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合同

2020-11-15 劳动合同

  篇一:HR必知的劳动合同管理全攻略

  [BT2]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

  在劳动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及合同必须明确的其他问题,即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分为法定条款和协定条款两部分。

  1.法定条款是指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协定条款是指不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而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确定的内容。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协定条款可以分为必要条件和补充条件两种情况。

  (1)必要条件是指法律、法规虽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但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些条件,缺少它劳动合同不应当能成立或者履行。如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工作性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工作条件等。

  (2)补充条件是指劳动合同成立非必需的条件,有没有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但当事人一方提出,双方一致同意作为劳动合同条款的,合同内容要加以确定。劳动合同的协定条款,无论是必备条件还是补充条件,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

  1.企业中签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该各占一半,一个企业应该有一半的劳动力是固定的。

  2.订立劳动合同,同时要注意合理地撇开期限档次,这样保证企业既有相对稳定的员工队伍,又有合理流动的劳动人员。

  三、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的原则

  1.平等自愿的原则。

  2.协商一致的原则。

  3.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同意而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

  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具有上述第(5)、(6)、(7)项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3.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

  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冲突时,应服从不得解除的条件。

  4.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除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

  ______________公司(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试用期及录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 乙方工作部门为______职位,工种为_____,乙方应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或以七天的实际工资作为补偿。

  (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

  (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条 工资及其他补助奖金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二)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将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员)会同人事部门,有如下情况,甲方将给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生产和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技术革新、经营管理改善,乙方也可由于有突出贡献得到工资和职务级的提升。

  (四)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金,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服务年限发放奖金。

  (五)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的要求补助之外,甲方将不再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他补助津贴。

  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为八小时(不含吃饭时间),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周工作时间不超

  过44小时,除吃饭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他休息时间。

  (二)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节假日工作,在征得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三)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后,可按比例获得每年根据其所担负的职务相应享受_____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证明,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第四条 员工教育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 工作安排与条件

  (一)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女员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为乙方支付医药费用、病假工资、养老保险费用及工伤保险费用。

  (二)甲方根据单位规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每天____次)。

  第八条 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员工又不能改换其他工种。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其他工种。

  (3)乙方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企业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二)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府、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

  为补偿,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是由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来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企业的《员工手册》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他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其他规章制度,造成本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损坏,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三)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对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的严重损害,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种种,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本企业的商业机密消息。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在与本企业经营相似的企业、团体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团体兼职。乙方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由本企业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第十条 合同的实施和批准

  (一)本合同经________讨论制定,报经___________批准,用____________文字书写,内容以中文为准,合同解释权属本公司人事部。

  (二)单位《员工手册》、《员工犯规及警告通知》及其他经济纪律规定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或与政府有关规定抵触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合同自签定之日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________年。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短期聘用合同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员工手册办理。

  第二条 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的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乙方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

  派。

  第五条 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七小时,每周五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 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薪酬,乙方的工资待遇为每月

  元人民币。

  第九条 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第十条 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 甲方对乙方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五种。甲方对乙方的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五种。

  第十二条 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期满以后自动失效。若甲乙双方同意,可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签约代表人:(签字)

  乙方(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

  员工正式聘用合同

  订立合同书人甲方:

  乙方: 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 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下方的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乙方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篇二:劳动合同试用期全攻略

  劳动合同试用期全攻略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试用期内,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式状态,试用期制度的设立有助于用人单位防范用工风险,也有利于劳动者防范劳动风险。

  一、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

  (一)部分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并非所有的劳动合同均可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下三类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1、短期劳动合同,即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3、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试用期不能单独设定

  个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被形象地称为“空城计”。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只能适用一次

  实践中某些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反复约定试用期,反复试用,此为“连环计”。《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有明确禁止,即“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该规定在实践中引发的争议较多。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又重新与该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此时双方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答应是否定的,从《劳动合同法》的条文来看,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并无例外规定,故应当理解为不允许例外情形的出现。

  2、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低于试用期的法定上限,此时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比如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约定的试用期为3个月,在3个月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将试用期从三个月变更为六个月,这属于试用期的变更,可以理解为双方只约定了一次试用期,并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如果3个月的试用期已经届满,则不能再将试用期延长至六个月,因为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已经结束,此时如果再将试用期延长至六个月的话,相当于再约定一次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法相悖。

  3、试用期与医疗期、产期重合,导致试用期虚设,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此时,尽管用人单位未能对劳动者进行实质性的考察,但仍不能单方延长试用期,只能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延长,而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双方约定的原试用期不低于试用期的法定上限;二是在原试用期届满前就延长试用期达成一致。

  4、劳动者转岗或升职后,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同上。用人单位此时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转岗考察期之类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如果劳动者能够胜任新岗位工作的话,则予以转正;如果不能胜任的话,则可以回到原先的岗位。

  (四)试用期不得突破法定上限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试用期=0

  2、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 试用期≤1个月;

  3、一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

  4、3≤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6个月;

  5、劳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试用期≤6个月。

  (五)试用期工资不能突破法定下限

  1、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这是选择性下限,满足二者之一即可;

  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此为强制性的下限。

  (六)试用期约定违法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小A与某用人单位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为3500元。如果该试用期全部履行,则该用人单位应当从第三个月开始每月按照3500元的标准支付小张赔偿金14000元(3500元×4个月),该赔偿金不包含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的工资

  18000元(3000元×6个月)。也就是说该用人单位不但未获得任何益处,还白搭了四个月的试用期工资12000元(3000×4个月)。

  二、在试用期内如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有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以如上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亦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者非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此种期限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此外,用人单位还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三、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控制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八种情形中,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制定清晰、具体的录用条件,不仅为用人单位解除与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提供了合法依据,也是降低用工风险的有效措施。

  (一)实体控制

  录用条件是应聘者符合某一职位的具体要求所包括的全部条件。录用条件的设定是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如果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么必须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而且要让劳动者知晓。

  从证据的角度来看,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录用条件中缺少可量化的标准,用人单位将很难证明自己的主张,往往面临败诉的风险。

  录用条件应当包括资质条件、工作能力条件以及专业道德条件三方面的内容。资质条件主要包括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技术职称或资格、外语水平等硬件要求。对于所有的劳动者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诚实守信,不负竞业限制义务等具有共性的录用条件,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对于每个岗位自身所需的特殊要求,比如学历要求、技能要求等,应单独设定。

  用人单位通常可以设定如下一些常用的录用条件: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无法提供办理录用、社会保险等所需要的证明材料;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仍在限制范围之内;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未经单位书面许可不按约定时间到岗;入职后不同意购买社会保险;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二)试用期解除的程序控制

  1、明示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可以制作《录用条件确认函》,也可以将录用条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2、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一般应采取书面说明的方式。

  3、经过工会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可见,解雇员工的最终决定权还在用人单位手里。

  4、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而不需要提前通知。这一点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很大不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决定必须在试用期内做出并送达劳动者,这也意味着试用期评估也应当提前,尽量不要在试用期即将届满时才进行,要预留出充裕的时间。

  篇三:劳 动 合 同(新)

  劳 动 合 同

  甲方(单位): 乙方:

  签订合同时间: 年月日

  甲方订立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1、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登记注册的独立核算的公司法人或组织机构;

  2、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乙方订立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1、已经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且与原单位无约定竞业限制义务或其他法律责任,或自由职业者;

  2、非违法在逃人员;

  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职业病史及遗传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下述第种情况:

  1、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 为止。

  乙方应在年 月 日前到公司参加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共计7天时间)。培训期间,由乙方自行承担生活、交通费,乙方确认甲方在培训期间为乙方付出了培训费,如在培训期间未到达公司要求或本人不适应岗位培训,双方均有权结束培训。为此,培训费的问题参照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办公室/生产车间)工作,工作地点为甲方办公场所和乙方开展工作所应到的场所。

  双方特别约定:基于甲方的经营需求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健康情况和工作期限,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职责范围,以及基于上述调整而进行的岗位待遇调整。

  第三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岗位:

  1、因甲方经营管理需要;

  2、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可以变更岗位;

  3、乙方在医疗期、产期无法从事原岗位;

  4、其他原因导致确实需要调整岗位的。

  第四条 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配合公司的整体安排。若乙方无故不到新的岗位就职,视为旷工,甲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五条,甲方可在下述范围内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1、公司各部门之间;2、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办事处;3、公司在客户处设立的岗位工作。

  第六条 乙方受聘于甲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应尽责尽力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全职或兼职地受雇于他人或自营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工作,如果乙方擅自从事上述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因工作需要而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材料及其他相关信息必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私自留存、泄露或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信息牟取私利。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国家及地区规定执行;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根据甲方的生产或经营情况,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时,甲方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重庆市有关劳动法规之规定给付乙方加班费,加班工资必须由部门主管、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公司总经办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乙方确认甲方在三月之内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给予调休后,甲方不另行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 甲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实行轮班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调休、弹性工作制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甲方每月 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度工资。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重庆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乙方按照岗位的不同,工资薪酬按照以下第项执行

  ①生产系统(生产流水线、打磨工):乙方的工资薪酬为岗位工资+加件奖(任务目标奖)+全勤奖,岗位工资依据乙方当日完成定额和班组技能评定综合发放,加件奖(任务目标奖)和全勤奖由甲方依据乙方每月的工作情况、加班加点情况、出勤情况和表现等业绩考核情况综合发放,甲方支付给乙方每月的工资中包含了加班加点工资,乙方确认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②职能部门(总经办、财务部、品检部、技术部、设备部等):乙方的工资薪酬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岗位工资依据乙方当日完成工作目标和部门考核综合发放,绩效工资和全勤奖由甲方依据乙方每月的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和表现等业绩考核情况综合发放,甲方支

  付给乙方每月的工资是以完成工作目标为结果的工资,乙方确认因本人未完成工作任务而自行加班等情况,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乙方在试用期月的工资为不低于重庆市武隆县最低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任务目标奖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第十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婚假、丧假期间的计算基数按以下第 3 项计算:

  1、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计算基数;

  2、按集体合同确定的基数;

  3、按重庆市武隆县每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1、乙方必须根据法律规定自行负担个人所得税,并由甲方代扣代缴。

  2、甲方对单位工资水平或者薪资系统进行调整时,可以根据单位业绩、市场行情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及能力,自主决定对乙方工资待遇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环境,以保障乙方的身心健康。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五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十七条 对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照规定对乙方作出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公司的发展,同步改善集体福利和乙方的个人福利。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同意甲方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经双方协商,可通过另行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的方式,变更本合同服务期限,并约定违约责任;

  4、发生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应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乙方同意并接受: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伪造学历、各类资质证明(证书)的;

  (2)伪造简历和个人经历,或者隐瞒违法犯罪个人经历的;

  (3)隐瞒病史或受伤(事故)经历的;

  (4)隐瞒患有传染性、精神性或其他严重疾病的;

  (5)非因工伤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义务的;

  (6)在试用期内,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达到工作目标或工作要求的;

  (8)拒绝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的;

  (9)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1)一个月旷工3天(次),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次)的;

  (2)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脱岗、串岗达累计4次以上的,

  (3)一个月内受到客户2次投诉,全年累计被客户投诉5次的;

  (4)发生工作错误、工作失误,情节严重的或虽情节不严重,但经累计五次以上批评教育而未改正、改进的;

  (5)受甲方警告或多次教育全年累计3次的;

  (6)在甲方工作区域内打架斗殴、聚众生事、赌博的;

  (7)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8)一个月3次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或全年累计3次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9)消极怠工或在员工中搞不团结或造谣惑众,危害甲方利益与甲方制度,煽动员工消极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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