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公开信1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当前,久睛无雨,天干物燥,火险等级极高,特别是入冬后山林里的断木、干枝、枯叶和入冬后枯死的茅草,给我镇山林留下了极大的火灾隐患,一点星星之火就可引发森林大火,大家用火必须十分小心。致富千日功,火烧当日穷。森林火灾破坏性极大,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将林改分到的山林烧光。为保护你家的森林财产,镇人民政府防火办号召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从现在起到明年4月底的重点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每发现一起野外用火罚款200元。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堆烧等。
6、不要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如果你发现森林火灾或违规野外用火的,要立即向南庙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电话: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为建设绿色生态南庙、和谐平安南庙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全镇农民朋友全家万事如意、幸福安康!
森林防火公开信2
亲爱的家长:
由于天气晴朗、风力较大,再加上防火知识的缺乏,各地森林火灾时有发生,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消防车呼啸而过的声音,经常可以听到因为森林火灾而家破人亡的惨剧!我们不要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边,坚决不要!
脱险自救方法:一是立即进入火烧迹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安全区。二是按规范点火自救。要统一指挥,选择在比较平坦的地方,一边点顺风火,一边打两侧的火,一边跟着火头方向前进,进入到点火自救产生的火烧迹地内避火。三是按规范府卧避险。应就近选择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脚朝火冲来的方向,扒开浮土直到见着湿土,把脸放进小坑里面,用衣服包住头,双手放在身体正面。四是按规范迎风突围。选择草较小、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头,憋住一口气,迎火猛冲突围。人在7.5秒内应当可以突围。千万不能与火赛跑,只能对着火冲。
野外用火注意事项:
1、防火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必要的生产用火(包括烧地边)都要申办野外用火许可证,凭证用火;
2、在林区严禁吸烟、乱丢烟头火种;
3、宗教用火,必须专人管护,火灭人离;
4、严禁敞烧地边,烧荒;
5、严禁在林地上坟烧纸、玩鞭炮、烟花等。
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预防是森林防火的前提和关键 ,
家长们,森林火灾不仅对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造成巨大的破坏,而且严重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严重干扰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为此,我们要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山游玩,不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只要共同树立文明用火意识,紧绷森林防火这根弦,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就能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让我们积极宣传、积极行动,杜绝火灾的发生,才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森林防火公开信3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我县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居全省前列,良好的生态环境让全县人民引以自豪,森林防火的任务也非常繁重。目前,各地开始进入春耕备耕繁忙时节,清明将至,回乡祭祀的城市居民可能较往年大量增多,农事和民事用火都将急剧增加,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全县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减少火灾损失,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此,县政府希望,全县广大城乡居民要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防止引发重大森林火灾事故。
一、从现在起到今年4月30日,全县停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不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发现他人携带火种的,应及时进行制止;进入林区要听从森林防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劝告。
三、不要在林区内和林缘地带吸烟、燃篝火、野炊等。
四、进山上坟祭扫不要烧香、烧纸、烧蜡烛、燃放鞭炮。
五、禁止任何人炼山、烧荒、烧田埂、在山上烧断枝落叶。
六、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其发生玩火烧山烧林违法行为。
七、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或者拨打森林火警电话3841290报警。老、弱、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八、违反规定造成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或监护人的责任。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建设绿色生态万年、和谐平安万年作出应有的贡献!
森林防火公开信4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们好!
在同学们期盼已久的新春佳节到来之际,预祝同学们过一个平安、健康、愉快的假期。我县是个山区县,森林植被茂密,丰富的森林资源已成为我县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森林资源危害最大的是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就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使多年的绿化成果毁于一旦,并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
今冬、明春全县境内将持续高温干燥少雨,森林气象、火险等级居高,全县的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加之森林火灾多为人为因素造成,加强用火管理、规范用火行为是防止发生森林火灾的关键。为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减少因森林火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敬请各位家长做到:“禁止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烧田埂、山脚、路旁的杂草;禁止在山林中吸烟、野炊、点火照明;禁止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炮竹、烧香烛纸钱;禁止少年儿童、精神病患者在野外玩火;禁止少年儿童上山扑火;发现火情,及时报告,注意安全。
各位家长,请您们认真履行对老人、少年儿童的监护义务,照顾好老人,教育好子女,并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希望通过您们的模范行为影响您们的亲属、朋友、邻居,辐射周边群众,以此营造出全民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
“致富千日功,火烧一日穷。”xx县教育局强力呼吁:全县的广大人民群众要站在对自己、对子孙、对社会负责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应尽的森林防火责任,保护好森林资源,共同建设我们平安和谐的绿色家园!
森林防火公开信5
亲爱的同学们: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是人类的宝库,是自然的保护伞,更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每年三四月份,是森林防火戒严期,特别是清明节前后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清明扫墓不小心,烧了林木害六亲。上坟烧纸放鞭炮,引发山火罪难逃。根据各级政府森林防火精神,你们在平时不要带火种上山,不要在野外烧烤。在清明扫墓时,我们要响应政府号召,移风易俗,一束鲜花寄哀思。我们去扫墓祭祖时,要改以前上坟烧纸的陋习,在坟头植树献花,表达对上代的哀思和下代人的敬意。
祭祖献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让山林不要因为我们一时的疏突而流泪。
x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公开信6
全乡广大市民朋友,你们好!
你想日子过得舒心美满,生活过得平安幸福吗?请你认真学习森林防火和交通常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发生火灾时及时科学扑救,人人争做防火和交通安全的践行者,避免生命财产遭到损失,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森林防火“十不准”:不准在山上烧蜂、烧山;不准在林区内丢烟头;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不准在山上烧木炭;不准在山上烧香烛纸钱、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山边林内烧田坎、烧稻草、秸杆;不准在山上玩火或烤火取暖;不准使用火铳枪械狩猎;不准在林区烧烤食物;不准在高火险天气进入林区用火烧方式清理林地。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林区内随意用火的要受到处罚,因违法用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
二是森林扑火安全要做到:1.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年人和儿童直接参与扑火;2.扑火队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遵守纪律,服从指挥调度,保持通讯畅通;3.扑火人员需配备头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扑火工具等必要装备,注意火场地形条件,不可进入三面环山、狭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地段直接扑打火头;4.扑救林火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扑救地下火时,一定要摸清火场范围,并进行标注,以免误入火区,扑火队员体力消耗极大,要适时休整,保持旺盛的体力。
三、居民、农村防火安全要做到:1.父母家长要教育儿童不要玩火;2.不准损害、圈占、埋压消火栓及灭火器材;不准占用、堵塞消防车道;3.不要在家中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4.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不要乱倒炉灰,炉灰点要远离可燃物多的地方,出灰前要用水将余火熄灭;5.不要在柴草垛、粮仓、建筑物附近动用明火;6.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远离柴草垛、粮仓密集的地点,不要对向可燃物燃放,不要集中堆放粮食和柴草,防止发生连片火灾,不要在宿舍内吸烟,熄灯后不要在宿舍内点蜡烛照明;7.液化气罐泄露时,要先关闭气阀,再打开门窗通风,切勿动用电器开关和明火;8.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更换,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保险丝,高温照明灯具及电器设备要与可燃物质保持足够的距离,不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以免电路超负荷,引起火灾,不能超负荷用电,不要乱接乱拉电线,电线及电器发生火灾要先切断电源;9.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10.不要用水扑救带电物体火灾,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切勿贪恋财物,大风天(六级以上)严禁一切动火。
四是家庭失火应急做到:初起火时在消防车未到前要集中全力抢救;要早报警,报警愈早,损失愈小,牢记“119”火警电话;要先救火,后搬运财物,避免延误造成巨灾,避免被咽呛窒息;不要争先恐后,互相拥挤,阻塞通道,导致自相践踏;下楼通道被火封住,欲逃无路时,要将被子单、台布撕成布条,结成绳索,牢系窗槛,再用衣角护住手心,顺绳滑下;邻室起火,万勿开门,应跳入窗户阳台,呼喊救援;烟雾较浓时,宜用膝、肘着地,匍匐前进,呼吸要小而浅;逃离时,要用湿毛巾掩住口鼻,也可用房内花瓶、水壶、金鱼缸里的水打湿衣服、布类等掩住口鼻。带婴儿逃离时,可用湿布轻蒙在他的脸上,一手抱着他,一手着地抓行逃出;逃离前必须先把有火房间的门关紧,使火焰、浓烟禁锢在一个房间之内不致迅速蔓延。
五、出行安全要做到:要乘坐牌证齐全、车况良好的车辆,不乘坐摩托车、农用车、载货汽车、报废汽车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切忌超载超员乘车,驾乘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行人自觉行走人行道,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迅速通过,不要在车道上行走、嬉戏,不冲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践踏绿化带;乘车不将头手伸出车窗外,不向车外抛弃物品。
记住森林防火电话:7xxxxxx、7xxxxxx;其它火警电话:119
全乡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防火救火,注意交通安全,遵守相关规定,让我们广大城乡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构建和谐美丽新息烽。
森林防火公开信7
尊敬的各位家长:
随着传统节日清明节的日益临近,随着农事用火的进一步频繁,随着春游、踏青等活动的日益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将日趋严峻。清明节期间,人们有拜祭祖先的传统习俗,上坟祭祖时烧纸、烧香、放鞭炮等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农事用火、春游等也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火灾不但严重破坏生态资源,同时也会给家庭蒙上阴影。为了保护我们美丽的森林,保持生态平衡,学校敬请各位家长注意野外用火,并教育自己的子女不要到野外用火和参与森林灭火。同时,希望各位家长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农事用火等野外用火必须遵守“六不准”:没有经过审批(由镇乡政府或街道办审批)的不准用火,扑救人员没有组织好的不准用火,扑救工具没有准备好的不准用火,防火隔离带没有开设好的不准用火,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上的不准用火,风力三级以上的不准用火。
二、禁止带火种进入林区。春暖花开时节,到郊外春游、踏青会越来越多,进入林区,不准带任何火种,更不能在林区进行野炊等用火行为。
三、倡导文明的祭祖活动。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凝聚着祖先的心血,清明节到了,为了寄托我们的思念,开展一些祭祖活动是应该的,但表达的方式应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行必要的改进,比如献花、植树等,这样的方式既达到了祭祖的目的,又可以确保安全。我们每个思想先进的家长在传统祭祖活动中要带头改进祭祖方式,同时要积极动员亲朋好友,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提倡文明祭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坚决制止违章用火,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在及时组织科学扑救的同时要注意人身安全,并向各级组织报告。为了及时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若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村(居)委会、镇乡政府(街道办)等,努力减少损失。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以确保人身安全。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火消防、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致!
敬礼!
森林防火公开信8
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森林是氧气制造厂,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毁树容易种树难。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义务防火宣传员的作用,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2、家长和子女能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能做好子女的表率。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孔明灯,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4、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教育您的子女、朋友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当地村居、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学生不得直接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电话:6211078
森林防火公开信9
xxx: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尽管当今世界的科学在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但是,人类在制服森林火灾上,却依然尚未取得长足的进展。
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在我市的森林火灾中,由于吸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森林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仅能提供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所需的木材及林副产品,而且还肩负着释放氧气、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噪音及旅游保健等多种使命。同时,森林还是农牧业稳产高产的重要条件。然而,森林火灾会给森林带来严重危害。森林火灾位居破坏森林的三大自然灾害(病害、虫害、火灾)之首。它不仅给人类的经济建设造成巨大损失,破坏生态环境,而且还会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xxx
xx年x月x日
森林防火公开信10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由于近年来国家采取封山育林措施,林内可燃物多,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清明节前后,人们上坟祭祖、旅游踏青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用火更加频繁,森林防火形势更为严峻,如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将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损失。根据省政府规定,每年11月至次年的4月为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建设“中国美丽乡村”,我们特发出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消防安全教育,强化他们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
2。教育子女不要带火种上学,不要在野外烧烤。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控,严禁未成年人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灾,共建富裕、美丽、幸福安吉!
x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公开信11
尊敬的全州各族人民: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生态环境,它对净化空气、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降低噪音、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洪涝灾害、美化环境和陶冶我们的情操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迪庆州地处滇川藏三省区结合部的青藏高原东南缘,是国家“两屏三带”十大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金沙江流经我州境内430公里,澜沧江流经我州境内250公里,从而使迪庆成为了重要的生态屏障区、水源涵养区和资源富集区。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是迪庆最大的资源。迪庆之所以是世人向往的香格里拉,核心就是生态环境的`不可比拟和无法复制性,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历届州委州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不懈的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迪庆跨越式发展、和谐发展目标的高度来认识建设“绿色迪庆”的重大战略意义,把建设“绿色迪庆”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治州方略,举全州之力打造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森林更繁茂、环境更优美的迷人香格里拉。加大森林生态保护力度,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增强防火管护能力,是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群众共同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每年11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我州森林防火期,3月1日至5月30日为我州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期严禁在森林、新造林地内从事下列活动:烧蜂、烧山和使用枪械狩猎、实弹演习、爆破作业;使用火把照明、吸烟、烤火、烘烤食品和野炊;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烧地埂、烧灰积肥、烧炭;森林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预防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灾是一项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的发生不仅直接危害森林、牧场、乃至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社会的安定,而且对全球性气候、植被及生态环境的间接影响,远远超过其直接损失。因此,森林火灾被世界列为八大自然灾害之一,森林火灾问题越来越引起全人类的广泛关注。
20xx年至20xx年,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森林火灾案件86 起,其中破获刑事案件9起,查处林政案件77起。在破获的9起刑事案件中野外违规用火的较为突出,其中烧荒引发火灾的有3起;小孩玩火的1起;电线引起的1起,其他违规用火的4起。在查处的77起林政案件中,较为突出的仍然是野外违规用火,其中取暖做饭的49起;电线引起的18起;野外吸烟的4起;上坟烧纸的3起;烧荒引起的2起;小孩玩火的1起。
森林防火工作已经与我们每位公民紧紧联系在一起,切切不能忘记我们的使命和责任: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保护森林,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近期全州境内依然干燥少雨,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公安机关提醒全州各级干部、各族群众,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严禁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源入山,提倡文明祭祀,违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大家携起手来保护我们共有的绿色家园,让迪庆的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森林更繁茂、环境更优美。
森林防火公开信12
全乡广大群众:
我乡森林植被茂密,时下又值风高气躁,极易引起森林火灾。面对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乡政府一方面加大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的投入,加强森林防火巡逻;另一方面也希望广大群众能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搞好今冬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火期内,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火泥、田坎草、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
二、凡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事先到乡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配合做好严密防范措施。
三、未经审批擅自在野外使用火种的,一律予以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子女和智障痴呆残疾人的防火教育和安全监管,增强森林防火责任意识,严密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群众应积极参加扑救并及时报告乡政府(乡值班室电话: )
森林防火公开信13
尊敬的家长:
您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由于中国传统清明节马上到来,森林火警预警高危不下,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春季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地多、乱扔烟头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特别是清明将至,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占了很大比例,给社会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提倡文明祭祖。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我们学校和家长必须做大量工作。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
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近期发生多起森林火警、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各家长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学生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我校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各种宣传媒体,通过国旗下的讲话、集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我校每位同学都是义务防火宣传员,望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家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来。
希望各位家长协助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加强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学生饮食、交通、防溺水、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合理安排学生休息日的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森林防火公开信14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你们好!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森林是氧气制造厂,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毁树容易种树难。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义务防火宣传员的作用,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2、家长和子女能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能做好子女的表率。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孔明灯、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4、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教育您的子女、朋友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当地村居、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学生不得直接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森林防火公开信15
尊敬的全镇人民群众:
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它对净化空气、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等都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所有林区、林缘严禁下列活动:
1、 违反封山规定,擅自进入林区郊游、踏青等;
2、 擅自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
3、 林区野外吸烟、乱丢火种、烧火取暖、野炊或烘烤食物;
4、 焚烧垃圾、地埂麦根、枯枝杂草、堆灰积肥等农事用火;
5、 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香、烧纸等祭祀用火;
6、 火把照明、狩猎、烧蜂、烧山驱兽;
7、 未经批准进行实弹演习,爆破作业。
违反上述规定,未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20xx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森林消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辱骂、殴打、围攻森林消防工作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 安 机 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其发生玩火烧山烧林违法行为。各中小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必修课的教育,学生家长也要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教育。
各位户主对家庭成员有教育、监护的义务,家庭成员中的未成年人和“五种人” (痴、呆、聋、哑、精神病)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要追究其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余店镇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对维护改善生态环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全镇广大群众一定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克服麻痹思想,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以上规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努力实现我镇今年无大的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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