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月工作简报

2022-05-27 工作简报

  简报一:

  宁德质监局积极筹备2016年“质量月”活动

  宁德质监局紧密结合今年“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筹备质量月各项活动,奏响了质量月的前奏。

  一是突出质量宣传。组织多层次、立体化、系列化的宣传活动,群发质量月宣传公益短信,开展质量强市在线访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营造质量月活动氛围。

  二是突出质监特色。开展系列“实地课堂”:如“推进茶叶QS取证现场会”、“重点产品质量提升现场巡查”、“鼎信实业现场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等,把各种质监岗位练兵、质监业务指导搬到企业一线,提升学习培训的有效性。

  三是引导群众参与。开放实验室,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及媒体走进检验检测实验室,现场观摩检测过程和了解质量检测检验技术,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质量提升。充分发挥“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在“质量月”活动期间,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开展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四是加强安全检查。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酒类打假专项行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金银制品加工和销售领域进行专项计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短斤少两和计量作弊计量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

 

  简报二:

  淮北办事处深入开展质量月系列活动

  淮北办事处在深入调研企业质量管理状况基础上,把握辖区内出口企业质量脉搏,找准开展质量月活动的切入点,以全面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诚信建设,提升检验监管有效性为首要任务;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为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质量月系列活动。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做好供港澳动物监管工作的指示及全国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会议精神,9月初,淮北办事处对供港澳动物检验检疫及监管工作进行自查总结,以国家质检总局供港澳动物检验检疫工作督查表为自查项目,对“贯彻执行规章情况”、“严格生产过程监管”、“严格执法”等12个项目的49项工作内容进行了自查,查看了相关检验检疫监管文件和记录,实地检查了供港活牛出口基地宿州市淮海畜牧业有限公司。通过自查,促进了我办供港活牛检验检疫工作质量的提升,同时消除供港活牛质量安全隐患,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意识,保障供港活牛质量安全。

  二、9月中旬淮北办事处按照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风险监控计划对供港活牛实施监控抽样,进行包括兽药残留、β兴奋剂、激素、环境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等在内36项检测。通过安全风险监控计划的实施健全完善供港澳食用动物检验检疫科学监管体系,加强供港澳食用动物有毒有害物质风险监控,提升供港澳食用动物质量安全。

  简报三: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质量月”活动的统一部署,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浙江检验检疫系统2016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及其《浙江检验检疫局2016年“质量月”重大活动安排表》,紧紧围绕“建设质量强国,共创美好生活”的主题,深入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深入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月”活动,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管,浙江检验检疫局深入浙江辖区各地开展了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专项检查工作,共出动检查人员304人次,飞行检查认证机构22家次、获证企业141家。涉及有机产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绿色食品等认证领域。重点检查认证机构的认证活动是否符合相应法规、认证规则和标准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认证等情况;获证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期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伪造、冒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行为,获证企业、产品是否持续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等。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认证机构能够按照《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认证活动,认证行为基本规范;大部分获证企业管理体系运行良好,未发现买证、卖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二、积极宣传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新规定

  今年全国“质量月”,正值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142号令《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正式发布并于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20号令同时废止。新规定是检验检疫系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一部重要规章,在管理理念、备案制度和监管机制等多个方面具有重大突破。为使我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尽快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浙江检验检疫局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积极有效地开展宣贯工作: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向各分支局和相关业务部门转发《管理规定》,在全省系统食品主管处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的培训班上讲课解读,领会新精神,把握新要求;二是组织研究讨论,召开了全省系统出口食品企业备案注册工作研讨会,结合工作实际,充分酝酿新规定对我省食品备案及其监管工作的指导和调整作用;三是广泛征求浙江局系统食品备案监管和食品检验监管人员对于《管理规定》5个配套文件的修改建议,汇总归纳形成19条建议上报认监委,为进一步修改完善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提供参考;四是省局、各分支局利用网站信息发布、邮件发送等宣传方式,确保辖区所有出口食品企业及时知晓新规定,省局印制宣传小册子在2016中国浙江商务服务洽谈会期间分发与会代表,主动向社会积极宣传,扩大影响;五是利用下厂检验监管和与企业交流的机会,积极宣传新规定在企业主体责任、实施HACCP体系、采信认证结果、突出政府验证监管等方面更加科学合理、更具可操作性,更有利于高效管理的创新特点;六是开展出口食品企业飞行检查和备案注册工作督查,抽取全省50%地区的重点行业、敏感产品的生产企业,对其持续符合国内外备案注册要求情况进行飞行检查,同时对这些地区分支局的备案注册和后续监管工作进行督查,践行新规定及其配套文件赋予的职责和使命。

  三、配合国家认监委在浙江举行中美低酸罐头技术交流活动

  9月13日-16日,2016年中美低酸罐头技术交流活动在浙江杭州、嘉兴、舟山等地举行,国家认监委、美国FDA、全国检验检疫系统专家代表以及浙江检验检疫系统拟接受美国FDA见证评审人员共30多人参加了此次交流活动。美国FDA专家现场讲解了美国联邦21CFR110、113、114等相关法规、FDA低酸罐头和酸化食品检查要求,并对浙江娃哈哈昌盛罐头食品有限公司、舟山海力生集团有限公司两家美国FDA低酸罐头和酸化食品注册企业进行了技术交流和模拟检查。美国FDA专家化了两天时间,按照美国FDA相关要求和工作程序,对上述两家企业在美国联邦相关法规的执行、生产现场管理、工艺控制、记录档案,特别是法规所要求的关键因子控制等各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并在娃哈哈公司还对检查活动全程进行了录像。FDA专家对各项检查结果表示肯定和满意,同时在生产控制技术设计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在16日的总结会上,FDA官员对中方两家企业的生产卫生控制和管理体系总体表示满意,对中方CIQ检查员所表现出的能力和水平表示赞赏,交流活动给他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在“质量月”期间举行的此次活动,系美方在美国以外与国外官方机构首次进行的深度技术交流,也是国家认监委加强对外合作又一创新举措,充分展现了质检“负责任、有能力的质量把关者”的形象。中美双方一致认为,此种技术交流方式有助于增进相互了解和理解,有利于培养互信与合作的氛围,双方将共同努力,确保食品安全,促进中美贸易正常有序开展。

【质量月工作简报】相关文章:

质量月工作简报范文(精选10篇)09-27

质量月会议简报08-04

质量月活动方案02-06

工作简报的范文09-08

督查工作简报11-29

春运工作简报01-10

寒假工作简报01-04

会议工作简报11-13

供暖工作简报11-10

扶贫工作简报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