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经发局“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2018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12 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根据宁波市普法办《关于开展201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我局“12·4”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增强内部法律意识,全面提高业务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安监、质监等执法行为,全面提高监管人员执法水平,切实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执法培训,参训人员认真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市、区对口部门有关文件,并结合日常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展开了讨论;我局全体人员还通过网上学习平台对法律知识进行自学自查,通过学习法律加强自身业务水平;同时根据市法制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注册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行政执法证年审注册工作。
二、主动送法普及基层,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为了更加全面地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我局派员深入到街道、企业、社区,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基层送法活动;针对农村法律氛围不足,开展农村法制宣传调研活动,减少农民的纠纷和咨询,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全面发展;并联合街道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高新区安全生产知识现场咨询活动”,旨在宣讲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群众、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咨询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图片展览、资料发送、知识讲解、咨询问答,吸引了众多行人积极参与,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三、组织开展普法活动,优化普法宣传环境
我局已完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共计560多人次安全普法培训,极大的规范了合法生产的各项操作,减少了各类违法事故的发生;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先后举办了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普法活动,进一步提高辖区内企业、民众合法生产意识;另外,我局充分利用电视、杂志、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基本法律知识,通过企业家协会平台和《交流通讯》杂志向社会各界普及法律常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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