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公开工作简报

2020-11-13 工作简报

  2012年卫东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九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八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服务发展主题,着力抓好基础工作、专项工作和试点工作,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

  (一)公开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围绕2012年中央、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特别是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社会保障、国民经济、医药卫生等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公开。推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策部署及落实措施的公开。

  (二)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事业建设等领域的决策机制和程序,方便群众有序参与。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把公开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以及监管的各个环节。探索推进基金会、公益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经费使用情况公开。

  (三)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坚持改革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公开透明的要求融入各个行政程序,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行使。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与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防止权力滥用。把外部监督与内部防控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机关和单位内部公开机制,真实公开干部职工关注的人事任免、政府采购、基建工程、重大决策、班子成员履职及廉洁自律、财务收支等情况,强化内部公开监控。

  (四)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的名称、场所标识、机构性质、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推进中心标准化建设。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纳入中心办理,做到授权充分、运行规范、服务到位。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以服务中心为主体,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连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各级的政务服务体系。

  (五)加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充实公开内容。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主动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应急举措、公众防范措施、调查处理结果等,牢把舆情事件主动权。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办理质量。

  (六)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建立健全预算公开机制,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基本建设支出、转移支付支出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以及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报告,都要向社会公开,内容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各级各部门的'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出国(境)费等支出,要及时详细公开。

  (七)深化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学校等涉及民生的领域,要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公布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重点公开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工作制度,加强行业办事公开的指导和监督,推进办事公开的指导和监督,推进办事公开标准化,不断提高服务民生水平。

  (八)大力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公开和便民服务。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成熟做法,深化街道政务公开。强化与村(社区)务公开结合,完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将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综治信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纳入中心办理。

  二、强化基础工作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负责部门,配强专兼职人员,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十)加强制度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结合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十一)加强载体建设。在发挥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电子政务、政务服务中心等载体作用的同时,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栏建设,名称可与党务公开栏结合,统一为“×××党务政务(村务等)公开栏”,内容应以动态性为主,适时更新,在便于群众阅读监督的地方设置。电子显示屏工作时间内开启,并滚动公示群众关注的政务信息。电子触摸屏工作时间内开启,每个栏目内容要充实且及时更新。

  (十二)及时报送材料。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信息和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时间要求及时报送本单位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动态信息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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