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2021-04-11 借款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借款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款合同 篇1

  贷款人(质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出质人):(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当票(编号:),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开具的支票质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质押标的

  质押支票种类:转帐支票;支票数量:张;

  开户行:银行支行;

  出票人全称:;

  出票人账号:;

  支票号码:;

  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

  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支票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提前到期:双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或乙方账户被查封、冻结、监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

  第五条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月综合费率为‰,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元整。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质押支票背书与交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质押支票背书“质押”字样并加盖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条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支票已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八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保证质押的支票填制完整、准确无误、无任何权利瑕疵,保证所质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据权利。

  2、在质押权存续期间,乙方不得挂失该支票。

  3、如该支票所在账户被有关机构冻结或限制权利的,或支票所在账户余款少于支票金额的,或经营出现经营困难及面临解散、破产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财产担保。

  4、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所质押的支票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九条质押权的行使

  1、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质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直接自质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项。

  2、甲方行使质权后,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结清当金、息费、第十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6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质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七条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借款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贷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将委托款项存入该账户。

  三、委托贷款利率

  1、委托贷款利率应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

  2、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当时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算利息。

  3、乙方受甲方委托发放的中长期贷款,根据人民银行利率管理办法一年一定。

  四、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xx年,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3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保证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甲、乙、丙三方根据《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提供还款保证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用途

  借款金额:元(大写: )。

  借款用途: 。

  二、借款时间及利息

  1、自借款到账之日(即年月日)开始计息。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借款期限为日,按日计息,日息为% 。

  三、利息计算公式:

  利息=本金×日利率×天数;还款时间及违约条款 乙方应于借款到期之日,将约定的本金及其利息打入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且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不付的,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额的百分之 乘以逾期天数作为滞纳金赔偿给甲方。若逾期不付超过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三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履行借款义务。

  2、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预期未还款的,依约支付滞纳金、违约金等,并赔偿甲方为收回借款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等)。

  3、丙方提供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清偿本协议担保范围内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应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4、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协议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五、指定账户

  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本借款协议的收款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户:

  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本借款合同的收款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户:

  六、保证条款

  三方共同确认,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享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起诉。

  八、其他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4

  出借人:

  借款人:

  经出借人 与借款人 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借款金额:(现金)人民币 元整。

  2、借款期限:自 日起到 日止。

  3、借款利率:年利率 %。

  4、还款方式: 日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即合计还款人民币 元整( )。还款时需有出借方家庭成员两人同时到场与借款人共同办理清算手续。

  若到期日( 日)出借人同意继续借款给借款人,在出借方家庭成员两人同时到场的情况下与借款人共同办理支取 日起到 日止的借款利息,即人民币 元整。本金 元整继续借予借款人,并由双方共同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5、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人、出借人各持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出借人: (签章) 借款人: (签章)

  担保人:

  二零 年 月零 日 二零 年 月零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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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借款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款合同 篇1

  贷款人(质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出质人):(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当票(编号:),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开具的支票质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质押标的

  质押支票种类:转帐支票;支票数量:张;

  开户行:银行支行;

  出票人全称:;

  出票人账号:;

  支票号码:;

  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

  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支票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提前到期:双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或乙方账户被查封、冻结、监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

  第五条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月综合费率为‰,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元整。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质押支票背书与交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质押支票背书“质押”字样并加盖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条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支票已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八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保证质押的支票填制完整、准确无误、无任何权利瑕疵,保证所质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据权利。

  2、在质押权存续期间,乙方不得挂失该支票。

  3、如该支票所在账户被有关机构冻结或限制权利的,或支票所在账户余款少于支票金额的,或经营出现经营困难及面临解散、破产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财产担保。

  4、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所质押的支票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九条质押权的行使

  1、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质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直接自质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项。

  2、甲方行使质权后,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结清当金、息费、第十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6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质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七条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借款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贷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将委托款项存入该账户。

  三、委托贷款利率

  1、委托贷款利率应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

  2、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当时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算利息。

  3、乙方受甲方委托发放的中长期贷款,根据人民银行利率管理办法一年一定。

  四、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xx年,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3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保证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甲、乙、丙三方根据《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提供还款保证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用途

  借款金额:元(大写: )。

  借款用途: 。

  二、借款时间及利息

  1、自借款到账之日(即年月日)开始计息。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借款期限为日,按日计息,日息为% 。

  三、利息计算公式:

  利息=本金×日利率×天数;还款时间及违约条款 乙方应于借款到期之日,将约定的本金及其利息打入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且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不付的,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额的百分之 乘以逾期天数作为滞纳金赔偿给甲方。若逾期不付超过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三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履行借款义务。

  2、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预期未还款的,依约支付滞纳金、违约金等,并赔偿甲方为收回借款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等)。

  3、丙方提供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清偿本协议担保范围内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应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4、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协议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五、指定账户

  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本借款协议的收款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户:

  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本借款合同的收款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户:

  六、保证条款

  三方共同确认,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享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起诉。

  八、其他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4

  出借人:

  借款人:

  经出借人 与借款人 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借款金额:(现金)人民币 元整。

  2、借款期限:自 日起到 日止。

  3、借款利率:年利率 %。

  4、还款方式: 日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即合计还款人民币 元整( )。还款时需有出借方家庭成员两人同时到场与借款人共同办理清算手续。

  若到期日( 日)出借人同意继续借款给借款人,在出借方家庭成员两人同时到场的情况下与借款人共同办理支取 日起到 日止的借款利息,即人民币 元整。本金 元整继续借予借款人,并由双方共同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5、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人、出借人各持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出借人: (签章) 借款人: (签章)

  担保人:

  二零 年 月零 日 二零 年 月零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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