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网站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2024-04-25 规定

  规定是强调预先(即在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于法律条文中的决定。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网站的管理规定有哪些,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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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公司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公司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三条公司网络工程部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三章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四条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第五条技术支持、新闻中心、客户服务、论坛等栏目每季度变化一次,应具备时效特色;

  第六条产品简介、成功案例等栏目根据产品和客户情况半月报审修改,页面应适应产品特色和客户特点;

  第七条标题新闻、浮动广告等小栏目根据需要每周更新,应具备动感和多样形式;

  第八条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呈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九条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主管或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1、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公司考察活动、公司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办公室提供;

  2、商务活动、市场动态、合同签订等信息由市场部提供;

  3、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信息由软件开发部和影像开发部提供;

  4、项目管理、工程实施等信息由系统工程部提供;

  5、技术支持、客户服务等信息由服务支持部提供;

  6、软件测试、标准规范等信息由测试中心提供;

  第十条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1、一般信息,如公司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工或实施情况,市场动态等由办公室整理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

  2、公司重要事项、重要商务活动,如重要合作信息、重大合同信息、公司及领导外事活动、重大访问、来访活动等重要信息由办公室及时整理后报董事长审批,交网站管理员12小时内发布。

  第五章网站管理

  第十一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十二条网站密码由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十三条网站管理员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网络工程部报告,由网络工程部处理。

  第十四条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

  第十七条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4—16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公司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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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网站公司微博等对外宣传推广网络渠道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微博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公司网站、公司微博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公司设专职网站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网站、公司微博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站或微博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三条公司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网站及微博的整体安全,关注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并作好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与网站制作公司联系并协助跟进解决。每日由网站管理小组组长提报《网站/微博管理日报表》。

  第三章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四条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第五条业界动态、行业新闻栏目应及时更新,业界动态内容每周更新一次,行业新闻栏目视事件发生具体情况及时更新,应具备时效特色,紧跟行业发展变化和客户需求;

  第六条天润新闻、技术支持、节能方案、投资者关系等公司新闻类栏目应及时收集公司相关信息点,汇编成文,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更新应保证与相关信息、新闻发生时间保持一致。

  第七条标题新闻、浮动广告等小栏目根据需要每周更新,应具备动感和多样化特点;

  第八条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公司行政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核、交公司管理层会签后,呈公司总裁核准后执行。

  第四章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九条公司网站管理小组以“分级管理、统一审稿、归口上传”的原则对公司网站实施管理。

  (一)分级管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需根据网站管理要求向网站管理小组明确指定本部门通讯员,本部门通讯员负责本部门涉及新闻动态、公司新闻信息的收集、汇编、成文和提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准则、工作流程由公司网站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布置。设置通讯员档案,记录通讯员贡献值。

  (二)统一审稿:公司各部门通讯员收集汇总本部门行业动态、新闻信息汇编成稿后需统一提交网站管理小组初审,由网站管理小组根据稿件或信息的重要程度及对公司影响程度汇总呈签。非公司新闻点的行业动态信息,可以直接发布,但属于公司新闻点的信息必需经提报部门负责人初审,网站管理小组管理人复审,并经总裁核准后统一发布。

  (三)归口上传:公司网站的后台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管理,后台财号和密码具有唯一性,由网站管理小组副组长(含)以上人员掌握,离职或离岗需书面交接清楚。若因网站后台管理不善造成公司网站信息丢失或其他损失的,按行为责任和管理责任追究网站管理小组的责任。公司各类信息、新闻、动态均由网站管理小组负责上传至公司网站。

  第十条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通讯员根据部门职能、部门最新动态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报《网站新闻宣传线索征集表》,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一)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公司考察活动、公司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行政人力部负责提供;

  (二)商务活动、市场动态、合同签订等信息由天润公司提供;

  (三)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技术支持等信息由技术部提供;

  (四)项目管理、工程实施等信息由公司工程部提供;

  第十一条网站管理小组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修订成为可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一)公司新闻类:公司新闻要求及时更新,具体分类如下:

  1、一般信息,如公司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工或实施情况,市场动态等由网站管理小组整理后报网站管理小组管理人审批,由网站管理小组24小时内发布;

  2、公司重要事项、重大技术成果、重要商务活动,如重要合作信息、重大合同信息、公司及领导外事活动、重大访问、来访活动等重要信息由网站管理小组及时汇总整理成稿后呈网站管理小组管理人审订并报总裁审批通过后,交网站管理小组12小时内发布。

  (二)行业动态类:由各部门通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涉及相关行业信息,交由网站管理小组统一汇总整理上传。行业动态可转载并注明出处,要求每日更新一次。

  第五章网站投稿管理

  第十二条网站管理小组(含通讯组)相关管理规定

  (一)网站管理小组下设公司通讯组,由各部门通讯员组成,各部门通讯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选担任,需经过网站管理及网站推广相关培训,并需经过一个月的考察期。

  (二)网站管理小组(含通讯组)成员每月完成四篇新闻稿件的任务,新闻稿件包括部门新闻、行业动态等网站各栏目稿件,稿件呈现方式不限,转载和原创均可。

  (三)网站管理小组(含通讯组)成员在完成每月基本投稿任务后可以获得当月通讯员津贴,通讯员津贴为每月50元,由网站管理小组于每月发薪日前提报《通讯员津贴表》到公司财务部。

  (四)网站管理小组每年12月份组织举办年度优秀通讯员评比活动,采用公司内部、客户、网络评选等多种评选渠道相结合的方式,按“5比1”的比例评选优秀通讯员候选人,前三名年度优秀通讯员可获得嘉奖(含)以上奖励一次。

  (五)网站管理小组(含通讯组)成员在年度绩效评估、内部竞聘、奖励、岗位评估等方面均可获得5分至10分加分。第十三条投稿奖励相关规定

  公司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对积极创新、善于发现公司新闻点并勤于书写或传播的行为实行多项激励措施。具体奖励方案如下:

  (一)投稿类

  1、稿件未被采用:

  新闻类、行业动态类原创稿件(含各种文件类型或呈现方式不限)、各类体裁作品(含杂文、记叙文、散文或诗歌等)、艺术作品(含摄影、书法、绘画、篆刻等):每则5元至20元不等。

  2、稿件被采用:

  (1)新闻类、行业动态类原创稿件(含各种文件类型或呈现方式不限)按重要及专业程度按每个字0。1元至0。5元发给稿费;

  (2)各类体裁作品按每个字0。2元发给稿费;

  (3)艺术作品按每则20至50元发给稿费,如果被用于公司广告宣传推广或VI设计的,另行奖励。

  (二)年度内累计原创作品被公司网站、公司微博或公司宣传刊物登载数超过10篇的,公司将颁发“年度文化传播奖”,奖励方案另文拟定。

  (三)年度内累计投稿次数超过100次的,公司将颁发“网站建设积极参与奖”,奖励方案另文拟定。

  (四)年度内累计原创作品被公司网站登载次数超过30次或年度内累计原创作品被公司网站、公司微博或公司宣传刊物登载篇数超过20篇的,公司将颁发“金笔奖”,奖励方案另文拟定。

  第六章网站管理

  第十四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在公司网站、公司微博发布信息或更改页面版式及栏目、内容。

  第十五条公司网站或公司微博账号及密码由公司网站管理小组管理人和网站管理员负责管理,网站管理小组管理人承担保密义务,未经总裁书面核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十六条网站管理员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网站管理小组管理人及网站制作公司报告,由网站制作公司负责处理,并协助跟进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网站状况。

  第十七条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网站、公司微博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八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公司微博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九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公司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

  第二十条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7—19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公司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公司网站管理小组。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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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我校教育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网站信息管理制度。

  一、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及时。

  (1)我校网站信息发布采取实名注册制,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真实姓名。

  (2)学校各部门及时发布有关学校的会议通知、活动通知、活动成果、师生获奖等信息,网站管理员及时审核所发布的信息,确保网上信息的真实、准确。

  (3)各教研组安排专人上传各学科的优秀课件、心得体会、试卷等教学资源,网站管理员负责资源的.排版和审核工作,应当保证网上资源的质量。

  (4)网站管理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要求上传的信息,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的部门、教师。

  (5)网站管理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6)网站各栏目信息实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每条信息后应署发布人员姓名和最后更新时间,并保存好有关信息资料,以方便上级部门的检查。

  二、遵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各种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信息。

  三、所有用户设置的密码资料由网站管理员掌握。

  四、网站管理员定期对网站的数据库、网站程序进行备份并作好详细登记。

  五、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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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1、公司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2、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三、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1、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2、技术支持、新闻中心、客户服务、论坛等栏目每季度变化一次,应具备时效特色;

  3、产品简介、成功案例等栏目根据产品和客户情况半月报审修改,页面应适应产品特色和客户特点;

  4、标题新闻、浮动窗口等小栏目根据需要每周更新,应具备动感和多样形式;

  5、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呈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四、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1、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主管或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1)、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公司考察活动、公司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行政部提供;

  (2)、商务活动、市场动态、合同签订等信息由OTC部提供;

  (3)、新产品介绍等信息由采购部提供;

  (4)、项目管理、工程实施等信息行政部部提供;

  (5)、技术支持、客户服务等信息由客服部提供;

  (6)、软件测试、标准规范等网络管理员提供;

  2、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1)、一般信息,如公司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工或实施情况,市场动态等由办公室整理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

  (2)、公司重要事项、重要商务活动,如重要合作信息、重大合同信息、公司及领导外事活动、重大访问、来访活动等重要信息由办公室及时整理后报董事长审批,交网站管理员12小时内发布。

  五、网站管理

  1、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2、网站密码由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3、网站管理员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告,由行政部联系相关网站维护单位处理。

  4、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5、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6、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

  7、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4—6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8、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公司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六、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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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为加强山东英才学院网站的管理、使用、维护,保证网络和网站的安全运行,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促进网站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全国人大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山东英才学院网站具备国家规定的下列条件:

  (1)网站主管单位为山东英才学院;

  (2)负责网站业务管理的山东英才学院具有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装备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具有健全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护措施;

  (4)符合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3、学院网站管理工作的总体原则是总体管理、分工负责、文责自负、责任追究。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明确网站管理工作负责人,对本单位网络信息审查和网络安全运行负责。

  4、山东英才学院建立相应的网络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负责对本网站及其网管维护人员进行管理,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二、网站内容管理

  1、建立网站审批、备案制度。网站建设要本着有利于教学、科研、管理,有利于对内外宣传,有利于师生员工的工作生活,有利于节约网络资源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未经审批的网站将视为违规网站予以取缔。

  2、山东英才学院内部专门人员负责制作的全部网站内容(含所有页面及其超链接)必须遵守第一章的规定,并由相关负责领导审查后方可上传至服务器,重大新闻和重大事件必须报请学院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

  3、山东英才学院网站为非赢利性机构,其内容主要用于各二级学院、各处室及相关部门对外发布新闻、工作信息、学生活动、学院公告等各方面教育管理信息等内容,是山东英才学院各项工作对外宣传的窗口之一。

  4、网站管理人员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保证网站及时、快捷地反映山东英才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等动态。

  5、网站所有反映山东英才学院工作方面内容的版权(含图片)归山东英才学院所有,未经山东英才学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转发和用于其它用途,违者将依法追究。

  6、网站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因特网用户及山东英才学院网员用户(包括各二级学院、各处室相关用户及随机访客)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后答复网员用户;负责山东英才学院电子邮箱及其它相关业务的管理。

  7、网站管理人员必须始终监控网站的安全运营,发现网站内容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8、山东英才学院网站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网站内容不得含有且网站管理人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发现有害信息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使其扩散。

  三、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1、网站管理人员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主要包括各二级学院、各处室及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本规定进行审核;

  2、建立信息发布日志,网站管理员负责记录每次信息发布时间,做好发布信息审批表及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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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公司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公司设专职网站管理员一名,信息员两名,负责公司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三章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三条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第四条新闻中心、客户服务、论坛等栏目每季度变化一次,应具备时效特色;

  第五条栏目根据产品和客户情况半月报审修改,页面应适应产品特色和客户特点;

  第六条标题新闻、浮动广告等小栏目根据需要每周更新,应具备动感和多样形式;

  第七条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呈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八条网站管理员、信息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主管或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第九条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

  第五章网站管理

  第十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十一条网站密码由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十二条网站管理员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汇报处理。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四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

  第十六条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公司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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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金会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基金会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反馈信息,拓展交流渠道,提高网站管理水平,扩大基金会对外知名度,提升外部形象,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一)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主管或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考察活动活动、访华团考察活动、会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办公室提供。

  (二)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审批后发布:网站需报送、上传的信息要逐级审核。重要信息需报经会长审核把关,方可上传。信息资源必须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所有经过部门负责同志审核的信息,要及时存档备查。

  二、网站管理员管理制度

  未经批准,基金会网站管理员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不得在基金会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基金会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不得利用基金会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不得利用基金会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基金会规定、影响基金会形象、泄露基金会机密的信息。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三、信息保密制度

  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政策、法规规定。

  口令管理制度。网站应当设置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且不应与管理者个人信息、单位信息、设备(系统)信息等相关联。每三个月须更换一次网站登录口令,严禁将各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同时,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四、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测评制度。网站系统应当由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测评通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系统安全性进行测评。

  (二)服务器和网站定期检测制度。网站应及时对网站管理及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

  (三)客户端或录入电脑安全防范制度。网站负责人、技术开发人员和信息采编人员所用电脑必须加强病毒、黑客安全防范措施,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软件实施保护,确保电脑内的资料和帐号、密码的安全、可靠。

  (四)应急响应制度。网站应当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做好应急响应方案。同时,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网站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除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外,应当及时向会信息处报告,由其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并视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时协调公安、电信通等部门进行处理。

  (六)人员管理制度。网站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要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重点加强负责系统操作和维护工作的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实行考核上岗制度。同时,规范人员调离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五、网站更新与维护

  网站管理员应按照规定及时对基金会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保证信息及时性、通达性、有效性。有关设备要定期巡检,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开通运转,以方便公众访问。

  定期备份。网站管理员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特别重要的部门还应当对重要文件和数据进行异地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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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学校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学校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加入学校计算机网络管理的部门和教师,务必遵照本办法执行。

  (二)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

  1、可以公开的各类通知、新闻信息、公告、广告等均可上网,以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交流信息。具体内容包括:

  1)通知类:全校性或部门性的一般会议及活动通知。

  2)新闻类:校内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与改革、外事、医疗、后勤、产业、文娱、体育、校友活动等各方面的重要事件。

  3)公告及广告:有关招生、就业的信息;招聘信息;文娱、体育及其它课外活动信息;集体、个人获奖及表彰信息;学术活动及会议信息,科研信息,成果转让及招商信息等。

  4)其他通过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审查的信息。

  2、不可在网上发表或转载违反国家法律、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文章和消息。不允许利用网络传播小道消息或进行人身攻击。

  3、各处室部门的信息由各部门信息管理员采集完成后,报送电子文档给信息技术中心。

  4、经审查、签字以后的各类上网信息由网络中心或经网络中心授权的栏目管理员负责上网发布。

  5、对于已授权的网站栏目信息的发布,由该栏目的管理员负责信息的输入、维护及更新。栏目管理员要注意本部门用户和密码的保密,不得转告他人。

  6、教师个人网站的发布需经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批准,严禁利用校园网站作广告宣传。

  (三)安全上网及保密规定

  1、各上网用户必须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以防止计算机中的重要信息文件通过病毒程序到处传播,造成重大泄密事故。

  2、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严禁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破坏稳定大局和不健康的`信息。

  3、各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非法扫描他人计算机和服务器,使用黑客程序攻击他人计算机和服务器,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盗用他人IP地址等等。

  4、凡发现网络上有违规及有害信息,用户应立即报告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小组,由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小组及时作出处理。

  5、凡上网部门或个人若发现入网黑客、非法信件或有害病毒,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并及时处理。

  (四)遵守《教师办公电脑使用规范》、《电子备课室使用制度》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作为文明办公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若有违反,每次扣一分,纳入期末绩效考核。

  公司网站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以下称北自所)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促进网站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北自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网站是指北自所及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建立的通过国际互联网面向社会公众的网站及其子网站(以下简称”网站”)。

  第三条北自所网站是北自所及其部门和直属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提供公共服务和接受公众监督的重要平台和窗口,是北自所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北自所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各部门、各中心实行“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北自所各部各中心。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市场发展部是北自所门户网站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所网站建设、运行和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审批北

  自所门户网站有关链接。承办北自所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对全所网站运行状况实施监测,为有关部门、单位提供网站的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负责北自所门户网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网站内容的采编及其发布。

  第七条各中心网站应明确一名领导分工负责,由本中心市场部负责管理。各中心网站由本中心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管理。各网站管理中心要有一定的条件和技术实力,并要做到专(兼)职人员定岗、定责。

  第三章内容管理

  第八条保密委员会负责确定北自所门户网站栏目的设立和重要上网内容的审核,并对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提出改进意见,承办单位按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各中心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确定所属网站栏目的设立和上网的内容,及时做好网站信息的更新。有关部门主管负责确定所属网站栏目的设立和上网的内容,及时做好网站信息的更新。

  第九条各网站栏目设置可根据业务具体确定,网站一般应包括以下栏目:

  (一)所级:关于我们、主要业务、解决方案、成功案例、新闻动态、技术文献、业务中心等;

  (二)中心级:主要业务、解决方案、成功案例等;

  第十条除法定保密事项外,北自所门户网站及直属单位网站应公开下列信息:

  (一)本单位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办事地点及联系方式;

  (二)本单位的'机构设置;

  (三)本单位需要向社会发布的公告、公示、通知以及新闻发布内容等;

  (四)其他应予公开的信息。

  第十一条各网站应建立上网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信息来源可通过自编信息、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等方式获得。建立信息上网审核和发布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网站应做到信息及时更新,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滞后。

  第十二条网上信息和相应的服务,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网站发布、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

  第十四条网站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与非法网站建立超级链接,也不得从事与网站所属部门、中心身份不符的活动。

  第十五条网站的基本链接关系包括:

  (一)北自所门户网站在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列出所中心网站、行业网站的基本链接区,达到从北自所门户网站可方便访问各链接网站的要求。

  (二)各中心网站在链接区的重要位置以文字或图标形式建立北自所门户网站链接,保持上通下达。

  第十六条北自所门户网站应在主页的显著位置设置北自所徽志。

  第十七条各网站网页设计应当做到庄重、典雅、大方和美观,体现北自所形象,发挥网上名片作用。

  第四章网站域名规范和运行维护

  第十八条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北自所实际,北自所网站的域名管理遵循以下规范:

  (一)北自所门户网站域名为,中文域名为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代表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二)北自所在国际互联网上不再申请独立域名。

  (三)各中心可在国际互联网上申请独立域名;独立域名获批15日内,其主办单位须将注册域名报市场发展部备案,并抄所办公室。

  (四)各中心在北自所门户网站采用虚拟主机或主机托管方式建设二级网站,其域名(网址)由北自所统一分配和解析,格式为,其中xxx为中心、单位英文名称或汉语拼音名称的缩写组合,中文全称为:xxx中心名称。

  第十九条网站的运行维护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各网站承办单位必须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和提供服务,保证网站在工作日和节假日24小时开通,方便公众访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向社会提供服务,应及时采取措施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在北自所门户网站采用虚拟主机或主机托管方式的网站安全及网络管理由北自所负责,信息维护由委托方负责。

  第二十条北自所市场发展部应定期对各中心网站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如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中心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五章网站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中心应增强网站安全防范意识,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置相应的网络安全设备,形成多层次比较完备的安全责任体系。

  第二十三条北自所市场发展部负责北自所门户网站的安全

  公司网站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10

  1、总则

  (1)网络运行管理是指对网络结构、网络设备、网络信息、网络安全及网络用户的管理。

  (2)学校网络中心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协调,是学校的网络管理部门。

  (3)学校的各个部门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网络中心的有关规定。

  (4)用户在使用网络过程中违反网络中心有关规定的,网络中心将视情节给予劝告、警告及冻结账号等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院校园网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5)用户在使用网络中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网络中心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冻结账户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网络用户管理

  (1)使用网络的部门及个人都是网络的用户。

  (2)学校鼓励各部门及本校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网络资源。

  (3)学校网络中心为需要接入网络的用户统一分配IP地址。各部门及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网络需填写入网申请,由网络中心备案后分配IP地址。

  3、网络设备管理

  (1)网络设备管理指对接入网络的通信主干设备、公共服务器、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管理

  (2)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网络线路、公共服务器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网络中心管理。

  (3)部门中的网络服务器和网络打印机等设备由网管人员负责管理。

  (4)接入网络的计算机,由该设备的责任人员负责管理,并在网络中心备案。

  (5)与独立计算机连接的打印机等共享设备由所连计算机的管理者负责管理,管理者必须对共享设备的使用设备的使用范围进行限定,禁止无限制地开放共享设备。

  (6)用户设备接入网络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和实施,用户需将设备接入网络时,需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并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

  (7)网络中心对入网设备的名称、入网软硬件配置、入网接入端口和安装的软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不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

  5、网络信息管理

  (1)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

  (2)学校网络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网络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

  (3)网络中心按照有关网站和信息上网的管理办法负责学校网站的运行管理。

  (4)学校的各类信息系统实行分级安全管理,不同的用户根据不同的授权获得授权范围的信息。

  (5)学校的Internet电子邮件服务仅限于与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不得通过电子邮件传输涉密信息。

  (6)学校的Internet信息服务主要用于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用户应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

  (7)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8)为了确保学校网络传输的信息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学校的公共财产不被滥用,网络中心在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网络资源进行配额管理,对用户的电子邮件和Internet查询的信息进行过滤。

  6、网络安全管理

  (1)网络安全管理是由网络中心负责实施的保证网络与网络信息安全进行的管理。

  (2)网络用户必须按照所获得的权限使用网络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和信息资源,禁止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网络资源。

  (3)网络用户必须妥善管理访问网络资源和用户名称和密码,长期使用网络资源的用户必须按照网络中心对各种资源的使用规定按时更换用户密码。凡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密码泄露对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网络中心负责学校对外连接管理,未经授权任何网络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建立与其他网络间的互联。

  (5)任何用户未经网络中心授权,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建立网络信息处理系统和占用网络资源。

  (6)学校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和服务的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随意复制或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系统软件,以及盗用他人账号等。

  (7)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诬陷、欺诈和教唆等,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人身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商誉、商标、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各种知识产权。

  二、信息上网与网站管理制度

  1、网站管理机构

  (1)学校网站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2)网络中心负责制定网络管理办法,规划网站公共栏目的设置,负责审核批准公共栏目上网内容,重要内容需校园网领导小组同意批准。

  (3)网络中心兼顾网络技术与网络编辑两种功能。网站各承包栏目的上网信息由栏目的承包部门负责组织和审核。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站的网页面设计、网页制作、网页更新、上网信息技术编辑、信息上网发布和网站技术管理。

  2、网站内容设置

  (1)网站可设中文和外文版。

  (2)网站的总体栏目设置由网络中心提出方案,报校园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学校各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网络中心申请设置本部门网页,或在学校网页中申请设立专栏。

  3、信息发布管理

  (1)学校网站栏目的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每个栏目均需设立负责部门和信息员。各部门在网络中心有关人员的协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格式编排本部门负责的栏目并组织上网信息。

  (2)各部门信息员负责提供本部门分管栏目的.上网稿件。

  (3)上网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本院有关保密的规定。

  (4)上网稿件提交给学校网站,同时提交与电子文本稿件内容相同的纸质稿件,并注明供稿人和审核人。重要信息需送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分管领导审阅和签署意见后,再交网络中心技术人员上网发布。

  (5)学校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学校分管领导终审签发,部门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部门主管领导终审签发。为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

  (6)信息上网与网站运行的日常工作由网络中心技术人员负责。

  三、电子邮件使用管理制度(未开通)

  1、网络中心负责电子邮件服务的管理。

  2、电子邮件的正式用户必须为本学校的正式员工和学生。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电子邮件,可以申请开设公共电子信箱。

  4、网络中心根据学校要求为需要使用个人电子邮件服务的个人用户免费开通电子信箱。用户必须填写《电子邮件用户申请表》,经本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报网络中心备案。

  5、需要开设公用电子邮箱的部门由各部门统一命名,填写《电子邮件用户申请表》,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统一报网络中心设立。

  6、电子邮件服务仅允许用于正常的通信业务,通过电子邮件传输的信息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

  7、个人电子邮箱只限个人专用,建立公共电子信箱的部门,必须委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

  8、用户对自己的电子邮箱负有保护责任,要按照规定选择电子邮箱的口令,并且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改变。禁止将电子邮箱转让给他人使用。

  四、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信息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

  2、学校网络中心负责指导全校各部门入网人员的保密技术培训,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3、各部门要有一名教师主管此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对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对本单位上网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4、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5、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

  6、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7、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校保卫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网络中心采取措施,同时向校园网领导小组报告。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8、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开设BBS,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9、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要积极推行论坛管理员负责制,论坛主持人经校园网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

  10、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11、校内各机房要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杜绝将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

  12、对于问题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于制作、复制、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各部门领导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校内稳定。

  公司网站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11

  一、网站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职责分明。

  二、网站必须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网络规章制度,不得使用校园网或通过校园网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坏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漏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得在网站发布有损学校声誉、煽动离散民心的信息。

  三、网站应该及时更新已变化的信息,删除失效信息,不得提供虚假和欺骗信息。

  四、年级、处室网页制作完成后,须经本部门领导、校行政办公室审核签字后,交到网络信息中心,上传到服务器。

  五、注意维护网站安全性,对各种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除。

  六、注意备份网站数据,在不可抗灾难发生后能够尽快恢复网站服务。

  七、注意网站防杀毒工作,避免病毒发作造成网站数据损坏。

  八、加强网站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为网络用户严守个人秘密。

  九、非网站人员不得使用网站服务器。网站工作人员加强服务器密码的.使用和管理。避免发生密码失窃等安全事故。

  公司网站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12

  1、用户(管理员)对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2、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用户(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帐号和密码。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用户责任: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2)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3)不得利用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4)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违法的`信息。

  4、网站内容的所有权。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等信息。用户只能在学校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得擅自复制、篡改这些内容。

  网站的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解释权归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所有,如果其中有任何条款与国家有关法律向抵触,则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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