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劳动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服务劳动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工作的需要,按照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等规定,招收乙方为生产临时工,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工作岗位:
1、乙方的工作工种为生产临时工,甲方完全有权正常安排乙方的工作工种。
2、乙方必须按时、按质完成属于本职工作的任务,例如:翻松蕉地,清理排水沟、抹花、修果、断蕾、打药、垫把、套袋、脱袋、回收套袋、掷蕉、拉绳等工作。如上述工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请临时工,临时工工费由乙方支付。
3、在生产期间,乙方不能随意擅自外出,如有急事外出时,必需向工地主管人员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合同期内乙方不准在外受雇于他方或者私自外出打零工,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按零工费的10倍罚款。
二、劳动时间和休假:
1、甲方按实际情况由工地主管人员安排乙方的具体工作和休息,甲方执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如有下列情况的,甲方需延长时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依时完成任务。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等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路线、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需及时抢修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无理要求。
(3)、为完成基地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如卸肥、干旱淋水等,乙方必须加班完成)。
(4)、合同期内,甲方视实际情况安排乙方的休息(例如雨天、台风、节假日等)。
三、劳动报酬:
1、本基地实施多劳多得的按产量提成方法计算工资,保底不封顶,按商品蕉每公斤提成0.28元,作为工资,待到合同期满并收获完成后才结算工资,如遇台风、霜冻等不可预料的天灾,甲方保证乙方每月份两个劳动力收入不低于2500元,正常情况下每人每月预发生活费600元,收获时砍蕉,扶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付任何报酬,采收时,甲方完全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客户的需求对香蕉进行采收买卖,乙方无权干涉。合同期间乙方不准在中途辞职,如有特殊辞职者只能领取基本生活费(即每人每月600元)。
2、在砍蕉时,由乙方把香蕉运送滑道到香蕉打包装处,甲方按每株香蕉0.8元(暂定)给乙方,乙方无条件服从,不服从者按每月领取的生活费,甲方不再补贴,并开除乙方。
3、在采收香蕉时间,乙方必须把香蕉套袋保护好,回收给甲方存放大棚,甲方给乙方每一套按0.1元付款,乙方必须服从。(注:此条3第一代新种苗有一角钱,二代苗没有补)。
4、在采收香蕉时,打包房所剩下的香蕉把滑轮、拉杆及杂物由乙方收集好,按地方堆放,甲方不付任何报酬。
5、在种植香蕉到采收香蕉过程中,甲方提供材料给乙方使用,乙方必须保护好,不能当作自有,在香蕉开花时期,乙方必须保护好香蕉,尽量不能给香蕉蕾挂在叶子上造成不正当段蕾,另外在香蕉开花、抹花时节,乙方不能把自己管理的双胞胎香蕉修干净,如到采收香蕉时候,发现有双胞胎香蕉,甲方有权扣乙方每棵按3元算。
6、在香蕉出完果的时候,乙方不把香蕉树用绳子栓稳、栓好造成香蕉不可采收的时候,断掉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给甲方每颗按50元来赔偿,在香蕉采收时,乙方不能清准香蕉砍,造成有香蕉在树上成熟,甲方不能按市场价格出售,按成熟的那一棵当天市场价卖给乙方,到乙方结账时由甲方扣除。
7、在新种香蕉苗期间,到下一代留苗,即第二代留苗时,乙方必须把下一代苗选好,留出所选的那一棵,甲方不付乙方报酬。如乙方再管第二代香蕉苗时,乙方必须把香蕉沟清理好,到底怎么清沟由甲方来安排。
8、在管理第一代苗,(即新种蕉苗)前三次的除草剂和大沟上的除草剂由甲方提供,不收乙方的钱,但是超出了三次的必须由乙方出钱,甲方要求使用除草剂的乙方必须服从,但不能超过市场价格,到结账时甲方再从提成费中扣除乙方的费用。(注:管第二代香蕉苗的',甲方不再承担行面上的除草剂,边上大沟算甲方出,行面上算给乙方,甲方先提供除草剂给乙方,待到提成时由甲方扣除)。
9、乙方帮助甲方管理香蕉地的时期,即合同期,甲方必须提供两拖拉机的柴火给乙方使用,乙方要是使用柴火超出两车的,甲方提供车辆,乙方要付柴火钱,但不能影响管理蕉地工作。
10、在乙方管理的每一代香蕉,甲方卖了香蕉,所挂在树的叶子,乙方必须砍下来,甲方不付报酬,此项包在提成费中。
11、在甲方的要求下,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给香蕉留八梳,上面一梳二梳必须留26个香蕉果,方可留八梳,不然只能留七梳,但是乙方一定要把中间的三层果和双胞胎修干净,乙方必须服从。
12、甲方定量提供化肥、农药给乙方施用、乙方必须无条件按规范施肥、打药,不得以任何理由少施。更不得将剩余化肥、农药私自出售,如有发现,则将乙方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开除。
四、安全问题与责任:
1、乙方在生产劳动中一定要注意防范好自身安全,管教好、监督好随从家属,对于随从家属涉外人员在本香蕉地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电线不准乱拉乱接,电费提供,不准使用超负荷工作的电器(例如:电磁炉、电热管等)。未经批准乙方不准带陌生人进入香蕉工棚留宿过夜,上述规定如有发现,甲方将采取对其进行每人每次100元的罚款。
3、乙方在生产前和劳动中禁止饮酒,工作中按照要求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付任何责任,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五、解除劳动合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香蕉采收完成结算工资后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服务劳动合同2
【案情介绍】
20xx年9月1日,某外资IT公司招聘林先生为本公司的技术开发人员,签订了为期5年的,试用期为半年。9月20日公司送林先生到英国培训3个月,并与林先生签订了培训协议。协议约定6万元的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林先生应在培训结束后为公司服务5年。但是如果其中途离开公司,须按服务年限承担相应比例的培训费。3个月后,林先生培训结业回国,想辞职另谋高就,但考虑到如果是自己提出辞职的,须支付高额的,便开始不认真工作。他在工作期间不遵守劳动纪律,时常旷工和与其他职工吵闹。20xx年2月,公司鉴于林先生违纪严重,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并要求林先生按协议规定支付违约金5万元。
林先生不同意赔偿,他认为协议约定如果是他提前辞职的才应该支付违约金,但是现在是公司将他辞退,所以不应该由他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公司则认为,即使是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因为林先生存在严重的违纪行为,所以公司才不得不作出这样的决定。
【主要问题】能否以此要求林先生承担培训费,培训费的数额是否合法?
【专家点评】
第一、分析该公司在试用期内与劳动者林先生解除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案例中的林先生“在工作期间不遵守劳动纪律,时常旷工和与其他职工吵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因此公司在试用期内与林先生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
第二、分析公司与林先生订立培训协议是否有效,即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为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关于“专项培训费用”的范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据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它直接费用。案例中的林先生是公司的技术开发人员,其所接受的培训性质理当属于专业技术培训,所涉及的培训费用6万元属于专项技术培训费用。因此,公司与林先生订立的培训协议是有效的,该服务期协议对林先生有约束作用(公司应保留好培训费用支出凭证)。
第三、分析林先生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要承担培训费。
【参照下面两条法规】
1、1995年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三条“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根据这两条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对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故其在试用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是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和违约金的.。但是案例中的林先生并没有行使任意解除权,即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是“在工作期间不遵守劳动纪律,时常旷工和与其他职工吵闹”,是故意制造可被解雇的事由“诱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达到规避服务期约定的目的。这也违背了诚信原则。所以案例中的林先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劳动者提前辞职不属于违约的情形,而是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的劳动者被辞退属于违约的情形,即林先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第26条第2款规定。因此林先生属于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被辞退,应承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赔偿损失(违约金不等于培训费)。
第四、分析林先生应承担多少违约责任,赔偿多少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违约金=(培训费用总额÷约定的服务年限)×未履行的服务年限)。因此,林先生不用承担培训费,而是应该支付违约金。如果以20xx年9月1日计算到20xx年2月,林先生履行的服务年限为0.5,所以应支付违约金54000元(60000÷5×4.5),因此,公司所要求的应该林先生支付的是
违约金,而不是培训费,违约金不得超过54000元,案例中5万元这个数额事合理的。
综上,通过分析《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上述案例中,虽然林先生被单位辞退,但是由于林先生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被辞退,所以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不超过5万4千元的违约金。
服务劳动合同3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现实生活中劳动关系也呈现多样化的形态,作为一种平衡劳资双方利益的服务期制度也越来越广泛的出现在劳动合同条款中。作为对现实的回应,我国法律也逐渐完善了对服务期的规定,然而对于服务期的性质界定以及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无论实务中还是学理上都争议颇多,本文对此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 服务期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一、我国法律中服务期制度的历史及概念考察
1994 年7 月颁布的《劳动法》没有规定服务期制度,此前的国家和地方劳动合同立法也没有涉及。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现行劳动合同制度背景中,用人单位固定劳动关系、限制劳动者恣意辞职的一种手段,服务期雏形首度出现在1995 年原劳动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5〕第264 号)文件中。该文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1996年10 月,原劳动部颁布《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其第6条承认,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条款,或因单位提供培训、特殊福利而约定的服务期,可视为劳动合同中的专项条款或专项协议,只要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相冲突,应当认定是合法有效。此后,一些地方的劳动合同立法开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服务期制度,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14条、《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15条等。20xx年通过的《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3个条款从法律层面对服务期做出了统一性的规定。20xx年国务院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17条对服务期制度做了补充细化。
对于服务期协议的定义,法学界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有学者指出,所谓劳动关系中的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
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应当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限。[1]这也是目前相对流行的说法。也有学者认为,所谓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基于和单位的特殊约定而必须为单位服务的期限。[2] 所谓服务期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先履行或承诺先履行相应义务或为劳动者提供某种特殊待遇的情况下,要求劳动者对其承诺为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作为补偿并在该期限内不另谋职业的特定契约。服务期协议属于一种特殊的双务性民事约定,它是在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所形成的,以用人单位先履行或承诺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义务为前提,以劳动者承诺暂时不另谋他就而在一定期限内为本单位提供工作义务为“交换条件”的民事契约。[3]
二、服务期制度的正当性的考察。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制度,就其内容来看,有着不同于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的特征。首先,在劳动合同期限的管制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普遍实行的是以不定期劳动合同为常态、定期劳动合同为特殊状态的劳动合同制度,并且大都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及续订次数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即实行的是短期限、严续订的制度;我国实行的则是将定期劳动合同、不定期劳动合同均作常态施以法律规制的制度,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续订次数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实行的是宽期限、宽续订的制度。其次,在合同履行、解除规则方面,因为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均较短,受不确定因素影响的概率较低,当事人双方对自己能否完整履行一个较短期限的劳动合同比较容易进行判断、评估,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一般都承继了民事合同的履行规则,对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均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而对不定期劳动合同,则采较为宽松的做法,仅引入解雇保护制度——特别是解雇禁止以及预告制度,以维护劳动者的正当利益,除此之外双方均可相对比较自由地解除合同;我国劳动法因为视劳动合同的各种期限均为常态,因而对各种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规则均采用大致相同的履行、解除规则,即在不定期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解雇权的行使与定期劳动合同一样受法律规定的限制,而无论是定期劳动合同抑或不定期劳动合同,劳动者均可以随便解除,不需要任何理由。第三,在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多数允许当事人就定期劳动合同的履行约定违约责任;而我国的劳动法,就其立法精神来看,应当是排斥了违约责任对劳动合同期限的适用。第四,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对具有不同地位的劳动者,实行的是差异化保护的制度;而我国劳
动法并没有将具有雇主特征的劳动者以及强势劳动者从普通劳动者中分离出来实行差异化保护,而是予其享受与普通劳动者同等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的这些特征所导致的不良后果之一,就是劳动者辞职权过于宽泛,部分强势劳动者毫无诚信,随意乃至恶意跳槽,造成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期限所期待的正当利益完全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能够选择的途径只有两条,即或者不对人力资源进行各种各样的投资,但这显然不符合正常的经营逻辑,盖因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不对人力资源投资,几乎等同于放弃竞争。因此,用人单位能够选择的第二条途径只能是寻找替代手段,而服务期正好能满足用人单位的这一正当需求,从而成为用人单位乐于选择的方案。因此可以说,服务期制度的正当性是毋庸置疑的。[4]
三、服务期的法律性质
实践中的服务期较之劳动合同一般期限有以下特点:(一)是服务期是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做出的承诺,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不以劳动者享受用人单位的特殊待遇为条件; (二)是服务期与劳动合同一般期限在时间长度上不一致,前者一般长于后者;( 三)是服务期的'法律性质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限;(四)是服务期由于同劳动者享受特殊待遇相对应,对劳动者有约束力,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依《劳动法》第31 条的规定对劳动者几乎没有约束力。但是,当劳动合同一般期限被服务期所覆盖时,对劳动者也就具有了约束力,这可称之为劳动合同特殊期限。
关于服务期的法律性质,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赋予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同样属性,当服务期长于原劳动合同期限时,可视为是原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在延长期间双方可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义务,也可以约定变更原劳动合同义务。第二,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服务期尚未届满时,劳动者有义务在剩余服务期内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而新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新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5]
立法对服务期的定性的选择,有两种模式:
(一)是单一定性。法律作出强行性规定,只选择某种定性,即劳动合同期限或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
(二)是组合定性。法律作出任意性规定,允许双方当事人约定选择这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在现行的地方立法中,已有组合定性模式的立法例。其中又可分为两种:上海模式。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条例》第14 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在这里,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一顺序,劳动合同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二顺序。江苏模式。《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15 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超过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可以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等相关内容。当事人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这里,劳动合同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一顺序,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二顺序。
单一定性的两种选择的比较。将服务期定性为劳动合同期限,表明服务期专项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的期限条款的变更,其法律后果是原劳动合同的延期;在延期期间,如果符合法定的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仍然可以变更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在这里,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具有确定性,即可以确保劳动关系的继续运行。而将服务期定性为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则不能当然确保劳动关系继续运行。这是因为,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条款仍然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没有要求对方接受其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的权利,也没有应当接受对方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的义务,在单方提出的条款不合法时更是如此。也就是说,双方就新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是合法现象。如果强
制性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新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尤其是强制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那就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应当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两种定性的比较表明:就服务期对劳动关系继续运行的保障程度和对劳动者的约束程度而言,劳动合同期限大于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就其法律后果的利益倾向而言,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中所得利益相对大于在劳动合同期限所得利益;就认定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难易度而言,对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义务的认定相对容易,而对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续订义务的认定相对较难。
组合定性的两种模式的比较。在上海模式中,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兜底选择,强化了服务期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并且可以降低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成本,但对劳动者相对不利。在江苏模式中,把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作为兜底选择,相对弱化了服务期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并相对提高了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成本,但对用人单位相对不利。
四、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概言之,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所必须约定的一般条款,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它同时也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其性质乃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而共同达成的表明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有效存续的起止时限。服务期则是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已经先履行或承诺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特定或特殊义务的情况下,单方作出的要求劳动者承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期间。
第二,前提不同。劳动合同双方在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前通常不存在劳动合同之外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该约定一般没有特定的前提条件。而服务期约定则一般是以用人单位已经或承诺为劳动者先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义务或为劳动者提供特殊待遇为前提的,服务期约定实质上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以在一定期限内为本单位履行工作义务,同时承诺不到其他用人单位另谋就业,也不自谋职业,以此作为对用人单位先履行或承诺履行相关义务的回报。
第三,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法》第19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它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即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缔结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起止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
服务劳动合同4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 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 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199 年 月 日起至199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登记号
乙方(签字) 登记号公司(盖章)
————————————————————————
附:续订合同期限
1.自199 年 月 日至199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2.自199 年 月 日至199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3.自199 年 月 日至199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4.自199 年 月 日至199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服务劳动合同5
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乙方达不到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甲方可以调整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应在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长工作时间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外,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劳动报酬或安排乙方补休,但乙方需办理书面加班手续。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甲方每月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劳动报酬为 元。
第九条上述劳动报酬包括固定底薪、奖金、补贴等,具体操作由规章制度确定。
第十条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出现变化,甲方有权根据新修订且有效的规章制度调整各项劳动报酬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一条甲方提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如因乙方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请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外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协议。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享有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员工等权利。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岗位责任等规定,检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八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甲方客户资料、培训资料、公司运营管理指引、财务帐册等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二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八)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九)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因企业关闭、企业严重亏损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担各自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辞退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一)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通知和送达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第二十九条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书面提出,寻求解决。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劳动合同6
甲方:
联系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现居住地址: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因工作需要,甲方招聘乙方作为餐厅服务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_____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餐厅从事服务工作。
2、工作地点:
三、甲方对乙方的具体要求。
1、乙方在上班期间,乙方外出必须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外出。
2、乙方工作时不能偷懒,必须认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规定的时间不能完成,甲方有权批评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实在太低,甲方有权扣乙方工资。
3、乙方在工作必须热情、周到、主动,诚信、不做小偷小摸的事,若偷拿客人、主人、同事的东西,甲方有权开除乙方,并有权要求一定的赔偿(包括本月工资和奖金扣除)。
4、甲方每月押乙方_____元的工资,到合同期限满,甲方将全部支付给乙方,若乙方做不到合同期限,甲方有权不退回所押工资。
四、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
五、乙方做到合同期限,甲方将给予一定的奖金,奖金数额根据乙方平时工作的表现来给。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七、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1、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商业秘密保护:
3、竞业限制:
4、服务期: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服务劳动合同7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服务员工作,聘用期限为 ,时间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期为。约定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二、 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2)甲方给予乙方每月 天例休,在不影响正常营业情况下,由甲方部门合理安排。
三、 甲方权利与职责
(1)甲方支付乙方每月工资()。
(2)甲方负责乙方工作期间内的食宿。
(3)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工作条件。
(5)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人员的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对工资做出合理的调整。
四、 乙方权利与职责
(1)乙方必须身体健康,确保无任何传染疾病。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安排,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上班期间必须保持服装和个人形象整洁。
(4)乙方需交纳制服及工作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合同期满,乙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此保证金随工资一同退还。
(5)乙方由于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 天通知甲方,给予甲方足够的时间重新聘请替代人员,或由乙方推荐合适的替代人员,方可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扣发当月工资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 乙方有一系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1)违反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的'。
(2)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法规的。
(3)因病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的。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 乙方:
时间: 时间:
服务劳动合同8
上海某涉外旅行社与李小姐建立劳动关系,约定工作岗位为西班牙语导游。之后,旅行社送李小姐出国培训半年,双方为此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和8年期限的服务期协议。由于旅行社业务发生变化,很少用到西班牙语导游。所以,在2年的劳动合同期满以后,李小姐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旅行社不同意:服务期未满怎能说走就走?公司宁愿把李小姐“雪藏”也不放她走,并且旅行社以此为由,追索李xx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但服务期未满,职工可否不续签?如果李小姐执意要走,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本期劳动关系下午茶,易才劳动关系顾问易博士就上述问题进行探讨,提醒企业的员工注意:如果由于企业的业务发生变化导致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可不受服务期约定的限制,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上海某涉外旅行社与李小姐的劳动合同期为2年,服务期为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的规定,因旅行社与李小姐的服务期为8年,即劳动合同还需履行6年。职工是否续签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李小姐在2年合同期满执意要走,如果旅行社还提供西班牙语导游业务,因旅行社曾经送李小姐出国培训半年,且双方签订过8年期限的服务期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的规定,李小姐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来说,服务期为8年,已履行2年,还有6年未履行,李小姐须承担6年服务期所分摊的培训费用,按照旅行社为李小姐提供的培训费用总额,分成8份,李小姐须向旅行社支付培训费用总额的6/8作为违约金,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
但是本案中,由于旅行社业务发生变化,很少用到西班牙语导游。旅行社无法继续提供李小姐的西班牙语导游工作岗位,也就无法要求李小姐继续履行服务期的约定,即意味着李小姐没有义务承担服务期关于违约金支付的责任。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又双方当事人无法按照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并且无法按照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是用人单位单方面不提供工作岗位引起的,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因此在2年的劳动合同期满以后,李小姐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可不受服务期约定的限制支付旅行社违约金,旅行社也不得以此为由,追索李xx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服务劳动合同9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内外卫生,创造洁净、优美的环境,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研究、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有关清洁工作,订立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包设备的方式。
二、清洁范围:
烟台市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内公共区域及甲方提出合理的范围内。
三、承包价款:
富豪国际购物中心正常投入使用后,乙方投入保洁人员共名,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清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月整(¥元/月)开荒费用为:(¥元/次)
四、乙方承诺:
尽职尽责的清洁服务,创造洁净、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维护富豪国际购物中心管理处的良好形象。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检查监督,若乙方清洁工作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2、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清洁、用水、用电、及放置清洁用具、用品的仓库一间。
3、甲方及其员工应尊重乙方工作人员及其劳动成果,不得鄙视或讥讽清洁人员,并教育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富豪国际购物中心的清洁卫生。
4、甲方在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公共场所设置适量的.垃圾桶。
六、乙方责任:
1、乙方须确保合同执行有效,向甲方提供熟练清洁工,并遵守甲方、乙方公司的规章制度,保持甲方良好的环境,爱护甲方的财物,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工作的员工,其中含一名主管,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每日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现场清洁情况;即时处理甲方投诉,并做好与甲方负责人的联系工作。
3、在一个月内若业主投诉两次以上(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而乙方又没有解决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在当月清洁服务费中扣除5%——10%的清洁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清洁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罚款,罚金则由乙方负责。
4、乙方将定期清洁作业计划情况告知甲方,并经常将清洁作业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
5、乙方负责购买员工之保险和支付工资、劳保福利、住房等一切待遇,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东西照价赔偿,决不允许有挪用或偷窃行为。
6、所有在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工作的清洁员工,乙方提供统一工作服并佩戴乙方公司的企业牌。
7、如甲方要求乙方撤换不合适的清洁工,乙方无条件接受。
8、根据卫生检查标准每月大检一次,未达到85分扣除当月清洁服务费5%,因卫生影响创优,乙方按年总清洁服务费的50%给予甲方补偿(后附清洁检查扣分标准)
七、付款方式:
甲方须在每月15日前以银行支票转帐的形式付清乙方上月之清洁综合服务费,乙方开户行及帐号以合同规定为准(注。乙方开户行:,银行帐号:.若有变更,乙方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提供的帐号及开户行有误导致服务费无法进帐,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合同期限及续延:
1、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前个月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续期或签订新合同。
2、甲方至少应在合同期满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是否延续合约,乙方至少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合约。
九、签署
1、合同经双方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后即有效。
2、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服务劳动合同10
甲方: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
出生________
籍贯所在地: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签定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至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 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合同关系
1、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所属企业部门的工作岗位上从事工作,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
2、乙方同意受聘于甲方,在甲方所属企业部门的工作岗位上从事工作,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示、指令、和要求。
三、聘用合同义务和权力
1、甲方有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奖惩条例、管理办法、考核标准和各项工作要求、标准、条例、规定、规范、制度的义务和权力,并以此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法律依据。
2、甲方有根据岗位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或进行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规章制度、岗位纪律等方面学习或培训的义务和权力。
3、甲方有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的形式按时支付给乙方工资待遇的义务。
4、甲方有根据乙方的工作效率的高低及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和工作表现的好坏,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资进行调整和升降的权力。
5、甲方有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本行业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和工作时间的权力。
6、乙方如有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进行批评教育或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的权力。
7、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条例、标准、规范、要求、规定、纪律、职责、程序、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的义务。
8、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和因工作需要,为乙方办理的各相关证明、证件,全部由甲方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但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说明。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2、因工作需要或因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声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一切责任乙方自负承担:
(1)连续旷工三日以上或一月内累计旷工三次者;
(2)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刑事处罚的;
(4)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而又拒绝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5)凡自愿在本酒店工作,年龄16岁以上,身体健康的公民,经面试合格者;每月享有带薪休息日,试用期前三个月休息二天,满三个月后休息三天;凡经考核不适应本岗位工作者,酒店有权终止其合同,离店时可结清工资及服装费;
(6)酒店员工应保守酒店的各项商业机密,如有泄漏当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工作期间,违反酒店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者将给予开除处理并终止合同,工资及服装费一并扣除;
(7)乙方在合同期与同事不团结,造成打架先动手罚100元,后动手50元,医药费自付,与本店无关,吵架先动口50元,后动口30元;
(8)乙方在本店捡到任何东西一律上交,违者按财物10%赔偿,如顾客消费未打拆,乙方不自尊,并还在顾客名下开单、酒、烟,作开除处理,并不退工作服费和工资;
(9)在下班店内期间造成爱伤事件,酒店概不负责;
(10)乙方不尊敬上级领导与领导顶撞每次罚款100元;
(11)乙方在上班期间顾客投诉每次20元;
(12)乙方上班期间离岗、玩手机每次罚10元;
(13)乙方因不认真、细心,造成顾客未买单后果乙方自负。
(14)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15)经甲方考核不合格又拒绝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虽同意调整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结清工资处理。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
5、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照规定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月内办理。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
甲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服务劳动合同11
很多人误以为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一样,但事实上,单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将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规定得不一致。关于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规定的内容 ,大家可以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存续的期限。而所谓的服务期主要是用人单位出资给劳动者提供专项的培训,而要求劳动者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保证在用人单位服务几年。因此,两者不一样。一般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有一下几点区别:
1、 服务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项内容,是规定在劳动合同内的。服务期是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的条款之一,是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适用的,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2、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决定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服务期条款,需注意的是这一条款的适用还有条件限制,不是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可以约定服务期条款,只有在条例规定的三种情况下才可以约定,即出资招用、出资培训、或者提供了其他特殊待遇。
3、 服务期不一定与劳动合同期一致,也不必然在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就约定。有时,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出资培训或其他特殊待遇发生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在此之前或之后与员工作出服务期约定。因此服务期可能小于合同期,也可能等于或长于劳动合同期。
很明显,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是不一样的。劳动合同期限是每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都会存在的,但服务期限就不一样的。通常情况下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项技术培训的,才会与之约定服务期。
服务劳动合同12
一、什么是服务期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投入并导致劳动者获得利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其它待遇,使劳动者学到了本事。同时,用人单位使劳动者接受培训的目的,在于劳动者回来后为单位提供约定服务期期间的劳动,劳动者服务期未满离职,使用人单位期待落空。通过约定服务期,可以大体平衡双方利益。
二、服务期的期限
关于服务期的年限。在立法过程中,一种意见认为,约定服务期限制了劳动者自由流动,对市场配置有影响,要有公共政策手段配合,做出限制,不能任由双方约定,如法律应当做出规定服务期最长不能超过几年。另一种意见认为,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只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受训劳动者就有义务为用人单位最少服务一定年限,否则,就有义务承担赔偿培训费用的责任,只是按比例递减而已。所以,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付费在职培训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接受专业技术培训以后的服务期。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中没有对服务期的年限做出具体规定。应当理解为服务期的长短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但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年限时要遵守两点:第一,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三、服务期比劳动合同期长怎么办
服务期是劳动者应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你首先得确认自己获得的培训是否属于专项培训,由于缺乏相关信息,笔者不作过多判断。这种单独订立的期限往往会与劳动合同中签订的期限相冲突,从而引发争议。
服务期是得到用人单位和接受培训员工双方签字确认的,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
在实践中,一般都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签订涉及服务期的培训协议,所以从双方的.意思推敲上应该赞成按照服务期约定的期限履行。虽然服务期协议通常依赖劳动合同关系而存在,但简单地靠劳动合同否定服务期是不对的。
服务期的期限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在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的期限时,可以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至服务期终结。
服务劳动合同1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保证乙方身体健康前提下在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对乙方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方式,但须保证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同时应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六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本条甲方根据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不得拖欠。
乙方工资标准随本企业服务年限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具体按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九条乙方依法享受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
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乙方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甲方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向乙方公示。
第十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但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四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甲方不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十七条当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发生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
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条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
[1994]481号文件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第(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二十三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乙方:(签名)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服务劳动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本公司厂区日常监管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秩序维护、卫生保洁、工程维修工作,维护企业形象,确保公司人员、生产、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现将我公司区域内安全保卫、区域内保洁服务项目承包给乙方进行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二条:合同期满前 30 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 10日内签署新的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第一条:包括区域内安全保卫、区域内保洁服务。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人员。
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费用及结算标准依照本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表执行。
第二条:甲乙双方于每月5日前确认上月的工作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结算清单。
第三条: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根据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包含社会保险费用及税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完成整改并及时汇报给甲方。如乙方未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超过3次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物业管理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负责安排其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
(三)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食宿。
(五)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 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3、 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
4、 乙方员工厂区内不得饮酒、衣衫不整、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
(六)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物业管理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做到保障甲方的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秩序维护、卫生保洁、工程维修工作,维护企业形象,确保甲方人员、生产、财产、治安、消防安全。为甲方营造一个安全、安定、祥和的工作环境,从而让甲方的每个业主都能住的安心、放心以提高甲方每个业主的满意度。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租户流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一)乙方有权根据当月工量及时增减人员费用汇算表中人员数量,原则上总费用不变。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提供对厂区的管理细则并由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为提高物业管理质量有权与甲方每个业主签订租凭厂区物业管理制度要求大家共同遵守。
(三)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所需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五)乙方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同时承诺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六)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工作要求足额安排工作人员,人员出现不足时应在两日内补齐。
三、违约责任:
(一)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四)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外包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服务劳动合同15
委托方(甲方):__
住所地:__
法定代表人:__
项目联系人:__
联系方式:__
通讯地址:__
电话:__传真:__
电子信箱:__
受托方(乙方):__
住所地:__
法定代表人:__
项目联系人:__
联系方式:__
通讯地址:__
电话:__传真:__
电子信箱:__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__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内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
2.咨询要求:
3.咨询方式: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
3.其他: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包含评审费用)总额为: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__(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__
开户银行:__
地址:__
账号:__
第五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给乙方技术咨询费用或者部分支付和逾期支付的,每超过一天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技术资料造成技术咨询工作停滞、延误或终止的,其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合同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编制方案不能按时完成、返工或评审未通过,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合同期不得顺延。
3、甲方交付的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4、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 按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计价格[20xx]12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执行。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双)方所有。
第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执__份,乙方执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__(签名)
__年__月__日
乙方:__(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__(签名)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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