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公函

2023-01-22 公函

通报批评公函1

  5月4日下午,总装工段上装员:赵新肖、王龙、陈思维、佘云良四位同志在完成各自岗位工作后,拒不服从工段长的`统筹安排,擅自脱岗,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集体荣誉感,不以集体利益为荣。为严格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肃劳动纪律,对以上四名同志不服从组织安排,集体荣誉感淡薄,无视组织纪律性的错误,决定给予:通报批评、记警告处分一次,并取消5月份评优资格。

  希望全体员工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___年__月__日

通报批评公函2

广东威尔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于20xx年7月擅自动用募集资金3104万元归还银行借款,事前未向本所咨询,事后也未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公告,迟至10月才应本所要求召开董事会对此事项进行追认并发布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1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曙光和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先玉未能勤勉尽责,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分别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2.2条和第5.1.4条的规定。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1条、第12.2条和第12.4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你公司及上述人员予以内部通报批评。

  对于你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违规行为和内部通报批评处分,本所将记入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本所郑重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应恪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建设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自觉维护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XX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