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九次主任会议,作关于20**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对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区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常委、副区长阎祖强、金士华在20**年3月召开的闵行区审计工作会议上,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必须认真研究,分析原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规范和提高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相关领导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不仅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强调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督查整改结果,而且要求有关部门逐条整改,不断完善制度和机制,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限期整改。
今年8月**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区政府要重视审计结果的应用,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有关财政制度。8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在《关于闵行区20**年财政决算报告审议意见的函》中提出“要重视审计结果的应用,认真跟踪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目前,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各相关部门正在提出处理计划,区府办汇总后将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情况报告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区人大和区政府意见,始终将审计整改作审计工作的落脚点,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即知即改、提交整改方案、跟踪回访核查、公开整改结果等方式促进整改工作落实,提高审计整改效果。同时,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意见》,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单位,区审计局以发函形式提请区财政局、区国资委等职能部门协助落实审计整改事项,切实推动审计整改的有效落实。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利用区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和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等平台,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整改的研究,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强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责任,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如区迎世博600天行动城市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虹桥镇、江川路街道、区农委、区水务局、区档案局等单位及时召开了整改工作专题会、审计情况通报会,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部门、责任人,制订整改工作方案,狠抓整改。二是注重即知即改。对审计期间发现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均能正确认识、积极对待,及时研究纠正,达到边审计、边落实、边整改的目的,发挥了帮促、规范和预防作用。三是完善内控制度。如区卫生局、闵盛公司等单位通过完善内审工作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堵漏建制,规范管理。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非常重视区审计局提出的相关审计意见和建议,与区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沟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加强财政管理。
(一)关于区企业社会保险执行过程还需规范的问题
区财政局与区人保局就“区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具体操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实际用工单位应是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最终享受对象,劳务派遣公司应将收到的补贴拨付至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二是对由财政资金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或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不享受该补贴,相关资金应退回区财政。
(二)关于区生态补偿机制须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区财政局正协助区农委对生态补偿的范围进行调研,拟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使享受补贴的区域在政策执行上具有统一性,并已督促马桥镇按规定及时、足额对现状农田补贴资金进行配套。
(三)关于个别镇、村土地流转补贴未拨付到位的问题
区财政局正积极督促浦江镇、马桥镇的土地流转补贴配套资金拨付到位。下一步将研究建立补贴资金的跟踪反馈制度,并会同区农委继续强化专项资金监管,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基层。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20**年区审计局对区档案局、安监局、卫生局、第一成教中心、水务局、发改委、外经委、农绿局等8家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20**年上半年,对区机管局、房管局、规土局、环保局、财政局等5家单位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目前审计意见均已整改落实。
(一)关于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设置账外账的问题
区安监局对“小金库”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将相关材料上报区纪委,对尚未使用的2.77万元已上缴区财政;对于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奖励等问题,也已按区纪委的要求进行了处理。区水务局污水处理厂下属上海欣源给排水经营公司,已撤销了账外核算的泵站改造工程账户,资金核算并入了公司账户。
(二)关于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问题
区水务局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对下属单位结余的保洁管理费、监察艇燃料费等资金已按规定上缴了区财政局。区绿容局加强了对下拨各镇的属地绿地养护等专项经费的跟踪检查,规范了资金的核算和使用工作。区环保局已向区财政局上缴了20**年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专项经费6.19万元。
(三)关于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的问题
区卫生局、区水务局已对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未下拨资金已拨付至相关单位,结余资金也已上缴了区财政局,并向区财政局上报了清理结果。原区农绿局农技中心所属联农经济作物示范基地场20**年2月底专项资金结余的3**.82万元,根据区《关于推进党政机关与其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已转入该基地出资方--区择优种子培育站。区机管局,已与建行、区财政局联系,正在办理房款专户银行的年检,将尽快落实房款存款专户,往年29.5万元借款也在催收中。区规土局挂账的土地出让金3734.47万元,已向区财政局提出了清理报告,其中134.95万元已划拨有关镇。
(四)关于收入未执行财政“两个集中”管理的问题
第一成教中心已将高教学费等资金纳入财政“两个集中”管理。区疾控中心健康教育费的资金管理已报区财政局同意,做代收代付处理。
(五)关于虚假发票、自制凭证报账的问题
区房管局食堂、第一成教中心食堂强化了岗位责任,加强了对购货发票等原始凭证的审核,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落实。
(六)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区卫生局及其下属第五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吴泾医院等单位及时制定和完善了资金使用、试剂、药品等管理制度,规范了资金、资产使用。第一成教中心完善了学校财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经费支出的审核。区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印发〈闵行区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考评经费管理实行办法〉的`通知》,明确了资金使用和拨付形式,加强对日常资金的跟踪监管。
三、镇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0**年区审计局对莘庄镇、浦江镇、虹桥镇、江川路街道进行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关镇(街道)十分重视审计整改,通过成立审计整改工作小组、落实责任分工等措施加强审计整改。目前除1条审计意见正在整改外,其余问题均已得到整改。
(一)关于部分项目超预算支出,大量出借财政资金的问题
虹桥镇制定了《镇预算支出管理办法》,通过加强预算支出审核力度,严格审批程序,进一步强化了对预算支出和资金使用的约束。
(二)关于镇、街道财政“两个集中”管理工作推进不到位的问题
莘庄镇已将各事业单位结余资金**19.76万元于20**年**月前上缴了镇财政,下属镇社保中心也已纳入镇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浦江镇对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结余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
(三)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
江川路街道对历年往来款宕账进行了集中清理,调整有关账目资金2321.**万元。虹桥镇成立往来账清理领导小组,对往来帐逐一进行清理确认,该收回的收回,该调整的调整。莘庄镇责成镇财经中心会同各职能部门对往来款进行全面清理,上级拨入资金已分步下拨,历年提留款及已完工项目工程款也按会计制度进行了调账。
(四)关于通过多种形式,违规发放奖励补贴的问题
浦江镇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浦江镇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了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工资外津贴、补贴和会议、活动费的开支控制,规范了支出报销手续,完善了审批管理制度。莘庄镇下属企服公司于20**年**月,收回了该单位领导超年薪核定数发放的5.47万元。江川路街道制定了新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对从事该项工作的公务人员不再发放招商引资奖。
(五)关于工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莘庄镇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严格按照条件确定工程审价公司,确保工程咨询审价质量。浦江镇下属江月公司认真对建设项目进行了梳理,其中26个新建市政或工建配套项目已立项。其中,配合区城投公司实施的**个项目,已由区城投公司立项,另外15个项目已向区发改委进行了专题报告。虹桥镇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监管实施意见,要求镇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落实和规范好招投标程序,加强项目竣工决算,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入账工作。
(六)关于虚假发票、收据报账的问题
浦江镇、虹桥镇、江川路街道要求机关食堂和下属公司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核,落实岗位职责,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报账。
(七)关于扶持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违规支付等问题
江川路街道要求街道投资中心规范财政扶持资金的支付,杜绝以现金返回、发票报销、实际兑现与注册兑现企业不一致、扶持比例过高、超标准兑现中介招商奖励费、超范围扶持返还等问题的发生。虹桥镇要求本镇所有扶持政策的兑现,从20**年起由区财政统一支付平台直接划拨给扶持企业。莘庄镇要求承办单位严格执行按区、镇扶持政策的兑现,杜绝违规问题发生。
(八)关于重大决策不够审慎,投资担保风险较大的问题
莘庄镇已收回了对外担保而形成的借款4638.65万元。莘庄镇投资公司和莘庄镇社保中心对无合同或协议的投资已着手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对因企业关闭的投资正在落实资产清算。
此外,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莘庄镇已聘请专业评估公司,正在对改制企业的出租车牌照价格进行评估,将尽快收回相关资金入账。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区迎世博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项目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区中心医院扩建、外环绿带(七宝段)建设项目、市第五人民医院门急诊改扩建、区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综合信息通信系统等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城投公司、闵盛公司、外环绿带(七宝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等建设主体,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规范各类协议签订,加强项目的审价和资金结算管理,较好地建立了建设项目长效管理机制。
针对区档案保管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反映出的问题。闵盛公司及时调整了与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价款,减少支付工程款61.3万元,补签了合同、签证,补记了漏记的资产。
五、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除2条审计意见正在整改外,其余已整改完毕。
(一)针对上海航华居住区市政公建配套建设指挥部市政配套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航华指挥部完善了档案资料、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核算规范、审批手续完备。同时,安排人员专责加强往来款的清理和催讨工作,对确已无法收回的资金,已按程序进行了申报。
(二)针对区直管公房资金及其他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房管局已要求区直管公房公司与各直管公房管理的物业公司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区直管公房公司银行存款利息,已结转收入并上缴了区财政局,租金收入也按规定要求进行了核算。
目前正在整改是,一是区直管公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获得市房管局对区内市属直管公房(原闵行地区)进行管理的授权问题。目前区房管局正在与市房管局有关部门积极进行沟通协调中。二是区直管公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到的动迁补偿款732.31万元,挂账未解入区房地局的专用账户问题。目前该公司已将情况向区财政局进行了汇报,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的解决办法。
六、区属公司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区城投公司等区属公司的审计,除2条审计意见正在整改外,其余整改完毕。
(一)区城投公司。一是对历年遗留的未进行竣工决算的项目,公司制定了清理工作计划,逐步进行清理。二是已向区车改办报告了公务用车情况及申请补办保留公务用车的批文;超范围列支的建设项目管理费,相关单位已退回。三是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与施工单位的资金结算。
(二)区资产经营公司。一是制定了相关投资控股企业考核及收取投资收益办法,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二是对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人员补贴发放,已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操作。三是下属的燃气公司的相关问题已得到集中整改。公司账目做了调整,以前年度挂账的租金收入已转入企业收入,违规出借的**0万元已收回,账外资金187.95万元也已解缴公司账户;燃气公司对管道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施工中遗留问题进行了一次性处理,20**年**月前的所有工程收入全部转入企业收入;燃气租赁户拖欠的租金业已全部收回。四是下属斯锦公司收回了应由个人承担的“三金”5.67万元,并根据审计意见,调整经营策略,加强成本核算。
目前正在整改是,以前年度审计报告要求资产公司下属租赁公司收取上海江南旅游公司少缴的20**、20**年租金33万元租金的问题,因涉及到相关职能部门,目前正在协商过程中。
(三)闵浩公司。一是组织清理小组,对长期挂账未处理投资损失265.5万元进行调查核算,对确认因历史原因无法收回,已报区国资委申请核销。二是补办了税务登记证,于20**年7月补交了个人所得税。三是制定了《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完善了内控制度,规范了决策程序。四是对兼职取酬的款项已作退回处理。五是公司已建立了《消费卡使用管理制度》,建立了领用台账。六是相关人员已停止使用公车,并支付之前发生的有关费用3.62万元。七是职工亲属开办的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的企业,已于20**年8月办理了注销手续。八是下属宇立公司已按审计意见的要求,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注意防范为外单位套取现金、提供银行账户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闵交公司。一是历年形成的财政专项医药费借款已做清理,并向区财政局做了报告。二是修订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费用报销手续。
目前正在整改是,闵交公司实收资本和注册资金不一致问题。该公司已对实收资本和注册资金不一致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并将情况书面上报了区国资委,待调整处理。
(五)闵鑫公司。一是加强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并已将购买基金亏损情况上报了区国资委。二是历年形成的财政专项医药费借款挂账371.69万元,已按区政府抄告单的要求进行了处理。三是对到期的房屋租赁实行了阳光招租,进一步规范租赁行为。四是严格执行《会计法》相关规定,加强对费用报销的审核。
(六)闵航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对未进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已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了财务决算工作。
针对尚处于整改过程中的问题,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要求,继续加强整改的跟踪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有关问题后续整改工作。
为进一步减少屡审屡犯问题,区政府已要求各职能部门和有关被审计单位,要针对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落实责任,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监督合力,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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