公司都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本篇文章由小编为您整理编辑,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公司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并经乙方确认其在甲方工作的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乙方有权了解的其他情况,且乙方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乙方承诺: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提供给甲方的学习、证书、文件等资料均为真实,如果提供虚假资料,乙方愿承担相应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果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则可续签本合同,续签的次数不限。
第二章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门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标准由甲方决定,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当达到甲方规定的工作标准。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五条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或者公司经营需要而对乙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第三章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工作制,每日8小时,上下班时间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七条 乙方有权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和甲方规定的休假待遇。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除外。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时间。
第九条 甲方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安排加班的,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法律及相关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经营状况制定本公司薪酬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它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次月15日发放。
第十一条 乙方在甲方正常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即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福利津贴和保密费用组成,具体以应聘表确定的基数作参考。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不得提升。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工作年限发放奖金。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 第十五条 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补助外,甲方不负有向乙方提供其它补助津贴的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含有乙方因履行保密义务所应获得的报酬,具体比例是报酬的15%。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月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按照下列原因对乙方工资进行调整:
(一) 根据乙方工作表现、能力调整工作岗位的;
(二) 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 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岗位的;
(四) 乙方被派遣到甲方入股或参股到位的;
(五) 甲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及出现其他客观情况的。
第五章 社会保险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六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用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所在地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三条 对于有职业危害的.岗位,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提供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章 劳动纪律
第二十四条 乙方已经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制定、修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公司的规章,造成本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失,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第二十七条 如果乙方有贪污受贿,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其他不道德行为,引起或将引起严重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和损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及离职之后的保护商业秘密事项,按照双方的《保密协议》执行。
第八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公司工作需要,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
第三十条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获取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乙方则享有甲方规定的基本工作权利及相关人事待遇。
第三十三条 乙方享有参加相应的业务学习和提出工作改进建议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乙方负有维护甲方和利益和声誉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九章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六条 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甲方因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与乙方达成协议的;
(三)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 甲方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三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裁员:
(一)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四) 甲方因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的;
第三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 损害经济损失的;
(四)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 本单位 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产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六) 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劳动权利;
(二) 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三)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的利益的;
(四) 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五) 甲方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条 要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 乙方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
(三)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应当按劳动者用工工资标准的2倍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按法律及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人员如系由甲方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三条 乙方如在本企业内担任经济、管理、财务等高级职务,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出辞职,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决意辞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间接或直接的经济损失,至少赔偿合同余期的全额工资作为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产生,报经董事会批准,合同解释权属本公司人事部(或办公室);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由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内容或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机械厂
乙方(被录用职工):
因工作需要,经甲方面试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合同制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间 个月为试用期。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 工作职位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安排,到最需要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工作职位暂定为 ,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职位并相应调整工资,主要依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绩考核情况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而定。
三. 动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为使乙方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提供食宿,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一切设施。
四. 劳动时间及报酬
1. 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法律安排工作时间,若安排生产性员工加班,甲方按 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延长加班时间的,经与工会协商采取乙方自愿的原则。非生产性员工(包括文员,财会,管理,销售,设计成员)的工作原则上应在上班时间完成,若在其它时间工作的,属于员工完成自己的岗位工作,不作加班。特殊工作(如外出等)也按岗位工作,不作加班。临时事项,公司安排节假日加班,可在三个月内补休或计发工资。
2. 根据协定合同期为 年,第一年薪资为 元,年休 天 其它的算加班。第二年薪资为 ,年休 天。第三年薪资为 ,年休 天。基本工资 ,全勤 元,其它加班另计1:1比例。
第一年.年终一次性补助 元。
第二年.年终一次性补助 元。
第三年.年终一次性补助 元。
注:在这三年合同期内,正常是不给予加工资,但如能长期坚持,有优良表现,厂方会给予一定的加薪或补助。
3. 满三年者,每年可享受,带薪假日 天,可报销每年来回火车票费用1次。如在 本厂做满五年的人员,且做事兢兢业业者,公司将年年报销来回机票1次。
4. 销售人员条款:乙方对自己跟单的货款有回收义务,所以预留乙方销售提成工资的%作为回收款保证金,货款无法回收的,乙方应承担未回收货款的 %的责任。
5. 由于工资计算及资金周转原因,每月工资定于次月15日发放。
6. 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需协助乙方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社保移交。
7. 若由于甲方生意原因,造成乙方当月工资不足东莞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的,甲方应按东莞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 元(随政府规定浮动)发放工资。
五. 劳动纪律和法律责任
1. 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与工会协商一致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遣,尽职尽责,按时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遵守国家法规和厂规厂纪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罚。
2. 一个月内三次违纪违规或三个月内八次违纪违规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进行必要的违约惩处直至开除,开除时需经工会同意。
3. 设计人员条款:考虑到乙方工作性质的特殊,做如下特别约定:
①. 甲方交给乙方的机器图纸,计算机软件等属甲方所有的著作权,资料乙方应 签名确认,并不得向其他法人或个人透露。
公司劳动合同 篇4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对劳动者而言,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非“终身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也不代表成了单位的“永久员工”就可以放任自流,如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终止并解除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十四种情形: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以下十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终止劳动合同的五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还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这五种情形是: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四、劳动合同可以续签: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即原订立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的法律行为。
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公司劳动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年期限为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到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门从事 工作。甲方可参照国家或行业定员定额标准制定工作任务,乙方应按质按量的完成任务。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甲方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 工资制度,月工资为 元,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调整随国家现行政策由职代会或董事会决定。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保险福利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 劳动纪律 甲方依法制定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第七条 合同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是否续订,应于合同期满前 日进行协商。到期即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逾期未办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解除合同条件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每月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数,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每月 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数,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十条 保守商业秘密 甲方依法制定保守商业秘密的制度,乙方应当遵守。乙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其他协商条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 月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6
劳动合同
甲方:____
乙方:____
文化程度:
性 别: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为__年。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月__日,终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任务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另行制定。
第四条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对乙方的工作岗位予以调换、提升或降低。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实行每一天八小时工作制。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规范。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工资支付形式为货币。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九条 工资标准(含税)根据乙方的受聘职务依照甲方的薪金政策确定。甲方为乙方代扣 代交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甲方可视乙方工作岗位、职务的变化,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业务完成情况,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奖励。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在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消险种。
第十三条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1、乙方可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2、公司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出纳的职责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甲方的企业文化,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及培训;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不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员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依照合同规定予以一次性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苛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三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三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离职, 在培训期内的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三个月薪金;在培 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九、违反商业秘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乙方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更不能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开办或参与同行业务与甲方竞争。否则乙方赔款甲方伍万元整并承担法律责任。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
1、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甲方开展业务的技术方案、数据及技术诀窍等;
2、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经营策略、管理诀窍、客户名单、客户信息等;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不同工作岗位和职务,对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薪金奖惩等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7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
职工(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事务。
三、劳动时间:
每天劳动时间从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每个月休息四天,每个星期休息一天,如无特殊情况不可连续休息2天以上。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每晚加班时间在4小时以内,加班费于发薪日同时发放。 乙方辞工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四、劳动报酬:
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元/月。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货币工资。
五、乙方自行处理吃宿问题。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保密责任:
乙方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客户资料,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可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条约, 其补充条约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公司劳动合同 篇8
我今年在一家公司上班,去的时候主任说试用期一个月,到现在我已经上了快半年的了,可是单位还没有跟我签合同书,也没有社会保险什么的!我听说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呢?我们发工资没有工资条的!是直接领现金走人!
大家帮我想想办法!谢谢!
共0条评论...首先,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随便提醒公司的违法行为有: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未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3,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权利的保护:
1,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1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劳动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
家庭住址: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招收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资形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发工资制,每月的月底发放上个月的工资。乙方月工资为____元,试用期为每月____元。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其他福利和工作业绩奖励按公司要求和另定的标准执行。
四、乙方的工作保密内容和保密义务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1、保密的内容
(1)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或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2)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保密的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设计资料均为公司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泄露(含同行、同事、同学、亲戚朋友等)。
(2)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部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____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6)因工作接触的甲方文件应妥善保存,并按公司的规范要求严格遵守技术资料(含每天产生的手稿)的交接和专人保管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7)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8)在工作期间乙方不得利用工作的便利从事私人业务,从中牟取私利。
五、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
七、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规定在乙方试用期过后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八、劳动纪律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2、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可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2、因乙方违约行为严重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除选择根据本协议上述第1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将乙方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十二、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福建省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10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若公司确定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可以按照年度月平均工资*10+代通金(1个月)给补偿金你。
2,若公司不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而是以此为借口,就是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3、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4、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其理论基础是既然劳动者仅仅要求经济补偿,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推定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因此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可否获得支持?我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此请求是不应当获得支持的。理由如下: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消灭。其次,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资一说,劳动者因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劳动权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其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自然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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