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8日,来自多家媒体的最新报道,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判决认定,乔丹公司对争议商标“乔丹”的注册损害了迈克尔-乔丹先生的姓名权,违反了商标法,因此决定撤销一、二审判决,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但与此同时,法院也认定拼音商标“QIAODAN”及“qiaodan”并未损害乔丹姓名权。
乔丹
而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决,迈克尔-乔丹的团队迅速作出了回应,他们发出了一封由乔丹亲自署名的公开信,信件内容如下:
“我很欣慰地看到,在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的判决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可了我保护自己名字的权利。中国的消费者有权知道乔丹体育及其产品和我并没有任何关联。没有什么比保护自己的名字更加重要的了,今天的判决彰显了这一原则的重要性。”
“在过去30多年时间里,我用自己的名字和声誉打造成了国际知名的品牌。从我在NBA球场上打球的早期,到去年秋天再次访华,数百万中国的球迷和消费者一直亲切地叫我‘乔丹’。而今天的判决,则将让每个人都知道乔丹体育及其产品和我并没有任何关联。”
“我尊重中国的法律,也期待着上海的法院对尚在审理中的姓名权侵权案件做出判决。”
——迈克尔-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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