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2024-09-11 工作汇报

  大气污染对人类的生活影响极大,甚至危机人类的生命安全,所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做好来,以下是关于2017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欢迎阅读!

  2017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一

  今年以来,各部门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的部署进行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我县PM10和PM2.5空气自动化监测系统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今年全年好于二级天数达到294天(故障停机43天,数据无法显示)。

  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燃煤锅炉

  经环保局调查,县城区范围内原有燃煤锅炉共计163台,需改造的91台。截止目前,拆除10台,改造使用清洁能源12台,安装改造水除尘17台,还有18台正在协商安装除尘设施,对逾期不按要求改造锅炉的单位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所有燃煤锅炉用户下达通知,严禁使用高硫分、高灰分劣质煤;同时全部叫停新建锅炉审批工作,对新建小区全部采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采暖。

  (二)高硫份高灰份煤质控制和煤站排查整治情况。一是严把煤炭入境关、质量关,由质检局牵头,工信、交警、环保四部门组成的“县大气污染防治煤炭质量检查站”,对所有入境车辆进行查验及煤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劝返;目前共检查运煤车辆276辆次;二是加大煤站排查整治力度。我县召开提前劣质燃煤控制工作会议后,工商部门迅速行动,出动人员20人余次、车辆8台次,对全县的煤场、煤站开展详细的摸底工作。完成整治煤炭经销企业114家;三是严把煤炭质量关,设立煤炭质量检查站一个,共抽检煤炭式样96份;四是发改部门按照全市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制定了《县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目标分解表》。

  (三)加油站

  整治加油站35家,限期安装了废气回收装置;共抽检93#无铅、乙醇汽油、-10#柴油47批次,废气污染得到有效回收和控制。

  (四)餐饮业

  由执法局牵头,对188家小型餐饮企业下达整改通知;治理烧烤点49处,取缔露天烧烤27家,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五)扬尘治理

  一是由住建局牵头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监督管理。整治施工工地39家,在建工地全部实施围挡作业和洒水等措施,运输车辆全部实施覆盖,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整治。

  二是执法局牵头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继续整治,加大县城主要街道洒水频次。起草了渣土运输车辆整治方案,对城区内的渣土运输车辆规定行驶路线和通行时间,行驶途中不得有遗、撒、扬漏现象,建立各行政执法大队辖区负责,巡查大队机动巡查的工作机制,发现未密封的渣土运输车辆,要求现场整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写出保证,对履教不改者进行查扣,到目前为止共整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126辆次。三是公安环境安全保卫大队迅速响应,积极配合各部门进行各类环境违法治理工作,对拒不执行环境整治的企业及个人采取强制措施。

  (六)秸秆禁烧

  各乡镇继续按照目标责任书和属地管理内容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成立防火队严防死守,不间断巡查;各乡镇还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治理矿山、尾矿库扬尘、秸秆焚烧、加油站改造等整治工作;通过对旅游公路两侧矿山企业进行排查,对寨沟门村南旅游公路边上的砂石料加工厂下达停产通知书;农业部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县现有秸秆加工企业3家,年处理秸秆11万吨。

  (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情况。一是县政府应急办组织环保、发改、气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大气环境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对奥宇钢铁厂、新昌发电厂、神邦球团厂等重点减排企业必要时采取限产停产措施,今年共响应市三级预警9次。二是气象局建立了应急气象服务流程,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发布各种天气预警信息。今年以来,共发布预警信号27个,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通过白石山、空中草原烟炉燃烧烟条85根,发射火箭弹18枚,对装有危化品发生事故的车辆进行静电检测及处置一次。

  (八)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积极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县所有涉污企业,特别是无手续等重点难以关停取缔的`黑煤窑、沙场、砖窑进行关停取缔等工作。今年以来共破获涉污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3起,抓获各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县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关规定动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举措、砸死责任、严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大气质量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强化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资金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替代改造资金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政府监督机制,建立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的大气污染防控的工作机制,全力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2017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二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总体成效

  近年来,在省人大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省上下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发展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各项部署,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XXXX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南昌市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0.82%,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全国第一批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排名中上,全省其他10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XXXX年1-10月,南昌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6%,好于上年同期。九江市XXXX年开始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6%,全省其他9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十二五”前三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0年累计下降6.16%、2.03%,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XXXX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6.8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39%;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7.87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4.11%。

  (三)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一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省政府与环保部、各设区市政府分别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逐项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制定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将21个省直单位纳入《实施细则》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和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二是出台《大气十条》实施细则以及考核办法,按照《大气十条》要求,省政府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同时,组织开展全省净空、净水、净土行动,着重部署了应对大气污染的“净空”行动,从治理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扬尘污染三个方面具体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升级。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采取逐月督查、调度、通报、驻厂督办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预计年底全省火电脱硫、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分别占统调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将达到100%和94.66%,钢铁行业脱硫烧结机面积占烧结机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4.79%,全省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比例将达100%。二是严格大气污染减排考核。省委、省政府印发《XXXX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将空气质量纳入考核范畴,并对节能减排不合格的相关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和推动市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XXXX年,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1个设区市和8个县(区)实行了“一票否决”。三是强化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规定,积极引导企业研发、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推进钢铁、有色、陶瓷、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省在圆满完成XXXX年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制定出台《江西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确定了我省XXXX年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和企业名单,并向各设区市政府下达了淘汰任务书。此外,加紧清理整顿全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和船舶行业建成违规项目,清理新钢集团11#1050M3高炉项目等违规钢铁项目8个。

  (二)大力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一是贯彻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XXXX年7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该《条例》,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重点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预防和控制、环保检验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尾气超标治理和强制报废等内容进行规范,为我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各地大力贯彻落实《条例》,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截至10月底,全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0.02万辆。三是加快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截至目前,全省经委托的机动车环检机构103家,基本覆盖到县一级,全省核发环保标志超过340万套。四是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各设区市均出台实施了黄标车限行管理规定,其中南昌市限行范围达到了70.53平方公里,抓拍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2万余起。五是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管能力建设,南昌、上饶、景德镇、宜春、吉安、赣州等6个设区市均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门监管机构,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也正在加快建设,南昌市已完成平台建设。

  (三)大力推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一是加快地方性立法。《江西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列入省政府XXXX年立法计划。二是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在全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施工,加强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列为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条件之一,并将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投标中计入竞争报价,实行费用单列。三是改进和加强城市道路清洗作业水平。加强城市环卫作业管理,积极推进主次干道的机械清扫,推进道路清扫由干式向湿式转变,加大对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压尘次数,对城市重点地段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实行定时水洗压尘,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四是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各设区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扬尘污染方案,不定期对全市工地扬尘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多部门协同执法。南昌、九江、赣州、新余等设区市在建筑行业积极推广混凝土和砂浆预拌,有效减少施工现场搅拌粉尘。

  (四)全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一是加大油气回收力度,制定出台《江西省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动全省所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加快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加快划定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已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75%以上,其他设区市均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5%以上。三是加快淘汰燃煤锅炉,今年1-10月,全省共淘汰燃煤锅炉491台。四是推进燃油品质升级,XXXX年7月1日前已向社会供应国Ⅲ标准车用柴油,XXXX年1月1日开始供应国Ⅳ标准汽油。XXXX年1月1日前将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

  (五)严格大气环境监督监管。一是严格涉气项目环评审批,将污染物总量来源作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一概不予受理,并严格实施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制度。二是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明确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5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根据国家有关部署,XXXX年10月至XXXX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298人次,检查企业(单位)1471家,其中限期治理36家,取缔关停8家。XXXX年6月至9月,再次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检查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单位)4548家,其中限期治理34家,取缔关停14家。

  (六)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一是推动实施昌九区域规划,制定出台《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环评会商、环保信息共享、第三方监测、气象环保应急会商等应对雾霾的六大联动机制,实行区域内雾霾综合治理。二是开展预测预警联动,省、市级环保、气象等部门加强协作,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为开展全省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南昌市建立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机制,将于XXXX年1月1日起正式向公众发布预报预警结果。

  (七)大力推进雾霾天气应急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根据环保部部署,地级以上城市分三期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目前我省南昌市、九江市已于XXXX年、XXXX年先后实施了空气质量新标准。新余市作为第三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提前于XXXX年3月1日起正式实时对外发布监测数据。其他8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将于XXXX年1月1日起正式向社会发布包括细颗粒物(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二是加快省级和南昌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气象观测站网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做好空气重污染过程中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工作水平。三是加大重点城市雾霾天气应急管理,南昌市相继出台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初步建立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八)积极推行绿色生产出行方式。一是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充分结合区域大气环境承载力,进一步优化大气污染型产业、园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结构,全面评估规划实施后对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二是深入推行清洁生产,完成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等7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备案,推进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等6个清洁化工业园区试点,加快省级清洁化园区创建、省级工业示范产业集群清洁化改造和工业绿色转型试点县(市、区)建设。三是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省政府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各地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有序推进营运车辆“油改气”工作。截至XXXX年6月30日,全省共有道路营运天然气车辆6469辆,“油气混合”车辆5630辆。与此同时,加快天然气推广使用,目前全省共启动116座汽车加气站,较去年增加25座。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我省工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不断增加,大气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一)面临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带来的挑战。我省仍处于工业中期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化和工业化互动发展进一步加快,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容量相对不足,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产业偏重化结构的`趋势还将维持较长一段时期。GDP总量、煤炭消费量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增长,必将对大气污染物的控制和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巨大的压力。仅昌九地区预计,到XXXX年和2020年新增煤炭消费量将分别达到866万吨和2351万吨,给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较大压力。同时,工程减排的空间日益缩减,对细颗粒物贡献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污染控制力度与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复合型大气污染现象日益突出。随着我省工业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细颗粒物、臭氧、酸雨等二次污染呈加剧态势,大气污染呈现复合型、区域化的污染特征。同时,我省区域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有发生,大气扩散能力差,污染物积聚,造成雾霾天气。

  (三)城市扬尘污染有增无减。当前,我省多地正在加快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受城市环境管理水平限制,多数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车未严格采取防控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城市扬尘等近地面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及其衍生的二次污染等问题,导致城区灰霾现象日趋频繁。

  (四)机动车增长加剧城市空气污染。汽车尾气是复合型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近年来,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截至XXXX年上半年,我省汽车保有量为280.9万辆,但尚未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四、下步工作措施

  全省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大气十条》,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现阶段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明确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并根据《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考核办法》,逐年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运转顺畅、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污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二)强化关键环节污染治理。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项目监管,严防“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准入和环保限行相关政策,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监测监管,严格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积极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大气污染监管执法。

  (三)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加快出台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扶持政策;加大对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设备的资金扶持力度。不断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综合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优化改善能源结构。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油,推进工业园区清洁能源升级改造,推广天然气、燃料电池和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车辆,着力提高全省清洁能源比例;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进一步改善车用燃油品质,在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五)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对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污染成分与源解析以及污染对策的研究,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体系。加强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完善发布内容和方式,提高预警预报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快机动车监控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各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机构。

  (六)开展省际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加快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发展战略,积极寻求与相邻省份的合作沟通,大力推进城市集群环境保护一体化,积极探索省际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着力解决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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