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教育科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中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发展研究”总课题组(以下简称“总课题组”)为加强课题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更好地促进课题实验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总课题组在全国邀请一批教育专家、学者、一线校长、教师等参与本重点课题的指导工作。
一、专家指导委员会职责
1、为国家教师 全国重点规划课题重点课题实验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咨询意见。
2、审定有关实验学校的研究课题;组织重大的专题研究,举办相应的专题研讨会。
3、组织编写实验学校业务指导书,并向实验学校推荐参考书目录;组织有关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
4、协助总课题组对实验学校进行评估及成果验收工作。
5、协助完成实验学校工作方案,以及专题研究、教学试验的基本要求;领导、组织、协调实验学校工作;组织有关业务培训与经验交流;定期对实验学校进行检查、评估等。
二、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基本条件
1、熟悉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实践,掌握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规律、特点和要求,有较丰富的教师培训经验。
2、一般应具有副教授、高级教师等以上职称。
3、教师培训业务精,有专长和科研成果,能胜任指导教师工作。
4、能认真履行指导专家职责,在时间和精力上保证对学员的全程跟踪指导。
三、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熟悉并执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及实验学校培训方案的各项要求,以身作则,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重视并努力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帮助学员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形成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和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要定期与学员进行沟通,了解学员学习、思想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帮助与指导。
3、集中培训期间,拟出并指导学员选题和完成开题报告,指导并帮助学员查找有关资料;集中培训结束前,形成一份情况报告转交地方,其中包括学员在我校培训内容、学员特点、特长、论文选题及开题情况、论文完成要求及今后指导重点等项内容。
4、与地方保持及时、密切的沟通,共同协商制订学员培训方案,指导和帮助学员制订学习计划,并定期检查、督促其执行。
5、根据学员每季度课题进展情况汇报,通过信函、网络或其他方式与学员沟通,提出指导性意见,开展咨询服务,并及时回答地方提出的咨询意见和满足有关要求。
6、根据学员课题完成情况、答辩质量及地方评估报告,严格审定学员的课题结业论文,提出实事求是的评价,给出结论性意见和考核成绩。
注:申请人在递交申请表后,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给予申请人下发科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专家委员会委员聘书。申请人成为课题组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后,在总课题组的整体安排和协调下指导工作。
《中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发展研究》总课题组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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