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一: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今冬明春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
据了解,本次“今冬明春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是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针对今冬明春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切实解决当前社会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实现“四个坚决防止”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而开展的一次集中行动。
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将深入推进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工作,集中开展打击入室盗窃、扒窃、盗窃牲畜、粮食、诈骗农村留守老人等乡村地区突出的区域性、季节性犯罪,积极开展乱点地区集中打击整治。深入推进打防电信诈骗犯罪,贯彻落实中央、省综治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意见》,进一步充实加强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功能,完善快速接警处置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打击成果,确保实现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两升两降”目标。坚决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深化扫黑除恶工作,加强线索摸排,加大打击力度,决不允许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恣意横行,切实履行维护一方平安的法律责任。
全市公安机关还将以全市、全省及全国重要活动为重点,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维护安全有序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加大对出租房屋、旅店、洗浴、网吧、娱乐等治安复杂场所的排查力度;严格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道路交通管理;加强对学校、商场以及居民楼院、沿街门店、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以圣诞节、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安保和“防拥挤、防踩踏、防事故、防突发”为重点,突出加强反恐维稳、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和旅游景区安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物品管理等工作,确保我市治安大局平稳,确保人民群众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节日。
简报二: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2016年10月15日至2017年2月28日,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
按照省公安厅要求,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公安机关着眼于重点防范恐怖袭击,加强反恐基础排查、涉恐案件线索侦办核查,严密重点人员管控,严格落实“重点部位定点武装巡逻、公安特警屯警街面动中备勤、人员密集场所高峰勤务、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四项机制,加强公安、武警联勤巡逻,加大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巡逻防范,有效打击和震慑各类现行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将联合省教育厅,部署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属地检查和兵团排查的方式,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全部排查一遍,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联合省商务厅,部署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商场市场火灾隐患。
省公安厅要求,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科学安排警力和勤务,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最大限度把警力和装备摆到路面。继续加大对黄标车、老旧车治理淘汰力度,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持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入推进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工作,深入推进打防电信诈骗犯罪,进一步充实加强全省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功能,完善快速接警处置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打击成果。
简报三: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今冬明春期间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维护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河南省公安厅决定,自2016年10月15日至2017年2月28日,组织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将严格落实“重点部位定点武装巡逻、公安特警屯警街面动中备勤、人员密集场所高峰勤务、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四项机制,有效打击和震慑各类现行违法犯罪;强化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联合省教育厅、省商务厅部署开展学校、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肃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督促客货运企业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冬春季节性刑事犯罪打击工作。
据了解,行动期间,河南省公安厅将启动一线督导工作机制,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方严肃倒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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