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

2021-11-24 公开信

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1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1公顷阔叶林每天释放730公斤氧气,供近千人1天的呼吸。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每公顷森林平均每年能吸粉尘50—80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毁树容易种树难。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我县境内都不同程度地发生森林火灾、火警,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经济损失严重。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县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2

尊敬的各位家长:

  随着传统节日清明节的日益临近,随着农事用火的进一步频繁,随着春游、踏青等活动的日益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将日趋严峻。清明节期间,人们有拜祭祖先的传统习俗,上坟祭祖时烧纸、烧香、放鞭炮等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农事用火、春游等也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火灾不但严重破坏生态资源,同时也会给家庭蒙上阴影。为了保护我们美丽的森林,保持生态平衡,学校敬请各位家长注意野外用火,并教育自己的子女不要到野外用火和参与森林灭火。同时,希望各位家长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农事用火等野外用火必须遵守“六不准”:没有经过审批(由镇乡政府或街道办审批)的不准用火,扑救人员没有组织好的不准用火,扑救工具没有准备好的不准用火,防火隔离带没有开设好的不准用火,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上的不准用火,风力三级以上的不准用火。

  二、禁止带火种进入林区。春暖花开时节,到郊外春游、踏青会越来越多,进入林区,不准带任何火种,更不能在林区进行野炊等用火行为。

  三、倡导文明的祭祖活动。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凝聚着祖先的心血,清明节到了,为了寄托我们的思念,开展一些祭祖活动是应该的,但表达的方式应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行必要的改进,比如献花、植树等,这样的方式既达到了祭祖的目的,又可以确保安全。我们每个思想先进的家长在传统祭祖活动中要带头改进祭祖方式,同时要积极动员亲朋好友,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提倡文明祭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坚决制止违章用火,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在及时组织科学扑救的同时要注意人身安全,并向各级组织报告。为了及时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若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村(居)委会、镇乡政府(街道办)等,努力减少损失。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以确保人身安全。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火消防、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致!

敬礼!

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3

尊敬的家长、同学们: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火灾是森林的大敌”。每年的春季和秋冬季节是森林火灾易发期,这些季节空气干燥、植被干枯,火源一旦上山入林极易酿成森林火灾。清明节即将就要到来,每年无数的火灾中,有许多就是因为清明扫墓防火不当造成的。一个小小的火种,就可能引发一场大火灾。

  同学们,你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阶段,作为沙漠绿洲城市乌鲁木齐市的小公民,应该结合课堂知识的学习,亲近自然、爱护树木、向森林汲取成长的力量和智慧,牢固树立文明的生态观和森林防火意识,当好森林防火小天使。要做好“小手牵大手、共同来防火”的宣传工作,告知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家长们,请你们加强对孩子用火知识的教育和管理,杜绝违规用火。同时希望你们采用文明的方式进行祭奠活动,自觉杜绝携带火种进山,严格禁止孩子参与野外用火,以保护林区,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隐患。

  同时要积极劝导和监督身边的人不在野外玩火,宣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承担的法律责任,鼓励大家自觉遵守防火期内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发现火情时,要记住失火位置,然后迅速离开现场,拨打电话12119报警。森林防火,关乎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安全,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美好的生态家园!

  xxx

  xx年x月x日

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4

  尊敬的各位家长及同学:

  近期,随着气温不断回升,大风高温天气增多,全区火险等级偏高,我区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森林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保护森林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和责任。为建设好我们美好家园,保护好我们的生存环境,我们每位家长要带头遵守和维护好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要教育好自己家庭内部及身边的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遵守火源管理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是抓住源头,严管火源。为此,家长要从防火教育入手,要严肃、认真教育子女,使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

  2、每年12月1日起至次年6月15日止为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和林缘地带禁止烧火土、烧秸秆、烧埂草、烧荒开垦、吸烟、野炊、烧火取暖,不带火种入山,不玩火、不烘烤食品,不用火把照明,不狩猎、烧蜂,不燃放鞭炮等。

  3、学生、家长要相互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对森林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禁止中小学生参与扑救火灾。

  4、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火照明、吸烟、生火做饭等,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5、不得携带火源上山,禁止在林区内野炊,进山必须服从护林员的管理。

  6、学生、家长要主动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精神病人、聋哑、智障等特殊人群、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

  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共建生态城市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每个家长有义务教育自己家庭内部及身边的人员,保护生态环境,使家乡山更美、水更清。

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5

  全省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我省(江西)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列,良好的生态环境让全省人民引以自豪,但森林防火的任务也非常繁重。今年3月以来,我省森林火灾呈高发态势,较常年大幅增加,一些地方已发生因森林火灾致人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已成为影响当前我省安全的最突出矛盾。对此,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紧急行动起来,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履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的历史责任。但是,受前阶段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林区大量竹木断枝断梢,林木 植被 干枯 严重,林内可燃物大量增加,火灾隐患很大。同时,各地开始进入春耕备耕繁忙时节,今年又首次实行清明节休假制度,回乡祭祀的城市居民可能较往年大量增多,农事和民事用火都将急剧增加,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全省森林防火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减少火灾损失,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此,省政府希望,全省广大城乡居民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防止引发重大森林火灾事故。

  一、从现在起到今年4月10日,全省停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不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发现他人携带火种的,应及时进行制止;进入林区要听从森林防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劝告。

  三、不要在林区内和林缘地带吸烟、燃篝火、野炊等。

  四、进山上坟祭扫不要烧香、烧纸、烧蜡烛、燃放鞭炮。

  五、禁止任何人炼山、烧荒、烧田埂、在山上烧断枝落叶。

  六、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其发生玩火烧山烧林违法行为。

  七、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或者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老、弱、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八、违反规定造成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或监护人的责任。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建设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作出应有的贡献!

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6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感谢您对我们学校多年的关心和支持。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冬、春季天干、物燥、风大。山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田坎多,乱扔烟头多,闲暇时间外出游玩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占了较大比例,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损失。为切实做好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学校和家长必须做大量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教育,严防学生引发山火的通知》精神,请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并带头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禁野外乱丢烟头、禁止随意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进入山林景区游玩,禁止学生在野外烧纸玩火、燃放烟花炮竹,严禁学生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我区以前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等等,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搞任何形式的野炊,禁止随意携带火种、火具、火药品、易燃易爆物进山,更不得在林区随意用火。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班级墙报等宣传媒体,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全体学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烧山,谁犯法。我校每位同学都是义务防火宣传员,请家长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村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四、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救。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xxx

  xx年x月x日

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7

广大市民朋友: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每年冬春之际,林内草木干枯,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集中,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20xx年春节期间以晴朗高温天气为主,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向广大市民朋友告知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我市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20xx年1月24日至2月7日定为我市20xx年春节森林防火特护期。

  二、森林防火注意事项:春节森林防火特护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内和林缘边明火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必须报市防火办审批。

  三、森林火灾报告: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广大市民朋友要及时向当地村、组、乡镇办事处报告,或者拨打“12119”、“07344335024”、“07344338119”向市防火办报告,或者拨打“110”向市公安指挥中心报告。

  四、森林火灾扑救: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乡镇村组要及时组织有效扑救,为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五、违规野外用火处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xxx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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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

2021-11-24 公开信

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1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1公顷阔叶林每天释放730公斤氧气,供近千人1天的呼吸。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每公顷森林平均每年能吸粉尘50—80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毁树容易种树难。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我县境内都不同程度地发生森林火灾、火警,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经济损失严重。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县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2

尊敬的各位家长:

  随着传统节日清明节的日益临近,随着农事用火的进一步频繁,随着春游、踏青等活动的日益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将日趋严峻。清明节期间,人们有拜祭祖先的传统习俗,上坟祭祖时烧纸、烧香、放鞭炮等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农事用火、春游等也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火灾不但严重破坏生态资源,同时也会给家庭蒙上阴影。为了保护我们美丽的森林,保持生态平衡,学校敬请各位家长注意野外用火,并教育自己的子女不要到野外用火和参与森林灭火。同时,希望各位家长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农事用火等野外用火必须遵守“六不准”:没有经过审批(由镇乡政府或街道办审批)的不准用火,扑救人员没有组织好的不准用火,扑救工具没有准备好的不准用火,防火隔离带没有开设好的不准用火,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上的不准用火,风力三级以上的不准用火。

  二、禁止带火种进入林区。春暖花开时节,到郊外春游、踏青会越来越多,进入林区,不准带任何火种,更不能在林区进行野炊等用火行为。

  三、倡导文明的祭祖活动。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凝聚着祖先的心血,清明节到了,为了寄托我们的思念,开展一些祭祖活动是应该的,但表达的方式应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行必要的改进,比如献花、植树等,这样的方式既达到了祭祖的目的,又可以确保安全。我们每个思想先进的家长在传统祭祖活动中要带头改进祭祖方式,同时要积极动员亲朋好友,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提倡文明祭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坚决制止违章用火,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在及时组织科学扑救的同时要注意人身安全,并向各级组织报告。为了及时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若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村(居)委会、镇乡政府(街道办)等,努力减少损失。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以确保人身安全。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火消防、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致!

敬礼!

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3

尊敬的家长、同学们: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火灾是森林的大敌”。每年的春季和秋冬季节是森林火灾易发期,这些季节空气干燥、植被干枯,火源一旦上山入林极易酿成森林火灾。清明节即将就要到来,每年无数的火灾中,有许多就是因为清明扫墓防火不当造成的。一个小小的火种,就可能引发一场大火灾。

  同学们,你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阶段,作为沙漠绿洲城市乌鲁木齐市的小公民,应该结合课堂知识的学习,亲近自然、爱护树木、向森林汲取成长的力量和智慧,牢固树立文明的生态观和森林防火意识,当好森林防火小天使。要做好“小手牵大手、共同来防火”的宣传工作,告知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家长们,请你们加强对孩子用火知识的教育和管理,杜绝违规用火。同时希望你们采用文明的方式进行祭奠活动,自觉杜绝携带火种进山,严格禁止孩子参与野外用火,以保护林区,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隐患。

  同时要积极劝导和监督身边的人不在野外玩火,宣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承担的法律责任,鼓励大家自觉遵守防火期内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发现火情时,要记住失火位置,然后迅速离开现场,拨打电话12119报警。森林防火,关乎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安全,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美好的生态家园!

  xxx

  xx年x月x日

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4

  尊敬的各位家长及同学:

  近期,随着气温不断回升,大风高温天气增多,全区火险等级偏高,我区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森林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保护森林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和责任。为建设好我们美好家园,保护好我们的生存环境,我们每位家长要带头遵守和维护好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要教育好自己家庭内部及身边的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遵守火源管理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是抓住源头,严管火源。为此,家长要从防火教育入手,要严肃、认真教育子女,使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

  2、每年12月1日起至次年6月15日止为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和林缘地带禁止烧火土、烧秸秆、烧埂草、烧荒开垦、吸烟、野炊、烧火取暖,不带火种入山,不玩火、不烘烤食品,不用火把照明,不狩猎、烧蜂,不燃放鞭炮等。

  3、学生、家长要相互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对森林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禁止中小学生参与扑救火灾。

  4、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火照明、吸烟、生火做饭等,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5、不得携带火源上山,禁止在林区内野炊,进山必须服从护林员的管理。

  6、学生、家长要主动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精神病人、聋哑、智障等特殊人群、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

  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共建生态城市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每个家长有义务教育自己家庭内部及身边的人员,保护生态环境,使家乡山更美、水更清。

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5

  全省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我省(江西)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列,良好的生态环境让全省人民引以自豪,但森林防火的任务也非常繁重。今年3月以来,我省森林火灾呈高发态势,较常年大幅增加,一些地方已发生因森林火灾致人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已成为影响当前我省安全的最突出矛盾。对此,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紧急行动起来,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履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的历史责任。但是,受前阶段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林区大量竹木断枝断梢,林木 植被 干枯 严重,林内可燃物大量增加,火灾隐患很大。同时,各地开始进入春耕备耕繁忙时节,今年又首次实行清明节休假制度,回乡祭祀的城市居民可能较往年大量增多,农事和民事用火都将急剧增加,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全省森林防火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减少火灾损失,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此,省政府希望,全省广大城乡居民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防止引发重大森林火灾事故。

  一、从现在起到今年4月10日,全省停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不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发现他人携带火种的,应及时进行制止;进入林区要听从森林防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劝告。

  三、不要在林区内和林缘地带吸烟、燃篝火、野炊等。

  四、进山上坟祭扫不要烧香、烧纸、烧蜡烛、燃放鞭炮。

  五、禁止任何人炼山、烧荒、烧田埂、在山上烧断枝落叶。

  六、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其发生玩火烧山烧林违法行为。

  七、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或者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老、弱、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八、违反规定造成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或监护人的责任。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建设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作出应有的贡献!

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6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感谢您对我们学校多年的关心和支持。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冬、春季天干、物燥、风大。山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田坎多,乱扔烟头多,闲暇时间外出游玩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占了较大比例,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损失。为切实做好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学校和家长必须做大量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教育,严防学生引发山火的通知》精神,请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并带头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禁野外乱丢烟头、禁止随意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进入山林景区游玩,禁止学生在野外烧纸玩火、燃放烟花炮竹,严禁学生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我区以前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等等,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搞任何形式的野炊,禁止随意携带火种、火具、火药品、易燃易爆物进山,更不得在林区随意用火。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班级墙报等宣传媒体,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全体学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烧山,谁犯法。我校每位同学都是义务防火宣传员,请家长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村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四、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救。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xxx

  xx年x月x日

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7

广大市民朋友: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每年冬春之际,林内草木干枯,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集中,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20xx年春节期间以晴朗高温天气为主,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向广大市民朋友告知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我市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20xx年1月24日至2月7日定为我市20xx年春节森林防火特护期。

  二、森林防火注意事项:春节森林防火特护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内和林缘边明火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必须报市防火办审批。

  三、森林火灾报告: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广大市民朋友要及时向当地村、组、乡镇办事处报告,或者拨打“12119”、“07344335024”、“07344338119”向市防火办报告,或者拨打“110”向市公安指挥中心报告。

  四、森林火灾扑救: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乡镇村组要及时组织有效扑救,为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五、违规野外用火处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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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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