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2022-09-03 借款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借款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借款合同 篇1

  一、企业间借款的表现形式

  企业间借款的表现形式是双方以协议形式直接确定借款关系,协议内容把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都加以明确。有的还设定了担保条款,并有担保企业参与签订协议。企业之间借款除了这种典型的表现形式外,其表现形式还有如下几种:

  1.以联营合同形式借款。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这是联营合同的本质特征。但有的企业法人之间联营合同,虽约定共同经营某项目,协议却约定其中一方只负责出资,不参与具体经营活动,只负责在经营活动中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无论经营的项目盈利或亏损,投资方均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取固定收益。这种出资人不承担亏损的保底联营合同,被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认定为借款关系。

  2.以投资形式借款。公司法上的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注入资金或实物,成为被投资者的股东,并以投入的资金或实物对被投资的企

  业法人承担经营风险和承担民事责任。但有的投资,投资者并不对所投资的项目或对被投资的企业承担经营风险,也不以所投入的资金对被投资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且对所投入的资金不按股权处理,只按债权处理,无论被投资项目盈利或亏损,均要按期收回本息或利润。这种情况下,投资人所投入的资金就不是股权,而是债权了,这种投资关系,应认定为借款关系。

  3.以融资租赁形式借款。融资租赁是指有金融业务经营权的出租人(一般指金融租赁公司或信托公司)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或出卖人的选择,从出卖人那里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只有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并付清租金之后,才能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但有的出租人并不具有金融业务经营权,其出资向借款人购买租赁物后,在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同时,把租赁物的所有权也一并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只须承担一次性或分期付清租金的义务。这种形式上的租赁关系,其实质上是借款关系。

  4.以委托理财形式的借款。委托理财,通常是指委托人将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委托他人管理、处分以获取收益,受托人获取报酬的行为。另外,委托理财关系还包括信托,信托是指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和处分信托资产。一些没有经过法律许可的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以各种方式吸引投资者投资于证券、信托、基金等理财产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将资产交由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受托人无论盈亏均保证委托人获得固定本息回报,超额投资收益均归受托人所有的,属于“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款关系”之情形,应认定双方成立借款合同关系。

  5.买卖赊欠形式的借款。企业间在进行商业交易时,在买方暂时缺乏可用资金,而卖方又确信其资信可靠的情况下,就会自发产生赊销商品、延期付款的商业信用行为。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则是采取卖方收回价格优惠承诺或买方直接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方式处理。这种商业活动解决了商品交易中资金短缺的困难,从形式上看,它只是商品交易方式的一种变通,但从实质上看,它是一种金融活动,是卖方为买方提供了一笔购买货物的资金,其实质仍是借款合同。

  6.空买空卖形式的借款。空买空卖指的是买方不支付贷款,卖方不交付货物,双方只就之间的差价结算盈亏。其表现形式是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买方”向对方“预付货款”后,到了一定的期限,又向对方收回“货款”及利息或“违约金”,双方都不打算交付和接收所“买卖”的货物,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所“买卖”的货物。双方进行的实际上是一种借款行为。

  7.存单表现形式的借款。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出资人直接将款项交与用资人使用,或通过金融机构将款项交与用资人使用,金融机构向出资人出具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或与出资人签订存款合同,出资人从用资人或从金融机构取得或约定取得高额利差的行为中发生的存单纠纷案件,为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款纠纷案件。

  二、企业之间借款关系的法律效力

  货币借款是一种金融业务,只能由国家指定的各商业银行、城市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经批准的外资银行、合资银行、金融信托投资机构专营。由此可见,企业间相互借款,在一般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但实践中,可不按无效处理的有以下几种:一是有上下级关系的企业及有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借款。例如,集团总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的借款,母公司对子公司之间的借款。二是有联营、协作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借款。例如,一方企业向为其加工零部件、半成品的另一方企业借款。三是依照合同协议有扶持与被扶持关系的`大中型企业对小型企业之间的借款。上述几种借款,应以帮助对方缓解资金困难为目的,出借资金的一方,也不应向对方收取高于银行同类借款利率的利息,并应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

  另外,还有几种由非金融机构参与的借款行为一直被认为是有效的:一是小额贷款组织企业的贷款行为。二是典当行。三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可见,以上几种企业间的特殊借款是被认可的,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三、企业之间借款纠纷案件的处理

  1.关于本金。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名为联营实为借款,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定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除应按照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款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

  2.关于利息。尽管以上司法解释中的有关非法借款约定利息的处理以及处罚办法在实际当中已不适用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企业借款合同一般仅是保护本金部分的债权,而对于利息债权仍不予保护。

借款合同 篇2

  借款人:有限公司(注册号:37465444133574)(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身份证714231946556+182815) 贷款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二、借款期限:

  从20xx 年月 日至20 13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1年。

  三、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借款利息为

  2、本合同项下贷款确定的利率(但不得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对委托贷款利率的规定)计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可进行调整。

  四、甲方权利及责任:

  1、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五天应向乙方

  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在该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于变更后5日内通知乙方。

  5、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6、甲方应在乙方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7、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五、乙方的权利及责任:

  1、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此笔贷款有关的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情况及资料;

  3、乙方有权检查甲方使用贷款的具体情况,对此甲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4、当甲方发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项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或者发生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6、乙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应及时发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或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原因,不能保证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60%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的签订地为朝阳区,发生争议由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

  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借款合同 篇4

  甲方(借款方)

  乙方(用款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作协议,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是:甲方出借资金,获取固定15%年息(分12个月支付,每个月支付1.25%),不承担投资亏损风险,不分享固定利息以外的盈利;乙方出资风险保证金,承担证券投资交易责任及投资亏损风险,在保证甲方取得固定月息1.25%的前提下获取投资的全部盈余。具体细则如下:

  一、指定帐户

  在 证券公司营业部,甲方所开立资金账号: 股东名称: 上海证券股东代码: 深圳证券股东代码: .双方将资金共同存入甲方帐户,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整(甲方资金的15%)作为风险保证金,乙方承诺不用于除权证及庄股的交易,投资具有价值的股票,双方并保证各自资金来源的绝对合法性。甲乙双方共同向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甲方壹年内正常交易下资产禁取手续。甲方在乙方操作期间不得挂失,不得撤消指定交易,不得转托管,不得提前支取。除平仓需要,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交易密码。如擅自更改密码及上述违约行为,则支付对方5%违约金。

  二、帐户操作

  协议期间,甲方将该帐户交易密码提供给乙方操作交易,甲方有权监控帐户资产市值,甲方无交易操作权,如甲方违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且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协议期间若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若帐户盈利,则甲方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退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2倍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协议,乙方支付甲方全年15%利息的剩余部分。

  三、利息结算

  签署协议当日乙方即支付甲方下月固定利息人民币 元(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1.25%),如乙方满一个月未能按时支付甲方下月利息(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1.25%),则视为乙方终止协议,甲方即有权更改密码并平仓,剩余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

  四、风险控制

  当该帐户的资产总值下降至108%市值既 万元时,乙方必须当即补足资金至 万元,既115%市值。当资产总值下降至108%而乙方没能及时存入资金,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修改密码强行平仓,终止协议,平仓所得部分归甲方所有。

  五、收益结算

  帐户资产市值高于人民币 元(既甲方投入资产的125%)时,乙方有权随时将高出125%市值部分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六、期满结算

  乙方应将甲方证券账户中的所有资产变现。双方并办理解禁手续。同时甲方将甲方存入资金以外属于乙方的风险保证金及盈利全额划到乙方指定帐户,否则从次日起甲方按当日资产总额日千分之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七、保密条款

  双方互相均赋有为对方保密的责任和义务。除国家有权机关的查询、审计、稽核等原因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协议内容。乙方资产运作属于高级商业机密,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操作状况,如甲方向第三方透露资产操作情况导致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资产状况,否则视为违约。

  八、协议期限

  壹年。既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如双方同意续借则应于本协议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协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此协议为准签署下年度借款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则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协议签定地为 市。自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如何归还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

  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双方的协商进行补充。)

  6、违约条款:根据双方的意见写

  7、其他: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