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简报(一)
春节临近,为了加强桑郎镇的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强化群众安全意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3日,望谟县桑郞镇人民政府组织安监站、司法所同桑郎镇派出所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安全进行了一次大检查。
经过检查,发现该镇1户烟花爆竹零售点消防器材过期;1户烟花爆竹零售点不是专柜,且店内有取暖等危险现象;多家零售点没有烟花零售专柜。针对以上问题,检查人员立即要求涉及商户进行整改,同时,向广大烟花爆竹销售业主宣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强化业主对危爆物品严格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业主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该镇危爆物品安全管理能力,有效增强烟花经营人员安全守法意识,杜绝了一批安全隐患。据了解,桑郎镇将不定期的进行安全大检查,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快乐祥和的新年。
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简报(二)
《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昨日了解到,市公安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动联合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全面开展各类商品市场、商店、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收缴取缔一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在执法上,着重整治以下行为: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的。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韶关公安检查站和治安卡点作用,在主要交通要道,部署开展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控行动,全面查处一批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堵截烟花爆竹非法入城源头关。
为此,市公安局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韶关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
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简报(三)
1月1日至3日,江西省黎川县公安局联合安监、工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55家,发现整改隐患12处。
黎川县公安局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来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路口和重点路段布置警力,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严格检查,确保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不流入市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现场监管,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防控措施。各乡镇派出所及各相关部门逐村、逐户、逐部位展开拉网式排查,不放过安全死角。
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简报(四)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春节前夕,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工作中,治安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定职责,从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严把烟花爆竹运输末端监督关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关,加强对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侦办工作,不放过任何一起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查处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工作。行动期间,组织专门警力,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部位进行重点摸排,及时发现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黑作坊”和“黑窝点”。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需要外购引火线、氯酸钾、硫磺等原材料及半成品的特点,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和重点抽查力度,充分发挥治安卡口的屏障作用,坚决防止非法原材料流入本市,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此外,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在认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危害性的基础上,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了全民参与遏制非法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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