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农民工子女到哪里读书,相关教育经费就会跟到哪里。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安徽省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电子教育券实施方案:从2011年秋季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电子教育券,其他年级学生继续实行资金奖补办法。
按照规定,如果是我省境内的跨县(区)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并符合在输入地就学的相关条件,都可以使用这种电子教育券。在全省统一的学籍网络化管理中,政府可以把人均教育经费以教育券的形式发给学生,做到教育经费随学籍走,学生到哪里读书,相关教育经费就会跟到哪里。
教育券如何操作呢?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原就读学校在学籍网络化系统中提交转出申请,并打印转学申请表交给学生,连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后,还要在学籍网络化系统中完成对学生电子学籍的转出审批。电子教育券每学年开学前一周办理。
该实施方案还明确,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公办中小学就读,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更不得要求捐资助学或摊派其他费用。进入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民办学校就学,民办学校在获取政府部门核拨的补助后,等额减收学费。
为进一步完善扶贫帮困机制,合肥市教育局日前发布了学前教育市级资助实施细则,5类学前教育儿童可享受到每生每学期1000元的补助。
据介绍,资助对象为具有合肥市区常住户口,在公办幼儿园、有资质的民办幼儿园(托幼机构除外)就读的3周岁至6周岁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列入受助范围:低保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烈士子女;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合肥市市级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学期1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各区按照规定比例落实配套资助资金。每年的1月至6月,儿童监护人可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公示后,市财政局将资助资金拨付至各区,由各区财政、教育部门将市级资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等形式,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被确认享受资助的儿童,由监护人为其选择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就读,每名受助儿童每学期只能申领一次资助资金。受助儿童就读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如高于资助资金,其高出部分由其监护人承担。
打工子弟在流入地就学更便捷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从2011年秋季起,安徽中小学学籍开始全面实行电子学籍网络化管理,此举将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入学更加方便。
实行网络化学籍管理后,安徽省每个中小学生都拥有属于自己的学籍号,伴随学生从小学到高中的整个就学过程。这种管理模式,保证了学籍基础数据信息的科学规范、完整准确,同时也确保各地区所采集的数据信息无差异,为经费拨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等提供了细致、准确的基础性数据。全省实现统一的学籍网络化管理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论到哪里,都可以及时、便捷地入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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