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2021-02-28 劳动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 篇1

  “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异同

  “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都是终止双方当事人间的劳动关系,并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但是,它们之间到底有怎样的区别呢?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后,未履行完毕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停止履行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导致劳动合同关系的消灭。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法定情形的终止,而不能有约定条件下的终止。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不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不一定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单方解除,也可以双方解除;而劳动合同的终止则是自动的行为,只要条件达到,合同就自动终止。

  (2)产生事由不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则必须出现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之时约定的事由或者是出现法定的解除事由;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导致。

  (3)行为性质不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也可以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即不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

  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由一方当事人提出而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终止多数是因为法定的事实行为的出现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为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保证企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经协商,双方订立以下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始,试用期至 年 月 日,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合同制员工,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合计2年。

  二、工作内容(随公司发展,另有工作标准)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担任 职务。

  第三条:乙方承诺达到甲方规定的工作标准,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并服从领导安排;出现产品质量事故时,积极分析产生原因,并按公司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四条:根据印刷行业的他特殊性,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时工作制,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证工作时间为每日12小时(08:00—20:00),多余时间为加班,已含在基本工资中。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担保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在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后,甲方与每月20日,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七条:由于甲方工资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按约定标准给予支付工资。

  第八条:乙方 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郑州市相关政策执行。

  五、劳动纪律

  第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

  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本岗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按相关规定负责相应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在其他企事业兼职,不得独立或与他人合伙开办与甲方业务经营范围相近的企业,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五条:本合同期限满,劳动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终止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交接。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带走甲方的任何资料、物资。

  七、违约处理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有关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有违约方支付给守约方相当于乙方月均工资(且不低于1500元)的违约金,另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是《劳动合同法》上所称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1、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依法行使国家职权的行为,不是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国家职权不能作为合同的对象,从而不能把公务员视为雇员。我国当前采取的是公务员和非公务员分别立法的模式,公务员劳动关系,由《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加以规范。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如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2、农村劳动者(或称农业劳动者、农民)

  毫无疑问,农民属于劳动者的范畴,但农民劳动关系是否由《劳动合同法》调整,争议很大。现在立法的态度是,农村劳动者通过家庭联产承包合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农民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不属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但是如果作为乡镇企业的职工或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与相应的企业、雇主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仍应是《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3、现役军人

  正在服役的军人肩负着保卫祖国和人民安全的重任,这是符合服役条件的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现役军人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4、家庭保姆

  家庭保姆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各国规定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家庭保姆适用,但大多数国家规定家庭保姆不适用,我国规定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数量,并达到 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休息休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件, 元/件,元/件.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一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劳动合同 篇5

  1、谨防“协商解除无协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同意的,-如果协商解除无协议,那么将会给用人单位留下非常大的法律隐患。口说无凭,立字为证。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图省事,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将协商的成弟尽固定下来,防止发生劳动争议后很难举证的情形。

  2、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类型。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在签订解除此协议时,协议中必须写明解除劳动合同是经企业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解除的。这样,可以防止员工把协商解除说成是企业单方解除,要求企业承担相关的责任。

  3、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

  对于协商解除合同而言,由于协商解除合同的提出万不同,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后果就不同。因此,解除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提出还是员工提出的至关重要,它涉及到企业是否须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4、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义务。

  这主要包括:(1)工作交接;(2)工作终止;(3)财物返还;(4)债务清偿;(5)应支付的工资和补偿金;(6)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竞业禁止。

  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在解除的是也要一份解除协议来白纸黑字的结束双方的权利义务。所以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对一些问题多注意。

劳动合同 篇6

  当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后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比较是关系自身权利的合同,即使是在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我们注意的。究竟续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 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续订劳动合同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简单,不是我们认为的按照之前劳动合同的内容重新签一次字。许多时候由于现实情况的改变,导致了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也要做出相应的改变,这个时候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如果您在续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被侵犯的了权益,请您及时联系律师。

劳动合同 篇7

  缔约的各方当事人基于相互信任,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进行合同的谈判,双方都应该诚实守信,负有法定的诚信义务。

  协商成本是合同所必须的,最后达不成协议,也是可以预料和常态的风险,但是如果是非正常的恶意磋商(具有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那么不诚信的当事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上称之为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年___月_____日起担任甲方部室职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_年____月___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约定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于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即告解除。

  第二条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财务、人事、业务等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第三条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承诺

  1、不将自己所掌握的甲方财务、人事、业务等有关秘密向其他任何单位、个人泄露或牟取私利

  2、在甲方任职期间未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否则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在甲方任职期间没有利用甲方名义签订有损甲方利益且具法律责任的合同

  4、保证协助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做好全部工作的移交工作保证无任何遗漏或隐瞒

  5、本协议签订后仍有任何未移交事项乙方保证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

  第四条补偿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在职工资人民币元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人民币元两项合计人民币元。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

  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妥善办理各项工作交接手续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3、乙方在收到此笔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费、社保费及其他福利待遇等已全部结清

  第五条甲方应自乙方办妥工资结算手续当天向乙方出具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协助乙方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乙方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甲方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侵犯了甲方财务、人事、业务等有关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因此给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牟取的全部利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3、乙方违约如单方面毁约、不配合办理工作交接、以非法手段侵害甲方的秘密信息等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元。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所产生的但不仅限于工资、加班费、津贴、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提起劳动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市××区劳动委员会仲裁。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 汽车厂从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据受聘人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第 种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二)无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聘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

  (一)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 工资制:

  1、固定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

  2、底薪+提成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底薪)为人民币 元,并依业务考核制度,根据受聘人每月完成的业务额,发放业务考核工资。

  3、业务提成制。聘方对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业务提成。聘方以此作为受聘人每月薪酬发放薪资。

  (二)聘方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六)受聘人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七)受聘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聘方必须为受聘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受聘人对聘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二)受聘人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聘方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享受 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纪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内应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聘方商业经营秘密,受聘人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三)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聘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四)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六)爱护聘方的财产。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聘方可以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受聘人的能力,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以达到人和岗位合理配置与利用。调整后双方应就岗位调动事宜变更劳动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受聘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方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受聘人人未经聘方许可,违反第七条第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聘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正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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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篇1

  “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异同

  “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都是终止双方当事人间的劳动关系,并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但是,它们之间到底有怎样的区别呢?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后,未履行完毕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停止履行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导致劳动合同关系的消灭。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法定情形的终止,而不能有约定条件下的终止。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不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不一定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单方解除,也可以双方解除;而劳动合同的终止则是自动的行为,只要条件达到,合同就自动终止。

  (2)产生事由不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则必须出现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之时约定的事由或者是出现法定的解除事由;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导致。

  (3)行为性质不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也可以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即不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

  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由一方当事人提出而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终止多数是因为法定的事实行为的出现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为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保证企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经协商,双方订立以下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始,试用期至 年 月 日,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合同制员工,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合计2年。

  二、工作内容(随公司发展,另有工作标准)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担任 职务。

  第三条:乙方承诺达到甲方规定的工作标准,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并服从领导安排;出现产品质量事故时,积极分析产生原因,并按公司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四条:根据印刷行业的他特殊性,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时工作制,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证工作时间为每日12小时(08:00—20:00),多余时间为加班,已含在基本工资中。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担保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在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后,甲方与每月20日,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七条:由于甲方工资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按约定标准给予支付工资。

  第八条:乙方 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郑州市相关政策执行。

  五、劳动纪律

  第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

  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本岗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按相关规定负责相应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在其他企事业兼职,不得独立或与他人合伙开办与甲方业务经营范围相近的企业,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五条:本合同期限满,劳动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终止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交接。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带走甲方的任何资料、物资。

  七、违约处理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有关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有违约方支付给守约方相当于乙方月均工资(且不低于1500元)的违约金,另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是《劳动合同法》上所称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1、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依法行使国家职权的行为,不是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国家职权不能作为合同的对象,从而不能把公务员视为雇员。我国当前采取的是公务员和非公务员分别立法的模式,公务员劳动关系,由《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加以规范。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如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2、农村劳动者(或称农业劳动者、农民)

  毫无疑问,农民属于劳动者的范畴,但农民劳动关系是否由《劳动合同法》调整,争议很大。现在立法的态度是,农村劳动者通过家庭联产承包合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农民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不属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但是如果作为乡镇企业的职工或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与相应的企业、雇主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仍应是《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3、现役军人

  正在服役的军人肩负着保卫祖国和人民安全的重任,这是符合服役条件的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现役军人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4、家庭保姆

  家庭保姆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各国规定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家庭保姆适用,但大多数国家规定家庭保姆不适用,我国规定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数量,并达到 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休息休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件, 元/件,元/件.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一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劳动合同 篇5

  1、谨防“协商解除无协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同意的,-如果协商解除无协议,那么将会给用人单位留下非常大的法律隐患。口说无凭,立字为证。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图省事,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将协商的成弟尽固定下来,防止发生劳动争议后很难举证的情形。

  2、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类型。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在签订解除此协议时,协议中必须写明解除劳动合同是经企业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解除的。这样,可以防止员工把协商解除说成是企业单方解除,要求企业承担相关的责任。

  3、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

  对于协商解除合同而言,由于协商解除合同的提出万不同,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后果就不同。因此,解除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提出还是员工提出的至关重要,它涉及到企业是否须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4、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义务。

  这主要包括:(1)工作交接;(2)工作终止;(3)财物返还;(4)债务清偿;(5)应支付的工资和补偿金;(6)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竞业禁止。

  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在解除的是也要一份解除协议来白纸黑字的结束双方的权利义务。所以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对一些问题多注意。

劳动合同 篇6

  当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后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比较是关系自身权利的合同,即使是在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我们注意的。究竟续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 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续订劳动合同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简单,不是我们认为的按照之前劳动合同的内容重新签一次字。许多时候由于现实情况的改变,导致了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也要做出相应的改变,这个时候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如果您在续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被侵犯的了权益,请您及时联系律师。

劳动合同 篇7

  缔约的各方当事人基于相互信任,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进行合同的谈判,双方都应该诚实守信,负有法定的诚信义务。

  协商成本是合同所必须的,最后达不成协议,也是可以预料和常态的风险,但是如果是非正常的恶意磋商(具有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那么不诚信的当事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上称之为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年___月_____日起担任甲方部室职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_年____月___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约定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于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即告解除。

  第二条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财务、人事、业务等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第三条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承诺

  1、不将自己所掌握的甲方财务、人事、业务等有关秘密向其他任何单位、个人泄露或牟取私利

  2、在甲方任职期间未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否则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在甲方任职期间没有利用甲方名义签订有损甲方利益且具法律责任的合同

  4、保证协助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做好全部工作的移交工作保证无任何遗漏或隐瞒

  5、本协议签订后仍有任何未移交事项乙方保证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

  第四条补偿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在职工资人民币元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人民币元两项合计人民币元。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

  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妥善办理各项工作交接手续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3、乙方在收到此笔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费、社保费及其他福利待遇等已全部结清

  第五条甲方应自乙方办妥工资结算手续当天向乙方出具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协助乙方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乙方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甲方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侵犯了甲方财务、人事、业务等有关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因此给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牟取的全部利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3、乙方违约如单方面毁约、不配合办理工作交接、以非法手段侵害甲方的秘密信息等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元。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所产生的但不仅限于工资、加班费、津贴、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提起劳动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市××区劳动委员会仲裁。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 汽车厂从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据受聘人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第 种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二)无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聘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

  (一)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 工资制:

  1、固定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

  2、底薪+提成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底薪)为人民币 元,并依业务考核制度,根据受聘人每月完成的业务额,发放业务考核工资。

  3、业务提成制。聘方对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业务提成。聘方以此作为受聘人每月薪酬发放薪资。

  (二)聘方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六)受聘人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七)受聘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聘方必须为受聘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受聘人对聘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二)受聘人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聘方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享受 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纪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内应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聘方商业经营秘密,受聘人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三)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聘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四)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六)爱护聘方的财产。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聘方可以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受聘人的能力,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以达到人和岗位合理配置与利用。调整后双方应就岗位调动事宜变更劳动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受聘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方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受聘人人未经聘方许可,违反第七条第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聘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正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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