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一:
公民诚信建设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增强公民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努力为实现三穗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营造良好环境。根据《中共三穗县委 三穗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实施方案》(穗党发[20**]21号)要求,特制定三穗县公民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公民诚信建设为重点,以“诚信光荣、失信可耻”为根本,下硬功夫治理软环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公民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努力为实现三穗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更好更快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内容
1、以诚实守信、文明经商为重点,着力解决市场环境诚信缺失、假冒伪劣欺诈等突出问题。
2、以为人师表、以德施教为重点,着力解决重智轻德、责任心不强等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广泛开展道德教育,普及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帮助人们加强道德修养。把公民道德建设融于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之中。逐步完善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和促进的运行机制,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更有效地引导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
4、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形成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道德风尚。
5、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公民诚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引导人们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报效人民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利益、民族尊严为最大耻辱,提倡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艰苦创业、勤奋工作,反对封建迷信、好逸恶劳,积极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6、以社会公德为准则,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
7、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明礼诚信的工作者和建设者。
8、加强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9、以勤政务实、廉洁高效为重点,推行政务公开,着力解决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低,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10、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为重点,着力公民道德滑坡、私欲膨胀、失礼失信等突出问题。
三、实施步骤
1、充分利用每年的3月 “公民道德宣传月”和9月20日 “公民道德宣传日”、每年的 “五四”、“七一”、 “八一”、“十一”等革命节日,“三八”、“五一”、“六一”等国际性节日以及民间传统节日开展活动,即一是“三八”妇女节由县妇联牵头开展有关妇女维权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评选“五好”文明家庭活动。
2、“3.**”植树节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由县科协牵头组织开展“科技一条街”宣传活动。
3、 “3.**”由县工商局牵头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检查和宣传活动。
4、“五四”青年节由县教育局牵头开展青年志愿者和文体活动。
5、五月法制宣传月由县政法委牵头开展“法制一条街”宣传活动。
6、是“六一”儿童节由县教育局牵头开展“三关爱”等活动。
7、是“七一”由县委办牵头组织开展“七一”活动;八是“八一”由县人武部牵头开展“八一”活动;九是国庆节由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国庆**周年活动;十是结合“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满意在三穗”主题实践活动和各机关单位学习活动开展诚信教育工作,使人们在集体聚会、合家团圆的同时,增强对祖国、对家乡、对自然、对生活的热爱,陶冶道德情操,增强诚信意识,共建和谐、诚信社会。
四、工作措施
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做人的根本准则,更是各行各业的行为准则,对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求忠诚老实、平易近人、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科学工作者要求实事求是,不唯上,不唯书,按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研究、发现问题,反对伪科学。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臻完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在一些人以利益为唯一驱动,突破了应有的义利观和道德底线的情况下,诚信已成为一种非常宝贵的资源。因此,加强公民诚信建设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思想道德建设的首要任务之一。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民诚信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提供有利条件。县委宣传部成立公民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各部门、单位、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精心组织、突出主题,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公民诚信、知非明理、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文明旅游、传统文化等教育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公民诚信建设”的各项任务,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干部职工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指导督促各行业协会完善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公民诚信意识。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加强道德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教育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用良好的道德形象取信于民,带动广大群众进一步做好工作。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为确保公民诚信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和重大活动的开展,各部门、单位、乡镇要将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以保障公民诚信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举行宣讲报告会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诚信建设的内容、目标任务,正确引导社会崇尚文明、诚实做人、诚信做事,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文明、个个讲诚信的良好道德风尚。
(四)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公民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通力合作,社会、家庭、学校、单位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系统,各党政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以及社会各界,应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把公民诚信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完善措施,扎实推进。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在公民诚信建设中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做到言必信,行必果,给群众作出诚实守信的表率。学校要重点抓好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和中华传统经典文化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养成诚信的习惯。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要强化诚信光荣、不诚信可耻的观念教育,使全社会形成诚信者受尊重、不诚信者遭鄙视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开展教育活动,使人人视诚信为自己的生命,使人人充分认识到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是事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更是现代文明的标志和基石,要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约束机制,建立个人和单位的信誉档案,对不诚信者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
(五)以活动为载体,以教育为先导。以“讲文明树新风,讲诚信树形象”为主题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诚信单位、诚信公民等活动,在各党政机关开展创先争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在社会各界组织开展“希望工程”、“送温暖”、“志愿者”、“手拉手”、“幸福工程”、“孝老爱亲”等活动,引导公民增强礼仪、礼节、礼貌、诚信意识,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
各部门、单位、乡镇分管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同志,要在公民诚信建设中担负指导、协调、组织的具体职责。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分析新问题,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探索公民诚信建设规律,改进方式方法,指导诚信建设工作全面开展。要在一定时期内,集中力量抓好数件社会影响大、示范作用强、受群众欢迎的实事,促进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在全社会范围内倡导“诚信”新风。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经营,引导广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根据《湖南省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通知》(湘价诚建〔2011〕1号)精神和市物价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总目标,围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这一主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打造价格诚信华容品牌。
二、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年1月至20**年3月)
1、以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社会发布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公告,公布价格诚信建设主要内容,发动企业广泛参与;组织有一定影响和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价格诚信倡议、现场受理举报等活动,扩大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的社会影响。
2、组织对零售企业、服务行业明码标价等价格诚信情况进行巡查,提醒告诫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对执行价格诚信不到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组织学习省价格协会编写的《价格诚信读本》,通过培训学习,让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熟知价格法律法规,增强守法经营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加强价格自律。
(二)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年4月至2014年**月)
1、进一步完善明码标价。严格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已经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业和单位,着重提高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真实、准确、全面和完整地标示商品的价格及与价格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商品的质量、等级、规格、产地等,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规范、货签对位、字迹清晰、标示醒目。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一套一标价的工作要求,对医疗、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等行业,进一步加大力度,扩大明码标价的覆盖面和实施效果,确保明码标价率达到**0%。同时,对大型超市、交通、通讯、宾馆等窗口单位,组织开展“明码实价示范点”和“明码实价承诺企业”等活动,在步行街创建“明码实价示范街”,大力倡导和推进明码实价工作。
2、加强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引导。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杜绝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牟取暴利、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和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模糊赠售和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倡导经营者主动作出价格诚信承诺并严格履行承诺,包括明码实价承诺、违约赔偿承诺和价格促销、优惠、折扣、馈赠承诺等。
3、积极引导经营者合理定调价。引导企业根据商品的生产进货成本和社会平均利润来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不以虚高价格和短尺少秤、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并通过降低进场费和农超对接等办法减少物流环节、降低物流成本,积极组织供应,保持价格平稳。
4、强化经营者内部价格自律。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建立自我约束和内控机制。帮助企业建立内部定调价呈报审批制度,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企业价格投诉处理制度,企业价格及相关质量计量问题分工负责制度,企业物价员制度,内部成本核算和定调价制度,价格承诺违约赔偿制度等,进一步健全价格管理机构。组织经营者开展全员学法活动,帮助企业分清合法与违法的界限,了解企业价格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价格自律意识。
5、总结推广经验,树立诚信典型。每年年底前对当年的创建活动进行总结,对价格诚信建设活动中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价格诚信创建成效明显的经营者广泛宣传,树立诚信典型。
6、建立企业价格诚信档案。在加强调研和监管的基础上建立企业价格诚信档案,特别是对一些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如实记录经营者价格诚信状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现社会信用资源共享,并向社会公开。
7、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创建省、市、县三级“价格诚信建设先进单位”活动。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办公室做好宣传动员,在确认符合评选认定条件的基础上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并按程序推荐。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年1月至**月)
1、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第一、第二阶段的价格诚信建设工作进行回头看,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予以肯定和褒扬;对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进行问责,责成整改。
2、完善价格诚信建设工作体制机制。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集中推进阶段结束后,要着力从改进和加强价格监管出发,结合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构建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促使活动制度化、持久化。特别是在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价格约谈、价格承诺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规定,构建价格诚信建设制度体系。
三、主要措施
1、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的宣传教育。一方面,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向广大消费者进行推介;另一方面,对经营者违反价格诚信的行为,屡查屡犯、影响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
2、进一步落实价费公示和价格公共服务。认真总结价费公示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经验,继续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场、进市场、进学校、进医院、进行政事业单位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价费公示制度和价格公共服务,防止因采用集中统一缴费方式将自愿服务性收费变成强制性收费,督促价费执收单位承诺并严格做到不收取未公示的费用,从体制机制和源头上预防、遏制乱收费。
3、强化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健全社会价格监督网络,充分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新闻媒体、价格监督服务站等社会监督组织和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作用,扩大社会监督的群众基础,提高消费者的价格维权意识。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评议活动,利用网络、短信、电话等对经营者履行价格诚信情况进行评议,奖优惩劣。
4、抓好价格诚信建设情况的考评。授权县物价局对价格诚信建设活动进行考评,制定考核评估表,对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对诚信情况良好的企业组织推荐参加省、市级“价格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5、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执法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价格欺诈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市场价格行为。对少数不讲信誉、不守信用和进行价格欺诈的企业和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县物价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药监局、县价格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华容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领导,负责协调处理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的日常工作。
2、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既要分工负责,又要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努力把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价格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整个创建活动,搞好部门协调和各项日常工作。新闻部门重点组织好价格诚信建设的宣传活动;工商部门重点负责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及对消费者的宣传与引导;质监部门重点负责对经营者的商品质量及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药监部门重点负责对餐饮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
3、加强指导,有序开展。在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开展过程中,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介各行业、各部门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正面引导。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要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得以价格诚信建设活动为名干预企业的正常定调价活动,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增加企业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报名费、赞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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