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合同中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在 部门(地点: )承担 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双方可另签订岗位协议)。
2、因工作需要并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 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 小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1、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政策以货币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资 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3、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等假期期间,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或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五十条的规定。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用人单位变更名称、合并、分立、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承办人等事项变更而解除。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相关推荐
【襄阳市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贵阳市劳动合同_劳动合同03-01
西安市劳动合同_劳动合同02-15
襄阳市五年制高职护理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05-26
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11-29
南通市劳动合同12-16
常州市劳动合同01-04
中山市劳动合同05-14
贵阳市劳动合同05-11
福州市劳动合同09-08
重庆市劳动合同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