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3号)精神,加快推动丽江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增强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结合丽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丽江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抓手,以全面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质量。力争用5年的时间,公立医院发展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全市医疗卫生结构更加优化合理,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和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丽江提供有力支撑。
二、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一)打造市级高水平医院
加强与省内外高水平医院合作,加快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重大疫病防治基地等项目建设,重点提升市级医院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病症诊疗救治和心血管病、呼吸等专科服务能力。支持市人民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向“一院多区”发展,新建市人民医院荣华分院,建成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医医院。到20xx年,力争把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综合性区域医疗中心,市妇女儿童医院、市第二人民院牵头建设1-2个专科类区域医疗业务中心,建设2-3个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丽江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达三级乙等标准。市级医院每年至少新开展1-2项疑难重症诊疗技术,全市公立医院住院量占比达90%以上,基本实现“减少跨区域就医”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县级区域医疗中心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基础设施、临床重点专科、薄弱专科和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全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长效机制,加强县域肿瘤、心脑血管等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补齐县级综合医院口腔等薄弱专科短板。到20xx年,力争1-2所县(区)级公立综合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3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1所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所有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独立的精神科、口腔科、康复科、眼科、老年病科、呼吸与重症科、公共卫生科,建有标准化PCR实验室和标准化ICU,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实现深度融合,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疾病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基本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
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快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建成一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和综合健康管理中心。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管理中心实现全覆盖,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5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云南省甲级标准,不少于2个达国家推荐标准。基层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初筛等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流动的分级诊疗秩序全面建立,基层诊疗量占比达65%以上,基本实现“头痛脑热在乡村解决”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建城市医疗集团
探索在丽江市主城区,由市人民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市级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按网格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健全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信息、资源“三通”和监督管理互相制约的医防协同服务机制,加快诊断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运用和推广,支持多学科联合、多专业一体、中西医临床协作等诊疗服务模式,形成错位发展、专业互补、有序竞争的格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落实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组建医共体内医疗质控、人力资源、运营管理、医保管理、信息管理等“一体化管理中心”,实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管理、人员、财务、物资后勤、业务、信息、药械管理采购、绩效考核、医保支付、公共卫生等“十统一”管理,构建管理共同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及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疗资源,鼓励设置独立的远程医疗、检验、心电、影像、病理、消毒供应等“医疗资源共享中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施“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构建服务共同体。协同推进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强化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建立“总额控制、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责任和利益共同体。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技术支撑作用,推动医务人员、医疗技术、药品下沉基层,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发展共同体。(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
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和“七项能力”建设。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争取省级支持,把市人民医院改造升级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高标准完成丽江市传染病医院、永胜县传染病分院、宁蒗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及华坪县人民医院传染楼改扩建任务,完成公立医院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改造任务,支持公立医院储备一定规模可迅速转换的传染病房、重症病房、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肺病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科室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
针对严重影响全市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重点提升各级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创伤、重症、肿瘤、急诊、精神、康复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补齐口腔、康复、精神、眼科、老年病等薄弱专科,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推拿、肾病、脾胃病、皮肤科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建设不少于7个(中医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至少25个(中医1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每年遴选5个薄弱专科(含中医)加强建设,有计划地推进综合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分层分类建设。聚焦“一老一小”健康需求、职业健康等领域,规划设置儿童、老年病、妇产、康复等专科医院,引入优质资源建设医养、康养中心。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医学技术创新
通过“内培外引”、建立专家团队工作站等方式,引入一批掌握高新技术的高素质医药卫生领域专家型人才,积极开展诊断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运用和推广,鼓励开展医学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群医学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推进康复技术创新。支持中医医疗机构针对重点人群、慢性病患者制定并推广中医特色治疗方案。争取国家级、省级支持在我市布局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药重点实验室、民族医药研究机构等,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开展院内制剂研发、中药新药研发和民族医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落实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产品进入临床使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
优化服务流程,利用手机APP、微信等新平台,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达50%以上。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推送、互认等便捷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探索建立单病种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社区延续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在公立医院逐步推开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
推进智慧医院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使用,三级甲等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达5级以上,其他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达4级以上,其他二级医院达3级以上,能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开展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评估合理用药等。加快推进丽江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动全市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电子健康档案等医疗健康数据互通共享,逐步形成“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检查检验结果区域互任”模式。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落实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核心业务与运营深度融合,推进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共体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进入领导班子。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每半年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坚持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导向,由医改领导小组结合实际,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统一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公立医院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总(增)量、主要负责人薪酬、职务任免等挂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重点考核有序就医格局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等,考核结果与打包医保资金、医共体院长薪酬及职务任免等挂钩。引导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及医共体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推动公立医院以评促改、提质增效。(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丽江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一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
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国家、省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鼓励探索借鉴“三明医改”经验,按照医疗服务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绩效工资总量,从根本上杜绝“大检查”、“大处方”行为。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不同岗位、不同科室、不同风险承担、不同工作强度、不同专业类别人员间薪酬要有差异,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探索实行公立医院、县域医共体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制、职工目标年薪制以及年薪计算工分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
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拓展“沪滇合作”、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丽江英才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依托专家团队工作站,拓宽人才培养和引进渠道,实现博士生招聘或引进“零”的突破,每年至少招聘3名研究生、培养5名学科带头人及10名中青年优秀医师。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与医学高等院校合作,建强教学医院,发展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医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一批名老中医药学术继承人。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落实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xx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省级要求或评价水平。(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行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病例按床日付费,探索按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加快建立“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约束激励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根据考核结果按规定比例及时拨付医保结余资金并主要用于人员绩效,建立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激励机制。(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一)强化患者需求导向
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医院文化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
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医务人员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服务青年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落实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着力构建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发挥各级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公立医院党建联席会议制度职能作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指导工作机制,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要求完成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副书记,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由一人担任的可设专职副书记。推进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与行政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医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行党支部(党小组)建在科室,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高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带群建。(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
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残联、民政、云南省丽江监狱、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部门要加强对所办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民政局、云南省丽江监狱、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大胆创新、积极作为,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
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
(四)总结推广经验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培训和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方案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提升公立医院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综合实力提级,诊疗能力明显提升,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升至94%以上;
(二)精细管理提级,综合效益明显提升,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
(三)要素配置提级,学科水平明显提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达到35个以上;
(四)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省份排名进入全国前12名,5个以上三级综合医院进入全国前100名。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打造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医院。
(1)创建国家级高水平医院。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分中心,支持中国科大附一院争取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建成国家儿童、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再争取若干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省级高水平医院。统筹资金、项目、政策等资源,集中支持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医大一附院、省中医院、蚌医一附院、弋矶山医院等5家医院,重点打造优势学科群,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基本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
(3)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统筹省市资源,以市为主、省市共建,建设蚌埠、阜阳、芜湖、安庆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10—15个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
(4)创建一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一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基本达到苏浙同类培训基地水平。
2.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
(1)巩固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高水平县级公立医院,根据县域病种外转情况,建设重点专科,柔性引才引智,100万左右人口的县(市)至少1家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政策,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医防融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2)建设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各市集中力量建设1—2家高水平市级公立医院,提升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进一步明确城市公立医院在新发展格局中的功能定位,建设重点专科,实行差异化发展。按照网格化布局要求和“五包十统一”路径,建设紧密型城市医联体。
(3)探索建设城市医院集团。支持高水平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基础上扩容增效,适度发展多院区,实行管理一体化、行政扁平化、服务同质化,发生重大疫情时单个院区迅速转换功能。
(4)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将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基层,到2025年三甲综合医院普通门诊服务量减少30%以上。城市三级医院将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等患者,及时转诊到基层。持续推进市、县(含市、区,下同)公立医院“千医下乡”。
(5)建设智联网医院。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医联体”,构建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覆盖院前院中院后和全生命周期的整合型服务体系,2023年智联网医院建设拓展到各级公立医院。
3.构建“1+5+N”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省级传染病救治基地(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以及合肥、芜湖、蚌埠、阜阳、安庆等区域传染病救治基地,各市建设1所高水平传染病专科医院或依托三级综合医院建设独立院区。建成1个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加快推进省级中西医结合传染病救治基地和芜湖、六安2个区域传染病救治基地建设,建设1支国家级和10支省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加快推进省胸科医院迁建项目、省眼科医院建设项目、中国科大附一院滨湖老年(康复)医学中心、安医大一附院老年护理和妇产医学中心、蚌医一附院心脑血管中心建设。省市共建高水平中国科大附一院感染病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精神病院。推进省市县精神专科医院(科)和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实现县级精神卫生专科全覆盖。推进省属优抚医院专科规范化建设。专科医院专科能力逐步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鼓励城市二级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转型发展。
5.建设更有特色的中医医院。建成4个国家特色中医医院,90%的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标准,9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甲以上标准。建成100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有中医药特色的服务体系。
6.减少跨省异地就医。依托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医院,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医保政策联动、转诊备案管理和专项考核,力争到2025年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升至94%以上。
(二)引领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7.提升临床专科能力与水平。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国家和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十四五”期间,通过中央财政支持、省级财政按不低于国家补助标准积极支持建成35个以上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全国排名进入前10名。建成10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200个省管市建临床重点专科。各市比照省级建设模式,建设市级、市管县建临床重点专科。各承建单位按照不少于1:1比例配套项目资金。
(2)加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建设。支持中国科大附一院、省中医院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支持安医大一附院建设国家卫生应急移动医疗救治中心,继续加强皖北皖中皖南省级医疗救援基地建设,各市、县建立紧急救援中心和队伍。加强院前急救转运与院内救治协同衔接,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化建设胸痛、卒中和创伤中心,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8.推进医学技术创新。
(1)实施科研强院。到2025年,每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上项目不少于200个。以技术创新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部分临床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省级高水平医院建设转化医学中心,理顺政策机制,拓展院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奖励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大力支持临床单中心、多中心研究,支持公立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承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逐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占比。
(3)促进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鼓励高水平医院瞄准国际先进医疗技术开展攻关,创造条件推进临床使用;及时引进国内先进医疗技术用于临床。积极支持医疗新技术价格立项,促进医疗新技术临床使用与沪苏浙等高对接。
9.创新医疗服务模式。综合医院全面开展多学科诊疗,中医医院推广中医综合诊疗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建立临床药师下临床制度,临床药师参与疑难复杂疾病多学科诊疗。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规范开展日间手术,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三级医院达20%以上。不断优化服务流程,三级医院门诊分时段预约比例达80%以上,三级医院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入院一站式服务。推广院前院中院后一体化服务。
10.信息化赋能高质量发展。
(1)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2025年,三甲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以上,二级以上医院达到4级以上;三级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甲等以上水平,二级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水平;三级医院智慧医院覆盖率达50%以上。
(2)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间信息共享。制定全省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实现公立医院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2022年建成安徽省影像云平台,覆盖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逐步拓展到超声、病理、心电等范围。
(3)加快推进全系统数据资源整合应用。深度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基于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资源整合,推进等级保护测评,提升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和网络安全水平。2023年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居民授权调阅共享。2025年实现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和综合管理等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建成“安徽医疗健康云”。改造用卡环境,完善基于“安徽医疗健康云”的电子健康卡(码)运用,与安康码互通互认,实现省内不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疫情防控、信息查询等一卡(码)通用。
(三)提升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1.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建立科学决策、分工负责、协同落实、分析评价、沟通反馈的高效运营管理机制。推动运营管理全面融入现代医院管理理念方法技术,深度融合医院核心业务,强化成本管控与投入产出评价,提升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平均住院日、百元资产医疗收入、病例组合指数(CMI)、万元收入能耗等主要指标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
12.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机制,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内控机制,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有效防范管控风险,提升医院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
13.实行绩效考核目标管理。2025年,10家省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达到A等级及以上,60%市、县公立医院达到B等级及以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制、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国家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省份排名达到全国中上位次。力争2025年,省属医院全国排名实现新突破,5个以上三级综合医院进入全国前100名。
(四)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4.改革人事薪酬制度。
(1)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加强制度规范管理,优化运行管理机制,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开展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根据公立医院发展需要,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实行编制动态调整。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动态考核。
(2)增加护士配备。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标准。按照岗位标准,合理配备护士,2025年底前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3)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培养一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一批综合素质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骨干到国内外高水平医院或科研机构深造培养。实施“江淮名医”培养工程,培养200名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
(4)优化职称评聘制度。合理设置公立医院岗位职数。科学设置卫生专业职称序列和评价标准,不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突出业绩评价、实际贡献、科研诚信等,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
(5)改革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力争达到40%。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逐步提高固定薪酬比例,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15.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1)实施卫生招才引智登峰行动和柔性引才引智云端行动。省级医院大力引进省外(海外)高层次临床专家团队、高水平博士,市、县医院引进高水平硕士;鼓励柔性长期引进院士、长江学者、中华医学会专科副主任委员以上高层次人才;创新“星期六医师”制度,柔性短期引进省外专家来我省开展疑难病例会诊和手术等。
(2)落实人才保障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保障,积极支持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专科团队,按规定对引进人才落实工资报酬、职称晋升、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为引进人才开展临床新技术、新项目和科研等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
(3)加强引进人才目标考核。各级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纳入市、县政府和省属医院目标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临床医学院士实现零的突破,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显著提升省市县临床专科医疗水平。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稳妥有序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对照沪苏浙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水平和报销比例,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学习三明经验,改革优化调价规则和程序,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支持公立医院开展标志性领先技术,对于技术难度大、外转率高的项目,优先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儿童专科等薄弱学科发展;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提高技术劳务性收入占比,逐步达到30%以上。鼓励设区的市积极申报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积极稳妥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探索按床日付费。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含外转病人额度)预付政策,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科学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简化考核流程,严格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五)建设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9.强化患者需求导向。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建设患者友好、老年友善医院,全面推广“少跑一次路,一本明白账”经验,加快推进、依规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医学伦理审查、患者隐私保护、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强公立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20.构建关爱职工的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鼓励提供托幼等服务。设立青年学习基金,支持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等,构建多层次、多渠道职业成长通道。创建平安医院,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21.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注重文化传播和品牌塑造,凝练院训愿景使命。以院史馆陈列馆等为载体,传承历史文化,加强爱岗爱院教育,创建人文关怀医院,提高公立医院公信度美誉度软实力。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建立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督促指导行业党的建设,确保相应的机构、人员、工作机制落实。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2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符合条件的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纪委书记,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
24.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推进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要确定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清单,定期研究推进,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保障。加强督查考核,省政府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参照沪苏浙有关做法,结合地方实际,合理有效、逐步提高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力度,财政补助收入占比逐步达到沪苏浙平均水平。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对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按季度开展自评;各市、县按年度对所属公立医院进行评价。省属医院年度自评和各市、县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鼓励各地各医院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培育名院名科名医,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方案3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国卫医发〔2021〕27号)要求,巩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积极成果,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十四五”期间,高举公益性旗帜,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设置为引领,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提升为重点,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为标尺,促进自治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再上新台阶。通过打造一批医疗质量过硬、医疗服务高效、医院管理精细、满意度较高的公立医院,推动自治区公立医院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到2025年,初步构建与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医防融合、中(蒙)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为落实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重点建设行动
(一)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在“十四五”时期围绕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含区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设置和管理工作。实施“千县工程”旗县医院能力建设和旗县级中医(蒙医)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补齐旗县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逐步实现旗县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有效落实旗县医院在旗县域医共体的龙头作用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全面实施中医药(蒙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开展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等项目建设,促进中医(蒙医)医院特色发展,发挥中(蒙)西医协同引领作用。到2025年,在自治区东部、中部和西部布局建设3-5个专科类和综合类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在赤峰市、通辽市、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建设以肿瘤、神经、心血管、儿科、呼吸和创伤、中医(蒙医)等专科为重点的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持续推动盟市级医院高质量发展,“千县工程”试点和中医药(蒙医药)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支持的旗县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形成国家级、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盟市级和旗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群。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诊疗需求为导向,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百千万工程”,围绕特色专科、平台专科、薄弱专科,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肿瘤、心脑血管、老年健康、精神心理、儿科、妇产、传染病和口腔等薄弱领域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中医(蒙医)优势专科建设,提升中医(蒙医)内涵和疗效,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为开展先进医疗技术、高难度手术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提供支撑。到2025年,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的临床专科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临床重点专科群,全区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和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深化医教协同,强化医院教学和人才培养职能,对接医疗技术、临床科研、医院运营等不同领域人才需求,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稳步推进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支撑相应高水平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撑公立医院实现医防融合。建立符合中医药(蒙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蒙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中医(蒙医)疫病防治队伍。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形成专科发展互相支撑、专业结构配比合理的人才队伍。加强公立医院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尤其要加强负责医院运营、信息化建设、经济管理等精细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基本建成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人才队伍。
(四)建设“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推动二级以上医院5G网络建设;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平台,开展智慧医院分级评估工作,积极开展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远程医疗等服务,到2023年,呼包鄂乌四市完成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信息系统和质控平台建设,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互认;2022年三级医院、2023年二级以上医院落实“平安医院”创建数字化建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加快应用智能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治疗系统等智慧服务软硬件,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个性化水平,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国家和行业信息化标准。到2022年,全区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力争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力争达到1级和2级,能够支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建成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医院,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形成,医疗服务区域均衡性进一步增强。
三、能力提升行动
(一)实施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各级质控中心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不断巩固。以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为指引,推进目标管理。实施手术质量安全、病案内涵提升等相关专项行动。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病案首页、医学名词、疾病诊断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实现“四统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加快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建设,鼓励医院利用信息化技术扩大处方审核和点评的范围,合理诊疗和合理用药指标不断改善。公立医院通过国家级、自治区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评的项目数和通过率持续提升,不断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和检查资料共享。认真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二)实施患者体验提升行动。推动公立医院“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2022年底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推进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形成公立医院医防融合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及满意度。持续健全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多学科诊疗、日间医疗服务、合理用药管理、优质护理服务、满意度管理等医疗服务领域十项制度,2022年底前全区三级公立医院预约诊疗平台要全部接入盟市健康信息平台;中医(蒙医)医院推进“治未病”健康服务提升工程,深入实施“方便看中医(蒙医),放心用中药(蒙药)”行动,医疗服务指标持续改善。建立针对疑难复杂疾病、重大突发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与管理制度,形成患者接诊、治疗、转诊、管理的科学流程。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五大救治中心建设,构建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以医联体为载体、以信息化为支撑,不断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将患者安全管理融入医院管理各个环节,实现持续改进。做好医患沟通,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
(三)实施医院管理提升行动。提升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凝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医院先进文化。明确公立医院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落实各岗位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形成分工明确、密切协作、高效运行的管理体系。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水平,建立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设耗材和药品入销存、物价、特殊医保提示、项目内涵、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条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闭环管理。以大数据方法对医院病种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从定性到定量评价,提高效率、节约费用。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建设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后勤管理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提升医院运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机制,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优化医院内部辅助性、支持性服务流程,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确保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医院安防系统建设,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四)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持续推进“科卫协同”机制,积极争取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联合推进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评选工作、加大重点科研平台建设力度、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针对我区重点疾病,引进项目、引进技术,开展科技攻关研究,提升重点疾病中(蒙)西医协同诊疗能力。以领先学科建设为抓手,提升公立医院的科研能力建设,打造一批代表内蒙古的领先重点学科。围绕鼠疫和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布氏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病,地方病及重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开展防控研究。积极推广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项目,从多学科、多角度加强对外技术交流合作,广泛开展与全国各省市以及周边国家技术交流与合作。
四、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2年9月-10月)。自治区、盟市结合实际,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公立医院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0月至2025年1月)。有计划、分步骤落实各项工作。各盟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报送年度工作情况。
(三)跟踪评估。落实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并进行年度评估和总结评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的方式开展评估,并以适当方式公布评估结果,持续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公立医院要把握发展契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结合现状加强统筹谋划,明确阶段目标,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同步推进改革。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抓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要大力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和医联体建设,解决分级诊疗体系和医联体建设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与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的协同作用,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合力。
(三)做好总结宣传。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对工作成效的宣传,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级卫生健康委要结合发展指数年度评估结果,对高质量发展的医院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公立医院整体实现高质量发展。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方案4
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打造健康海南“共和样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90号)、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2〕21号)、海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2-2025)年的通知》(南卫〔2022〕48号)、海南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南卫〔202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统筹推进医学、医疗、医保、医药、医院“五医联动”,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健康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明确政府一名分管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工作,统筹协调“五医”联动改革,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建立督查、指导、问责机制,确保有序推进、重点突破,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坚持分类指导。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共和建设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人员薪酬、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建立稳定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提档升级。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等,制定符合实际的方法举措、实施路径,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确保我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在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确定的改革方向基础上,创新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自主权,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公立医院活力,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90号)、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2〕21号)、海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2-2025)年的通知》精神,力争通过4年时间,强化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将高端人才引进和薄弱、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作为公立医院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围绕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十四五”发展目标,将绩效考核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坐标系”和“指挥棒”,使县级公立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到60%,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达到60%,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更加科学合理,收支结构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非药物使用比例达到25%,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的目标,推动“三个转变”,实现“三个提高”,在发展方式上,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提高医疗质量,围绕“千县工程”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以创建“三级乙等”医院为目标;在管理模式上,从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提高服务效率;在投资方向上,从投资医院发展建设向扩大分配转变,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待遇,调动人员积极性。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目标:以省、州、县医联体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巩固提升“十三五”时期建设的3个重点专科能力,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重点专科建设,2022—2025年,完成急诊科、普外科、康复科、骨科、消化科、泌尿外科、妇产科、呼吸科、检验科、麻醉科建设任务。同时,强化中医诊疗服务,重点提升中医特色疗法、推广适宜的内镜微创诊疗技术。依托省外对口援青、省内对口支援、省内专科联盟建设等方式,辐射带动全县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实现共和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三级乙等标准。
建设任务:提升重点专科能力。巩固提升“十三五”时期建设的重点专科能力,在夯实急诊科、康复科、外科成熟技术的基础上,加快开展高精尖诊疗技术,实现“大多数疑难病能够确诊、重大疾病和急危重症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治疗”目标。力争通过2-3年时间,将现有的共和县中医院城北院区打造成共和县中医院妇女儿童院区,保留原有的床位、医技、门诊科室,并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在急危重症科、心血管、儿科、泌尿外科、骨科、消化科、妇产科、普外科、影像科、呼吸科、新生儿急救、麻醉复苏、疼痛诊疗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总结出有特色、效果好、可推广的适宜诊疗经验。强化中医诊疗服务,以中医院等级评审细则为标准,以二级中医院绩效评价系统为抓手,依托省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和省外对口支援中医院帮扶,做优做强医院中医优势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中医诊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省级重点专科针灸推拿康复科,力争到2024年底将消化科(脾胃科)打造为地区重点专科。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建立多学科、跨科室共同参与的中医院协同创新机制,使中医诊疗指标逐年上升,实现非药物疗法占比达到25%的目标。建设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整合医院及医共体资源,建立县域内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2022年,完成胸痛中心建设,在试运行的同时,顺利通过国家胸痛认证中心基层版认证;全面铺开卒中和创伤中心建设,力争2025年通过国家认证;2024年,完成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规范建设。通过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有效提高县域内急危重患者救治能力和抢救成功率。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依托“院府合作”紧密型医联体优势资源,高效推动重症监护、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和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鼓励重症医学科围绕神经、心脑血管、急救创伤、深静脉置管术、临时起搏器植入等深挖潜力,提高临床抢救成功率,为全院各临床科室危重症患者的诊疗兜底。支持肿瘤防治临床服务,熟练掌握并开展癌前病变、胃癌根治术、结肠癌根治术等肿瘤患者化疗新技术,普及肿瘤预防知识,努力降低死亡率。夯实“两病”管理工作运行机制。以“海南州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和“两病医疗保障及闭环管理”工作为平台,加大慢病医防融合力度。逐步健全完善妇产科、骨科、普外科等科室专科联盟建设双主任双专家工作机制,提升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微创介入手术能力,力争在2023年底前逐步开展腔镜下胃肠癌根治术、脊柱微创、妇科肿瘤手术等微创手术。强化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能力,力争在2022年底逐步开展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五大中心”。进一步加强检验科、影像科、超声心电诊断中心、病理科和消毒供应室规范化建设。围绕临床检验、分子生物学、CT和磁共振、腹部彩超、病理学技术等专业,选派人员进行脱产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提升诊断和消毒保障能力。2022年,依托县域内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平台,集中资源,全力打造“基层卫生院检查、县医院诊断、患者在基层自主取报告”智慧信息化建设,到2023年底建成。同时,在夯实基础、能力提升的前提下,延伸服务半径,并辐射到周边区域,构建区域性的“五大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编办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
(二)夯实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目标:持续完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体制机制,促进县域医共体内资源协同利用,创新管理方式,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实现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个共同体”,完善分级诊疗,全面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统一内部转诊流程,建立转诊档案,形成“县乡一体、乡村一体,以县促乡、以乡带村”模式。县域内形成资源使用“一张网”、人员使用“一盘棋”、财务管理“一本账”,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强化县乡临床业务同质化管理,开展成效评估和动态监测,实现诊疗服务有机结合、上下贯通。
建设任务: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以推动医疗资源整合共享为核心,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重点,落实“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的诊疗模式。加快形成“责权利”一体、“人财物”统一的合作模式,实现医共体内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药品目录、耗材配送“六统一”,实现医疗质量和效率同质化,有力提升“紧密型”程度。扎实推进医共体内医保总额付费,实现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打包付费改革,建立县域内医防融合机制,推进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管、教“四位一体”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有效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慢性病防控管理能力,让群众享受到“看得快、看病好”的福利。建设县域内同质化管理“十大中心”。公卫管理中心。提高公卫12类项目服务能力,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及体系,提高县域内公卫项目服务质量,力争在2025年前开展公卫经费打包付费工作。明确医共体职责分工,做实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绩效的动态监测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医共体建设工作考核内容,与医共体经费核算、评先评优等挂钩。医疗质量管理中心。制定落实医共体内统一的质控标准,强化指导、检查和协调,采取“定期督导+日常检查”模式,稳步提升分院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护理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制定统一的护理质量和安全质控标准,重点深化拓展优质护理服务内涵,通过指导、整改,推动县域护理工作高质量、同质化发展。人事管理中心。负责各分院人才引进、人事调配、职称评聘和考勤报备工作,以相关文件为依据,稳步推进医共体内人员自主流动,将工勤、管理岗位及无证专业技术人员从现有编制内逐步剥离(工勤、管理岗位实行退一减一),持续加强基层卫生院技术力量,为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员保障。财务和绩效核算管理中心。以“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强化内控、规范运行”为原则,整合县乡资源,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支出,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及分配方案,实行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实现医共体内管理费用率降低到10%以下。药事管理中心。制定医共体内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实现“统一药品目录、统一采购渠道、统一支付药款”,推行药品入销存、药品价格、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信息管理体系闭环管理,完善基本药物使用率等各项药事质控考核指标,提升医共体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做好医疗保险工作质量控制,不定期对分院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进落实分院医保管理、医保总额付费工作,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信息与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医共体内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系统管理等制度,借助县域内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争取在2023年前建设“高效互联、集成共享、安全可靠、融合开放”的医共体信息一体化平台。医学装备管理中心。负责县域医共体医学装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论证等工作,指导分院建立设备考核标准,协助采购并全程跟踪督导。后勤管理中心。依托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机制,制订切实可行、安全规范、符合行业要求的医共体后勤管理制度及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医共体后勤管理和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研究制定改进方法和措施,及时解决各分院存在的问题,做到后勤管理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1.落实财政投入政策。落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和政府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工资等投入,保障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对口帮扶等经费,落实公立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2.强化资源配置管理。依据公立医院建设规划和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建立资源分类配置标准,严禁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3.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动态核增机制,逐步落实医院人事管理、科室设置、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的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逐步实现高级职称评审自主权。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4.深化薪酬分配制度。进一步执行好公立医院深化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充分落实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通过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推进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建立健全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5.健全人才培养评价制度。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高层次卫生人才“名师带教”三年行动计划等方法,加强老年病、儿科、重症、传染病、精神、康复医学等紧缺医护专业医务人员的培养培训,推动岗位科学管理。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加快申报审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将符合规定的服务价格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医保政策逐步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符合中藏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规范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支持中藏医药发展。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三)提高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8.构建运营管理体系。大力推动医院核心业务与运营管理深度融合,通过聚焦人、财、物、技等核心资源和医、教、研、防等核心业务,以资源配置、流程再造、绩效考核为导向,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明确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决策机制、业务规范、运营流程等内容,有效保障运营管理规范化及高效协同运作,提升运营效率和质量。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9.强化预算管理制度。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运用预算手段开展医院内部各类经济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考核等管理活动,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来源、标准等进行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10.强化运营风险防控。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完善医院内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防范财务、业务、法律和廉政风险,避免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加强债务风险管理。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逐年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管理费用率控制在10%以内。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11.强化内部绩效评价。全面开展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内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考核运营管理实施效果。通过强化信息技术保证考核质量,考核结果与改善内部管理、财政投入、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有机结合。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四)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
12.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巩固和深化对口援青、省内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院长效机制,结合我院发展需求,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制定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以专科建设带动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13.推进医学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对口支援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十大三新项目评选机制,强化省级与县级公立医院技术推广关系,加强科研技术成果转化,推进科研成果在医院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
14.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无痛诊疗等医疗服务模式,逐步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救治中心建设,推进心脑血管专科建设,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推动无陪护病房试点,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全面落实总药师制度,促进精准合理用药。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全链条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强化信息支撑作用。加强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切实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推动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全面建成覆盖全县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区域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实现互联互通。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政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信息系统融合。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实现医联体内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
16.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医务、护理、药品、院感、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理长效机制。重点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落实患者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依托州级质量控制中心平台,力争到2025年底建成1-2个质量控制中心。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7.健全疫情救治体系。坚持平急结合,补齐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短板,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依托感染性疾病科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持续强化医护人员医疗安全意识和院感防控能力,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建立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医防协同机制。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发挥临床技术优势,引导临床医生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专科医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形成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9.打造妇女儿童院区。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的通知》《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通过2-3年时间,待城北基础设施完善后,将现有的共和县中医院城北院区打造成共和县中医院妇女儿童院区,保留原有的床位、医技、门诊科室,并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六)强化公立医院文化创新
20.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强化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建设,简化就医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打造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完善分时段预约诊疗、手机终端结算、先住院后结算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完善医患沟通和投诉处理制度,持续提高患者满意度和就医获得感。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1.打造医院特色文化。建立由院党支部统领的院科两级医院文化管理体系,强化办院特色,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建立并规范院徽、院歌、院旗等文化标志,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名医名家和先进模范事迹,构建具有医院自身特色的价值理念。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认同感与自豪感。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2.推进医院廉洁文化。巩固深化党史教育成果,健全廉洁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以“患者至上、廉洁行医”为主题,以党员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党员干部、医务人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观念、廉洁自律教育为切入点,以“1+N”教育宣传为主线,加强廉洁从医教育,培养和锤炼一支医德好、医术精、医风正的高素质医疗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合理设置工作岗位,落实学习、工作、健康体检、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落实好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关注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风险基金,解决医务人员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
24.营造良好执业环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安检设施,提高医务人员执业安全感。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和设备配置,做好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始终保持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5.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完善公立医院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将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逐步分设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纪检机构,配强书记和工作人员,专司纪检监督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
26.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机制,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和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质量,推进医共体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党委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
27.落实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全面开展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
四、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2年4月19日至5月4日)。按照海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2-2025)年的通知》(南卫〔2022〕48号)文件,制定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报海南州卫生健康委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5日至2023年4月30日)。完成十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现医共体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并规范院徽、院训等文化标志;利用江苏省“组团式”帮扶平台,使医院医疗服务综合能力明显提升;“两病”闭环管理和传染性疾病救治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5月5日至2025年5月31日)。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院总体能力水平,达到三级乙等民族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建立四个“五大中心”建设;医院非药物疗法使用比例提高至25%;县域内医共体内实现一体化、同质化,县域就诊率≥90%;基本建成适应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人才队伍;实现县域医共体内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的互通共享;建立健全医务、护理、药品等管理组织机制和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不断创新医院文化,规范院歌、院旗等文化标志。
(四)自查阶段(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对照《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五项34个监测指标,对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自查,不断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强化医院领导责任、投入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对政策执行不力的将进行约谈和重点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评价。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按照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强对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科学评价工作成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宣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为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强化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及执行能力,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方案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1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高举公立医院公益性旗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为引领,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提升为重点,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为标尺,促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深入推进“三明医改”经验在荆门落实落地,全面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全力打造“荆门模式”;创建一批全省乃至全国高水平的优势学科,建成一个在全省有影响力的临床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基地,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建成一批不同层次的高水平数智化公立医院,形成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区域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心为骨干,其他高水平市、县级公立医院为支点的公立医院网络,推动全市公立医院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建设健康荆门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五”期间,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共谋划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73个,其中市级42个、县级打包项目31个,计划总投资42、82亿元。建立全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库,分批分年度组织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市级层面,坚持高水平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定位,重点推进市传染病医院、市一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市二医院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市中医医院中医保健康复大楼、市妇幼保健院妇儿健康大楼等扩容项目建设;力争2—3年内,建成市传染病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一医院综合医疗中心、市二医院专科专病特色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中医医疗和康复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中心等“五大中心”。县级层面,重点推进京山市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并新建传染病大楼,以及沙洋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东宝区妇幼保健院大楼、掇刀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等扩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市县共建”,帮助县级医院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巩固钟祥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成果,推进京山市人民医院和沙洋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甲综合医院。
2、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医联体(医共体)综合管理办公室、资源调配部、质量控制部、公共卫生部、信息化建设部、财务部等“一办多部”职能管理部门,在持续深化“人财物”紧密运行机制建设基础上,围绕急诊急救、慢病管理,构建整合型一体化服务体系。在急诊急救方面,以龙头医院为主导,着力建设市县两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规范化救治单元(站),形成全链条无缝对接急诊急救网。在慢病管理方面,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导,以慢病管理及“323”攻坚行动为载体,建立健全各类高质量慢病管理中心,由龙头医院统筹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全科护士、公卫医师、乡村医生等医疗人才资源,实行按病种分类签约服务和管理,每个专科医生包联多家慢病管理中心、若干个村卫生室,建立“1 N X”的防、筛、管、治、研一体化服务体系。支持市中医联盟、市妇幼保健联盟建设发展。
3、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构建以市传染病医院为基地、公立医院传染病区为枢纽、发热门诊为网点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构建“市区一体、市县协同、部门联动”的紧急医疗救援体系,中心城区打造“10分钟急救圈”,县(市)打造“30分钟急救圈”。依托市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
(二)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4、建立健全财政保障长效机制。坚持公益性主导,加大财政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公共服务等投入保障。逐年提高财政对公立医院人头经费的补助标准。
5、深入推进人事编制制度改革。推行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动态调整,在核定的总量内,逐步将行政后勤人员占比减少至15%—10%。允许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创新设立特设岗位,建立人员竞争上岗、择优上岗、优胜劣汰、岗变薪变等机制。用足用好编制资源,按照“保基本医疗、保公共卫生、保学科引领”原则,通过省级考务平台统一公开招聘,或通过专项招聘、人才引进等形式将引进培养的人才纳入编制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6、深入推进绩效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支持公立医院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分配制度,建立以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P(病种分值)、CMI(病例组合指数)、RW(DRG与DIP权重)、时间消耗指数、费用消耗指数、满意度等为关键指标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落实工分制、信息化、公开化的绩效考核机制,全面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7、深入推进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改革。编制、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积极支持高端医学卫生人才引进,在其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在市卫健委设立医学卫生人才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给予一定数量的引导资金支持,市直公立医院引进培养硕士、博士等高层次领军人才的费用从医学卫生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做好三级甲等医院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按国家、省统一部署适时扩面。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进一步改进评价方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落实服务基层制度,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一线流动。
8、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启动基本医保DIP付费,确保20xx年1月起正式运行,20xx年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按DIP付费实现全覆盖,按DIP付费的住院费用比例达到70%。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DIP付费方式,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完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运行机制,全面推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进一步拉开市、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差距,引导群众选择性就医。及时跟进落实国家、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
9、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比重。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对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管住管好价格基准;对技术难度大的复杂项目,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简化新增价格项目申报流程,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
(三)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10、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立完善省卫生健康委、市人民政府“省市共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机制,3—5年内,建成以市一医院为主体的骨科、儿科、重症、呼吸专科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以市二医院为主体的肿瘤、精神、传染病、心血管专科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11、打造专科专病协同错位发展“荆门样板”。市级层面,市一医院、市二医院重点发展急诊急救、重症医学、生殖医学、肿瘤、精神等专科专病;市中医医院重点发展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市妇幼保健院重点发展妇幼保健、妇科、产科、儿科等专科专病;依托市级医院建立全市专科专病标准化诊疗体系,“五化”(内科外科化、外科微创化、微创机器人化、影像介入化、诊断分子化)引领学科建设,发展影像AI诊断、手术机器人、3D打印等专科专病核心技术,以专科专病建设带动学科进步。县级层面,通过市级医院专科专病“品牌、技术、管理”平移,形成市、县专科专病联盟,推动同质化发展。到20xx年,建成1个省级疑难危重症诊疗中心,再创建3—4个国家级重点专科、6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0个县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100个基层特色专科。
12、打造多学科融合优势学科集群。按照“共建共享、效率优先”原则,依托市级三甲医院构建急危重症救治中心、肿瘤防治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妇产生殖医学中心、传染病防治中心、心脑血管防治中心、运动损伤和康复医学中心等多学科集群,与其他市、县级公立医院建成专科协作关系,形成布局合理、技术较高、特色鲜明的`学科集群发展新局面。支持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建成国家级胸痛中心示范单位、国家级卒中中心示范单位、国家级创伤救治中心。
13、打造一体化综合诊疗服务品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持续优化诊疗流程,打破学科、专业、学组之间的条块分割,推广MDT(多学科诊疗)、无痛诊疗、整体护理、快速康复、“一站式专病诊疗”“日间手术”“互动式”慢病管理等新型服务模式。建设以市级医院为引领、县级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学科协同发展模式,县级医院聚焦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向上对接市级医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向下辐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打造基层示范性健康管理中心、康复中心、护理中心,发展基层临床药学服务,树立基层中医药特色服务品牌,整体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级。
14、打造中医药传承创新服务标杆。支持市中医医院建成国家三甲示范中医医院和全省有影响力的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医养结合”中医药保健服务中心。支持市县级两级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建设,推动提升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深度实施名师、名医、知名中医工作室“三名”工程,推进中医药服务传承创新。大力推广中西医综合、多专业一体化诊疗等模式,依托市中医医院、钟祥市中医院建设省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研究中心。到20xx年,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分别达到3个、30个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现零的突破,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均达到20项以上,培养或引进10名以上省级中医名师、30名以上优秀中青年中医学科带头人,建设30个以上知名中医工作室,培养30名以上知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传承人。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规范化国医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0%的村卫生室能提供10种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15、打造高质量发展人才梯队。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万名校友资智回荆、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特聘、招硕引博和大学生引进“五大工程”。坚持“医教协同、外引内培并重”,建成3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强化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创新现代师承教育模式,加强多学科协同特色人才培养。以学科专业化布局为导向,构建“分类评价、多维考核、分层支持、逐级提升”的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到20xx年,力争培养或引进紧缺急需领军人才10名以上、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学科带头人30人左右,培养科研骨干35名以上、实用骨干210名以上,每年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50人左右,托举有望冲击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的实用型、科研型和管理型人才。
16、打造临床科研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聚焦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科技前沿领域,集聚市级三甲医院优势资源,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复合型创新团队建设,用2-3年时间,建成在全省有影响力的临床科研与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基地,打造集临床研究型诊疗平台、产业导向型科技平台、数据密集型支撑平台为一体的“宜荆荆”转化医学中心及研究院,搭建科研患者AI筛选系统、抗肿瘤药物评价系统等信息系统,实现研究数据采集和稽查等全流程自动化。到20xx年,力争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6个以上,省级科研项目立项50个以上,年均立项科研经费不低于400万元,转化科研成果10个以上。
17、打造“三位一体”数智融合现代医院。大力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到20xx年,所有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全部达到6级水平,二级公立医院达到5级水平。做实预约挂号、扫码就医、报告查询、健康教育、互联网医院等线上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打造掌上医疗健康服务圈,预约诊疗比例逐步达到年门诊人次的70%以上。改造升级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市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引入5G技术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检验检查互认、分级诊疗和远程医疗服务。推进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借助智能化诊疗支持设备和技术提升服务效率。建立贯穿各诊疗环节的综合运营管理系统以及医疗废弃物管理系统、智能被服管理系统、智能设备监控系统、智能能源管控系统等医院“智慧管家”。
(四)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8、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建立整合型医院运营管理监测决策支持系统,实现数字化驱动医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基于大数据、云平台,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不同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时间消耗标准、费用消耗标准、药品消耗标准和耗材消耗标准等,对每医生CMI、成本产出、时间消耗等指标进行监测评价和绩效考核。
19、加强全面预算和内部控制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加强全流程成本控制,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着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推广后勤一站式服务,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全市三级公立医院万元收入能耗支出降至全省中位值以下。
20、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医联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五)塑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21、推进优秀医院文化塑造行动。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院训、愿景、使命,凝聚精神力量。
22、推进伟大抗疫精神弘扬行动。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
23、推进清廉医院和精神文明建设行动。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医院建设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24、推进关心关爱医务人员行动。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坚决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25、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行动。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诊疗和执业环境。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6、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定完善公立医院章程,以章程为统领,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
27、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四、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荆门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大工程。领导小组在市卫健委下设办公室,市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卫健系统层面成立荆门市医院协会,为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搭建交流平台。
(二)凝聚建设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制定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督促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扎实组织实施。
(三)强化政策支撑。各相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围绕组织保障、财政保障、人事编制、绩效薪酬、药品供应、价格机制、医保支付等重点领域,积极对接国家、省相关政策,研究制定促进荆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系统、整体、协同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四)落实资金保障。建立由各级政府主导,财政部门统筹的资金筹措机制,落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五)确保项目安全。各地、各单位依法依规建立责任明晰、安全可控、能力完备、协同高效的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将项目安全与项目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流程完善、万无一失。
(六)严格绩效考核。建立准确反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水平的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测评估、跟踪分析、动态调整。加强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等内容的动态考核,定期通报进展。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方案6
为深入实施健康广东行动,推动我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加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制定本行动方案。未纳入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地市可参照本方案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党对县域医共体的全面领导,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性,以强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县域医共体“总院+分院”组织架构,逐步实现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等六个方面的统一管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中医药服务下沉基层、县域内上下信息联通、医防协同等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着力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人民群众“头痛脑热在镇村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的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全省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15个地市70个县(市、区)基本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明晰、分工协作、服务优质、有效运行的县域医共体,大部分县(市、区)的县域内住院率达85%左右,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全省县域医共体运行管理更加优质高效,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县域内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患者逐渐回流县域、下沉基层,群众健康服务获得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组织机制。加强党对县域医共体的全面领导。健全高效有力的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领导体制,由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管委主任,医管委日常工作由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承担。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专题研究县域医共体建设事宜。选优配强县域医共体领导班子。完善县域医共体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将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支持县域内社会办医疗机构主动联合社会办诊所等组建县域医共体,作为县域公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康复院、护理院加入县域医共体。(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二)实现人员统一管理。认真落实《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粤府办〔20xx〕18号)关于统一人员管理各项要求和人事制度改革任务。县域医共体总医院(以下简称总医院)拥有对各分院负责人的任命权。大力推动县域医共体内部人员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到20xx年,全省的县域医共体全部实现内部人员统一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三)全面落实财务统一管理。落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印发〈关于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财务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卫规〔20xx〕9号)要求,建立县域医共体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新机制,加强财务收支管理,积极推进成本和绩效管理,加强资产的统筹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到20x像年,全省的县域医共体全部实现财务统一管理。(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财政厅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四)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省级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县域医共体结余留用资金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县域医共体人员薪酬或奖励。患者在县域医共体内部转诊医保起付线连续计算。各级医保部门要强化医保基金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工作,从事后稽核转为事前提醒和事中监管,对推诿病人、降低服务质量、转移医疗费用等损害参保人利益行为开展重点监督,动态监测县域医共体医疗费用、转外就医、基金运行等情况,设置预警阈值并开展数据分析,及时向县域医共体反馈信息并加强业务指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县域医共体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机制,完善内控约束、绩效管理制度,形成相互监督、合作高效的利益共同体。(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五)着力推动总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大省市三甲医院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帮扶力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域下沉,补齐总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进一步发挥总医院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以县域服务体系整合为抓手,提升总医院专科能力,将县域医共体建设与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百县工程”、“组团式”紧密型帮扶总医院等各项行动紧密结合,以利益共享机制引导优质资源下沉,提升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到20xx年,全省的县域医共体中80%的总医院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国家推荐标准。(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六)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县域医共体慢病管理中心、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18项运行指南,将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串联,引导县域医共体建立利益共享的激励机制,构建县域医共体“总院+分院”“专科+全科”“全县域运作、上下贯通”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到20xx年,全省的县域医共体全部实现县镇一体化的分工协作、分级诊疗运行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七)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拓展服务项目,通过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获取合理报酬,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到20xx年,全省建设县域医共体的70个县(市、区)全部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八)建立县域医防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构建全县域分级分层分流的疫情防控体系。县域医共体要建立公共卫生统筹管理机制,各医院要明确承担公共卫生工作的科室,加强基层防控能力。要完善县域医共体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机制,上下联动,全专融合,提升县镇村一体化的慢病服务能力。到20xx年,基本形成较为成熟的县域医防协同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疾控中心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九)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建设。各地要根据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际情况和县域内居民疾病谱,结合诊疗需求,按照功能互补、差异化发展的要求,科学制定实施各医院特色科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要通过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方式,下沉人力、技术、管理等各种资源,推进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完成特色科室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的门急诊量或住院(手术)服务人次、诊疗技术服务性收入,要分别达到该机构年对应指标总量的20%—40%。到20xx年,全省建设县域医共体的70个县(市、区)中7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建成1个特色科室。(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心电中心、病理中心等各种资源共享中心在县域内全域运行,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各分院检查检验项目的质量控制和培训。到20xx年,基本实现县域医共体各分院之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形成“基层检查+县级诊断”格局。(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一)加强药事同质化管理。建立县域医共体药事同质化管理机制,落实总药师制度。鼓励总医院建立审方中心,规范处方点评,实现药品的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加快药学服务下沉基层。加强合理用药同质化培训,加快药学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县镇远程药学服务,切实提高各分院药事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能力。到20xx年,全省的县域医共体内部全部实现药事服务质量同质化管理。(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二)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激励制度,完善签约服务费、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允许总医院全科、其他临床医师(含中医类别)在各分院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总医院要为家庭医生提供绿色通道,将30%以上的专家号源、预约检查、床位等医疗资源交由家庭医生管理支配;要推动资源下沉,通过联合病房、联合门诊、远程医疗,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全专结合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融入签约服务全过程。推动“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服务形式,增强服务的连续性、协同性和高效性。到20xx年,全省建设县域医共体的'70个县(市、区)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80%以上。(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中医药局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三)推动中医药服务下沉基层。落实《广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粤卫〔20xx〕10号)要求,着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大省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院内制剂研发和推广使用。充分发挥县级中医院的积极作用,推动县级中医院协定处方在县域内统一使用,总医院可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中药制剂进行调剂使用。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药学服务下沉至各分院,实现县、镇、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同质化。(省中医药局牵头,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四)强化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加快总医院和各分院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助力落实总医院对分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以及对县域医共体各类业务进行分析、监管、评价。依托省远程医疗平台,通过远程心电、影像、视频系统,实现专家远程会诊及诊疗指导,让县域内居民就近享受二级以上医院诊疗服务。提升县域医共体智慧管理服务水平,打造数字化、智慧型县域医共体,支撑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辅助诊疗、人口健康、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应用,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到20xx年,打造一批上下联通信息共享的数字县域医共体示范县域。(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五)做实镇村一体化管理。各地要在县域医共体组织结构下,利用县镇一体化管理带动镇村一体化管理,按规定落实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公建村卫生站的法定代表人,落实对镇域公建村卫生站的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到20xx年,全省建设县域医共体的70个县(市、区)形成更加优质高效的县镇村一体化三级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连续、综合、上下贯通的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医防融合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级政府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制定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指导各地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督促指导,积极稳妥推动相关重点工作,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省有关部门要将县域医共体建设列入省乡村振兴及深化医改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各地要将县域医共体建设与乡村振兴、深化医改等工作一并部署落实,加强统筹协调。要充分运用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结果,定期通报县域医共体建设进展情况,对真抓实干的县(市、区)和地市予以通报表扬,对建设进展落后的县(市、区)予以督促推动。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完善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关政策,统筹用好上级相关转移支付经费及本级财政资金,形成政策和财政补助的合力,按期完成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任务。
(四)加强宣传总结。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各部门在县域医共体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宣传的引导性和时效性,积极宣传推介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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