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自强之星评选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强之星评选方案1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自立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是由团中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发起主办的一次全国性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和宣传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分罪错青少年的先进事迹,展示在特殊环境中成长的青少年的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
作为黄丝带行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本次评选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思想道德教育,弘扬自立自强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宽容、关爱未成年人的氛围,进一步推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协办单位:各地团省委,团市委。
省级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及常务理事。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等相关媒体
评选组织委员会:由团中央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牵头,结合省级研究会常务理事xx人共同组成评选委员会。
三|、评选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推报与初评
候选人的推报有三种方式。
一是团组织推荐,各地团市委团委、各省级研究会常务理事向评选活动组委会推荐2―3名侯选人作为“自立自强之星”预备人选。
二是单位推荐,有表现非常突出的青少年可通过校级团委进行推荐;
三是青少年自荐,如有相关事迹,可直接与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第二阶段:确定正式候选人
组委会召集评审委员会成员召开评审会议,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人选及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综合考察评审,从中选出20名作为“自立自强之星”正式候选人。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及投票评选
组委会将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网、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网上刊登和公告本届“自立自强之星”候选人事迹并在上刊登候选人事迹并发起投票,(网络投票每个IP地址每天限投xx票,每次需选择xx名候选人。网络得票数按xx%的比例计入投票成绩)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进一步增强评选的社会性和开放性,如遇异议,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讨论。对经核实确实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公示期为30天。第四阶段:评审确定
组委会依据选票、网上投票多少以及评委会评选和投票情况,召开评审会、听取评选办公室对候选人公示情况的报告,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确定评选出十名的“自立自强之星”获得者。第五阶段命名表彰
年内,组委会将对评选出的“自立自强之星”进行命名表彰并举办颁奖仪式,并由黄丝带爱心大使颁发奖牌。
四、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上旬,由中青网、《中国青年报》、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网等媒体发布评选通知。
20xx年11月30日,候选人各级推报时间截止。 20xx年12月中旬,召开评审会确定最终人选。 20xx年底,举行黄丝带“自立自强之星”颁奖仪式。
五、媒体报道与活动宣传
拟邀请中国青年报、新浪网、中青网等媒体进行报道。
拟以公交、路牌广告、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网网络广告的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六、经费预算
自强之星评选方案2
关于开展第五届“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挖掘、宣传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营造奋发向上的校园励志文化氛围,并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激励广大同学自立自强,立志成才,现开展第五届“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1、本年度评选“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5名,“大学生自强之星”xx名;
2、被评选为“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学生将获得4000元“展诚自强成才奖学金”,被评为“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学生将获得2000元“展诚自强成才奖学金”。
二、参评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品行端正;
3、乐观向上,有自立自强精神,勇于克服在学习、生活或其他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在励志成才、感恩奉献、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4、在具备以上条件的同时,符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班级或年级推荐:3月6—16日各学院宣传、组织各班或各年级推荐。
2、学院评选推荐:3月17日—3月28日各学院根据班级或年级推荐情况组织本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评选结果在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并根据学院评选情况推荐1—2人参加学校评选。各学院于4月xx日前将推荐学生材料电子稿和打印稿报学生处资助中心。材料包括《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申报表》和详实的自立自强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2500字)。
3、学校评审及公示:4月中旬学校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进行最终评审,同时将评审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四、评选要求
1、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学生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选,深刻挖掘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典型,为广大同学树立学习的榜样。
2、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各学院于今年9月份组织获得“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称号的学生在本学院举办“自强者之歌”先进事迹报告会。
3、学校将通过校园网、校报、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
自强之星评选方案3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xx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xx号文件精神,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和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进一步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党委学工部主办,由大学生自强社承办。本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组委会,详见附件1。
三.活动主题
诚信舞台,青春演绎
四.评选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者参加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并工作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内一等奖学金,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
五.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院系初选
各院系应在11月16日-11月30日之前组织本单位的选拔活动,并将活动的影像、文字资料汇编成册上交国家助学贷款中心,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院系要对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将推荐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汇编成册,包括候选人申请表(详见附件2)、XX字左右的事迹报告和其他支撑材料,于30日之前报送国家助学贷款中心办公室,电子版请发zxdk@zzia.edu.cn (包括本人的免冠照片)。
在校生总人数超过XX人的院系可报2名,XX人以下的院系报1人。
候选人要确保本人的材料真实性。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评选活动组委会可取消候选人参评资格,并给予候选人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将取消所在院系“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2.学校初选
学生处将于12月1日-12月6日组织各院系选报学生参加学校初选。参加学校初选各院系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演讲稿(配合ppt )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学生处“诚信自强之星”专题网站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登陆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2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评选形式参看学校初选,评委现场打分,占总成绩的.8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郑州航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
六.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评选结果由学院以文件形式进行公布,设立“郑州航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xx名,学校将颁发证书并奖励500元;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院校进行表彰并奖励XX元(原则上用于支持本单位资助工作的开展);
3.设最佳人气奖2名,在学生处网站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学校将择优推荐2名“诚信自强之星”代表我校参加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各院系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院系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2.各院系应把此次评选活动当作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诚信教育的良好时机,通过此次活动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典型人物的事迹,积极营造诚信校园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我校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 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推荐度:
- 相关推荐
【自强之星评选方案】相关文章:
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方案10-26
岗位之星评选方案02-24
公司之星评选方案03-05
文明之星评选方案03-15
每周之星评选方案03-16
每月之星评选方案03-13
敬业之星评选方案03-13
微笑之星评选方案03-13
学校之星评选方案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