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返乡创业对于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返乡创业工作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返乡创业工作总结(一)
近年来,我县不少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工陆续带着信息、技术、资金、项目等返回家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对于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等就业会议精神,畅通创业渠道,改善创业环境,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农民工返乡创业,现做如下汇报:
一、明确指导思想、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坚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两手抓”的方针,把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促就业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完善创业政策,强化创业服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解决返乡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创业就业问题入手,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农民工素质,拓展创业空间,扩大就业渠道,切实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难问题,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二)引导和支持的重点。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三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紧密结合我县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指导和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选准选好创业项目。引导和支持返乡创业农民工进入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现代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采取积极措施引导和支持农民工在县、工业或农业园区创办各类企业、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社会事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等。
二、建立返乡创业政策扶持体系
(一)放宽准入条件。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和领域,都应鼓励返乡创业者进入,不得设置限制条件。在符合城乡规划、县(镇、村)容、安全、环保、卫生、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返乡创业者以租借商业用房和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生产经营场所,供电、供水等部门应给予支持。
(二)支持从事个体经营。有关部门要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法律、法规、政策、证照办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对返乡创业人员手续合法、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设立登记申请优先办理,当场核准、发照。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现行政策规定应缴纳的各项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部门原则上按最低限额标准收取。
(三)建立返乡创业基地。在工业园区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以免费或低价租赁的方式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场地,进入园区的返乡创业农民工享受园区的所有优惠政策。
(四)享受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要按规定享受扶持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现代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优惠政策。
(五)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在登记注册后,3年内减免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支持企业进一步发展。对返乡创业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农民工创办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可适当减免或不予征收。各项优惠政策若有重叠,则按最优的一项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六)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县人事局担保中心和劳务局小额贷款办要把为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提供担保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探索用土地经营权、农房、农业生产用房等作为抵押担保方式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贷款。
(七)逐步扩大就业再就业政策支持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就业再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城乡统筹就业的实际,逐步将现行部分就业再就业政策扩大到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民工。
1.鼓励返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农村就业困难对象(农村贫困户、农村低保人员、农村残疾人、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人员等)。
2.对返乡创业重点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每年规划安排一批返乡创业重点企业,对获得商业贷款并按期支付银行利息,招用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到一定规模或比例的重点企业,可申请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贷款贴息。
3.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纳入就业专项资金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并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4.享受创业就业培训补贴。引导和鼓励返乡创业就业人员参加创业就业培训,享受免费创业就业培训。
(八)扩大“阳光工程”补贴范围。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招用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计划。
三、建立促进返乡创业的服务体系
(一)简化审批程序。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返乡创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许可、审批和办证程序。大力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二)加强信息引导。整合各职能部门涉及创业的相关信息,多渠道收集市场信息,为返乡创业者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创业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类市场信息。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我县实际,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返乡创业项目推介活动;及时发布返乡农民工返乡和外出动态;及时公布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信息;及时报道返乡农民工就业援助和举办专场招聘会活动消息;及时接受返乡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
(三)强化创业指导。要鼓励各类服务和培训机构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管理咨询、融资指导等服务,提高农民工返乡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有计划地组织交流活动和科技讲座,使创业者获得必要的技术支持。引导已创办的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解决返乡创业企业引进人才、招聘员工和培训员工等问题。
(四)提供公共服务。有关部门应当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工商、财税、融资、用地、劳动人事档案、落户和户籍管理、子女入学、住房、基本医疗、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和便利措施,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协调落实有关政策,优化创业外部环境。
四、建立健全促进返乡创业的组织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劳动就业服务局负责全县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各股室要加强工作力量,积极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农民工返乡创业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配合。劳动保障、建设规划、土地管理、农业、商业、科技、财政、卫生、金融、工商、税务、扶贫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督查,形成合力,确保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鼓励。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引导、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规定。积极开展优秀返乡创业企业评选活动,对作出贡献的返乡创业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多种形式搞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的宣传,大力弘扬农民工返乡创业精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返乡创业工作总结(二)
首先我代表紫阳县委、县政府对评估验收组的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请你们在评估验收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县被确定为创建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列为全县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服务职能,以落实回乡创业政策为重点,以构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等五大体系为保障,经过全县的共同努力,创业氛围日渐浓厚,创业环境不断改善,创业理念深入人心,广大回乡农民工和社会各界关心创业、支持创业、自觉投身创业的大创业态势已基本形成,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抢抓机遇,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经过三年的努力工作,我县已经完成和实现了省上制定的创建工作任务和目标。三年来,全县登记有创业意愿回乡农民工1655人,其中有1235人参加了创业培训,实现成功创业979人,带动县内11000余人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三年来累计为672名创业农民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489万元,占创业农民工总数的68%。
回乡农民工已成为我县城乡经济发展中的一支主力军。全县先后涌现出黄寿远、王思兰、马宁友、贾耀全、张启顺、田先全等一大批创业带头人,形成了创业明星典型带动,创业新秀层出不穷的良好创业局面。
各项创建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如下:全县参加创业培训的农民工占有创业意愿回乡农民工人数的75%,高出考核指标(25%)40个百分点;成功创业的农民工人数占参加创业培训农民工人数的79%,高出考核指标(50%)29个百分点;每个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吸纳就业人数平均9人以上;当年新增创业人数及带动就业人数之和占全部新增就业人员的比例2011年底达到53%,高出考核指标(30%)23个百分点;当年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占辖区内新增企业的比例2011年底达到80%,高出考核指标(30%)50个百分点;当年农民工创办企业获得小额担保贷款的人数占当年创业农民工人数的比例2011年底达到78%,高出考核指标(60%)18个百分点。
二、措施得力,五大体系日趋完善
(一)以强化组织领导为核心,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机构,明确职责。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于2015年初正式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主任、人劳局局长任副组长,10多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紫阳县创建省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劳局,并配备5名责任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各项日常工作。各镇也都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人员,具体负责本镇的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和工会、妇联、团委、工商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金融机构、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在全县形成了政府主抓、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和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共同推进的创建工作格局,为整体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保障。二是扩大宣传,营造氛围。一方面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在县城、集镇和交通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和书写宣传标语,结合每年“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科技之春”等活动在县城、乡镇设立农民工回乡创业政策宣传摊位,3年来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使社会各界尤其是回乡农民工了解我县创建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的意义和相关扶持政策。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十大农村创业青年”评选、摄制“创业风采”电视专栏、举办“创业成功人士新春团拜会”等活动,大力宣传我县各行各业涌现的创业能人,以他们真实的创业事迹激发广大回乡农民工的创业热情,迅速在我县掀起了关注创业、投身创业的热潮。
(二)以完善扶持政策为支撑,营造创业环境
为做好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我县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引导和鼓励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创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实施方案》,对省市部门印发的涉及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办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自行贷款申请财政贴息、税费减免等文件及时转发,在市场准入、创业服务、创业培训等方面加大
扶持力度,加快清理阻碍创业的各类行业性、经营性壁垒步伐。同时,将回乡创业人员视同招商引资享受《紫阳县招商引资实施办法》规定的各类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我县农民工回乡创业环境。
(三)以构建服务平台为保障,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建立创业指导中心。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了县、镇(社区)两级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建立创业指导中心26个。二是建立创业项目库。面向全社会征集入库创业项目100多个,成立创业服务专家指导团,对创业项目开发、评估、发布、跟踪等提供“一条龙”服务。三是建立创业示范基地。针对初始创业者面临的创业场地、创业资金瓶颈,将县城汇鑫购物广场、紫阳商城确定为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基地,对入驻示范基地创业的回乡农民工,积极协调落实税费减免、小额信贷等优惠政策,3年来,共有65名回乡农民工在示范基地实现成功创业。同时,在全县10个重点镇建立创业示范一条街,将红椿、洄水、蒿坪、毛坝、向阳、双桥等6个镇确定为创业示范镇,结合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迁移式扶贫开发等工作,整体推进回乡农民工向集镇迁移居住和创业。四是用好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针对我县农民工回乡创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将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贷款重点向回乡农民工倾斜,简化手续,加快审核办理节奏,鼓励和引导回乡农民工投身茶业加工、畜牧渔业养殖、药材种植等主导产业领域和商贸服务业。3年来,发放小额担保贴息贷款7054万元,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自行贷款贴息3户750万元,直接扶持1200余人实现自主创业。五是加强金融信贷服务。县内各金融机构强化业务创新,简化审批手续,为回乡农民工创业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3年来,县内各金融机构投放涉农贷款5亿多元。
(四)以开展创业培训为基础,提升创业能力
为加大回乡农民工创业培训工作力度,我县与市技工学校、市技术学院、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等3家具备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大力开展SYB创业培训,提升回乡农民工创业能力。在培训内容上,除按照统一的SYB培训教材授课以外,还根据我县实际增设了创业优惠政策、劳动合同法、金融知识等自编课程。注重把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项目论证、跟踪服务等结合起来;把创业培训和项目库建设、项目推介结合起来,设法提高参训人员的创业成功率。2015年元月至2011年底,累计培训2209人,其中回乡农民工1235人,实现创业979人,创业成功率达79%。同时加大我县培训实体建设,投入资金20余万元,建成标准化创业培训多媒体教室1个。在培训的组织实施过程中,为减轻回乡农民工参与培训的交通、食宿负担,自2015年起,开展“送培训下乡”活动,直接把创业培训放在乡镇举办,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回乡创业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增强了培训效果。
(五)以加强督导考核为推手,确保工作开展
为了保证全面完成创建省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工作任务,2015年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紫阳县创建省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把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纳入县政府对各镇、各责任部门的年度考核体系,从组织领导、时间要求、工作项目、督办考核四方面作了具体要求,保证了创
建工作的扎实开展。为了很好的协调和调度全县的创建工作,政府督办室对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施重要工作跟踪督办制;县人社局定期印发《工作简报》,开办工作动态、经验交流栏目,及时发映创建工作动态,为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创建工作提供了参考。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创建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尽管也形成了一定的特色与经验,但与省厅的要求相比,无疑还存在着不小差距,特别是对照《陕西省创建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评估验收标准》,我县今后还有相当多的工作要做,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创业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创业思想需要进一步解放,创业融资、用地等还须进一步满足需求,创业主体的创业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相关部门的创建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我县将以省厅对我县省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作为新起点,把鼓励和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继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五大体系建设,确保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取得新突破,结出新硕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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