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劳动合同

2022-04-14 劳动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力资源劳动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

  性别: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作如下续订或变动:

  一、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二、双方同意对原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1.

  2.

  3.

  三、凡未作变更或其它特别说明的,依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四、其它:

  注:空白处如不填写请划去。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人力资源劳动合同2

  劳动合同的三种不同的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能解除的合同。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规定:

  (1)根据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劳动者只要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C、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

  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劳动合同3

  【摘要】:《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经济建设发展的过程中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自从20xx年在旧有《劳动法》存在的基础上,开始修订、出台了新的《劳动合同法》,这一新执行的《劳动合同法》对于进一步强化保护我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基于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主体———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力保护的方面来讲,对其管理发展受到《劳动合同法》的影响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健全管理,促进企业发展有着非常必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影响分析

  一、《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影响分析

  《劳动合同法》颁布及执行的最为根本的目的则是能够缓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条件下日益紧张的劳资关系,以此能够为经济的发展配备坚实的劳动力后备军。我国自从20xx年修订颁布新的《劳动合同法》之后,其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我国市场化的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企业经济的发展与人力资源管理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表现为我国企业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与企业经济发展有着密切关系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仍然停留在传统的管理层面上,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很大的原因则是我国企业整体管理创新未能够统一化的进行,导致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仍然秉持践行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而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劳动力的管理中利用解雇和招聘等工作减少了一系列的人力成本的中间环节,以此可以帮助企业降低了企业的人力成本。但是此种方法造成了现今市场化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紧张的劳资关系,从而导致生产不能够顺利进行等一系列的问题。自从《劳动合同法》修订颁布之后,凭借《劳动合同法》中相关劳资关系的整体规定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的进行作出了限制和规定,对于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建设、健全构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重要影响表现在首先则是促进了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由传统的由“人力为重点”向着“以人为本”的重点管理理念转换。这一管理理念的转换意味着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中需要不断的通过职业培训、奖金等方式扩大人力成本的输出,以此导致企业在投资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但是,《劳动合同法》中对人力资本的管理理念的转换同样面对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则是我国现今有着较为严重的“就业难”的问题,大量的人才进入市场,而且现今市场经济发展的竞争性给企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导致企业促进自身发展的过程中竭力的提升自己的人才竞争力。那么,为了能够在就业人才流动性较大的现实环境下,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培养、保留真正的人才,这就需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能够依照《劳动合同法》不断改进自身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方法、程序等一系列的工作,以此能够做到建立健全的、平衡的劳资关系,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的人才基础。

  二、《劳动合同法》促进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劳资关系的缓和

  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来讲,能够体现其管理创新、成效突出的最为明确的指标则是企业良好的劳资关系的建立。那么,基于这一方面而言,我国新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使用期限以及企业违反劳动合同的惩罚等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定,有效的促进了现今与企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和谐的劳资关系的建立。具体如下:

  (一)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

  《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签订的明确界定,在颁布新型的《劳动合同法》之后,我国对于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给予了明确的且较高的惩罚,那么这样就促使企业为了能够降低自身在劳动力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和减少惩罚,都极力的促进劳动合同的签订。这一改进尤其在外资企业中有着非常明显的成效。而且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企业员工能够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拥有很大的安全感和归属感,促使其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企业的建设和发展中,以此大大降低了企业劳动力的流动率较高的现象。

  (二)促进了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的延长

  《劳动合同法》的签订促进了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的延长,与这一方面相比原先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的期限则是比较短的,这样导致企业员工缺少归属感和安全感,造成了企业劳动力流动性较大的特点。尤其是现今存在于我国市场中的外资企业,其都会处于劳动力自身职业发展计划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考量选择签订一些期限较长的劳动合同,以此规避无限期的固定合同。

  (三)劳动合同责任和义务的严格履行

  《劳动合同法》的签订由于其提高了企业违法的成本,《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政府加强了对企业劳动合同制定的管理与监督,这样促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向着科学化和人性化的方向建设和发展,极大的保护了劳动力的合法权益。而政府在企业劳动制度和劳动合同签订中的监督作用,有效的促进了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对于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落实和贯彻,以此能够通过严密的监督作用促进企业违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风险的增加,促使企业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三、劳动合同的的签订提高了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

  《劳动合同法》签订之后,企业在引进人力资源的过程中无论是基于法律层面上的限制还是基于企业长期的稳定发展的战略目标上,其根据《劳动合同法》进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转化等极大的促进了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的提高。具体如下:

  (一)人力招聘培训成本提高

  就这一方面而言,《劳动合同法》的签订致使企业一点与人力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便不能够随意的终止,否则将会受到很大的惩罚,导致其前期人力成本的投入浪费。所以,这就造成了现今大多数企业在进行人力招聘的时候,为了防止后期的劳动力作用和价值发挥的过程中出现于企业人才需要相违背导致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其一般在招聘人力的时候都会精挑细选,多方面考量,从而极大的提高了企业人力资源招聘成本提高。另一方面则表现在《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促使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了之后,在就业选择方面有很大的自主性,这样就导致了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了能够为自身的生产建设和发展提供稳定的人才,其需要对人才进行一定的技能培训,满足人力的职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发展期望,以此留住人才。那么,这一做法极大的增加了企业人力资源培训的成本。

  (二)提供薪酬福利成本

  《劳动合同法》现今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的影响最为明显的则是新凑激励机制的建立促使其薪酬福利成本极大的提高。现今,我国在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劳动合同法》促使其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有了很大的转变,劳动力主观选择性的增大致使我国企业需要通过薪酬激励机制为企业员工提供优势感,以此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那么,薪酬激励机制的建立主要是企业在薪酬和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上升,以此促进了企业薪酬福利成本的上升。

  四、《劳动合同法》改变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用工模式

  现今,《劳动合同法》的新兴出台致使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大大提升,所以企业在招聘管理劳动力的过程中,为了能够降低企业自身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成本,其通过劳务派遣、民事雇佣、人员外包、非全日制等方式改变过去的用工模式,多样化的用工方式的利用不但促进了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而且极大的减少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对于现今大多数的市场企业来讲是一种双赢的选择。

  五、小结

  综上所述,新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产生了记得打的影响,即主要表现在影响到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凭借劳动合同的规范促进了劳资关系的缓和,但是同样带来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的提高,从而促使企业用工模式的转变,以此能够看出《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是连带性的变化,需要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全局性的进行考虑和衡量,作出正确的决策。

  参考文献

  [1]李子昂.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外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现状[J].人才资源开发,20xx(10):247-248.

  [2]吴萌.《《劳动合同法》》对外资企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以中小型韩企为主要研究对象[D].山东大学,20xx.

人力资源劳动合同4

  很多企业在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及实践和执行的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法律的规定。在签订合同之前,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没有依据法律规定而造成的各种风险。在用工结束后,企业对劳动关系进行解除时,在管理上也会存在很多风险和疏忽。《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给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带来挑战,它在有效保护普通职工合法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对当前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合理的《劳动合同》,并做好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同时,劳动者也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无视法律要求,必然会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稳定发展。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有效规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风险。

  一、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

  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的新时期,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大部分企业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如何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上,却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以至于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风险问题。比如招聘到的员工综合素质不够高,不符合企业发展的需求、对员工的培训工作不到位、员工对企业的新政策或薪资制度不满意、高级技术人员或骨干突然离职等等,都属于人力资源中的风险问题。这些看似与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无关的.问题,其实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健康稳定发展,甚至还有可能对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企业在发展运营的过程中,必须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风险引起高度的重视,尤其是当前的高新技术发展企业,对高等技术人才和学习型人才的依赖性比较大,更应该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风险规避问题。下面就我国当前的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常见的风险问题分析如下:

  (一)人力资源管理不到位导致的风险

  1、企业没有和劳动者之间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就用工。自20xx年1月1日起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有部分企业仍然无视合同法的存在,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在劳动者工作一个月以后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另一种是劳动者工作时间超出了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才补签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就违背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的。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企业除了要支付给员工在满一个月而没有达到一年的期间内的员工的2倍工资之外,还需要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在员工不愿与企业订立劳动关系时才终止劳动合同。2、劳动者由于非个人原因更换工作工龄没有连续计算。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中相关条例规定,劳动者如果不是因为个人原因而更换了工作岗位或工作单位,劳动者在当前工作岗位或工作单位的工龄应该延续上一个工作岗位或工作单位连续计算,而不是从新计算工龄。由于这一点和以前的国家的相关规定有所改变,因此很容易在这一点出现问题,导致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的发生。

  (二)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引发的风险

  所谓的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引发的风险,就是指由于企业中途终止了劳动合同或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来履行自己的职责而是违规操作,从而导致了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补偿金或上交一定的罚款。国家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有特别明确的规定,如果企业单方面中途终止了劳动合同的履行,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合理的经济补偿,并且补偿金数额为合同终止签订一个月的平均收入(含税费)。企业的这种由于经济补偿金所导致的风险通常都是一直存在的,只是经济补偿金是以隐性的形式存在的。企业终止合同会带来相应的经济损,那么如果企业不终止合同是不是就万事大吉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不终止劳动合同只是暂时延缓了经济补偿而已,因为劳动派遣人员同样受到国家的《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劳动派遣单位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三)企业违规操作带来的经济风险

  1、自企业和劳动者建立雇佣关系之日起,雇佣关系达到一个月但是还不满一年的情况下,如果企业仍然没有和劳动者之间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2、企业无视相关规定,没有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3、企业不顾劳动者利益,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私自解除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企业必须支付劳动者双倍的经济补偿。4、企业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不按照常规支付劳动者报酬,劳动者加班时也不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支付,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人力资源机制带来的风险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只要在同一个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二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可以与该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相应地提高了企业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数量,促进了企业中的劳动合同朝着长期化发展的趋势,相应地减少了企业中劳动者的频繁流动现象,有效避免了企业或用人单位随意终止劳动合同进行人员调整的现象,促进了劳动者的稳定就业,但是对企业的灵活用人机制产生一定的影响,影响了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在化解企业人力资源风险方面的作用

  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或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一种法律形式,同时也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完善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对于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因为劳动合同可以约束企业中不和谐现象的滋生,更重要的是可以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新员工的专业培训、绩效考核、奖罚制度、薪酬制定等各项工作奠定基础。但是,如果企业的相应的劳动合同管理在制定不完善,就有可能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影响到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阻碍企业的和谐健康稳定发展。因此,企业或用人单位必须提高对劳动合同的重视程度,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协调作用,促进企业的和谐健康稳定发展。

  三、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化解企业人力资源风险的措施

  为了能够化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需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主要从企业人力资源机制的风险,人力资源经济的风险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这三个方面来解决。

  (一)化解企业人力资源机制的风险

  企业人力资源机制的问题是劳动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招聘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要招聘那些合适的人才,要严格制定招聘书,明确招聘的条件,强调要全面考察应聘者各方面的素质,包括工作经历,心理素质等。现代企业面临的因素复杂,需要的人才类型各不相同,要根据各个岗位的需要来进行合理招聘。采用多种用工方式,用灵活的方式来管理员工。要按照岗位的性质来签订不同的劳动合同,要注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管理,是企业内部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竞争机制。这样才能全面化解企业企业人力资源机制的风险。

  (二)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的风险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构成了企业支出的一部分,强化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尽量降低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一般常用的方式是通过设置劳动合同“终止准备金”来合理的消化终止劳动合同的成本。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对违规成本的控制。企业要做到规范的用工,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签订的程序来进行。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依据企业自身的发展现状和劳动者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的法律程序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科学合理的双方没有争议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以以书面形式签订并且经过劳动者的签名和企业的签名认可,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或用人单位要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之内和劳动者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降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风险指数。

  (三)降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

  首要前提就是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在建立劳动和同时,要在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下进行,内容包括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员工的休假和福利制度、岗位的奖励标准,这样能够让企业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管理依据。另外还要注重对劳动合同台账管理的建设。劳动合同不是一成不变的,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需要有一个劳动合同台账来保证进行。台账管理基本上包括了员工的考勤台账,社保台账,休息休假台账和人事管理台账。只有规范这些台账的管理,才能避免出现人力资源管理不到位的地方,从而规避相应的风险。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必须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引起高度的重视,做好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已发签订、履行、终止劳动合同,才能有效规避企业人力资源方面的风险。现代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通过做好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能够为企业提供合适的人才,是企业不断的化解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从而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

人力资源劳动合同5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乙方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

  2、其他形式: 。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 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第七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海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宜:

  。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劳动合同6

  摘要:在知识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企业管理者越来越重视人才的重要性,招聘到优秀的人才,开发人才的潜能,将会给企业和公司带来巨大的财富。因此根据劳动合同的要求,解决人力资源风险,有利于促进人才的发展,让人才实现自我价值,更有利于企业或公司盈利,获得利润。文章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现存风险出发进行分析和研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有效的措施。

  关键词:劳动合同管理;人力资源;风险

  一、前言

  我国出台并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有着巨大作用,因此,企业有必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强化劳动合同管理,这有利于规避企业人力资源风险,促进企业的良好运营。

  二、当前企业人力资源的主要风险

  我国于20xx年在《劳动法》的基础上修订并颁布了《劳动合同法》,这一法律的颁布有利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双方关系,但是法律的出台在给企业带来便利的同事,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值得企业进行积极解决。因此,在企业中,只有充分了解当前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风险,才能够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进行解决,已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的风险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当企业雇佣方想终止雇佣合同时,必须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按照通常情况,补偿金是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的含税费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因此,这一补偿金在很大程度来说是隐形的,这就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风险。有些人想通过不终止合同来规避这一风险,这一就不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但是这种行为只是暂时性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人力资源制度带来的风险

  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当劳动者在企业中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并与企业连续签订两次同期限劳动合同的,就可以与该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短期内的劳动合同会造成公司企业员工大规模流失,造成人才的出走,不利于企业发展。因此很多企业通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使得雇佣方与劳动者的合作关系长久下去。虽然这一方法能够使得员工的工作环境得以改善,但是员工在这样的情况下会丧失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公司的发展与创新。但是没有新鲜血液的注入,企业的活力便会逐渐降低,不利于公司获得利润,在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

  (三)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

  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主要是由管理不到位和管理过程不严谨而造成的。企业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雇用劳动者,如果企业在劳动者工作一个月之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可以且合法的,但是如果企业的补签时间超过了一个月,则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针对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中指出企业除了支付在满一个月而没有达到一年的劳动者的双倍工资之外,还需要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意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时,才可以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除了这个问题,还存在着劳动者工龄计算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是因个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的用人单位后,员工需要将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并到新的用人单位,这一计算方法和以往相比有着一定的改动,使得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在进行计算时出现问题,形成风险。

  三、针对企业人力资源风险的措施与方法

  (一)认真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正式的书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才开始正式建立。如果雇佣方和劳动者已经建立起劳动关系却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应该从劳动者开始工作的那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如果劳动者已经工作满一年却还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在法律上将认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要和劳动者认真签订劳动合同,这有利于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发生纠纷。

  (二)规避劳动合同签订带来的风险

  上文提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企业应有意识地规避这一风险。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犹如一颗定时炸弹,劳动者期初会要求口头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又反悔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因此用人单位无论是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要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做到有理有据,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三)根据法律规定依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每一个过程都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随意跳过步骤。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提前一个月对员工进行书面通知,让员工有一定的时间准备相关事宜。其次要向员工出具相关证明来证明本单位已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那么根据规定企业是不需要支付辞退金的,但是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用人单位需要员工提交辞职信,来证明是员工本人主动请辞。

  四、结束语

  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化解企业人力资源风险,这是有助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方面,企业如果想长久发展下去,就要和劳动者搞好关系。同样的,劳动者为了自身的权利和意义,也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以维护自身权益。

  参考文献

  [1]张翠玉《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化解企业人力资源风险》[j]《知识经济》20xx年16期

  [2]周波《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化解企业用工风险》[j]《上海企业》20xx年01期

  [3]高杰《私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20xx-12-01

  [4]杨丽君《企业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研究》[j]西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20xx-10-01

  [5]代晓静《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xx-02-25

人力资源劳动合同7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劳动者):

  性别: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律师提示】方便甲方顺利向乙方送达相关文书,避免因无法送达带来的法律风险。

  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

  年月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费用等共计¥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社保、公积金缴交至年月止。

  第四条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五条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第六条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第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人力资源劳动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现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为___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双方其他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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