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扶贫工作简报

2020-11-26 工作简报

  扶贫为要务,法制紧跟随,最好扶贫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普法工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司法扶贫工作简报,请阅读,上公文站,发现学习。

  司法扶贫工作简报一

  日前,枣阳市司法局扶贫攻坚工作队深入联系点,围绕2016年扶贫攻坚工作中群众评议环节是否真实、到户政策是否兑现等情况,与当地干部一起对精准识别、精准退出过程中相关程序进行“回头看”。

  为将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该局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17年扶贫攻坚工作,要求每位工作队员少说多干、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撸起袖子加油干,务实重行,局党组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与保障,切实保障实现2017年集中攻坚目标。

  该局对今年的扶贫攻坚工作专班进行强化调整,通过走访慰问,对现有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开展“回头看”,逐户逐人重新审核和补充,确保建卡对象摸得准、致贫原因分析准,脱贫措施定得准、帮扶目标盯得准。同时,深入村组开展面对面的走访座谈,摸清基本情况,深入贫困户家中了解其家庭情况、致贫原因,想方设法引导贫困户找到脱贫方法,征询帮扶需求,梳理脱贫思路,商定脱贫措施。

  司法扶贫工作简报二

  针对贫困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法定赡养义务人逃避责任甚至遗弃老年人等典型问题,宜良县积极创新整合政协、司法机关、扶贫部门、乡镇政府、公益律师五大资源,在议政协商、政协督办、公益诉讼、调解执行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扶贫”行动,打造“议政协商·司法扶贫”工作载体,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以问题为导向,破解扶贫对象被分户致贫难题

  宜良县在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中,扶贫部门和帮扶干部发现一部分贫困老年人面临无劳动能力、无产业收入、无脱贫条件的典型问题,成年子女有赡养能力但推卸、逃避赡养老年人的责任,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导致贫困老年人脱贫缺乏必要的条件和支撑。为破解脱贫攻坚领域的赡养失责难题,宜良县委、县政府创新推行“法治+扶贫”模式,作为“七个一批”精准脱贫的有效延伸,依法妥善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贫困老年人赡养问题,增强赡养义务人的法律意识和尊老敬老的责任感,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以案例为牵引,统筹推进“议政协商·司法扶贫”工作

  宜良县成立“议政协商·司法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案例为牵引,围绕“531”思路开展工作,由每个乡镇(街道)选取5个具有代表性的不赡养老人案例,从中选取3个案例开展协商调解,形成调解协议书并交由县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最后选取1个调解无果的案例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以阳光法庭、巡回审判等方式依法判决和执行。

  据了解,“议政协商·司法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一是重视宣传教育,让普法与扶贫融合推进。2016年,宜良县开展宣传培训840多场次,编发宣传年历1万余份、展板50多块、宣传单20万余份,书写发送对联500多对。组织检察官、法官、调解员、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五员”现场参与宣传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

  二是,开展调研摸底,县乡村组四级联动合力推动。政法各部门、宣传部、法制办、农办、各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村小组各司其职,以村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为单位,以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为重点,对60岁以上分居、分户老人开展调研核查,核实无协议赡养或协议执行不力、遗弃老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履行不到位等情况,对摸底排查情况分类统计,筛选一批不赡养老人的典型案例,及时通过“议政协商·司法扶贫”工作机制协商、调解、判决,有效发挥“办理一案、教育一批、规范一方”的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创新协商机制,用多种司法手段综合施策。采取协商养老、调解养老、法院审判执行养老等方式,因户因人综合施策开展“议政协商·司法扶贫”工作。

  以实效为标准,凸显“亲情养老脱贫一批”带动效应

  据悉,2016年,宜良县开展“议政协商·司法扶贫”集中处理赡养纠纷案件200余起,其中通过前期调研和法治宣传,有18户独居老人已被子女主动接回家庭,履行亲情养老责任;113户达成协商赡养协议;69户达成赡养调解书(7件人民调解案件已经县法院司法确认);1件老年人赡养纠纷案由县法院以阳光法庭、巡回审判等方式依法判决执行。为依法解决农村贫困老年人失养问题树立和传播了正能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拓展了路径和方法,凸显了“亲情养老脱贫一批”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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