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方案

2023-03-07 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监测方案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监测方案1

  一、成立xx市林业局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日常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二、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立即成立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为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其他组成人员自行研究确定,并立即上报市林业局备案。

  三、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在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立即启动辖区内野猪非洲猪瘟调查监测和防控巡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四、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在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立即启动辖区内野猪本底调查工作,具体调查工作内容如下:

  1、对凡是有人工养殖野猪的休闲度假山庄、人工繁育场所、专业化养殖厂、家庭养殖户等,开展野猪本底调查,在8月17日前,将调查结果上报至市林业局。

  2、对有野猪分布的野外区域,开展摸底调查,尽量摸清野猪的总体数量,分布概况以及出现频次最高的地域。在8月17日前,将摸底情况上报至市林业局。

  五、目前,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已经由非重点监测防控时期上升为重点监测防控时期,各乡镇、办事处凡是有野猪分布、野猪养殖、野猪展演等情况的,均实行日报告制度,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影响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在每日13:30分前,将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信息以电话方式上报至市林业局。

  非洲猪瘟对野猪种群和生猪养殖业危害巨大,发病死亡率高达100%。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报告,非洲猪瘟疫情的'爆发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夏秋季节通报的病例最多。

  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充分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当前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作为现阶段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强化日常调查监测和防控巡护工作,细化落实岗位责任,确保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处置,坚决防止疫情发生,确保人民财产安全。

  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信息上报联系人:xxx。

  xx市林业局

  20xxx年8月14日

监测方案2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规定(试行)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市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方案》渝食安委

  按照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XX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办监督〔XX〕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结合我县实际,发〔XX〕16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从而了解和分析我县食品污染水平。获得XX年 自治县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以及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数据。

  (二)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进行风险预警,降低我县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其中:检测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完成以餐用具消毒效果监测及食品监测。样品来源采取购买的形式采集(见附表1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疾控中心)配合单位:县

  食药监局、工商局、商务局、卫生监督所。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可能危害身体健康的非食用物质、微生物及毒素、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中农兽药残留等风险因素进行监测(见附表2责任单位:县质监

  局。

  (三)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见附表3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四)餐饮服务食品、餐饮具、工用具等进行监测(见附表4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五)生猪、肉牛、山羊饲养场等畜禽养殖和预混料进行检测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和菜克多巴胺及动物疫病等进行监测。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六)蔬菜、水果等农药残留开展监测。责任单位:县农委。

  (七)食源性疾病监测

  1.监测单位

  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

  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②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

  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学处理,县疾控中心协助质监、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开展食品抽样检测。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和报告。

  2.监测内容

  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报告。

  ②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报告。

  三、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四、保障措施

  同时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设备投入,县财政将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顺利开展。

  五、信息通报

  及时上报县食安办,监测责任单位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特定食物中污染水平异常增高时。由县食安办立即通报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监管

监测方案3

  一、监测目的

  通过对各监测点开展丰水期和枯水期水质卫生监测,系统地了解饮用水卫生基本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污染危害人群健康,为加强我县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监测范围

  20xx年县被纳入省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县。根据我县行政区划和地理分布情况,按照省卫计委分配的监测任务量和监测点设置原则,重点开展全县城镇、农村居民集中式、分散式供水、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水质监测,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测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

  三、监测点设置

  (一)城区监测点

  市政供水:共设6个点,在我县县城所在地的县自来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在城区按不同方位分散设置5个末梢水监测点。具体监测点包括后河污水处理厂、王家岭小雷子门面、卫生局办公楼、县交警大队(邓家坝)、兴发小区云峰诊所。

  (二)乡镇监测点

  1.集中式供水:监测点范围涵盖全县所有乡镇,每个集中式供水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和1个末梢水监测点。

  2.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按照“选择2所采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纳入监测网”的要求,我县设置普安小学、湘坪希望小学2个监测点。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

  四、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基本情况调查:监测城市(县、农村)饮用水状况、供水单位、监测点等基本信息调查。

  (二)水质检测指标和频次: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县城区和乡镇监测点监测指标为水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不要求)和氨氮指标。

  常规指标(至少检测前面的31项)。具体指标为:1色度,2浑浊度,3臭和味,4肉眼可见物,5pH,6铝,7铁,8锰,9铜,10锌,11氯化物,12硫酸盐,13溶解性总固体,14总硬度,15耗氧量,16挥发性酚类,1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18氨氮,19砷,20镉,21六价铬,22铅,23汞,24硒,25氰化物,26氟化物,27硝酸盐氮,28三氯甲烷,29四氯化碳,30菌落总数,31总大肠菌群。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32耐热大肠菌群。

  消毒剂指标:33游离余氯

  各监测点于枯水期和丰水期各检测1次。根据今年的工作实际,8-9月份完成丰水期检测,10-11月份完成枯水期检测。

  (三)水样采集与保存: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xx)执行。各类监测点水样采样位置:出厂水应当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末梢水一般应当为用户水龙头处,二次供水应当为蓄水池或水箱出水口处,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应当为用户取水口处,分散式供水应当为家庭储水器内。

  (四)水质检验与评价。水质检验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xx)执行。水质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执行。

  五、结果报告

  监测发现严重的水质和健康危害问题,应当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表3-7)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分布式应用系统”上报,地址为:;

  城区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表1,2,8)通过“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上报【系统正在完善中,请先准备好纸质报表】,水质监测能力调查数据直报期限为11月30日,其它数据上报需在年内完成。原始资料归档备查【所有表格都要有完整记录和审核签字的纸质资料】。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通过“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监测能力调查数据直报期限为11月30日,其它数据上报需在年内完成。原始资料归档备查。

  六、质量控制

  (一)承担水质实验室检测的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或国家实验室认可,建立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使用快检设备开展现场水质检测,必须经过仪器校验。

  (二)承担各项监测任务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

  (三)通过网络直报的监测数据资料要采取严格的质量审核制度,指定专人担任审核员,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后方可上报。未通过审核的信息,应当在信息退回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订正,并重新上报。

  七、工作分工

  为圆满完成20xx年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县卫生计生局成立全县生活饮用水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县卫生计生局制订本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监测信息报告县政府,并通报县水利、建设等相关部门。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按要求完成辖区内水样采集、实验室检测、现场卫生学调查、监测结果分析、总结报告等工作。

监测方案4

  为保证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公正、准确,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掌握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状况,并根据监测结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完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通过监测工作及监测信息的发布,进一步加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健康消费。20xx年确保实现全区蔬菜、大米、水果农残超标率(定性快速检测法)控制在2%以内。

  二、监测重点

  20xx年在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的基础上,对蔬菜、水果、大米生产基地进行农药残留与重金属动态监测,对获证“三品”农产品和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抽查,全面掌握全区农产品质量状况。

  三、监测方式

  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采取定期定点抽检与专项抽查相结合的'监测方式。对蔬菜、大米、水果、食用菌等大宗农产品以定期定点监测为主;对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农产品、获证“三品”农产品以及食用菌产品采取专项抽查的方式进行跟踪监测。

  被确定为监测点的单位应该积极配合,接受抽检。凡拒绝抽检的,该单位在该次抽检中被定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或经营单位。

  四、监测承担单位

  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承担,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由所在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承担。

  五、监测任务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全年依法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例行(日常)监测工作,在各监测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产品农残抽样检测,全区全年完成抽检任务960个。乡镇农技服务中心负责所在乡镇农产品质量例行(日常)监测工作,全年完成抽检任务480个。

  六、监测种类

  监测的蔬菜种类在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西葫芦、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大白菜、普通白菜、生菜、菜心、蕹菜、芹菜、扁豆、荷兰豆、四季豆和豇豆、食用菌中选择。

  监测的水果种类品种以生产的西瓜、桃子、李子、梨子、葡萄和柑桔为主。

  七、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一)检测项目和方法

  农残快速检测法。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毒情况,执行ny/t448-20xx标准。

  (二)判定依据和原则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八、监测结果报送

  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将开展例行监测工作的结果每月底用电子邮件、传真或规范文件形式报送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

监测方案5

中心各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行政用车费的支出,确保节能监察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使用管理和调度原则

  1、综合管理室负责中心机动车辆的调度、安全、维修、油料的管理等工作。

  2、综合管理室统一保管中心日常用车的钥匙。各室需要用车,应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通过电话向综管室报请。综管室以工作重要性、路程情况统一调配。用车完毕后,及时归还车钥匙。如不能及时归还,须向综管室说明情况。

  3、公车原则上不出借给个人私用。因特殊情况或遇有突发事情等确需私人用车时,可填写《车辆使用申报单》向综管室进行申请,在保证公务用车的'情况下,由综管室向中心主任报批后方可使用。

  4、车辆调用按室用车服从中心领导(办公)用车和办案工作用车;一般工作用车服从重要突发性工作用车;外单位借车服从本单位工作用车的要求进行安排。

  5、法定工作日期间,正常工作用车的调派由综管室按本规定负责调配。法定节假日和工作时间以外用车必须经中心主任同意方可使用。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负担。

  二、车辆保养和维修

  1、中心明确车辆管理人员,该同志要保养好车辆,做到每日上下班时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使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并保持车容整洁。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调整、清洁、小修由管理员负责,修车和结算按委办公室规定办理。

  2、按照“合理支出,节约费用”的原则机动车维修实行申报制,车辆管理员在维修前应如实填写《车辆修理报告单》,交综管室主任审核并经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委办公室后,到定点厂维修。维修后管理员应试车验收,合格后方可给修理厂签字,并及时将本次修理费金额告知综合管理室。未经批准擅自修理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

  3、车辆出厂维修中,如需增加修理项目,提高修理级别,必须先请示,经综管室主任报中心主任批准并商委办公室后,方可调整修理方案。

  4、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购买车辆配件、装饰、配套等用品。

  5、对车辆修理费用结算的审批,按中心主任和委主管主任签字后再由委主要领导会签的程序办理。

  6、公车加油,必须使用加油卡加油,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必须事先用电话(或面请)向综合室报请。

  三、车辆保管与停放

  1、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回家过夜,如发生车辆因私自开回家过夜而发生被盗、火灾、损失等事故或被上级机关通报,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2.确因工作需要,车辆需开回家过夜的,必须事先征得中心主任同意,并确保安全不出差错。

  四、其他

  1、不得无证和酒后驾驶车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2、未经批准,擅自驾驶车辆,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负。

  3、要文明驾驶车辆,对人为的损坏车辆要追究经济责任。

  4、本规定解释权归综合管理室,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监测方案6

  为了确保放射源周围环境的安全,了解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的辐射现状,特制订本计划。

  一、委托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承担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的监测。

  二、对于放射源周围辐射环境背景值监测,按GB/T14583《环境地表γ剂量率测定规范》进行,对于放射源安装后周围辐射环境的监测,按HJ/T61-20xx《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数据认真记录,妥善保存,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三、检测内容:放射源运行期间,监测的内容主要是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的`监测。

  四、监测频次:

  1、放射源正常运行时,每年进行两次监测,数据存档备案;

  2、放射源进行维修前后,应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3、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前后对其周围环境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4、放射源退役时,应进行一次退役监测。

  五、监测点的位置:

  1、放射源正常运行和维修前后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

  2、发生事故时监测点的位置为: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区域。

  3、放射源退役时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过去安装或存放场所。

监测方案7

  为迎接20xx年亚青会,切实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根据20xx年省、市体育局的工作要求,将在今年开展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为认真做好我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充实并完善我区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了解我区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监测任务

  区体育局牵头组建监测队,实施监测采样工作,完成国民体质监测任务。

  三、监测内容

  (一)监测对象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我区监测对象为,中青年及老年人(20-69岁)。

  (二)监测要求和内容

  本次监测采取整群分层抽样的原则抽取监测对象。

  1、区开发区及各镇的监测点,将按照省市体育局对区级体育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平年体质测试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抽样测试。

  2、全区监测样本应均分配在各监测点,各监测点的全部人员均为抽样对象。

  3、全区共测试3000人,区开发区及各镇的'测试任务见附件1。

  4、区开发区及各镇的监测点监测内容为常规体质测试(11项测试指标),各类人群检测指标见附件2。

  四、监测器材

  本次监测工作使用由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体质监测器材。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份)

  1、培训人员

  20xx年5月上旬前,完成区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

  2、制定工作方案

  20xx年5月上旬,区体育局拟定《20xx年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3、落实器材

  20xx年5月中旬,监测器材全部安装到位。

  (二)测试阶段(20xx年5月~9月)

  区开发区及各镇需按照本方案和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完成本地所承担的监测任务。

  (三)数据处理阶段(20xx年9月份)

  20xx年9月下旬,区体育局将体质监测数据报送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六、工作要求

  区开发区及各镇文体中心积极配合,共同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并纳入20xx年度区级体育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一)高度重视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

  (二)加强宣传,扩大监测工作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积极筹措经费,为监测工作提供保障;

  (四)加强监控,规范操作,确保数据质量;

  (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六)为抽样测试对象进行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服务。

监测方案8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方案

  1、监测布点

  共布设8个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各监测点的具体情况见附图。

  表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布点

  2、监测项目

  根据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特征及附近区域的环境空气污染特征,选取SO2、NO2、PM10、PM2.5,共计4项作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项目。

  3、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时间为20xx年2月12日至19日,连续监测7天。

  SO2、NO2每天监测日平均浓度及4个1小时平均浓度(采样时间为每天的02时、08时、14时、20时),PM10、PM2.5每天监测日平均浓度,各污染物日平均浓度、小时平均浓度的采样时间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xx)中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即SO2、NO2、PM10、PM2。5日平均浓度为每日至少有20小时的采样时间,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为每小时至少有45min的采样时间。

  气象观测与大气采样时间同步进行,观测地面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

  4、分析方法

  各监测项目采样及分析方法,均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用表格列出详细的分析方法,标明最低检出限,并提供实验室指控措施。

  5、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记录

  表2监测期间气象条件

  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

  1、监测布点

  在项目场址周围20km范围内,离项目项目最近的水源地内设一个监测点,共1个监测点,具体见表3。

  表3地下水监测布点

  2、监测项目

  pH值、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细菌总数、氨氮、硝酸盐、硫酸盐、石油类、总大肠杆菌、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氟化物、氯化物,共计13项。

  3、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时间为20xx年月日至日,连续两天,每天1次。

  4、分析方法

  各监测项目采样及分析方法,均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用表格列出详细的分析方法,标明最低检出限,并提供实验室质控措施。

  5、给出监测点水井类型,并给出水井深度。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监测布点

  在理工学院东门、西北机械技师学院北门、五七干校、沙湖大道为民桥南侧、四合院村、世纪大道西侧(石嘴山市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东侧)、丽日小区、石嘴山市政府、隆湖家园、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共计10个监测点。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3、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时间为20xx年2月12日至19日,连续监测两天,每天昼夜各一次。

  4、监测方法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xx)中环境噪声监测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

监测方案9

  (一)监测目的

  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为环境管理、环境污染防治提供依据,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监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暂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工艺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公司环评中环境监测管理要求等内容,制定本监测方案。

  (三)监测范围

  定期对公司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要求

  1、废气监测

  监测项目:

  (1)有组织:颗粒物;

  (2)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监测频次:非甲烷总烃至少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余因子监测频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监测点位:有组织废气监测——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无组织废气监测——厂界四周。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2、废水监测

  监测项目:pH、CODCr、BOD5、色度、SS、NH3-N、磷酸盐、石油类;监测点位:接管口。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3、噪声监测

  监测项目:对公司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进行监测。

  监测频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监测点位:四周厂界外一米。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监测方案10

  为了进一步推进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以下简称“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的函》以及《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要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全面完成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及验收工作;二是全面完成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三是全面完成企业自测及自测结果的发布工作。同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要完成5项指标: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达到75%以上;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0%以上;监督性监测完成率达到95%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

  (一)继续做好国控污染源和污染减排重点项目以及区域内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工作

  1、环境监测站配合市环保局组织完成环保部确定的《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中所列企业的监督性监测;

  2、环境监测站要配合污控股完成减排项目的监测工作;

  3、环境监测站根据我区确定的一类、二类、三类污染源分别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这三类污染源监测频次,开展日常监测,确保及时高效地服务于环境执法及环境管理。(以上工作由监测站、污控股配合)

  (二)不断完善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1、进一步规范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一是监察部门要严督促企业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要求和程序,及时接受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部门对国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二是监察部门每季度要配合市局对通过验收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一次有效性审核,对未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限期整改,确保已通过有效性审核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三是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督促企业及时传送在线监测数据。

  2、完成国控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污染控制股要根据国务院下达的《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督促我区汇能生物等国控企业于今年8月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10月底完成比对监测及联网验收工作。

  (三)充分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的主导作用,督促国控重点污染源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

  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是今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重点。各国控企业采用手工监测的,每日至少开展一次自行监测;采用自动监测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企业要高度重视自测工作。

  1、各国控企业要制定内容全面的自行监测方案,并报经市环保局认定;

  2、各相关股室要督促各国控企业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在生产时段内每天开展自行监测,没有自测能力的企业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

  3、各国控企业要建立自行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制度,并认真执行。

  4、监察部门和监测站要依据市环保局批复认定的企业自测方案,对企业的日常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核查,确保企业自测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障公众知情权,完成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工作

  监察部门和监测站要配合市环保局将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在市环保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布。

  1、按月公布生产期间内每日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的数据应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超标及超标倍数等;

  2、按季度公布生产期间内的各次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的数据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达标及超标倍数。

  三、保障措施

  (一)认清发展形势,提高忧患意识。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经济发展与环境友好的相互关系,对“环保是企业的第一生命线”有一个更加清晰的概念,自觉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主动承担社会义务,本着对社会有益,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宁可少赚一分钱也不能多排一滴水,为环境的可持续尽职尽责。

  (二)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落实。各相关股、室、站、大队要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承担各自工作,确保工作如期完成。本实施方案中已将有关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督查室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应用于年底的责任书考核当中。

监测方案11

  一、工作内容

  (一)精准识别认定20xx年的监测对象。我市20xx年有劳力脱贫不稳定户是以20xx年我省四类地区农村低保标准的1.5倍以下,即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9920元以下为监测标准。集中排查时要关注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特别是20xx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或明显减少,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务工时间不稳定,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各种原因导致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脱贫户。要全面排查脱贫户的实际生活状况,除了排查家庭收入、“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情况外,还要综合考虑刚性支出较大和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要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的工作要求,适时优化调整识别认定程序,其中有劳力脱贫不稳定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可不执行识别认定程序,无劳力脱贫不稳定户从排查发现返贫致贫预警信息或农户申报之日起,至完成入户核实和认定程序,一般不超过15天。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有劳力监测对象的收入是否持续稳定,无劳力监测对象兜底保障政策是否持续,以及“三保障”、安全饮水等是否持续巩固。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监测对象要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要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三)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在内容上,要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在区域上,要重点关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镇和行政村。在方式上,要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要及时准确把监测对象信息数据录入省防返贫监测系统,要重点关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录入,要对监测对象家庭成员信息进行动态调整跟踪,要根据风险类型制定帮扶措施并录入系统。要随着帮扶工作的深入,动态调整监测对象的收入信息、风险类型等,要技术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进度安排

  (一)全面培训部署(4月底前完成)。市乡村振兴局会采取灵活的方式,尽快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培训工作覆盖到镇、村干部。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底前完成)。市乡村振兴局结合层级包干责任制,组织镇干部、驻镇帮扶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等,结合实际拓展完善工作方式,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10日前完成)。市乡村振兴局会根据入户排查工作进度,督查指导镇、村开展信息数据录入工作,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数据审核把关,确保录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提交总结报告(6月15日前完成)。各镇(街道)要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排查工作情况总结报市乡村振兴局。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要认真总结我市3月份组织开展的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回头看”工作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工作。

  (一)强化组织实施。集中排查工作由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组织实施,镇、村和各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负责具体工作开展,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对稳定脱贫户、防返贫监测对象进行全覆盖集中排查。

  (二)强化监督指导。市乡村振兴局会派出工作组到镇、村指导集中排查工作开展,*市也将派出工作组到各地进行检查指导。各镇(街道)要牢固树立从严、从细、从实的工作作风,严禁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走过场。

  (三)强化结果运用。此次排查出来的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将作为20xx年的监测帮扶对象,各地要按程序做好识别认定工作,并于识别认定后一个月内落实具体帮扶措施。

监测方案12

  一、时间及科目

  20xx年6月26日。

  二、科目

  1——6年级语文、数学3——6年级英语

  上午:8:30--10:00数学(90分钟),10:30--11:30英语(60分钟);

  下午:14:30--xx:30语文(120分钟)。

  三、命题与制卷

  由教科中心根据本期教材和课程标准要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

  四、监测形式:

  闭卷笔试考试(其中英语学科有听力测试)。

  五、实施:

  1、黄志祥校长为本校考点主任。

  2、考室布置:

  (1)每个年级分为三个考室,单人单座,按各班学籍号顺序呈“S”形编排学生座位。注意座位间隔均匀并保持适当距离,不得过窄。

  (2)桌凳排列整齐,地面保持清洁,桌斗内的杂物和纸屑要清除干净,考室内多余的课桌整齐排在考室后面,考场四周墙上不能保留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图画。

  (4)请各负责老师在6月25日下午布置好考室,学校进行检查。

  3、监测信号:二铃一哨。

  (1)开考铃:开始考试。

  (2)提醒哨:下考前15分钟,主监考提醒学生还有15分钟。

  (3)终考铃:考试结束。

  4、监考:

  (1)请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教导处领试卷,提前5分钟发试卷.

  (2)本次监测实行交叉监考,每考室设两名监考人员。

  (2)监考人员要注意着装和仪表,不要穿带钉的.鞋进入考场。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热心关心考生,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阅卷与评价

  1、监测科目实行分组流水阅卷。

  2、请各组统一阅卷地点、时间。

  3、各任课教师负责数据统计与分析评价工作。

  附:

  20xx春季期终监测安排表

  年级 考室 考室布置 监考老师 巡视

监测方案13

  为贯彻落实《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一个月时间,动员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等,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逐户逐人逐项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缺一项,切实解决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准、监测不及时不全面、精准帮扶不到位、风险消除简单化等问题,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新华社客户端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核实完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政策落实,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一县三区,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城市规划区居住但没有享受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农转非”人口全面开展集中排查,在家的农户要逐户上门走访,外出的农户要逐户电话联系,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缺一项。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结合物价指数变化、20xx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确定20xx年全市监测范围为7500元,各县(区)要以此开展排查。

  1.关注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要重点关注以下九类人群:一是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整户无劳动力、近三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持续减少的脱贫户;二是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三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整户无劳动力、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五是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六是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七是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八是分户独居且子女无赡养能力或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人户;九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2.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要对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手册》确定的监测对象认定条件开展排查,收入是监测对象识别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标准,不仅要排查农户收入、“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也要考虑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特别要关注因疫情影响导致产业受损、就业不稳等情况,坚决避免唯“收入论”做法。对分户独居老人,要核查其子女家庭经济状况和履行赡养义务情况。

  3.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主要依靠基层干部集中排查的同时,优化网格划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并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梳理媒体、信访、舆情信息等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排查工作实效。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制定并落实好帮扶措施,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避免出现规模控制、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现象。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在不少于半年的时间内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三)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以及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二是对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20xx年帮扶措施进行排查,重点关注帮扶措施的精准性和针对性,是否存在过度帮扶和福利陷阱等问题。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内容上,要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生产经营成本持续大幅上涨、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带动链断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方式上,要健全联络员与部门会商、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教育、住建、水利、残联、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核查核实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数据信息。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要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内容,全面采集信息,准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结合今年以来省、市反馈的系统数据质量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要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要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人数、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结对帮扶情况等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补充录入乡(镇) 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六)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突出问题。梳理分析入户走访排查情况,查找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政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含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以及推进乡村建设(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农村改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进度安排

  集中排查从4月下旬开始,按照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全面培训部署(4月底前完成)。各县(区)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精神,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解读《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手册》。各县(区)要对照《网格化监测手册》模板,结合实际对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各乡(镇)、村要在其中增加网格名称、网格员信息和网格内农户信息,并负责印制,确保所有网格员人手一册。各县(区)要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细化实化举措,精心组织部署;要全面完成基层网格划分和网格员调整,并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底前完成)。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基层网格员等力量,结合当地实际拓展完善工作方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确保不留死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根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手册》要求,按照20xx年监测范围,严格履行监测程序,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各县(区)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协调沟通,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数据比对,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帮扶政策措施。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5日前完成)。各县(区)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信息采集录入期间,市乡村振兴局将实时对系统数据质量进行筛查,适时对数据质量问题进行通报。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以县(区)为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乡村振兴局审核同意后,报省乡村振兴局统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整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放相应权限。

  (四)提交总结报告(6月10日前完成)。各县( 区)乡村振兴局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进展情况及成效,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具体举措,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一并报市乡村振兴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到村到组、帮扶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特别是县级主体责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紧紧依靠本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汇报请示,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调度指导。各县(区)要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加强对乡(镇)村的督促指导,有序组织开展入户走访联系,对标对表逐户逐人逐项排查,帮助基层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市乡村振兴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暗访调研、系统监管、工作调度和业务指导,实行每周提示、双周调度机制,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地方开展实地调研,督促推进工作。各地要注重发现推广基层工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上报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将择优向省局推荐。

  (三)统筹推进整改。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xx年中央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以及省、市督查调研暗访发现问题,一体推进问题排查与整改落实。要坚持举一反三,以排查内容为重点,全面查找薄弱环节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精准制定整改措施。要坚持边查边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要坚持突出实效,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减轻基层负担。严格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统筹利用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疫情防控任务较重的地区,要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

监测方案14

  为了加强我院教学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科学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适应学院课程改革的需要,实现学院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组织

  1.在学院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学院教学质量评估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二级学院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成立教学文件、课堂教学质量、作业、考勤4个考核小组,并由教学处负责教学质量评估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考核对象及范围

  1.考核对象:全院在职在岗的`专任、兼任教师。

  2.考核范围:包括教学文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作业(实验、实训报告)及考勤等。

  三、考核指标体系的标准与内涵

  见附件1:天门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考核指标体系。

  四、考核评分方法

  课程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

  1.教学文件占30分。其中授课计划、教学进程10分,教案讲稿15分,考试文档5分。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40分。其中专家同行评价10分,学生评价30分。

  3.教学效果10分。主要考察考风考纪、学生考试优秀率、合格率。

  4.作业(实验、实训报告)10分。

  5.考勤10分。

  6.加分:共计6分,教师发表论文按级别分别加分2分、1.5分、1分;编写教材分别加分2分、1.5分、1分;参加各类竞赛按获奖级别分别加分2分、1.5分、1分。

  五、考核的基本要求

  1.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学期末组织综合考核。但教学质量检查应贯穿学期始终,并将检查结果与教学质量考核挂钩。

  2.学院督导办、各院各部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考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正确对待教学质量评估考核工作,保证评估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考核的实施办法

  1.任务分工

  (1) 教学文件评分由教务处牵头,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及教学秘书协助评分。

  (2)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由专家(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构成。

  专家(同行评价)以听课的方式进行,取平均值分别计算分值。

  学生评教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按学院教务处的安排具体落实。对学生评教分值不再进行折算,直接按实际分数乘以权重记入学生评教得分栏。

  教学效果评价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

  考勤评分由教学办根据平时检查记载进行评定,对在学院督导办、教务处及本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中有迟到、早退和严重课堂违纪现象的,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3) 各二级学院教学办将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写出教学质量考核总结,经本学院主要负责领导审阅盖章后报送学院教务处。

  2.信息采集

  (1) 专家及同行评价信息采集

  专家及同行评价由各二级学院正副院长及教学秘书组织交叉听课,每学期期中或期末进行一次,在认真听课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打分,然后取其平均值,其结果记入专家及同行评价得分栏。教学办要注意对专家及同行评价得分及时进行收集整理。

  (2) 学生评教信息采集

  学生评教与教务处安排的评教同步进行,一个教师在多个学院都有学生评教得分的,本教学单位取平均值乘以权重确定学生评教得分。

  (3) 授课计划:开学后第1周交二级学院,主要考查上交时间、内容完整度及执行情况。

  (4)教案:第二周交教案到各二级学院,检查备课情况。教案评估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教务处进行检查指导。

  (5)考勤:各二级学院教学办要做好教师考勤检查记载,学院督导办随时抽查教师出勤情况,并做好登记。

  (6) 作业(实验、实训报告):各二级学院分别在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各进行一次作业(实验、实训报告)批改情况检查,学院教务处、督导办进行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应当注意每次作业份量。公共基础课作业量由公共基础课部确定,专业课的作业量由各二级学院确定。

  (7)教学效果: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总评,分为社会效果和学生考试优秀率、合格率等,各学院收集整理后打分确定。

  3.数据处理

  考核资料汇总由学院督导办、教务处、各二级学院教学办共同完成,学院督导办、教务处在收齐各学院教学办提供的考核结果后进行核对与检查,经复核后将考核结果报分管院长审批。

  每学期的考核结果对教师公布,主要信息有:每人各项考核指标得分,本人所在位次等。每次的考核结果在学院督导办、教务处分别存档。每学期考核结果将根据需要向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

监测方案15

  为了加强地震监测工作,提高地震短临跟踪预测能力与水平,减轻地震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我局地震短临跟踪工作方案。

  一、震情背景

  省2015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的地震趋势意见中涉及我州部分县,尤其是2014年发生“11.22”康定6.3级和“11.25”康定5.8级地震,表明我州及邻区在2015年度地震活动水平增强的可能性较大,防灾减灾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地震短临跟踪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强化重点危险区震情短临跟踪为重点,以科学把握重点危险区及其周边异常和震情形势变化,为地震短临预测预报作出努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三、工作思路

  (一)依据全省2015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的重点危险区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减灾发〔2015〕3号)要求,我县在所划定的重点危险区内,因此必须加强地震微观、宏观监测工作。

  (二)严格震情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切实搞好防灾减灾局现有通讯工具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震情监测、地震应急信息传送畅通。

  (三)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加强市县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的通知》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2015年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取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确保有人做事,有条件做事。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地震短临跟踪工作要在州防灾减灾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县防灾减灾局成立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防灾减灾局局长

  副组长:县防灾减灾局副局长

  成员:县防灾减灾局工作人员

  各乡镇防灾减灾助理员

  主要职责:按照省地震局、州防灾减灾局对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研究协调解决我县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重大问题;开展地震短临跟踪监测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级各单位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通过强化地震监测,捕捉地震前的各种微观、宏观异常现象,充分有效地分析异常特征,为上级防灾减灾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时准确地作出地震短临预报提供依据。

  五、工作措施

  (一)地震监测预报。

  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对震情进行监测与分析速报,尤其是要加强对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监测和速报工作,出现震情必须按规定速报州防灾减灾局,对未按规定速报和上报的要追究值班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宏观异常的上报与核实。

  各乡(镇)防灾减灾助理员,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地下水、动物、气象等宏观异常信息的捕捉、收集、上报与核实工作。县防灾减灾局将根据上报的宏观异常情况及时的收集汇总,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分析意见,并写出宏观异常情况报告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

  (三)会商及预报。

  综合各种地震宏观、微观异常情况,坚持震情会商制度,按时将会商意见速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若出现明显异常或发生紧急震情,要随时进行会商或紧急会商,并将会商意见迅速上报。加强与周边地区防灾减灾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进行信息互通,资料互补。根据地震活动发展趋势和地震学指标的演化程度,若短临异常相对集中出现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提交观测报告。

  六、地震短临跟踪任务

  根据全省2015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划定的“及邻区地震危险区”的'划分范围,抓好我县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力争为短临跟踪监测和短临震情分析预测取得实效性作出努力。

  七、短临跟踪监测措施

  (一)在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全县日常监测与重点危险区的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现有地震监测台点的管理,为短临震情监测和分析预测提供连续、可靠的监测资料,安装有“地震烈度仪”的乡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对震情进行监测与分析速报,尤其是要加强对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监测和速报工作,出现震情必须按规定速报州防灾减灾局。

  (三)规范报送程序,做好观测数据登记、报送和材料归档工作。按照各乡镇及时将监测的地震宏微观异常情况报县防灾减灾局,再由县防灾减灾局报州防灾减灾局的程序进行。同时,乡镇和县防灾减灾局要做好数据资料登记、保存和归档。

  (四)密切跟踪监测宏微观异常。严格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印发省地震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州地震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做到异常落实不过夜。无论任何时间,只要发现宏、微观异常,必须及时上报州防灾减灾局,并派人员进行核实。其中,一般宏微观异常由所在县防灾减灾局进行核实,以电话和书面材料两种方式上报州防灾减灾局。重大宏微观异常由州防灾减灾局派员和县防灾减灾局一起进行核实,写出专题报告上报省地震局。特大宏微观异常由州防灾减灾局请求省地震局派专家联合进行调查核实。

  (五)加强震情分析预测工作。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制度,加强与州防灾减灾局和周边县防灾减灾部门的联系与交流,及时交换异常信息。

  八、其它

  (一)根据震情发展变化情况及经费情况,对本方案中的有关内容可作临时调整。

  (二)本方案经地震短临跟踪监测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实施。

监测方案16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20xx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办监督发〔20xx〕14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全面掌握和分析广西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为风险预警提供依据。同时,评价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污染控制水平与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和效力,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一)了解广西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分析广西的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广西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评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污染控制水平与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和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通过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了解广西食源性疾病的发病与流行趋势,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预警与控制能力。

  二、监测内容

  各地监测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本计划安排的任务数量。

  (一)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

  该项监测包括常规监测和专项监测,共涉及蔬菜、大米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婴幼儿食品、膨化食品、植物类海产品、食用油、饮料、熟制坚果与籽类、茶叶、豆及豆制品、面制品、果冻和调味品等15类食品,约55个检测项目。

  1.常规监测:对15类食品进行55个项目的监测,监测项目包括有害元素7项、有机污染物5项、真菌毒素4项、农药残留24项、食品添加剂15种。监测样品具体种类和项目见附件1。

  2、专项监测:对8类食品进行21个项目的监测,监测项目包括禁用药物14项、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7项。监测样品具体种类、监测项目和数量见附件1。

  3、放射性物质监测:对8类食品进行13个项目的放射性物质监测。监测样品具体种类、监测项目和数量见附件4。

  (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

  对肉制品、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焙烤食品、熟制米面制品、果蔬、婴幼儿食品等6类食品进行微生物和肝吸虫等13个项目的常规监测。监测样品具体种类、监测项目和数量见附件2。

  (三)食源性疾病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具体监测内容见附件3。

  三、监测方法

  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方法见《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以下简称《理化工作手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方法见《食源性致病菌工作手册》(以下简称《致病菌工作手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方法见《20xx~20xx年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手册(试用版)》;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方法和要求见本方案附件3;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方法参照卫生部《核设施周围居民健康与卫生监测工作指南》(卫办监督发〔20xx〕142号)和《20xx年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工作手册》。《理化工作手册》、《致病菌工作手册》和《20xx年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工作手册》另行下发。

  四、监测任务分工

  (一)在自治区本级、14个市、75个县(市)和12个城区(南宁市6个城区、贵港市3个城区、河池市金城江区、钦州市钦南区和钦北区)设监测工作站,共计102个监测站,监测站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CDC)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具体工作。其中,自治区本级、14个市和宾阳、横县、大新、鹿寨、武宣、全州、岑溪、富川、博白、桂平、金城江、南丹、田阳、平果、德保、合浦、灵山、东兴18个县(市、区)计33个监测站的CDC为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其余69个监测站的CDC为自治区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其中9个城区(南宁市6个,贵港市3个)CDC仅负责本监测区域食品采样并送所属市级CDC或自治区CDC检测。

  (二)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和诺如病毒检测由自治区CDC承担。

  (三)承担20xx年度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自治区级腹泻病哨点医院监测、国家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的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5。

  五、监测结果报告

  (一)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报送和管理监测结果。

  (二)各监测机构CDC要按规定向自治区CDC报送监测数据,并定期向辖区卫生局报告。自治区CDC负责汇总全区监测数据,每月向自治区卫生厅报告。

  如发现问题或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

  (三)自治区CDC应及时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报送监测数据。除按照计划中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并上报监测数据外,原则上应当在完成样品检测后的20日之内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20xx年1月15日前分别将全年监测结果、监测工作总结报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自治区卫生厅。

  (四)承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的医疗机构,在发现符合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后,应当及时填写报告卡,组织院内会诊,并报告当地CDC,由当地CDC协助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确认后在网络报告,同时将结果反馈医疗机构。

  (五)各级CDC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完成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事件的.调查处置后,及时进行网络填报。

  (六)自治区CDC(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应及时向自治区卫生厅报送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信息,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报送季度汇总分析报告。

  (七)承担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的哨点医院应当向当地CDC报送监测信息和待测标本(或检测结果);各相关CDC应按时向自治区CDC报送调查结果、检验数据和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自治区CDC应按时将疾病负担调查数据由Epidata数据库报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八)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结果报告参见《20xx年食品中放射性监测工作手册》相关规定。

  六、质量控制

  为确保监测工作质量和检验数据准确、可靠,各监测点实验室必须进行实验室内和实验室间的质量控制,包括人员、仪器、试剂要求等,具体按有关工作手册规定执行。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理化检验

  1.有标准物质的目标物检测首选带标检测,无标准物质的检测项目应采用加标回收进行质量控制,原则上频率不低于10%。

  2.单一样品的检测必须做平行样,取均值报告结果。成批相同基体样品可取10-20%做平行测定,可参考工作手册中平行双样相对允差规定执行。

  3.加强实验室内外质量控制,定期进行盲样测定、方法比对、重复测定或留样再测以及人员比对,积极参加中国CDC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和自治区CDC等机构组织的相关能力验证或比对活动,发现异常或偏离结果要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及时将结果报自治区CDC。

  4.经检测为阳性或超标的检验样品,应尽量进行确证和复测,必要时将有关样品送自治区CDC理化检验所做进一步确证,同时妥善保存留样以备复检。

  (二)食源性致病菌检测

  1.检验方法与评价:各监测点实验室接收样品后,按工作手册规定的检验方法检测,并对检出菌株进行鉴定,保存好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填写分离菌株信息登记表,及时上送自治区CDC微生物检验科复核,用于后续的食源性致病菌耐药监测和溯源分型分析。按照国家或国际相应食品安全限量标准进行评价。

  2.检测试剂要求: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实验室统一使用指定的培养基和诊断试剂,由各CDC按下表1、表2的要求自行采购。

  (三)自治区卫生厅适时对各地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自治区CDC负责全区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

  自治区CDC食品营养安全与学校卫生所联系人:xx,xxx,电话:xxxx;

  自治区CDC理化检验所联系人:xxx,电话:xxxx;

  自治区CDC微生物科联系人:xxxx,电话:xxxx;

  自治区CDC放射卫生所联系人:xxx,电话:xxx

  附件:

  1.20xx年广西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计划

  2.20xx年广西食源性致病菌监测计划

  3.20xx年广西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

  4.20xx年广西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计划

  5.20xx年广西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医院名单

监测方案17

  为落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皖农发〔20xx〕20 号 ) 文件精神,推进脱贫户分类帮扶,现结合我县实际,在《绩溪县脱贫户分类管理办法》(绩扶组〔2020〕15 号 ) 基础上,根据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有关事项。

  一、管理对象

  全县已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以全国防返贫系统为准)。

  二、脱贫户分类管理标准

  根据脱贫户家庭收支变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以及自我发展能力等,结合每个脱贫户家庭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A类:一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 元 (但高于扶贫标准 )、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问题且有返贫风险。二是年人均纯收入虽然高于7000 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纳入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或突发严重困难户) 进行重点帮扶。

  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的参考指标:脱贫后家庭出现重大变故,丧失主要劳动力;户内有家庭成员患大病或主要劳动力患大病导致劳动力丧失,且自付医疗支出较多,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存在自付医疗费用支出较多且子女教育支出较多(本科、高中等) 的双重困难,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整户无劳动力;分户独居老人且子女无赡养能力或赡养能力较弱;“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

  以前年度确定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脱贫户中的突发严重困难户,已稳定消除风险的,称为“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按其现实家庭收支、生产生活、“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状况纳入脱贫户分类管理,如果出现新的返贫风险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按程序进行风险再标注,重新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B类: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20xx 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55 元但高于 7000 元 (每年根据省市标准确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无问题且无大额刚性支出的,有针对性落实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精准帮扶措施,具备劳动能力的家庭劳动力全部就业,对有发展能力、自我发展愿望的家庭要提供产业、金融帮扶。

  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的参考指标一:户内有家庭成员( 非整户) 享受低保;户内仅有一人为普通劳动力或主要劳动力为残疾,虽有稳定收入来源,但收入不高或完全依靠兜底保障;户内有家庭成员患大病且医疗自付支出费用较多但还没有达到监测条件的;子女在高中及本科阶段就学,收入不稳定的单亲或丧偶家庭但还没有达到监测条件的。

  参考指标二:收入略低于7000 元,但收入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没有问题、不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近三年以来收入连续下降、收入不稳定,且今年存在持续下降至17055 元以下的趋势;虽然人均纯收入超过17055 元,但在扣减家庭成员大额自付医疗费用等刚性支出后收入低于17055元的脱贫户。

  C类: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17055元、“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且无大额刚性支出的,除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外,不再落实兜底保障以及产业奖补、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等资金补贴方面政策,以安排技术和防疫服务、提供市场和就业信息等服务性措施为主。

  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的参考指标:已标注为稳定脱贫户;脱贫后有家庭成员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有稳定的社会保障收入且无家庭成员患大病;脱贫后购买商品房或消费型车辆,未贷款或虽有贷款但无重大支出;子女条件较好且有赡养能力,群众反响较大;有家庭成员长期在外稳定务工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脱贫户分类管理工作方法

  1.工作程序。由乡镇统筹,乡村振兴工作站全程参与,各村(社区) 两委、驻村工作队为责任主体,按照 “ 一评议一公示一审查一备案”的工作程序:即在乡镇指导下,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召开会议结合脱贫户实际情况,提出分类管理具体方案和分类管理初步名单。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后公示。上报乡镇审查。乡镇分类建立三类脱贫户台账,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2.后续管理。已脱贫户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一年( 以原扶贫年度为准) 调整一次,对于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故,影响类别的,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要求,可随时调整类别。对A类对象实行重点帮扶管理,乡镇、村主要领导要重点包保,在保障性措施以外的产业、就业、小额信贷、技术指导培训以及社会帮扶、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等政策方面予以倾斜,帮助其消除风险。

  四、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帮扶工作

  1.风险消除条件:对收入持续稳定(原则上不得低于半年)、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 20xx 年 7000 元 )、大额刚性支出(主要指大额医疗费用、子女上学费用,下同) 稳定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履行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程序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称为“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但基础信息仍然要保留在系统中,过渡期内定期更新相关信息。原则上,识别认定监测对象时间至少半年以上且针对返贫致贫风险落实至少一项帮扶措施的,才能履行风险消除程序。

  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设置比例要求( 一个村内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不超过全村总户数的2%)。对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 暂不标注“风险消除”。

  2.帮扶措施:监测对象分为“监测对象”和“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两类。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原则上只监测不帮扶(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之日起),在常态化监测预警排查中持续关注,但监测对象在风险未消除时已落实且存在一定“时间周期”的帮扶措施需要延续 (如小额信贷帮扶应持续到还完贷款,公益性岗位应持续到岗位协议到期,雨露计划等应持续到完成当前学段等),且应根据监测对象产业就业需求,继续安排技术、防疫、市场信息、就业信息等服务性措施。

  对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户中),按脱贫户分类管理落实相关帮扶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要梳理分析,综合评判。对2020 年 6 月已确定的脱贫户分类情况进行梳理,结合自然变更和脱贫户实际,依托三级、四级网格,组织网格员结合此次集中排查,认真对照《绩溪县已脱贫户分类管理“五看”评分表》( 见附表) 逐户逐项量化评分,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进行综合分析,据此提出初步方案和评定初步名单,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在逐户量化评分、开展民主评议时,要积极宣讲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相关政策,消除群众误解,取得群众支持,分类管理工作要求在5 月 30 日前全面结束,并将分类管理的名单报县乡村振兴局王越峰处。

  二要完善政策,加强衔接。对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持续完善20xx 年度脱贫户“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措施,对确定为C类的脱贫户,除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外,不再落实兜底保障以及产业奖补、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等资金补贴政策,防止过度帮扶,陷入福利陷阱。对A、B两类脱贫户,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重点帮扶A类人员。

  三要严格监管,压实责任。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分类标准和程序进行分类管理,要强化网格员、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责任,实行“谁签字、谁负责”,拧紧责任链条。在评估打分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杜绝对工作不负责、瞒报、漏报、虚报,或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如有导致分类不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移交县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在民主评议和公示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要建立评估机制,对打分及分类有异议的,要认真组织评估确认,确保已脱贫户分类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监测方案18

  一、监测目的

  1、重点人群健康带菌情况调查;

  2、判明霍乱源传入的高危险人群和传入渠道;

  3、及早发现和控制霍乱疫情,落实“早、小、严、实”的防治原则,进一步降低和控制霍乱发生和流行,将霍乱流行控制在最小范围。

  4、为我州霍乱防治策略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对象

  1、腹泻病人:所有腹泻门诊具有腹泻病史的就诊病人;

  2、重点人群:流动人口集中的打工场所、重点工程建设工地、饮食、旅游行业服务人员、城乡出租房暂住人口;

  3、生活饮用水及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水源(江河水、井水、塘水、泉水、沟水等);

  4、县级以上医院排污口

  5、城市污水排污口

  6、大型娱乐场所和交通要道公共厕所;

  7、外来海产品;

  8、熟食制品、凉菜及散装饮料。

  三、监测时间

  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

  四、监测任务

  1、腹泻病人的监测

  所有前往各级医疗机构腹泻门诊就诊的'有腹泻病史的病人。100人(按照要求,以乡为单位,每乡监测期间每月上报病例不少于1人,县医院为全部腹泻门诊病人)。

  2、城市流动人口、餐饮、娱乐、旅游行业从业人员,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城乡暂住人口等重点人群。全县监测人数不少于200人。对农家乐和烧烤饮食加工人员监测数不少于200人。(由县疾控食品卫生科完成)

  3、水源监测

  选择城市自来水和重点地区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每月定期监测2次。水源的选择注意多样性,除自来水外,选择一定数量江河水、塘水、溪水、泉水、沟水等为监测对象。(由县疾控食品卫生科完成)

  4、医院排污口污水监测

  对县级以上医院的排污口污水每月定期监测2次。可结合医院感染监测同时开展监测工作(由县医院完成)。

  5、城市及大型乡镇排污口污水监测

  对县城及大型乡镇的排污口的污水每月定期监测2次(由县疾控食品卫生科完成)。

  6、公共厕所监测

  选择本地区内大型娱乐场所和车站、交通要道的人群聚集、人流量大的公共厕所,每月定期监测2次(?)。

  7、县疾控机构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督导指导;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大对腹泻病人特别是有群体性聚餐史的腹泻病人的监测力度,县疾控中心要开展对喜、丧聚餐后健康人群霍乱源监测工作(每次监测不同人群5—10例)。

  8、海产品监测

  海产品的监测由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冕宁六县市承担。

  9、熟食制品、凉菜及散装饮料的监测

  对售熟食制品、凉菜及散装饮料进行采样监测,每月监测数量不少于20份(由执法所完成)。

  注:食品饮食、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监测,海产品和熟食制品、凉菜、散装饮料的监测,结合卫生监督采样同时进行,不做专门的采样监测。

  五、组织领导管理

  县霍乱源监测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疾控中心具体负责完成监测任务。霍乱源监测工作列入全县重点疾病防治督导项目,并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及重点疾病考核范围。

  六、监测项目和技术规范

  1、监测项目:

  各类标本均应分离霍乱弧菌,水体、水质监测加做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数,腹泻病人和重点人群监测可使用霍乱一步法检测,阳性需进一步做培养鉴定。

  2、技术规范:

  按《霍乱防治手册》(第五版)、《消毒技术规范》(第二版)相关内容进行。

  七、检测结果报告

  1、凡检出阳性者立即上报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分离出的菌株分离保存送州疾控中心鉴定,并做好病人的隔离治疗和疫源地的消毒处埋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2、每月监测结果按凉山州霍乱源监测汇总表内容,于次月10日前统计上报县疾控中心(附件一及附件二)。年度检测汇总结果和文字总结材料在11月30日前报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由疾控中心进行汇总分析后上报县卫生局、州疾控中心。

  八、技术支持:

  霍乱源监测中相关技术问题,可电话咨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科。

监测方案19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力度,依法纠正、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控制院内感染的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

  究制,促进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监督检测依据

  采样检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院消卫生标准gb15982、1995)

  三、监督监测对象

  (一)区级发证和管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监督监测内容和范围

  (一)医疗机构

  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剂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微生物培养)。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级发证和管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门加强配合,各负其责,突出重点,严格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区卫生监督所职责

  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样品抽样的范围、数量、顺序、检验项目等工作,印制和填写相关表格和单据。

  (二)区疾控中心职责

  负责完成现场采样监测培养并按时出具结果报告。

  (三)监测样品抽检范围和数量

  1、治疗室、手术室、产室、婴儿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内窥镜室等科室为监测的重点部位,采样内容为空气、工作台面、无菌物品、消毒液、医护人员手表面。

  2、二级规模以上医院根据科室设置采样20—30份,乡卫生院、门诊部以及同等规模的医疗机构采样5---10份,其它诊所采样2---5份。

  六、时间安排

  6月~9月。

监测方案20

  一、监测目标

  通过监测重点职业病及有关劳动者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情况,摸清底数、发现问题,统计分析2021年县职业健康检查、重点职业病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明确职业健康工作重点和方向提供依据和支撑。

  二、监测范围

  (一)职业健康核心指标常规监测。覆盖全县各乡镇。

  (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三)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与管理。覆盖全县各乡镇。

  三、监测对象及时间区间

  本方案提及的重点职业病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尘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共13种),职业性肿瘤(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β-萘胺所致膀胱癌共11种)以及铅中毒、苯中毒、噪声聋、布鲁氏菌病,共计28种。

  监测数据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成立项目组织管理组,充分发挥本级项目办的作用,在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组织实施本辖区内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与绩效目标管理,制订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质量和时间进度符合年度绩效目标要求。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为本级项目办,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技术培训、质量控制和数据录入、审核上报,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等;积极开展“省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及时将监测发现的有关体检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向同级卫生监督机构反馈移交;及时向本级组织管理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县卫生监督机构

  作为本地监测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主体单位,根据疾病控制中心反馈移交的有关体检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做好督促整改与监督执法,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问题督促整改及执法情况。

  (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及时填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相关监测的内容,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省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及时做好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职业健康检查的报告工作。负责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按时限要求向县疾控中心报送检查结果。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提供的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线索名单,对已报告的职业性尘肺病病人进行电话或上门随访,调查填报有关信息,及时将存在问题报县项目办。协助开展尘肺病人的随访与康复管理。

  五、监测内容与方法

  (一)职业健康核心指标常规监测

  监测对象为辖区内接触可导致重点职业病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特别注意两点:劳动者所在岗位如已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情况应当与其监测结果形成有效信息联通;今年的`监测工作,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及事故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均纳入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当年应当及实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人数、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证检出人数等,劳动者基本情况及相应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并采集职业健康检查信息,应包括《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21)规定相应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必检项目及相关的选检项目信息。

  常规监测工作与职业健康检查及其网络报告、质量控制工作相结合。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在“省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上报各类监测信息,具体要求参照《省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县疾控中心作为本级职业健康检查质控中心,对我县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特别是新备案、群众举报、质量控制风险较高的机构),开展实验室间比对、质量考核或质量控制评估工作。

  (三)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与管理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2021年省职业性尘肺病患者信息核查及补充调查工作方案》(甘卫职健函〔2021〕324号)以及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323号)和省疾控中心《关于印发〔2021〕230号)要求,继续对全县1949年至2021年底报告的职业性尘肺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回顾性调查。

  六、质量控制

  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参照省级《重点职业病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办法(试行)》执行(见附件1)。

  七、项目管理要求

  (一)监测数据报告要求

  1.及时反馈监测情况并督促整改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21年7月25日、10月25日、2021年1月10日前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机构报送2021年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等周期内有关核心指标监测信息及质控报告,主要包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人数、检出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人数、职业病诊断情况等信息,以及对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诊断机构网络直报数据开展日常核查、定期质量控制检查结果。

  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疾控中心的报告后,应及时督促有关医疗机构就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依法开展监督执法。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率纳入绩效评估考核。

  2.按时上报监测数据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基层医疗机构按要求填写、录入监测数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按《省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时上报相关监测数据。

  期间,依上级项目办的调度,县项目办及相关单位按要求上报实时工作进度及数据。

  3.形成上报监测报告

  县疾控中心应根据重点职业病监测数据,撰写《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与回顾性调查报告》和《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年度报告》。县疾控中心于2021年8月1日和2021年1月5前分别将上述两个报告上报市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4.分析上报工作总结

  县项目办要撰写项目年度工作总结,于2021年1月10日前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工作总结应包括主要监测结果、监测数据对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别是发挥的作用,经费分配使用和人员队伍能力情况,监测工作点覆盖和体系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等。

  (二)监测工作报告与监测数据的利用

  县卫生监督机构对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职业病信息报告、质量考核与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问题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置。县项目办对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做好项目资料管理

  监测机构和医疗机构应按年度妥善保管项目相关资料,类目包括:监测项目方案、培训资料、质控考核资料、季度工作报告、监测数据资料、监测结果反馈函件、项目工作总结与技术报告。收集的监测数据应加盖公章、长期保存,以备质控验证和复核。

  八、经费管理和使用要求

  重点职业病监测经费主要用于摸清职业性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基本情况,开展与监测有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实验室比对、质量控制考核及外聘专家费用、信息化建设、职业健康检查、数据信息采集、数据验证与复核、报告撰写以及监测所需仪器设备购置和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县项目办加强职业病监测机构的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符合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绩效目标。

  九、考核评估办法合

  项目周期结束后,各单位要按照项目考核评估表进行自评,自评表和证明材料于2021年1月25日前报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2月底前,省、市卫生健康委对各地进行考核评估,实行打分排名;2021年3月底前全省通报项目考核评估结果,排名将与下一年度项目工作经费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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