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内控制度工作计划

2024-11-27 工作计划

  为推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确保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以下简称《内控规范》)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和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

  《内控规范》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重点强化机制建设,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中,是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实施《内控规范》对提高单位管理水平,规范财经秩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范围

  从今年起在市直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全面实施《内控规范》工作。

  三、总体目标

  通过《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夯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基础工作,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达到进一步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市财政局建立由局长为主任、分管局领导为副主任,局内相关科室、市直各部门(单位)为成员共同参与实施的工作联络机制,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的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

  各部门(单位)要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实施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采用适当的方式建立实施工作机制,制定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负责本单位《内控规范》的实施和运行工作。

  五、实施步骤

  全市《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2017年6月)。

  召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动员和培训会,组织各部门(单位)学习财政部通知精神,系统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意义、内容、实质和精髓,为全面实施内控规范营造良好氛围和奠定基础;各部门(单位)按照内控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组织实施;做好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宣传发动工作,培育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氛围;制定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尽早启动。

  (二)建设阶段(2017年7-11月底)。

  各部门(单位)以《内控规范》为依据,以单位现有管理体系为基础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1、流程梳理:以各部门(单位)经济活动为基础,按照《内控规范》要求,对现有工作制度和业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在此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经济业务流程,形成本单位规范的经济业务流程目录;同时,对本单位的各项经济支出进行系统梳理,形成经济支出分类目录。

  2、风险评估:在流程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管理现状,开展经济活动的风险评估工作,识别潜在的经济活动风险点,形成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风险清单。

  3、内控诊断: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内控规范》,对本单位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诊断,查找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对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遵循程度和现有内部控制体系的控制措施对风险的防控能力,诊断出目前内控体系的缺陷,形成诊断报告,编制缺陷清单。

  4、管控设计:在内控诊断的基础上,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八类控制方法,设计控制措施。

  5、制度建设:根据本单位设计的控制措施,利用文字图表等形式,搭建本单位的单位层面、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框架。

  6、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全面组织内控制度的实施。

  7、信息化落地:根据内部管理需要,逐步构建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将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固化在信息系统之中,达到内部控制标准对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约束的机控“自动”生成,实现内部控制在本单位的信息化落地。

  (三)总结验收(2017年12月)。

  各部门(单位)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后,及时编制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结报告,作为2017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市财政局报告,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2017年12月底前报送市财政局法规科备案。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情况、工作进度以及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电子版材料可报送光盘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全员学习《内控规范》,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单位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了解掌握《内控规范》、应遵循的原则、基本要求、控制重点、监督程序和方法等。

  (二)各业务主管部门,既是本部门内控实施的组织者和执行者,也是本系统内控组织实施的管理者和指导者,要积极带头并组织本系统开展工作,形成内控管理范本,加强对本系统内控实施情况的督导和检查。要建立健全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确定内控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做到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落实,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

  (三)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按时推进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确保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各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单位与单位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要相互交流沟通,形成互动;各部门(单位)要将每个时期主要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完成情况及遇到的难点和问题,以文档形式报送市财政局法规科,以便组织相关人员到各部门(单位)进行交流指导,保证《内控规范》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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