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制度规定

2020-12-02 规定

  篇一:福利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文件JHJ-HR-C&B001-201101

  福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员工福利政策,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和爱护,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凝聚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金辉集团全体员工(香港公司另行制订),各公司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管理实施细则,经集团批准后执行。

  3. 休假

  3.1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放假,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1天,“十一”国庆节3天,共11天。

  3.2 员工可享受的带薪假期包括:年休假、婚假、丧假、生育假、病假,具体如下:

  3.2.1年休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周年方可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内容参照本地年休假细则执行:

  A、员工可根据工作安排并征得上级领导批准同意后休假。休假的一般原则如下: ①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具体标准:入司2年以下(含2年)享有年休假5天;入司2年至5年(含5年)享有年休假7天;入司5年以上享有年休假10天。

  ② 一次休假在5天(含)以上的,需提前一个月申报休假计划,未提前申报者,直接领导可以拒绝此类休假请求;

  ③ 年休假只在当年有效,不累计到下一年;

  ④ 各地方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部门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的休假须报总裁批准并由

  集团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备案。

  ⑤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B、计算方法:年休假按工作日计算,最小休假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超过0.5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以1个工作日计。可多次休假。

  C、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① 一年内病(伤)假和事假累计共超过30天;

  ② 一年内休产假;

  ③ 一年内连续事假超过15天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

  如在年休假后再请病(伤)假、事假、产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年休假。跨年度休产假的,只取消一次年休假。

  D、 员工在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请假时,如当年年休假尚有剩余,可按年休假审批流程从年休假中折抵,经公司同意后作为年休假处理。

  3.2.2婚假: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转正员工给予婚假7天。

  3.2.3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去世,可休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休假3天。

  3.2.4生育假:

  A、女员工生产可申请产假90天,其中可申请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内工资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B.护理假:男员工在其配偶产假期间可享有护理假7天。

  C.产前休息及哺乳假:女员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有子女在一周岁以内的,每天可享有产前休息及哺乳假时间一小时。

  3.2.5病假: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住院医疗时,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按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病假工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3.3本款中对假期天数的计算除特别指明以工作日计算外,均以自然天连续计算。

  4. 一般福利

  4.1 午餐补贴: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均享有午餐补贴。工作地在北京、上海、天津的员工标准为300元/月,其他地方员工标准为200元/月;

  4.2 过节费:全体员工在每年的5个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均享有过节费。人员标准为500元/节,试用期员工标准减半。过节费以现金形式于节前发放。

  4.3 高温费: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在每年6—9月均享有高温费,高温费按月计入工资一并发放,标准为150元/月;工程部员工标准为200元/月;

  4.4采暖费:北方公司按照当地政府规定发放冬季采暖费。

  4.5 生日贺金: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在生日时均享有生日贺金。人员标准为100元;

  4.6 结婚贺金: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凭结婚证书可享有结婚贺金。人员标准为500元;

  4.7 慰唁金: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申请慰唁假时可同时享有慰唁金。人员标准为500元;

  4.8体检:新员工入职时享有公司指定的入职体检,费用待转正后公司给予报销。正式员工享有公司组织的体检和肝炎预防接种,体检每年一次,女员工增加专项体检项目,费用按照各地实际体检标准由公司承担。当年已经享有入职体检的员工不参加当年的员工体检。

  5. 非现金福利

  5.1 保险保障:

  保险体系包括社会保险(养老险、失业险、生育险、工伤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关劳动保障。

  相关基数/标准如下:

  5.2 员工培训:

  员工培训是为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与员工个人职业成长所设立的福利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均享有公司组织的各项内部和外部培训机会,具体管理办法参见公司培训相关管理制度。

  5.3 员工活动:

  5.3.1每年“五四”青年节及“九九”重阳节,公司将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开展员工活动,经费标准为100元/人(不得发放现金);

  5.3.2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还享有季度活动经费,标准为200元/人,由部门自行组织活动;

  5.3.3活动经费以工会费用支出,无工会的公司以其他方式另行支出。

  5.4 员工旅游

  5.4.1 入职满两年的公司正式在编员工享有出省旅游福利,每两年一次,由各公司自行组织,人员标准为3500元/人。

  5.4.2 全集团副总监及以上级别员工享有出国考察旅游福利,每年一次,由集团总部统一组织。

  5.5节日贺礼:

  5.5.1“六一”儿童节,子女在14及14周岁以下的员工,享有节日贺礼100元/人;

  5.5.2“三八”妇女节,凡公司女性员工可享有节日贺礼,标准为100元/人。5.5.3节日贺礼原则上不以现金发放。

  5.6 购房优惠:

  5.6.1员工购买公司自建房,可享受所购房产折前价的一定优惠折扣,其中集团、地产分公司普通员工享有2%折扣,部门正副职经理级别享有2.5%的折扣;总助(含)及以上级别人员享受折扣为3%。非地产分公司员工管理层享受2.5%折扣;员工层享受1.5%折扣。

  5.6.2员工购买优惠房时须使用本人姓名,每人只享受一次。对入司未满三年欲购公司自建房的员工,可与公司签订《优惠购房补充协议》。

  5.6.3享受总裁特批折扣的员工不再享受此制度中规定的折扣。

  6. 岗位补贴

  岗位补贴是公司聘任该岗位员工从事岗位工作所提供的辅助性办公工具(通讯、车辆)的补贴,员工转正后享有,作为公司行政费用列支。

  6.1 交通补贴:

  6.1.1集团总部高级管理人员参照集团下发《车配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职能中心总监、副总监级别人员按照每月1800元的标准报销;职能中心经理级别人员按照每月1600元的标准报销,职能中心副经理级别人员按每月800元的标准报销;

  6.1.2分地方公司正职经理按照每月1600元/月的标准报销,副职经理按照每月800元的标准报销;

  6.1.3暂未购车的员工(购车以行驶证车主姓名认定)按照上述标准减半发放。交通补贴于每月上旬由本人以交通费用形式限额报销上月费用,当月报账。报销票据须为打车票、汽油票及过路过桥票等。

  6.2 通讯补贴:集团及地产分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层中高级员工、中高级职称员工转

  篇二:关于发放公司员工福利制度的通知

  一、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利益,进一步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厦门达磊进出口公司的所有员工。需特别考核的部门、个人另外制定具体办法,作为本制度的附件。

  三、种类

  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政策福利),以及根据企业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生活补贴、带薪假期、各类礼金或实物形式等)。

  四、权责

  1、最高审核人:总经理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相关部门从旁辅助执行。

  五、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政策福利: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统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社会保险

  (1)公司将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自办理转正手续后补交试用期的社医保。

  (2)保险缴费标准按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承担。

  (3)购买医疗保险后,员工患病应凭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的凭证,到规定的医院、卫生院等单位就医。在外地就医,应根据社会保险局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将药费单与诊断书交到社会保险局报销。如有特殊病症,须到特定医院就诊,应事前向社会保险局申请,公司将不再为员工报销医药费。

  (4)根据岗位的特殊性,针对工作需要,部份岗位的员工公司将会另外缴交一份保险(团体意外险)。

  2、住房公积金

  (1)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自办理转正手续次月起缴纳。

  (2)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承担,员工缴交部分于员工每月工资内代扣。公司按100元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员工,提高缴存比

  例。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即增缴30元,凡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缴存上限标准的不再累加。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每年的7月1日调增缴存比例。

  (二)、企业设置的其它福利待遇

  1、带薪假: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

  2、过节费(试用期为50%)、贺礼与慰问金(限转正后)。

  (1)过节费一般标准为200 元(节日包括:五一、十一),试用期过节费为正式员工的50%。

  (2)定期举办“中秋节博饼”、“年终尾牙”。

  (3)女员工在“三八”妇女节、50 岁以上员工在重阳节,可享有100 元过节费。

  (4)员工生日可享有100元生日礼金。

  (5)如员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晚婚条件,在员工履行请婚假手续呈报人力资源部时,公司将致新婚贺礼一份(价值800元左右)。(在公司工龄必须达到一年或一年以上)

  (6)六一儿童节,家里有小孩(小孩年龄小于10周岁)的员工可享有儿童礼物一份。

  (7)如员工在子女出生满月时,公司将致贺礼一份(价值200元左右)。

  (8)如员工在子女重点高中学校入学一个月内向人力资源部出示入学通知,公司为员工子女入读重中高中学校致贺礼人民币800元整;如员工在子女高等学校入学一个月内向人力资源部出示入学通知,公司为员工子女入读高等院校致贺礼。

  ·入学高等院校本一致贺礼人民币1000元整;

  ·入学高等院校本二致贺礼人民币500元整;

  ·入学高等院校本三致贺礼人民币300元整。

  (9)员工在配偶、直系亲属(指子女、父母、外/祖父母)不幸去世,公司将致以慰问金人民币500元整。

  3、经济补助

  (1)该福利只针对因突发重大疾病或因突发事件而陷入严重经济困境需要帮助的员工。

  (2)由人力资源部发起募捐活动,尽可能的给予求助者力所能及的帮助。

  4、福利补贴

  (1)包括午餐补贴、通讯补贴、高温补贴等,具体标准见相关管理规定。

  (2)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每年将进行一次例行体检。

  A.凡在本公司服务连续满一年的员工方可参加公司年度体检。

  B.根据入职年限,员工享有不同体检的规定:

  ·1年≤工龄<3年,享有1年档体检:实行例行体检,检查经费300-500/人;

  ·3年≤工龄<5年,享有3年档体检:例行体检以外,增加针对性体检1-2项,检查经费500-800/人;

  ·工龄≥5年,享有5年档体检:例行体检以外,可增加多项针对性体检,检查经费800-1000/人。

  C.公司员工每人每年享有一次,不重复享有。如果员工自动放弃的,公司不予经济补偿。

  5、员工活动

  (1)公司提供活动经费,供公司全体或各部门举行定期或不定期康乐活动,包括体育锻炼(如羽毛球比赛)、聚餐和娱乐活动等。

  (2)公司根据当年度的销售业绩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组织员工进行旅游活动。公司员工每年享受一次国内(或者国外)的旅游活动。员工享有的旅游福利由公司安排,分两次成行。如有不参与旅游活动的员工公司给予部分休假补偿,但不予经济补偿。

  六、其他规定

  1、如本制度与国家法规发生冲突时,人力资源部提出修订方案,将更新细则呈报总经理审批。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3、本制度呈报总经理核准签发,公布施行,修改时亦同。

  4、本制度自2014年01月01日起施行。

  篇三: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2012-8-30 日期 日期

  修订记录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试行版)

  一、总则

  为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提高员工满意度,为公司的长足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结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所述的福利项目适用于XX公司全体员工。 三、福利项目

  公司全体员工均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节日补贴、贺慰礼金、劳动保护、工作餐、带薪假、私车公用补贴等福利项目。 四、社会保险

  1、公司为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由财务部具体负责,准确掌握职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保编码、保险费扣缴情况及其它相关信息。

  2、新增员工参加社保或因岗位调整,涉及到缴费工资标准调整的,均于转正或调整的次月进行申办或变更。

  3、员工离职批准后的当月起,社会保险缴费中止,保险关系转移事宜由社会保险机构承办。

  4、所有正式员工的社会保险由公司统一按照三亚市社保局每年公布的社保基数要求进行缴纳,若下年出现变动,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其中员工个人承担缴费部分由公司在发放月工资时代扣,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五、住房公积金

  1、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公司每月为正式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调整与变更要求与公司对社会保险的规定相同。

  2、住房公积金由公司按照员工的`职务级别进行缴纳,其中员工个人承担缴费部分由公司在发放月工资时代扣,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六、节日慰问费

  1、节日慰问费发放标准如

  下表所示:

  2、每逢节日前一周,人事行政部负责填写《xx节日慰问费发放申请审批表》,并统计当月员工人数及姓名作为附表,依次呈报财务部、总经理审批,然后将审批表及附表交送给财务部,由财务部通知各部门领取节日慰问费并进行登记。 七、贺慰礼金

  贺慰礼金发放标准如下表所示:

  2、根据贺慰礼金的类别,人事行政部负责填写《xx礼金发放申请审批表》,依次呈报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后将审批表交送给财务部,由行政部人员领取礼金后,通知员工领取或送交给员工本人。 八、劳动保护

  1、高温补贴:每年7月发放防暑降温费300元/人/年。发放流程与节日慰问费相同。

  2、体检:每年统一组织员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工作餐

  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餐,每日2餐,午餐餐标15元/餐,晚餐餐标10

  元/餐,就餐地点由公司统一安排,承包给餐饮店或设立员工食堂,如因工作地点不能统一用餐的员工按以下标准给予用餐补贴,若有特殊情况要增加用餐补贴,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十、带薪假

  除国家规定的带薪假以外,公司还为全体员工提供带薪病假、学习假、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带薪假,具体请休假事宜详见《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 十一、私车公用补贴

  员工有自带车,且本人愿意将自带车作为日常工作车辆使用,包括自行驾车上下班、外出办公等,可享受私车公用补贴。具体细则及办理程序详见《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十二、帮扶基金

  为帮助个人或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或意外变故而确有困难的职员,公司特设立“帮扶基金”,从公司福利费中开支,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依次经行政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后,按批准额度享受本福利。 十三、工作服补贴

  篇四:集团津贴和福利制度

  津贴和福利制度

  1. 制定目的

  为使员工能有效和持续地投入工作,满足员工的生存及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增强广大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安全感和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2. 津贴的种类

  集团为员工提供的津贴包括:工龄津贴、全勤津贴、技能津贴、通讯津贴、交通津贴、降温取暖津贴、书报费等部分。

  3. 各种津贴的适用对象及标准

  3.1 工龄津贴

  3.1.1 工龄津贴。工龄津贴是为在集团连续工作满一周年以上的人员设立的特殊

  津贴。除有特别规定外,集团全体在职员工均可享受。 3.1.2 标准:

  3.1.3 计算方法为员工在职满12个月视为满一年工龄,发放100元/月工龄工资,

  以后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0元/月,最高标准为800元/月。 3.1.4 工龄工资的发放依据是员工在集团公司的连续工龄,工龄自员工入职之日

  起按自然月计算。

  3.1.5 在集团工作未满一周年的,不享受工龄工资,中途与我公司脱离劳动关系

  之后再次进入集团公司的员工,工龄从再次入职之日重新计算。内部岗位调动,调动前后工龄可连续计算。

  3.1.6 员工满12个月后的在其第13个月工资表中进行工龄工资的增加。 3.1.7 员工月中15日之后)入职,从下月初1日开始计算。 3.2 全勤津贴

  全勤津贴是为集团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制的职工设立的津贴,每月按要求出满勤者可享受。

  3.2.1 标准为:100元/月。

  3.2.2 按集团规定的出勤打卡,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行为。

  3.3 技能津贴

  3.3.1 具有初级职称的员工享受每月100元技能津贴标准,具有中级职称的员工

  享受每月300元技能津贴标准,具有高级、注册级别以上职称的员工享受每月500元技能津贴标准,以上员工的证书必须为公司所用,否则不享受该项津贴。

  3.3.2 身兼多职或一人有多本证书,按就高原则享受一种技能工资;持有证书、

  但未从事相关工作者,不享受技能津贴(如:员工A持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但在集团公司从事的是销售类工作,员工A不享受技能津贴)。 3.3.3 具有相应职称证书的员工,自证书为公司所用之月起享受该津贴。享受该

  津贴的员工,需服从集团对证书的统一管理,否则公司有权停发该津贴。

  3.4 通讯津贴

  通讯津贴是为便于员工更方便开展工作专门设立的津贴,根据员工级别,提供不同数额的通讯津贴,所有在职员工均可享受。 3.4.1 标准(见下表):

  3.4.2 凡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上班时间不得关机,主管级及以上人员保持24

  小时开机,运营管理中心不定时进行抽检,如发现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违反规定,可扣除当月通讯津贴。号码更换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报运营管理中心备案,否则扣除当月通讯津贴。

  3.5 交通津贴

  交通津贴是考虑集团办公地点区域的特性,便于集团各项工作进行,提高工作效率而设立的津贴。

  3.5.1 在集团宿舍住宿的员工不再享受任何形式的交通补贴。 3.5.2 乘坐公司通勤车的员工不再享受自驾车交通补贴。

  3.5.3 自驾车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离集团总部实际驾驶路程30km内的出差、

  办事,集团不再另行派车。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修费、保养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集团不予报销。

  3.5.4 离集团总部实际驾驶路程30km以上的出差、办事,若员工自驾车,集

  团对其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及油费予以报销,但不报销维修费、保养费和保险费等;若员工不自驾车,亦可申请集团派车。 3.5.5 特殊情况需要提高津贴标准的报集团总经理特批。

  3.6 降温、取暖费

  公司在岗正式员工均可在每年享受公司发放的夏季降温、冬季取暖补贴,标准100元/月:降温费(7.8.9月)、取暖费(11、12、1月)发放时间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3.7 书报费

  为鼓励员工自学与从事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管理技能,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公司每季度为正式员工报销一次书费(具体标准详见各岗位固定津贴、福利表)。员工须购买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类书籍、管理类书籍、各类考试教材及辅导类书籍、公司为员工统一购买的所有书籍、公司为中高层管理人员专门订购的报刊杂志。公司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十月为员工报销上一季度的书费,报销者须在公司办公平台发表所购书籍的观后感、书评等文章,并须提供当年度正规书费发票,否则不予报销。凡个人购买及订阅的报刊、杂志均属个人所有,但须加盖公司图书管理印章。

  4. 福利的种类

  集团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保、节日福利、礼金、体检、住宿及午餐、班车、企业文化活动等项目。

  5. 各种福利的适用对象及标准

  本款中的所有福利,凡是依法与集团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均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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