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民生工程宣传力度,更加广泛地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监督民生建设,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卫生系统广泛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日-6月1日。
二、活动目标
以我区实施的4大项15小项卫生民生工程政策宣传为主线,重点突出今年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育龄妇女妇科病普查等项目,广泛宣传我区卫生民生工程项目内容、政策标准,及时公开项目进展、监督电话,扩大民生工程民主实施、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各级各单位在民生工程的组织保障、机制建设、资金投入、管护落实、品牌打造、民生普惠等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和生动事例。通过对民生工程的主要政策、实施成果、社会反响等宣传,让民生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活动组织形式
宣传月包括集中宣传和分片宣传两种形式,其中集中宣传月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开展,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各相关单位负责宣传活动的配合和相关落实工作;分片宣传由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四、活动内容
(一)营造民生工程宣传氛围
集中宣传月期间,各单位要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月刊)、播放电子显示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公众咨询、组织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卫生民生工程实施内容和政策措施。
(二)组织民生工程宣传小分队活动
区保健站、疾控中心要组建民生工程宣传小分队,深入有关街镇、居村集中开展入户宣传,特别是对受益对象的跟踪随访,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开展民生工程现场宣传活动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搭建义诊服务台,设立民生工程政策咨询点,制作宣传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同时要利用街镇集中活动,配合开展卫生民生工程的宣传。
(四)广泛开展卫生民生工程媒体宣传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报纸、电台、电视台,积极联系投稿和提供线索,通过公众宣传,提高民生工程宣传效果。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此次民生工程宣传月、宣传日活动作为当前推动各项民生工程实施,提升群众满意度、知晓度、支持度的重要举措,组织好开展好。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项活动,确保宣传活动持续深入。
2.突出民生工程特色。各类宣传载体要注明民生工程字样,有条件的,必须附上民生工程LOGO(详见群共享);各开展民生工程建设的单位(包括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以及区妇幼保健站)要在显要位置悬挂民生工程标牌。
3.创新宣传手段。除上述宣传形式外,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作通俗易懂、新颖独特的宣传标语和宣传短信,在宣传专栏、宣传海报、宣传展板制作上,可以加入图片、音像资料等内容,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开展民生工程专题演出、有奖竞赛等活动,最大程度的宣传民生工程相关政策和措施。
4.严格完成规定动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作为宣传活动实施主体,在宣传月期间,各单位要至少完成制作民生工程宣传专栏(月刊)1期,滚动播放电子屏显示标语100小时(有条件的),悬挂宣传条幅2条(站、村卫生室不少于1条),发放宣传材料500份(站、村卫生室不少于200份),开展公众咨询或现场宣传活动1次(仅中心),举办专题讲座1次。
5.做好总结上报工作。各单位开展宣传工作时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总结和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包括宣传横幅、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各种宣传活动等现场图片。6月3日前,各单位将活动总结、相关图片资料和统计报表(见附件)纸质版以及电子版上报至局基层卫生管理科(邮箱:)。
6.本次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将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考核、审核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总结材料上报不及时、造假谎报的单位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在机构年度考核和审核中将予以相应扣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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