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快我县创卫步伐,确保完成创卫健康教育工作各项指标,根据安徽省卫生县城标准和《和县争创安徽省卫生县城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组织网络,组织各部门、各单位(企业)、学校、医院、街道(社区)和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大力普及卫生科学知识,不断增强居民健康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各项健康教育工作指标达到安徽省卫生县城考核标准。
二、职责任务
(一)各单位共同职责。
1.各单位成立健康教育组织,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有评比。健康教育档案完整,管理规范。
2.各单位设立健康教育专栏,订阅有关健康教育报刊杂志,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3.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二)相关单位职责。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的制定,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要求,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做到有记录、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
(2)成立健康教育科室,有批文、有编制、有专(兼)职健教人员。
(3)根据重大疾病预防的核心信息和主要卫生宣传日、纪念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传播活动。
(4)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小于2个平方米)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2.县爱卫办:
(1)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督查,做到检查有计划、有评比、有通报。
(2)负责制定控烟规定,规划创建无烟单位,开展无烟单位创建评选活动。
(3)联合市场局、城管局、团县委等相关部门加强烟草广告管理,力争做到全县范围内无烟草广告。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在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设立禁烟标志,开展禁止吸烟的公益广告宣传。
3.县教育局:
(1)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2)学校有健康教育组织,有主管校长。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健康教育档案资料、传播材料底稿、培训及活动记录等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3)学校有固定的健康教育橱窗,每月更新内容。
(4)健康教育开课率100%,做到有教材、教案、课时和测评。
(5)和城所有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包括讲座、选修课、咨询、竞赛、健康板报评比、控烟活动、健康周、健康教育主题班会活动等)。制定预防意外伤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应急预案和控制吸烟、不饮酒、预防意外伤害等有关公共卫生规定。做好心理健康、预防艾滋病、意外伤害、环境保护、远离毒品、除四害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每学年开展一次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调查。师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6)学校设立禁烟标志,开展禁止吸烟的公益广告宣传。
4.县卫计委:
(1)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
(2)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组织健全,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医院建有院、科、病区三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齐全,管理规范。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医院评比、奖惩和考核内容。
(3)疾控中心、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应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小于2个平方米),结合不同季节展开宣传,全年不少于6次。
(4)利用义诊、街头咨询、健康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镇卫生院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12次、健康咨询活动全年不少于9次,村卫生室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6次。
(5)医院医务人员对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传播和康复指导,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
(6)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对辖区居民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重点人群每月定期上门进行健康咨询。
(7)医院诊疗区域、办公室、会议室有明显禁止吸烟标志,候诊室无吸烟者。开展禁止吸烟的公益广告宣传。
(8)指导各部门、单位做好健康教育资料台帐收集、整理。
5.县广电台、县网络信息中心:
(1)电台、电视台设置固定健康教育栏目,每周播出至少一次。
(2)电台、电视台、县网络信息中心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健康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吸烟有害健康等宣传活动。
(3)禁止刊播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6.县市场局:
(1)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和下属各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2)严格烟草广告管理,辖区内不允许有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查处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对个体工商户和农贸市场经营者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7.县委宣传部、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历阳镇:
(1)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和下属各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2)车站设立电子屏幕,播放健康教育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广场、居民区等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4)历阳镇建立三个以上健康教育示范社区;每个社区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居民基本卫生知晓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历阳镇)
(5)县城主要街道设置创卫灯箱广告牌不少于5处,社区、单位张贴创卫标语不少于3幅。(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月―4月)。
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完善健康教育组织和网络,调整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经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5月―7月)。
1.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2.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开展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干部群众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组织健康教育宣讲队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开展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调查活动。
3.新闻媒体做好健康教育栏目和创卫专栏的刊播,开展舆论监督、曝光不良行为,积极营造创卫的社会氛围。
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重大疾病防治和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5.定期、不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督查。
(三)自查总结和市级验收阶段(2015年8月―12月)。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自查,完善各项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县创卫办要认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迎接市级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1月―7月)。
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由县领导带队对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巩固夯实创卫工作基础。
(五)迎接省爱卫会检查阶段(2016年8月―12月)。
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迎接省爱卫会对我县创卫工作的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建立目标责任制,形成领导重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齐参与的局面。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健康教育工作目标要求,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量化细化工作指标,落实人、财、物,把健康教育纳入各级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省级卫生县城标准,针对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和宣传渠道,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的卫生保健能力、卫生知识水平和健康素质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
(四)加大投入,规范档案。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对健康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改善工作环境,配备必要的宣传器材,建立和巩固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营造健康环境。做好各项健康教育活动材料收集、记录,规范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五)强化督查,定期通报。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单位和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查,对健康教育工作责任落实、任务完成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推诿扯皮、工作滞后,影响创卫大局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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