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抗旱应急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抗旱应急方案1
去年9月份以来,我省遭遇了严重的秋冬春连旱,麦田表墒普遍不足,特别是部分地区出现了中旱甚至重旱的情况,目前全省麦田受旱面积3350万亩,直接影响到今年的夏粮丰收。同时,部分山丘区出现不同程度的群众饮用水困难。为进一步做好抗旱工作,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确保山丘区群众饮水安全,现制定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全省8000万亩小麦实现夏粮总产300亿公斤。一要确保5080万亩水源有保证、灌溉设施齐全、灌溉周期较短的麦田适时灌溉;二要采取应急措施提高1351万亩麦田灌溉保证率;三要对无水源、无灌溉设施的1600万亩麦田通过抓好雨后保墒和趁墒追肥等关键措施力争少减产;四要解决山丘区因干旱造成的农村居民饮用水困难问题。
针对1351万亩有灌溉设施但因缺乏灌溉水源、灌溉设施损坏和不配套等原因出现灌溉困难的麦田,采取在建、拟建和新建工程并举的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尽快建成并发挥工程灌溉作用。
1、加快在建的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度中低产改造、度现代农业、中央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投资50.62亿元,确保715万亩灌溉工程在3月底前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2、提前安排拟建的的工程项目。XX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项目23.4亿元建设资金,力争尽早发挥项目区356万亩工程灌溉效益。
3、抓好新建的应急工程项目。省级财政筹措3.2亿元资金新建一批投资盛工期短、见效快的`应急灌溉工程,重点用于引黄灌区清淤、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山丘区临时饮水困难、引黄灌溉水费补助,解决279万亩灌溉问题,其中引黄灌溉186万亩。
以上各项工程按照部门分工组织实施,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确保春季灌溉需要。
二、抗旱措施
(一)确保现有水利设施抗旱的措施
各级水利部门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地区现有的抗旱工程和水源进行排查和分析,进一步摸清各类水源现状和工程运行情况,督促各地加强对抗旱设施的维护保养,对引水渠、排水河沟、节制闸等各类控制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老化失修的水利工程要抓紧时间修复,工程设施不配套的要尽快完善,保证水利工程和灌溉设施全面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引黄灌区要加大引水渠道清淤疏通力度,保证渠道畅通,使有限水资源发挥最大灌溉效益,为全面春灌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新增抗旱能力建设的措施
投资77.25亿元,用于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1万亩,采取以下工程措施:
(1)井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地下水埋藏浅且较为丰富区的黄淮海平原区、南阳盆地、傍河滩地等区域。新打机井64930眼,更新、维修机井37252万眼。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711.49万亩。
(2)引黄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沿黄的灌溉补源地区,安排枢纽工程、引水渠、输水渠的清淤和整修,加大引水、输水和储水能力。疏挖引水渠76.8千米,清淤渠沟1280千米,延伸渠道20xx千米,恢复渠道696千米,建移动泵站19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346.78万亩。
(3)河库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水源可靠、有灌排设施但不完善、短期内能够修复的灌区。清淤整修渠沟710千米,延伸渠道1539千米,恢复渠道358千米,建移动泵站8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292.85万亩。
(三)解决山丘群众饮水困难的措施
全省目前已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人畜吃水困难,这部分农村群众居住特别分散,饮用水水源缺乏,采取工程措施解决困难大,耗时长,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大旱之年灾区群众有水吃,购置运水设备,提水设备,临时性饮水水量供给能力,对地下水位相对较浅、具备打井条件的地区,通过应急打井、引山泉、截潜流,增加供水能力。
抗旱应急方案2
按照各级防汛抗旱部门的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防汛抗旱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摆在首位、狠抓落实,确保实现防汛抗旱工作常态化。
一、健全机构,责任到人
一是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包村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防汛安领导小组,同时将镇卫生院、电管站、学校等部门负责人纳入工作组,整合壮大抢险力量。二是实行防汛抗旱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按照领导分片、镇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点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防汛抗旱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安全工作例会都将防汛抗旱作为重要内容,对全镇作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村(社区)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认真安排、提前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做好辖区内防汛安全工作。
二、工作重点
结合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镇20xx年防洪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为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我镇汛期防御指挥体系,在各重点堤防、水库、河心坝等重点场所均有责任人及相关防御措施,各村(社区)、企业、单位均落实了具体工作责任人和防汛安全监测人员。
三、精心组织、排查
组织对全镇青衣江流域、镇域小支渠、3个小型水库、6个水力发电站、山坪塘,5个地质灾害点等进行了周密再查看,对可能威胁的'村庄、农户重大隐患点进行详细勘查,并切实制定落实好监测防治措施;在防汛重点地段制作警示牌;要求监测员对防汛区域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防患于未然,保障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汛物资落实
按照文件要求,我镇成立了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农户四级防御工作体系,重点加强了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准备了充足的防汛抢险物资,建立了专门的物资储备库房,储备应急救援和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以保证防汛抗旱应急救援之需。
抗旱应急方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以保障高坝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凉州区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的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抗旱防汛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防汛的现代化水平。
1.4.2抗旱防汛工作实行各村委会主任,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村、分单位负责。
1.4.3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坚持执行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抗旱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抗旱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抗旱防汛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好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xx镇人民政府设立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抗旱防汛日常工作及水旱灾害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
2.1.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和武装部长任副组长,成员为:镇政府办公室、镇水管站、派出所、国土所、镇财政分局、镇民政办、镇统计站、镇农技站、畜牧站、林业站、学区辅导站、供电所、镇卫生院、镇广播站构成。
2.2职责分工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镇抗旱防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抗旱防汛抢险的各项政策、规章和制度以及上级抗旱防汛指挥部调度指令和批准的防洪抢险预案;及时掌握全镇旱情、水情、汛情、灾情,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抗洪抢险、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执行镇党委、镇政府及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的重大抗旱防汛、救灾等决策、指令,督促有关站、所履行职责,并监督协调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镇武装部:负责全镇抗旱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训练等工作。根据汛情、灾情需要,协调民兵连队协助政府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洪抢险任务。
镇水管站:负责全镇防汛抢险及所属重点水利渠系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完善全镇抗旱防汛抢险各类预案;收集、提供旱情、雨情、水情、汛情、洪水预报,;负责实施全镇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抗旱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汛工程及通信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抗旱防汛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测、预报和预防工作;负责全镇范围重点区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及泥石流防御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镇财政分局:负责落实、解决防汛抢险经费;及时下拨省、市、区下达的抗旱、防汛投资并监督使用;根据防汛抢险和水毁工程修复的急需程度,筹措、调剂、落实防汛经费。
镇民政办:负责全镇水旱灾害的调查评估,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镇统计站:统计旱情、汛情、险情、灾情,并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镇农技站、畜牧站:负责做好本行业的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水旱灾害动态,组织、协调、落实灾区农、牧业减灾、救灾措施。
镇林业站:负责全镇造林地抗旱保苗预防工作。
学区辅导站: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到水库、河道、池塘等水域游泳,及时掌握并上报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做好学校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供电所:负责全镇抗旱防汛及抗洪抢险期间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电力供应;发生紧急情况,线路中断时,要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抢修,确保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紧急情况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卫生医疗救护队进入受灾区域,及时救治和运转伤病人员,做好灾区灾后消毒和防疫工作。
镇广播站:负责根据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提供的旱情、汛情,及时向群众发布抗旱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抢修、抗洪救灾知识的宣传
指导工作,做好严厉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犯罪行为的宣传报道。
3、预防及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3.1.1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降水量、洪峰、洪量、受灾人口、农作物、群众财产;工矿企业设施;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设施等方面的灾情损失。
(2)洪涝灾害发生后,受灾村组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受灾情况,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汇总灾情,全面掌握救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突发重大险情或重大灾情,应在第一时间内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情况,同时组织核实灾情,并及时将核实的灾情上报。
3.1.2旱情信息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各村应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出科学依据。
灾害发生后,各村组及时收集旱情灾情动态信息,并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抗旱行动应随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和干旱灾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抗旱防汛责任人、抗旱防汛队伍及预警措施,加强抗旱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重点地段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问题的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制定严格的抗旱水资源调度方案和节水限水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河流堤防险工险段,要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按照各村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须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可按险情、灾情需要统一调配抗旱防汛物资,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抗旱防汛通信专网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抗旱防汛检查。实行以组织、工程、预案、物资、监测、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加强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流、河滩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行洪的项目,应依法拆除。
3.2.2河流洪水预警
(1)汛期警戒水位以下正常洪水预警:由水管站、村、组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查制度,及时将水情、旱情等信息传达有关部门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预警。
(2)汛期警戒水位至紧急水位洪水预警:当洪水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尚在紧急水位以下时,由水管站、村、组及镇防汛办公室实行24小时监控,各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会商分析气象、水情、工情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汇报。
(3)超标准洪水预警。当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防汛责任人,各防汛抢险队伍应立即上岗到位,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监控水雨情变化,分析汛情、险情发展趋势。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4.1.1按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具体应急响应等级与洪涝干旱预警等级相对应,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界定应急响应级别,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响应级别进行必要的调整。
4.1.2进入汛期,各站、所、村、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时观测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干旱、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抗洪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干旱、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4.1.5因洪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50年一遇或50年一遇以上洪水。
(2)山洪围困30人以上,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者影响1000人以上群众的正常生活。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61天以上,夏季46天以上,秋冬季81天以上。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7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60%。(6)缺水率>30%。
4.2.2Ⅰ级响应行动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紧急动员部署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由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红色警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启动本级预案,并报请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
(3)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期,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依法行使权力。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领导小组。
(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请示上级部门协调民兵支援抗洪抢险或应急供水。
(6)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指导各有关单位、村、组转移安置危险地区人员。
(7)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
(8)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9)配合上级部门及专家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2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46-60天,夏季36-45天,秋冬季61-80天。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50%-7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41%-60%。
(6)缺水率20%-30%。
4.3.2Ⅱ级响应行动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紧急动员部署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由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橙色警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启动本级预案,并报请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
(3)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期,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依法行使权力。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领导小组。
(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请示上级部门协调民兵支援抗洪抢险或应急供水。
(6)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指导各有关单位、村、组转移安置危险地区人员。
(7)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
(8)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9)配合上级部门及专家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41-45天,夏季21-35天,秋冬季51-60天。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30%-5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21%-40%。
(6)缺水率10%-20%。 4.4.2Ⅲ级响应行动
(1)根据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的黄色警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向各单位、村、组发出紧急通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抗旱防汛工作指导,将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3)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民政办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院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它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配合上级工作组,指导基层抗旱防汛抢险工作。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洪水。
(3)气象部门预报出现局地大雨或者暴雨天气过程,或者山洪围困1~4人,并威胁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1~3人,或者影响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4)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36-40天,夏季16-20天,秋冬季41-50天。
(5)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10%-30%。
(6)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10%-20%。
(7)缺水率5%-10%。 4.5.2Ⅳ级响应行动
根据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的蓝色警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主持会商,相关单位参加,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旱情、汛情的监视,适时引蓄利用雨洪水资源,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4.6不同灾害的应急相应措施
4.6.1河流洪水
(1)当河流来水超过设防标准时,各站、所、村、组应按照批
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巡堤查险,严密布控。
(2)当河流来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单位,应根据河流汛情和洪水预报,依法组织抗洪抢险。
4.6.2干旱灾害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预案,并发展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①强化各村委会主任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村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②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资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单位按照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③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必要时经本级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送水等。
④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⑤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⑥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严重干旱
①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灾情信息的抗旱情况。
②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③督促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④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干旱
①加强旱情监测,密切关注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③根据旱情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④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⑤关注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
⑥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4)轻度干旱
①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②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③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旱情、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4.7.2抗旱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有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调查了解,随后补报详情。
4.7.3本着尽早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则,加强对险情的`排查。属一般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区抗旱防汛指挥部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级管理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说明原因随后上报。
4.7.4凡经上级发布的洪水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7.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并及时续报。
4.8指挥和调度
4.8.1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区抗旱分析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8.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控制事态发展。
4.8.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工作组。
4.9抢险救灾
4.9.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9.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9.3如遇重大险情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迅速组织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救灾,并组织事发地有关单位和村民,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4.9.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站、办、所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高效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4.9.5情况危急时,及时向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请求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协调部队、武警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救灾行动,协助村、组完成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和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工作。
4.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0.1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10.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10.3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组织卫生部门加强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10.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按照上级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5对转移的群众,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民政等有关单位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11响应结束
4.11.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批复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4.11.2依照有关紧急抗旱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紧急抗旱防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做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栽。
4.11.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应协助各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协调水管单位恢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1.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备,各单位、村组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
(2)各单位、村组要储备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以满足抢险需要。
5.1.2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义务。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3)在主汛期到来之前,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各单位、村组对抢险队伍进行技术培训,汛前演练,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落实应急抗旱职能部门和人员,保障应急送水和抗旱救灾。如当地确实无水源,群众的生活用水无法满足时,应组织车辆运输生活用水,解决受灾群众对生活用水的需求,必要时采用消防车辆运水。
5.1.3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内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1.4医疗卫生
卫生院主要负责灾区疫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寻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1.5治安保障
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1.6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①各单位、村组,应按国家防总规定的《抗旱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各流程和存储的有关工作。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②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时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时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③各单位、村组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用于拦蓄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和为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机具。
④上级部门应协调资金支持,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按规范储备必备的防汛物资,并结合抗洪抢险的需要额具体情况,确定防汛抢险物资的品种和数量。
(2)物资调拨
①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自有防汛储备物资,在不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其他的储备防汛物资;先调用抢险地段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段较远的防汛物资;当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工程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②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用、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5.1.7资金保障
镇财政分局安排镇级抗旱防汛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水旱灾害的村组。镇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镇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5.1.8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抢险是社会性公益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防汛抢险的责任。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洪水灾害的发生特点,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进入防汛抢险。
5.2宣传、培训和演习5.2.1公众信息交流
(1)旱情、险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向各单位、村组发布。
(2)当主要河流发生超设防标准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各单位、村组关注,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5.2.2培训
(1)培训工作应做到课程合理规范、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2.3演习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单位必须针对事发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6、后期处置
发生洪水灾害的单位、村组应组织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发生重大灾情时,镇政府应成立救灾小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6.1.2民政办及相关站、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3卫生院负责调配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的传播、蔓延。
6.2防汛抢险的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救灾的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灾后重建
各单位、村组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5抗旱防汛评价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对抗旱防汛预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抗旱防汛应急预案实施效益评估结果,对抗旱防汛预案加以修订和完善;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以便进一步做好抗旱防汛工作。
7、附则
7.1防洪预警信息报告基本规定
为了及时掌握防洪信息,有效开展防汛抗洪应急工作,根据省、市、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对防洪预警信息报告规定如下:
7.1.1Ⅳ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1小时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
(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2小时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3)每6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2Ⅲ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3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
(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1小时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3)每3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3Ⅱ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2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
(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40分钟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3)每2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4Ⅰ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1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并同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2)每30分钟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2预案管理和更新
镇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编制,镇政府批准后执行。经批准的抗旱防汛应急预案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备案。本预案启动后,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予以修订、完善。一般情况下2-3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的抗旱防汛预案需按原程序报批。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全镇抗旱防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政府进行表彰;对抗旱防汛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抗旱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抗旱应急方案4
一、总体目标
确保全省8000万亩小麦实现夏粮总产300亿公斤。
一要确保5080万亩水源有保证、灌溉设施齐全、灌溉周期较短的麦田适时灌溉;
二要采取应急措施提高1351万亩麦田灌溉保证率;
三要对无水源、无灌溉设施的1600万亩麦田通过抓好雨后保墒和趁墒追肥等关键措施力争少减产;
四要解决山丘区因干旱造成的农村居民饮用水困难问题。
针对1351万亩有灌溉设施但因缺乏灌溉水源、灌溉设施损坏和不配套等原因出现灌溉困难的麦田,采取在建、拟建和新建工程并举的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尽快建成并发挥工程灌溉作用。
1、加快在建的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度中低产改造、度现代农业、中央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投资50.62亿元,确保715万亩灌溉工程在3月底前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2、提前安排拟建的的工程项目。20xx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项目23.4亿元建设资金,力争尽早发挥项目区356万亩工程灌溉效益。
3、抓好新建的应急工程项目。省级财政筹措3.2亿元资金新建一批投资省、工期短、见效快的应急灌溉工程,重点用于引黄灌区清淤、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山丘区临时饮水困难、引黄灌溉水费补助,解决279万亩灌溉问题,其中引黄灌溉186万亩。
以上各项工程按照部门分工组织实施,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确保春季灌溉需要。
二、抗旱措施
(一)确保现有水利设施抗旱的措施
各级水利部门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地区现有的抗旱工程和水源进行排查和分析,进一步摸清各类水源现状和工程运行情况,督促各地加强对抗旱设施的维护保养,对引水渠、排水河沟、节制闸等各类控制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老化失修的水利工程要抓紧时间修复,工程设施不配套的要尽快完善,保证水利工程和灌溉设施全面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引黄灌区要加大引水渠道清淤疏通力度,保证渠道畅通,使有限水资源发挥最大灌溉效益,为全面春灌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新增抗旱能力建设的措施
投资7725亿元,用于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1万亩,采取以下工程措施:
(1)井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地下水埋藏浅且较为丰富区的黄淮海平原区、南阳盆地、傍河滩地等区域。新打机井64930眼,更新、维修机井37252万眼。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711.49万亩。
(2)引黄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沿黄的灌溉补源地区,安排枢纽工程、引水渠、输水渠的`清淤和整修,加大引水、输水和储水能力。疏挖引水渠76.8千米,清淤渠沟1280千米,延伸渠道20xx千米,恢复渠道696千米,建移动泵站19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346.78万亩。
(3)河库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水源可靠、有灌排设施但不完善、短期内能够修复的灌区。清淤整修渠沟710千米,延伸渠道1539千米,恢复渠道358千米,建移动泵站8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292.85万亩。
(三)解决山丘群众饮水困难的措施
全省目前已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人畜吃水困难,这部分农村群众居住特别分散,饮用水水源缺乏,采取工程措施解决困难大,耗时长,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大旱之年灾区群众有水吃,购置运水设备,提水设备,临时性饮水水量供给能力,对地下水位相对较浅、具备打井条件的地区,通过应急打井、引山泉、截潜流,增加供水能力。
(四)加大引黄灌区灌溉面积的措施
一是对具备引水条件的引黄灌区,引水闸门要全部开启,最大限度的加大引水量,努力扩大灌溉和补源面积。
二是对因黄河河势变化引起的引水口门脱离主河槽,无法引水的灌区,可采用统一调配挖泥船,疏挖延伸引水渠,以保证引黄水量。
三是对黄河加大下泄流量后,引水量仍无法满足灌溉水量的灌区,可购置大功率移动泵站,加大引水能力,满足灌溉需求。
四是对于扩大引黄灌溉、补源效益明显、工程建设任务重的大功、马庄引水工程请解放军部队参与建设。五是河务部门的引黄工程水费1000万元由省财政统一负担。
(五)提高抗旱服务队应急抗旱能力的措施
一是选择机构比较健全、管理比较规范、有一定应急抗旱能力的126支省、市、县级抗旱服务队,补充购置部分应急抗旱设备。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购置应急拉水车、打井洗井设备和移动抗旱浇地设备等,实施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提供抗旱设备维修养护,并重点解决部分群众因旱饮水困难和缺乏灌溉条件的坡岗地的应急浇地问题。
二是按照抗旱条例要求,为提高应对干旱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新建1处中央级抗旱物资储备库,应急采购一批拉水机具、水泵、发电机组、找水打井设备、节水灌溉设备、输水软管、移动净水设备、净水药剂、化学抗旱剂等抗旱物资。
(六)实施抗旱浇地直补的措施
为减轻农民抗旱负担,调动农民投入抗旱浇地的积极性,按谁浇地补给谁的原则,中央财政每亩地春灌浇水补贴10元。
(七)加强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围绕这次抗旱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县级财政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于安排,采取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形式给管护主体进行补助,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的持续效益。
三、资金筹措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于抗旱工程的投入力度,引导群众投资投劳,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建设灌溉工程,支持全省的抗旱工作。从财政、发改、农业、水利、农开、国土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当中统筹安排,投资在建、拟建和新建工程资金77.25亿元,新增灌溉、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1万亩,其中:
1、在建工程资金50.62亿元。包括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5.78亿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9.3亿元、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6.88亿元、新增农资综合补贴6.4亿元、度中低产改造7.5亿元、度现代农业1.75亿元、中央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亿元、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亿元,工程建设资金按原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安排。
2、拟建工程资金23.4亿元。包括20xx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9.35亿元、农业综合开发7.5亿元、现代农业1.75亿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4.8亿元,工程建设资金按原部门、原性质、原渠道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安排。
3、新建工程资金3.2亿元。用于引黄灌区清淤和水毁工程应急修复1.86亿元、河库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0.96亿元、引黄水费0.1亿元、解决山丘区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0.3亿元。资金从省土地出让收益中筹措,由水利厅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实施。
四、建设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推进在建工程建设进度
1、全省37个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5.7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96亿元,地方配套1.18亿元。项目新增灌溉面积1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7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2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
2、度46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20个专项县项目。总投资9.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4.04亿元,地方财政配套4.32亿元。项目新增灌溉、改善、恢复灌溉面积94.73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3、全省89个产粮大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总投资9.8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92亿元,地方配套1.97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6.88亿元。项目建设规模198.96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14.1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8.01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7.33万亩。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水利厅、农业厅。
4、全省78个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中央总投资8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6.4亿元,建设规模100万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
5、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152.89万亩。
责任单位: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6、度25个现代农业项目,中央投资1.75亿元,建设规模81.24万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7、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补助项目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8.24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4亿元。建设规模93.01万亩,其中灌溉效益46.5万亩。
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18.5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9亿元,建设规模155.46万亩,其中灌溉效益77.8万亩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二)抓紧组织实施20xx年计划建设项目
1、20xx年度46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项目。总投资9.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3.68亿元,地方财政配套5.08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2、20xx年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113.9万亩。
责任单位: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3、20xx年度25个现代农业项目,中央投资1.75亿元,建设规模78.56万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4、20xx年24个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4.8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35亿元,地方配套1.46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三)实施新建的抗旱应急工程
1、引黄灌区清淤和水毁工程应急修复。对引黄灌区闸前引水渠和输水干渠进行清淤,修复水毁工程。省级财政筹资1.86亿元。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86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2、河库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修复河库灌区水毁工程。总投资0.966亿元,其中:省投资0.77亿元,省辖市配套0.19亿元。新增、改善灌溉面积93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四)解决山丘群众饮水困难
解决山丘区45万人临时性吃水困难,省财政筹资0.3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五)抗旱服务队应急能力建设
完善126支省、市、县级抗旱服务队,新建1处中央级抗旱物资储备库,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2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六)抗旱浇地直补政策及引黄灌区水费
按全省1685万亩受旱面积,中央财政每亩地春灌灌溉补贴10元,共1.69亿元。为满足引黄灌溉和补源的需要,引黄河水10亿立方米,省财政安排补助灌溉水费0.1亿元。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抗旱应急灌溉工程的领导,立足于抗大旱、抗长旱、防大灾,对抗旱应急灌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真正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要强化责任,将抗旱应急灌溉工程任务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分解到市、县(市、区)、乡镇、村,落实到田间地块,工程进度、质量、成效作为“红旗渠精神杯”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逐级分包市、县(市、区)、乡镇、村,为确保抗旱灌溉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启动省直“百厅(局)包百县(市、区)”活动,做到一包到底、包出成效。对急难险重的工程任务要积极争取驻豫部队的支持和帮助。
(二)明确任务。抗旱应急工程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实行政府负责制,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以县级政府为平台进行统筹运作。要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部门涉及农田水利的在建工程实行“钱粮挂钩”,对分解的灌溉面积负责。在建和拟建的项目按原部门、原性质、原渠道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建设管理,新建的工程项目由水利厅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实施。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将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报省政府,并要将完成的项目名称、地点、效益面积、建设内容建档上图,标在县、乡地图上,报省政府备案。省财政、发改、国土、农开、水利等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掌握本部门实施的应急灌溉工程进度和建设信息,从2月20日起每5天将工程进度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
(三)加快进度。抗旱应急灌溉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抢险救灾的原则,比照12月15日省政府专题研究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度田间工程招投标工作形成的会议纪要(豫政阅〔〕15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简化招投标手续,可以不进行招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把加快建设进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指导,科学调度、合理配置水源;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加快方案制定、审批的进度,合理调配施工力量,科学安排工期,确保工程如期完工。要实行工程项目进度定期通报制度,财政、发改、国土、农开、水利等部门要向省辖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所实施项目的工程建设情况。
(四)严格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的督导,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实行阳光作业,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督促责任制的落实,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五)营造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栏、专题,精心组织新闻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抗旱灌溉工程建设的先进典型,把方方面面力量凝聚到工程建设上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抗旱灌溉工程的浓厚社会氛围,齐心协力打一场抗旱攻坚战,为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抗旱应急方案5
根据全县汛期安全会议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乡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防御汛期洪水和夏季干旱灾害,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防汛抗旱任务
1、负责管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和桥梁的防洪安全及抢修组织指挥。
2、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调度安排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
3、负责协调并妥善解决在建桥梁等项目涉河问题,确保行洪畅通。
4、负责在建道路工程的通堵工作。
5、负责协助各村做好农村公路防汛抗旱工作。
二、组织领导
(1)成立乡农村公路防汛抗旱领导组。
组长:xx。
成员:xx。
(2)防汛抗旱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x。
办公室设在乡农路办,联系电话:,具体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三、抢险队伍及物资准备
1、乡级配备抢险突击队员10人,各村至少配备5名突击队员。
2、准备沙袋、铁丝、钢管等器材,随时应急堵口。
3、汛期实行全天侯值班,参加防汛抗旱的人员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抢险。
四、信息报告
1、各村在得知交通中断,要在第一时间向乡领导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和采取的措施等。
2、应急处理阶段要随时向乡领导组报告处置情况和灾情的发展情况。
3、应急状态解决后,乡农路办要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灾情发生后,各村要在乡领导组领导下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1)根据灾情,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2)立即疏运受灾群众;
(3)立即设立公路绕行标志,并告知绕行路线;
(4)立即组织抢修;
(5)协助有关部门对重要地段实行交通管制;
(6)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五、防旱应急预案
1、农田灌溉期在外河水位xx米以下,确保河道水位正常,排灌站能及时抽水灌溉。
2、在外河水位xx米以下,确保农田灌溉及时、有效,保证农作物不受损失。
3、当水位在xx米左右时,部分流动机船无法抽水时,各行政村自发组织疏通水系,确保灌溉。水位再有下降趋势时,实施二级翻水。
六、防汛防旱职责
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抢险的领导和指挥工作。
镇防汛防旱分指挥部:各分指挥部根据各联和附属圩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特别是圩堤的险工患段和庄圩做好相应的物资储备。
人武部:负责组织应急防汛防旱抢险队伍参加防汛、防洪救灾工作。
监察室:负责监督各行政村、各单位的防汛防旱工作。
财政所:负责保障防汛防旱资金及时到位。
水务站:负责防汛防旱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通报汛情、旱情,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和保管,确保排涝站运行正常。
集镇办:负责集镇区域内防汛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统计、收集和上报农副业受灾情况,制定农业抗灾补救措施,做好水系清障工作,协助水务站维护泵站运行。
工业服务中心:负责工业企业的防汛救灾工作。
抗旱应急方案6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抗旱应急方案7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全镇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科学有效地指挥抗洪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抗御洪涝灾害,确保全镇安全度汛。
二、总体安排
(一)河道防汛。重点做好沂河、汶河、汤河、张家沟河、莪庄河、汀水河、河阳河、大疃河、徐家沟河9条河河道整治,保证泄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水库、塘坝及拦河坝防汛。重点做好侯宅水库、东大疃水库、乃峪子水库、金佛山水库、土山塘坝、小峪塘坝、西桃花塘坝、杨家坡塘坝、沟崖拦河闸、白石埠拦河闸防汛泄洪,确保溢洪道流水畅通。一旦发生超标准或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时,要根据水情、险情及上级已批准的超标洪水运用方案,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主体工程安全。
(三)居民区防汛。认真开展居民区排水渠清淤和居民区、学校危房排查登记,做到地点准、险情明。同时,做好危房修缮和紧急情况下的撤离安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西部山村地质灾害防汛。金佛工作区、司马工作区、莪庄工作区、埠园工作区部分山村地质灾害防汛要做好灾情巡查上报,搞好主汛期尤其重点时段的巡逻警戒,严防群众尤其学生等进入山坡危险区域,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紧急情况下的抢险工作。
(五)企业、商场等公众设施防汛。企业、商贸业要做好汛前车间、厂房、仓库、商场等基础设施的检查、维修和加固,搞好安全通道的疏通,积极排除汛期安全隐患。
三、职责分工
(一)镇防汛指挥部防汛职责
认真督导各村、值班巡查、防汛组织、物资储备等情况,及时传达上级政府、防汛机构相关工作要求,督查各村、责任人、巡查员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险情要及时了解实际情况并向县防汛办汇报,迅速组织镇村抢险应急分队赶赴现场抢险。
(二)各村防汛职责
各村要做好辖区排水渠清淤、危房排查和督导修缮工作,组织调配好防汛队伍和防汛车辆,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汛物资,制定有效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保证汛期安全度汛。
(三)工商业防汛职责
工商业要组建防汛队伍,做好值班巡查、防汛演练、物资储备等情况,制定有效措施,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汛期安全度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防汛抗洪工作组织领导。
(二)健全队伍。镇机关、企业、各村抽调精干人员组建200人防汛抗洪队伍,认真组织实施演练,一旦出现险情,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物资储备。镇、企业、村要储备足量的农用车、麻袋、编织袋、铁锨、救生衣、应急灯等防汛物资,一旦出现险情,确保抢险人员及时到位,物资运送畅通。
(四)加强值班。镇机关、镇直有关单位、各村要建立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值班电话保持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在阴雨天气必须实行24小时巡逻监管,并做好巡查记录。
(五)服从指挥。防汛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各村、各单位要在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全镇形成防汛工作的合力,认真履行好自身的职责,保证防汛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确保全镇防汛安全。
五、抢险方案
(一)防汛办公室接到汛情预警后,立即通知防汛指挥部成员到指定地点,同时将汛情通报各有关单位。
(二)立即通知防汛物资储备责任单位,由责任人自行组织车辆把防汛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做好抢险准备。
(三)由各单位责任人组织好抢险队伍、车辆、工具等严阵以待。
(四)一旦发生险情,防汛指挥部将根据县指挥部要求,由镇防汛指挥部及时调集民兵和镇村抢险队伍全线布控,实施抢险。
六、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加强汛前检查,尽快做好防汛工程的清理或加固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出现险情时要严格按照镇防汛指挥部部署,听从指挥、各负其责,保证有令必行、步调一致。
(三)汛期关键阶段,要切实加强值班巡查,特别是阴雨天气,必须24小时有人沿河巡逻,确保信息畅通,汛情及时传递。一旦发现险情,本着实情实报的原则及时上报,不得夸大、缩小或谎报险情。
抗旱应急方案8
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干旱灾害的能力,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社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工作实行街道领导班子负责制和社区属地管理负责原则,街道统一指挥,各股室、各社区配合。
3、以防洪安全和辖区倒灌水地域、棚户区人身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不断提高防汛抗洪的现代化水平。
4、坚持依法防汛抗灾,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积极参与和支持抗洪救灾工作。
二、工作职责
根据有汛报汛、有险排险、有灾救灾的要求,区域内各有关社区都要围绕防洪抢险救灾开展工作。
社区负责辖区内居民疏散,妥善安置疏散居民的.生活,组织居民抗灾自救。
三、预防、预警机制
1、汛前准备
(1)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准备。社区按要求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储备
(2)防汛抢险队伍组织。社区组建抢险队伍,做到临战待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3)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每年4月前,调整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实行街道领导班子负责制和社区属地管理负责原则。
(4)防汛检查。由社区城管专干负责与区水利局联系,进行防汛保安检查;提出处理方案以及度汛措施。
2、不同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1)雨情
根据区防汛安排,本区24小时降雨达50毫米以上,社区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24小时降雨达100毫米以上,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电话报告,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汇报情况备案存档。
(2)水情
当湘江水位衡阳站达到56米时,社区防汛领导小组领导开始进入24小时防汛值班。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上岗,按街道指挥部安排,对辖区和部分单位进行局部动员,做好人员、财产转移与抢险准备。
湘江水位衡阳站达到56米,1小时内降雨达50毫米以上,社区工作人员分头下到各居民小组指挥抗洪。
水位达到57米时要进行全面动员,社区所有工作人员,要下去检查了解汛情和指导有关单位的抗洪工作。
湘江水位衡阳站达到59米(城区达到50年一遇洪水,堤防设施已超过当前运行能力),或日降雨达到200毫米以上(特大暴雨),抢险队员进入一级战备,保证随时出动。所有单位必须做到无条件服从街道防汛指挥部调遣,尽一切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3)险情
凡发生险情,如辖区出现倒灌水内涝地域、棚户区安全险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组织力量排险。
(4)灾情
汛期,社区了解灾情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对灾情不祥的,要边报告、边收集、边继续补充。2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灾情态势及抢险情况。
四、抗旱方案
1、遇干旱天气,各村及时上报旱情,坚持灾情报告制度。乡上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牵头领导:谭肖梁其红职责单位:各村委、党政办
2、特大旱情发生后,及时送水、送药品等抗旱物资。
牵头领导:向承忠职责单位:财政所、社会事务办、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严重时,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随时了解疫情并采取检疫应急措施。
牵头领导:高秀珍职责单位:卫生院
4、遇到突发事件,引发纠纷,打架斗殴,及时到位制止、调解。
牵头领导:毛磊职责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五、纪律与奖惩
1、纪律
防汛期间,防汛有关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出现空缺岗现象。要加强对雨情、工情、水情等情况的统计,并及时上报。对工程出现的险情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抢护,确保工程安全。加强防汛值班,做到昼夜有人接听接收电话、传真,确保畅通。
对不到岗到位的,不履行防汛职责的,一经查出,将按防汛工作纪律论处。对出现险情、灾情不及时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或者出现漏报、错报的,根据情节轻重按防汛工作纪律处罚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和主要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2)奖励
对表现突出的予以适当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抗旱应急方案9
按照20xx年4月国家防总全体会议精神,现就做好今年工业领域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国家气象部门根据今年夏季(6月~8月)气象预测,建议加强海河南部、黄淮东部、江淮北部、长江上游等地的暴雨洪涝以及局地性、突发性气象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防御热材料气旋给沿海地区造成的危害,并警惕北上热材料气旋造成的雨涝灾害;加强防范长江中游等地可能出现的干旱及江淮南部等地可能出现的高温热浪材料来的`不利影响;受降雨影响,黄河下游、珠江流域可能发生大洪水;其他流域也不排除发生大洪水的可能。
今年国家防汛抗旱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大江大河、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大中城市的防洪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和一般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按照国家防汛抗旱工作确定的目标,今年工业领域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是在现有防汛抗旱应急工业品管理体制下,密切配合防汛抗旱部门做好相关应急工业品保障协调;
二是防范和应对上述地区的洪涝干旱灾害在工业领域引发的次生和衍生突发事件。
二、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工业品保障工作
各地工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本地防汛抗旱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防汛抗旱急需的救援与运输装备、应急能源与动力装置、应急通信与指挥设备、医药和防护用品、应急材料等工业品需求。根据需求,尽快摸清本地区相关工业品的生产和库存情况,加大日常监测力度。对于本地区无法解决的,应立即向上级工业管理部门报告并做好协调。加强流域间或灾区间工业管理部门的相互合作,按照就近、就急的原则,建立防汛抗旱应急工业品区域联动机制,加快救援进度,促进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应急工业品保障中的作用。
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各单位要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要求,全力做好应急工业品保障供给。遇有重大防汛抗旱应急工业品保障任务,在国家防总统一部署下,工业和信息化部针对不同应急工业品实际,采取调用政府储备、市场对接等形式,做好重要应急工业品生产调度,优先保证重点区域、重点灾情的应急工业品急需。鼓励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在防汛抗旱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三、认真防范和应对洪涝干旱灾害引发的工业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抓紧汛前有限时间,结合今年汛情,组织力量,加大本地区工业领域,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企业风险隐患普查力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动态监控,组织力量限期治理,尽快消除隐患。
要督促企业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必要时可开展预案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关中央企业要加大成员单位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督促力度,与地方政府建立应急状态下的沟通协调机制。 由洪涝干旱灾害引发的工业次生或衍生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当地工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发出预警信息;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各项工作。
四、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
地方工业管理部门要克服当前机构改革材料来的困难,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面对今年严峻的汛情和旱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和配合意识,狠抓措施落实,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信息报送,灾情发生后要及时将灾区工业品需求、灾区发生的工业突发事件、灾区工业损失情况等重要信息报送我部。请各单位6月5日前按附表要求将相关人员信息报送我部。
国家国防科工局和国家烟草局根据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本行业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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