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依法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设置岗位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64个,专业技术岗位64个。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6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的100%。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64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69%。
副高级岗位3个,其中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其中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位12个,十级岗位11个。
3.初级岗位2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31%。
其中十一级岗位14个,十二级岗位15个。
四、岗位聘用条件
教师七、十、十二级岗位仍按照现行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评审。
六、八、九、十一等级专技岗位的基本要求:
1.六级岗位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资质。
(2)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3)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4)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5)在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聘任在教师七级岗位满3年。
2.八级岗位:
(1)学历: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否则不得聘为八级岗位。
(2)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3)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4)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5)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九级岗位: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3)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4)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5)聘任在教师十级岗位2年以上。
4.十一级岗位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3)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4)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5)聘任在教师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与管理。
组长:z
成员:zz
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z
成员:zz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丹徒区中小学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丹徒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7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职责任务、岗位工作标准、岗位聘用条件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制订《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实行打分制。首次岗位聘用须符合各类岗位基本聘用条件和聘用基本年限,对照晋级评分标准,以分值高低排序确定。
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性、奖励性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进行解读。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由个人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对教职工的材料进行鉴定,并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再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学校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置,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如下说明:
1.首次聘任中提供的.材料均以20xx年11月30日为界。
2.20xx—20xx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3.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七、实施步骤
1.12月12日——12月14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
2.12月14日——12月16日: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施方案的意见,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3.12月17日: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
4.12月18日-20日: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并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记载表》提交相应材料。
5.12月20日——元月5日:完成教职工聘用工作,经教育局初审后报人社局审核备案。
八、注意事项
(一)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依法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学校制定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学校岗位聘用时,受聘人员须满足省市文件规定的岗位任职条件。教师七、十、十二级岗位仍按照现行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聘用。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由学校根据单位岗位实施方案的办法进行聘任,聘任结果报教育局备案。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具体岗位聘用程序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四)学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核准的结构比例。首次岗位设置时,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增强林产业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立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高效的林业行政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事业机构现状
xx县林业局下属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设计队、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单位。按照20xx年8月29日宁政办发[20xx]65号文件给林业局事业单位定编35人,现实有33人。
二、实施范围
xx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均纳入此次岗位设置。
三、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xx县林业局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xx县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xx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3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28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14个;
2、工勤岗7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1个、四级5个;
(二)岗位等级设置
各岗位等级设置参照《xx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等级设置。
(三)岗位职责设置说明书详见附件6
(四)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xx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3
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发〔20xx〕2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制度。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构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框架。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用人自xx相结合。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自主聘用各类人员。
(三)坚持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是现行人事管理体制和现有人员中开展的人事管理机制创新与机制转换,既坚持改革的方向,又注意新旧政策的衔接,保证改革平稳过渡。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确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各类岗位结构比例和人员聘用条件时,既要考虑岗位设置的基本比例标准,又要考虑历史传统和事业发展的实际,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工作,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促进各类人才全面发展。
(五)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岗位设置、人员聘用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岗位设置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的保障。今年重点完成岗位设置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着力健全岗位管理、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分配激励、人员退出、监督管理等七大机制,建立起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
近期目标:20xx年11月中旬前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的比例达到100%,20xx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和首次人员聘用工作。
四、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1、凡是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核拨、核补和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
2、行政类事业单位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其他事业单位按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4、各镇(街道)属事业单位。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范围。
(二)人员范围
1、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经过市人力资源局按照有关政策批准进入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均纳入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2、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东莞市干部管理权限重新修订及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东委发〔20xx〕9号文)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内容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重点开展和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岗位设置工作。岗位设置是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兑现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各单位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自身实际情况,设置本单位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岗位基本条件,形成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方案,按程序核准后组织实施。
1、岗位总量控制。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核定岗位总量的基础,岗位总量的控制标准,在市机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确定。行政类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经费的单位)岗位总量,必须按核定的编制总数确定。其他事业单位(财政核补和经费自筹的单位)岗位总量,若现有人员超过编制总数的,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确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确定的岗位总量不作为增加编制和财政拨款的依据。
2、岗位类别设置和结构比例。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在不同的事业单位是不同的,由市人力资源局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实施意见》规定的控制标准确定。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的数量,根据市机编办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设置,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3、岗位最高等级。管理岗位根据我市实际,分为6个等级(东莞理工学院分为8个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到办事员分别对应五至十级管理岗位。最高等级按照市机编办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未核定机构规格的或已核定机构规格为股级的,最高等级一般定为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按照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由高至低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技术工一级岗位按照全省总体控制标准,由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确定。具体三类岗位等级设置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4、岗位任职条件。岗位任职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按《实施意见》规定执行,是最低的准入条件,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岗位设置的原则、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5、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各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的主体,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以及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按照按需设岗、科学合理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经上级核准。岗位设置程序按《实施意见》第37条规定执行。
6、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与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完成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镇(街道)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镇(街道)人事办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特设岗位的设置。特设岗位属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急需聘用的特殊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时,原则上暂不设置特设岗位,待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入轨后,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申请设置。在此期间,如单位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则按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8、岗位总量等的集中调控。规模小、人员少的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后,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需对行业内各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进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实施。
(二)人员聘用工作。人员聘用制度是区别于机关公务员制度和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标志,是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关键。推行人员聘用制度遵循先易后难,稳步实施,逐步到位。
1、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列入本次实施范围的所有事业单位和人员都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随着改革的推进,逐步健全和完善聘期考核、解聘辞聘、聘用监督等制度。
2、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原则。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应使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得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已经超出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不要突击聘用,要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等情况,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等级和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有计划地聘用人员,逐年逐步到位。首次开展岗位聘用,可以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单位与现有在职正式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
3、做好新旧聘用政策的衔接。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并处理好新旧聘用合同在有关内容上的衔接,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4、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首次岗位聘用。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下列方法确定:从事管理工作的,按其现聘管理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职员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有博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0级岗位,有硕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1级岗位,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2级岗位,大专和中专毕业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3级岗位。
5、现聘任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人身份人员的岗位聘用。凡符合相应职务(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任职(聘用)程序,且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级的,可直接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6、“双肩挑”问题。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则按照该管理岗位是否确需专业技术背景,是否从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是否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是否确实按要求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等“四个原则条件”把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认定和工资待遇。各事业单位实施方案经核准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逐级签订的方式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与其签订,副职领导和中层正职由单位正职与其签订,中层副职、一般人员可由副职领导(或中层正职)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管理按照国办发〔20xx〕35号和国人部发〔20xx〕61号、〔20xx〕6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市人力资源局认定。完成认定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于认定时间的下月开始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8、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符合特殊情形规定的,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实行聘用合同管理。按规定免公开招聘人员,同样实行岗位聘用制。
六、组织实施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从现在起全面启动,20xx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制定方案(从现在起至20xx年6月下旬)
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政策文件,把有关政策宣传到全体人员,统一思想认识。要积极开展调研,切实掌握本部门、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分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各事业单位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或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报市人力资源局。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上旬至20xx年11月中旬)
1、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各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2、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岗位条件等。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原则上要求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
3、组织岗位聘用。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岗位聘用程序,组织岗位聘用工作,确保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4、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结果认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填写相关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行业单位较多的系统(如卫生、教育、文化),可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2-3个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试点,7月底完成,通过试点,积累经验,以实现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允许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加快进度。
(三)检查验收(20xx年11月下旬至20xx年12月中旬)
各事业单位对照有关文件和实施方案,对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进行自查,主要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验收确认,重点是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的规范性要求,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是否明确具体,岗位等级是否按程序经过认定,是否按认定的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人员对象是否为原正式在册人员,进人手续是否规范。在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局将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后,市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是一项影响深远、艰巨复杂的重大改革,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大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东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组长由市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局,主要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街、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分工1名领导负责。建立目标责任制、情况通报制,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结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二)强化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局是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实行宏观调控,做好指导、协调、审核、监督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不足,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主体,要按照国家和省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好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好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按照省的部署,抓住重点,逐步推进。今年着力抓好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首次人员聘用工作、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以及社会保障等制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很重要,环环相扣。各单位要抓好每个环节工作,特别要抓紧、抓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说明书和组织岗位聘用等环节。遵循“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先易后难,不断完善。
(四)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深刻领会和把握文件精神,在摸清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现状、人员结构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方案和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坚持积极稳妥、承认现实的原则,先建制、入轨运行,首次聘用不对现有人员结构进行调整,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逐步到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妥善研究处理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及时纠正违规xx行为,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顺利推进。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4
为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中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人字【xx】15号)和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县人字【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根据市人字【xx】15号文件规定,我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设置
(一)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管理、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岗位设置的确定应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特点等因素,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四、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设置
1.全县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六个等级,即五至十级岗位。首次设岗按现有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四个等级确定依次分为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其它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幼儿园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暂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2.全县教育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总的控制比例为1:3:6;其中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5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实际情况,经过我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上级审核批准的我校岗位设置标准,设置岗位总量225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223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9.11%。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2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9.11%。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名称为副科级,等级为九级,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44%。单位领导岗位正职1个,名称是校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岗位8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37.67%。其中:五级岗位xx个,占高级岗位总数19.04%;六级岗位为33个,占高级岗位总数39.28%;七级岗位35个,占高级岗位总数41.66%;。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8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39.73%。其中:八级岗位26个,占中级岗位总数29.21%;九级岗位35个,占中级岗位总数39.33%;十级岗位28个,占中级岗位总数33.33%。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5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22.42%。其中:十一级岗位25个,占初级岗位总数50%;十二级岗位25个,占初级岗位总数50%。
4.十三级岗位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44%。其中:高级工1个。
四、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九级管理岗位职责:
(1)履行学校法人代表职责,全面负责学校行政管理、人事、教育、教学、思想政治、总务后勤等工作;
(2)主动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创造性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指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4)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作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五、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
(一)五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3.应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六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六级岗位3年及以上;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二)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高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高级教师七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七级岗位3年及以上;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三)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成效;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高级岗位。
3.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四)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中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一级教师九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相应系列职称受聘九级岗位满2年及以上;
4.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五)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中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十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相应系列职称受聘十级岗位满2年及以上。
4.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六)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成效;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
3.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七)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明显;
2.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二级教师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2年及以上。
4.符合初级职称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初级任职条件。
(八)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效果;
2.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
六、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七、岗位聘用:
(一)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上级部门已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等事项确定岗位数;
2.申请应聘:根据岗位情况,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要求提交相应的印证考核材料;
3.资格审核:学校岗位设置工作评审小组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学校岗位设置工作评审小组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应聘人员岗位与等级,并报领导小组研究;
5.研究决定:召开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结果: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至上报前一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实名到考核领导小组举报,并提供相应证据,考核领导小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聘用及上报: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相关材料上报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进行验收认定。
(二)聘用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各类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参加专业职务聘任。
2.学校对教职工进行考评,按照现岗位等级由高到低逐级进行聘任。
3.坚持六优先:职龄优先,教龄优先,工龄优先,管理优先,教学优先,课时工作量优先。
4.聘任顺序:职龄=>教龄=>职岗相同=>职岗不同。如按照聘任顺序仍无法确定名次,由考核领导小组表决决定名次。
(1)职岗相同聘任顺序:管理(校级=>中层=>年级组长=>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网络管理员=>辅导员)=>课时/标准课时=>教学实绩=>工作量=>教学成绩=>非教师系列职称=>工作量=>工作成绩。
(2)职岗不同:工作量=>工作成绩=>年龄。
备注:
工作岗位、管理、课时及工作量聘期前所在年度为依据;教学成绩以聘期前所在年度的寒假、小高考、暑假教学成绩为依据。音体美信等无统一考试成绩的学科,如无法确定成绩,且只有1人和文化科老师一起竞聘,取文化科得分最高成绩70%计算成绩,如有2人及以上参与竞聘,由考评小组投票后排名,按按文化科积分办法计算成绩。
(2)教学实绩考核,按照职称评定的教学实绩考核条例相关条款进行。
(3)管理、课时、工作量、教学成绩等由相关职能科室、年级部提供。
(4)职龄、教龄相同,在我校工作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与晋档:
(1)受到学校和上级处理期间;
(2)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3)其他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6.几点说明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长期病假、事假等不在岗人员岗位聘任不能进档只能聘任相应级别最低级;特殊病例(如癌症、瘫痪等)除外。
(2)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五年(含五年)的,优先晋挡。
八、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岗位设置工作,学校成立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评审小组及岗位设置实施工作仲裁调解小组。
(一)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工作的实施。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评审小组
负责材料收集、汇总、上报、迎验以及材料审核及考评工作。
组长:xx
成员:xx
(三)仲裁调解工作小组
负责监察及纠纷调解工作。
组长:xx
成员:xx
九、实施步骤
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3月15日—3月21日宣传发动,数据收集上报,制定实施方案
(二)20xx年3月22日—3月24日组织实施岗位聘任,公示聘任结果,聘任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批相关部门、迎验。
本方案解释权归海东县第二中学。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6
为推进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促进学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强化办学特色,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核准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
首次岗位聘用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1.5%。其中:九级职员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0.8% 。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
2.中级岗位4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1.5%。其中: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
3.初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8.5%。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十三级岗位7个。
四、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聘用条件按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教人〔20xx〕4号)和《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的`通知》(泰教人〔20xx〕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能努力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工作。
2.热爱、忠诚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水平在全校起引领作用,个人素质全面,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
3.实事求是,勤奋学习,作风民主,联系群众,顾全大局,公正廉洁,艰苦奋斗,严于律己,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4.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勇于进取及改革创新精神。
5.应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资格,且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
6.符合国家、省、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工作总量达到规定要求。
(1)高级岗位:
①五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8年)。
②六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③七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中级岗位:
①八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10年)。
②九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5年)。
③十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初级岗位:
①十一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②十二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
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提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
文章和聘期考核两种。年度考核主要对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聘期考核重点考核个人依据岗位工作标准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情况。
5.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聘用合同考核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七、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一)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负责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负责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评审的具体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等。
(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按岗位聘用条件,负责对审核合格的对象进行评定,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八、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步骤
本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1月8日——1月12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编制岗位说明书
(二)20xx年1月13日——1月14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征询意见,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三)20xx年1月15日——1月20日组织实施岗位聘用
(四)20xx年1月21日——1月28日岗位聘用结果上报备案
本方案解释权归姜堰市z中心小学。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7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及《口洞县教育系统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岗位设置由口洞一中单独组成一个设置单位。我校主要从事高中学历教育以及相关社会服务。我校现有教职工3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90人,工勤人员20人。专技人员中高级98人,中级124人,初级68人;工勤人员中技师2人,高工14人中工3人,初工1人。
二、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三、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1、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与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即参加了20xx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20xx年工改后至20xx年7月31日前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新增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组织机构
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副组长:x
成员:xxxx
下设工作小组: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五、岗位设置
1、岗位分类:我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2、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岗位设一个职员等级:九级。科员对应管理岗位的九级。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九个等级。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3、岗位数计算及岗位结构比例
(1)、岗位数计算。以县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为基数,按照人事部门的规定比例结合我校实际计算出三类岗位的岗位数如下:目前,我校共有事业编制370人,本次设置管理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1%;专业技术岗位349名,占岗位总量的94%;工勤技能岗位20名,占岗位总量的5%。
(2)、岗位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结构比例:我校设置管理岗位1个,设置九级岗位1个。
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我校设置专业技术岗位349个,占我校岗位设置总量的94%。分别设置高级岗位122个【其中五级岗位24个,六级岗位49个,七级岗位49个】,中级岗位122个【其中八级岗位37个,九级岗位49个,十级岗位36个】,初级岗位105个【其中十一级岗位53个,十二级岗位52个】。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我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0个,分别设置三级4个,四级7个,五级9个。
六、岗位任职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基本技能;
4、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
1、担任九级职员必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学校管理工作岗位上必须工作一年以上;
2.担任八级职员必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必须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按照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已。
2、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3、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资格最低年限:
①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聘任在六级岗位满五年以上(首次竞聘应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十年以上)。
②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聘任在七级岗位满五年以上。
③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聘任在九级岗位满五年以上(首次竞聘应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十年以上)。
⑤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聘任在十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⑥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⑦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聘任在十二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任聘人员多于岗位数时,任职年限长的优先;任职年限相同时,教龄长、年龄大的优先、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优先。
5、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按照岗位要求直接确定岗位等级。
6、在获得教师职称资格任职期内有一年及其以上不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四)工勤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二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首次岗位设置聘任必获得技师技术考评资格;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必获得高级工等级技术考评资格;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必获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资格。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在获得技术等级考评资格证后,不在岗一年及其以上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七、岗位聘用
1、学校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条件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的决定。
3、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学校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任聘人员多于岗位数时,任职年限长的优先;任职年限相同时,教龄长、年龄大、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优先,若前几项均相同,则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考评后确定聘用人员。
4、专业技术人员在获得教师职称资格任职期内有一年及其以上不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工勤技能人员在获得技术等级考评资格证后,不在岗一年及其以上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5、聘任期限:首次聘任为期三年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1、人员类别确定:以现行的工资类别确定人员岗位类别
2、借用人员岗位设置问题:借用人员在原单位参与岗位设置。
3、关于超结构比例人员的聘用问题:在首次岗位设置中,应按核定的三类岗位的总量及其结构比例聘用。现有人员在首次聘用时所在类别岗位不足时,在学校岗位总量内占用其他类别空余的岗位职数予以过渡。富余人员进入现聘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
4、“双身份”人员问题
对于已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又不符合“双肩挑”条件的管理岗位人员,可以作为“双身份”人员对待,占用管理岗位职数,保留专业技术职务待遇,但不参与分级;首次岗位设置完成后,凡需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调离管理岗位,到技术岗位工作;凡继续留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不得申报专业技术岗位。
5、在编不在岗(经批准因病休息人员除外)半年及其以上的教职员工在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暂缓聘用。
6、从20xx年7月1日至完成首次岗位设置管理期间退休且退休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可以其退休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和工作业绩,比照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岗位工资,重新计算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同步兑现相应待遇。
九、具体操作程序和组织实施步骤
(一)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1)领导小组讨论制定《口洞县第一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资格审核。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初定各岗位人选;
(5)研究决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岗位人员名单;
(6)结果公示。
(7)签约上岗。经公示无异议后,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组织实施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各项准备,对岗位设置管理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2、制定方案阶段。编制、审核岗位设置方案。
3、聘用、上报阶段。全面完成岗位聘用及签订聘用合同并上报。
4、审批落实工资及总结阶段
岗位设置管理是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学校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并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学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标准,严肃程序,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稳妥实施,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8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制度,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按岗聘用、择优用人、稳步推进、不断深化,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级教师岗位基本年限要求
(1)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2)中级教师八级岗位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3)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4)首次岗位聘用时,副高教师五级岗位需在副高岗位上任职6年以上,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在中级岗位上任职4年以上。
四、基本方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各岗位设个数目,对照相应教师资格,对基本条件相同者分项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落实到相关岗位。
五、人员构成及岗位设置:
高级教师全校计34人。
岗位设置:高级五级岗7人、高级六级岗14人,其余均为七级岗。
中级教师全校计68人。
岗位设置:中教八级岗21人、中教九级岗28人,其余均为中教十级岗。
初级教师全校21人。
岗位设置:初级十一级岗11人、初级十二级岗10人。
六、岗位聘用:
按照大教发20xx【193】号文精神,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志,依次定岗。如基本条件相同,则依次以职龄、工龄、教育工作、教学工作、教研工作分项积分,逐项排序。
丰大市第四中学首次岗位聘用积分表
姓名(分) 20xx年7月
项目 内容 标准 评分
资历:
职龄及工龄 职龄:任现职以来每年得4分;工龄:每年1分,(本表截止时间均到20xx年12月止)
教育工作:
学校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 任现职以来,担任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或班主任每年1分;
个人表彰 国家5分,省4分,大市3分,县2分,校1分。(任现职以来班主任先进班集体表彰视同个人表彰)(不重复记分)
教学工作:
专业荣誉分 丰大市教学能手1分;丰大市学科带头人2分;盐城市教坛新秀2分;盐城市教学能手3分;盐城市学科带头人4分。盐城市名师5分(本项不累计,按最高分计)
工作量 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5分,不足一年扣1分,扣完5分为止。
教学实绩 学科全县1-3名:5分,4-10名:4分,无排名及其余3分;
公开课(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主办) 省以上:4分;市:3分;县(片):2分;校1分。(不重复记分)
教研工作:
发表论文或获奖(职评文件规定承认的) 省以上3分,大市2分,县1分。(不重复记分,下同)
课题研究(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主办) (以结题和主持为准)省以上:3分;大市:2分;县级:1分。
七、本方案依据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制定,解释权在校长室。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9
依据《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连云区教育系统和我校实际情况,参照20xx年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特制订20xx年滨海中学、西苑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仲裁小组和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小组:
高中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高中部门主任
初中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初中各部门主任
仲裁小组组长:xx
成员:xx
办公室:xx
二、实施方案:
根据职龄、教龄、工龄、是否为一线教师、班主任工作年限(任现职以来)、名师评比等指标顺序依次排名设岗。
具体办法:
根据职龄年限排序;职龄同等条件下参照教龄年限排序;上述指标相同的,参照工作年限排序;如上述指标相同,按照一线教师在前,教辅人员在后排序;如上述指标相同,参照班主任工作年限(任现职以来);如上述指标相同,参照名师评比等情况排名。根据排序情况按照各级设岗人数设置岗位。各级岗位最终结果以区人社局批准为准。
三、未尽事宜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讨论商定。
四、本方案由20xx年11月3日学校党政工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0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
三、岗位设置
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78个,包括管理岗位9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6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7%;辅系列岗位为校医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六级,岗位设置数为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5%。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9个,其中七级(正科级)1个,八级(副科级)3个,九级(科员级)4个,10级(办事员)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69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
(1)正高级岗位3个,其中四级岗位3个。
(2)副高级岗位18个,其中五级岗位4个,六级岗位7个(非主系列1个),七级岗位7个(非主系列1个)。
2.中级岗位3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其中八级岗位10个(非主系列1个),九级岗位14个(非主系列1个),十级岗位10个(非主系列1个)。
3.初级岗位1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0%。
其中十一级岗位7个,十二级岗位7个,十三级(试用期)岗位2个。
四、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
略。
(二)专业技术岗位
见济同中学各等级聘用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
按(苏人工考〔1995〕2号)、(苏人工考〔1997〕1号)、(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为确保该工作的顺利完成,特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由党、政、工、团、民主党派和教师代表组成:丁连伟、徐亚勤、张加红、俞瑛、殷轶瞾、秦良、章文炬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并根据评定委员会的评定结果确定教职工岗位等级。由丁连伟校长担任组长,徐亚勤副书记、张加红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俞瑛具体负责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任职条件,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负责上报各类材料,负责考核聘用,负责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核定兑现岗位工资。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成员有丁连伟、徐亚勤、张加红、俞瑛、殷轶瞾、秦良、陈钢、章文炬、贾秋萍、张晓霞、周丽、蒋继盛、于仁娟共13人组成;评定委员会负责对符合本单位晋级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不同职级分别打分,并根据教职工得分情况和学校岗位需求情况,评定教职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岗位聘任。
(二)、岗位设置实施步骤
1、岗位设置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4月)
(1)编制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和人员队伍现状,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制等事项。岗位设置方案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
(2)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3)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部门核准岗位设置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4月—7月)
(1)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学校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编制岗位说明书
结合《关于印发〈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人社发(R)〔20xx〕7号)、《关于同意常州市济同中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常人社复(R)〔20xx〕102号)和《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编制出三类岗位共13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①专题培训(5月31日下午第四节):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教研组长是本部门、组室编写岗位说明书的责任人,学校首先召集内设机构负责人、各教研组长,学习相关文件,传达岗位等级层次设置情况,明确岗位设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编写岗位说明书的`操作步骤。
(3)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常教人〔20xx〕10号)的通知精神,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我校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我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4)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参照《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实行打分制,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等级人选。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①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②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定委员会联席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参照《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5)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①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②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专家评定委员会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③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④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⑤.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3、检查验收及认定阶段(8月)
①学校完成岗位聘用后,按规定报教育、人社部门检查验收及认定。
②教育、人社部门验收认定学校岗位聘用合格后,兑现岗位工资。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岗,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做如下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2、专业技术岗位中按比例设置非主系列岗位(教辅岗位),同一职级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岗位数确定等级。
3、具有教师职称但在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本职级的最高等级。
4、已过35周岁的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在首聘中加分,下一轮聘任不再加分。
5、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入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7、首次聘任中涉及的荣誉获得时间以20xx年7月31日为界。
8、20xx—20xx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9、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1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法〔20xx〕)93号)精神,结合《温州市浦南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137号)
(三)《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xx〕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91个,设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8个(“双肩挑”18人),占岗位总量的9%;专业技术岗位173个,占岗位总量的91%。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8个,占岗位总量的9%。其中八级1个,九级17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91个(其中18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0%。
1.高级岗位11个(其中双肩挑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6%。其中五级岗位2个,占高级岗位的18.1%;六级岗位4个,占高级岗位的36.4%;七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45.5%。
2.中级岗位105个(其中双肩挑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其中八级岗位31个,占中级岗位的30%;九级岗位42个,占中级岗位的40%;十级岗位32个,占中级岗位的30%。
3.初级岗位7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9%。其中十一级岗位37个,占初级岗位的49%;十二级岗位38个,占初级岗位的51%。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至和九级岗位,分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⑤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2个,六级4个,七级5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31个,九级42个,十级32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37个,十二级38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及以上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10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者。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2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具备初级职称且荣获区级及以上三坛、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的教师优先聘任。其余人员必须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5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区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c.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2年,有个人教育教学专着出版者。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七、岗位聘用
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xx〕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享受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聘用;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和先进(学科骨干、三坛、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等)的优先聘用,各岗位具体优先聘用条件由考核组研究决定;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距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妙妙;副组长:周星秋;成员:金杨波、邹小玲、徐乐建、林学靖、张新林、王秀媚、施子闻。
2.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市骨干教师等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骨干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2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
三、设置岗位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121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110个,工勤技能岗位6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10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的95%;辅系列岗位为校医系列、会计系列、图书馆系列等教学辅助系列,岗位设置数为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5%。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5个,为七级(正科级)1个,八级(副科级)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05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
(1)正高级岗位2个,其中三级岗位1个,四级岗位1个。
(2)副高级岗位28个,其中五级岗位6个,六级岗位11个,七级岗位11个。
2.中级岗位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其中八级岗位17个(含非主系列2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6个。
3.初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3%。
其中十一级岗位13个(含非主系列1个),十二级岗位12个(含非主系列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为6个,其中技术工三级(高级工)2个,技术工四级(中级工)4个。
四、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
1.管理岗位任职者一般应具备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八级以上管理岗位应县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序。
2.七级、八级岗位任职者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九级岗位任职者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
见各等级具体聘用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
按(苏人工考〔1995〕2号)、(苏人工考〔1997〕1号)、(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定办法的设计与确认,并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本次岗位设置工作的难点是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条件的制定,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摸底,精心测算,集思广益,多方论证,努力在教工的“资历”(教龄、职龄年限)与“实绩”(专业型和奖励型荣誉)之间寻求平衡点,力求制定的条件更符合首次设岗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年龄层次教工的积极性,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两类岗位共17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制订《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实行打分制,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等级人选。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定委员会联席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参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基本条件》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专家评定委员会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置,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如下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2.专业技术岗位中按比例设置非主系列岗位(教辅岗位),同一职级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岗位数确定等级。
3.具有教师职称但在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本职级的最高等级。
4.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行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5.首次聘任中涉及的荣誉获得时间以20xx年7月31日为界。
6.20xx—20xx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7.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七、实施步骤
1.8月15日——11月1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2.11月2日——11月6日:召开全体教工大会,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施方案的意见,对方案再次修改。
3.11月7日——11月9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4.11月10日——11月16日:根据个人信息,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5.11月17日——11月20日:完成教职工聘用工作。
6.11月21日——11月27日:公示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
7.11月28日:经教育局初审后报人设局审核备案。
八、注意事项
(一)学校要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各学校要制定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市属学校岗位聘用时,受聘人员须满足省市文件规定的岗位任职条件。首次聘用时,正高级教师原则上聘用四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聘用人选,由各市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聘用。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人选,按规定, 由学校组织评审,经教育局初审、人社局审核同意后聘用。教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仍按照现行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聘用。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由学校根据单位岗位实施方案的办法进行聘任,聘任结果报教育局备案。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具体岗位聘用程序按市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各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四)学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核准的结构比例。首次岗位设置时,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步到位。
九、工作要求
岗位设置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教育事业的稳定与发展,学校领导部门要全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教工大会、座谈会、个别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统一思想,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与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工作组织和行政处室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做好该项工作。全校教职工要人大局出发,树立竞争意识与责任意识,从自身发展、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认真看待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3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86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78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70%。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5%。其中:九级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
(1)正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其中:四级岗位1个。
(2)副高级岗位1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5%。其中:五级岗位4个,六级岗位8个,七级岗位7个。
2、中级岗位4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其中: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7个,十级岗位13个。
3、初级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9%。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7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5%。其中:技术工三级2个,技术工四级1个,普通工岗位1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滨海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意见》(滨人社〔20xx〕86号,滨教人〔20xx〕62号)文件执行,具体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见各级岗位说明书。
五、岗位聘用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xx〕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
2、教职工申请应聘;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按岗位要求,可采取考核过渡、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等方法,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8、聘用合同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送县人社局鉴证。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可以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考核过渡、竞聘上岗、量化打积分、双向选择、考试等多种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择优聘用。)
六、实施步骤
1、20xx年9月10日——23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讨论、通过。
2、20xx年9月24日——10月8日:岗位考核、聘用、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3、20xx年10月9日——10日:完成各类岗位管理材料并上报教育局。
4、20xx年10月11日——30日:总结验收。
七、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制定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量化积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4、完成其它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任务。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4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天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局《关于核准天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和湖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xx]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实现员工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各类人员都是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的用人机制。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院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应纳入此次岗位设置管理范围。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暂不纳入本方案进行管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院各类各级岗位申报人员的职级进行审定和聘用,对岗位设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仲裁。
组长:何正在
副组长:邓云特
成员:徐必生陈杰涂乐新陈友平王春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工科,程立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阳丽平张琴熊建华陈彩凤吴柏茂汪曙红李熊刚徐会荣杨萍赵燕平王筱红谢爱明严姣娥董世海程天明金勇曹阳梁南芳陈伯勋白安宁杨少俊陈国祥
四、岗位计划、岗位认定及结构比例
一)岗位设置计划
我院岗位设置是按市编办下达的总编制1172人进行设岗(实有正式职工804),市人社局审批核准岗位数如下:
1、管理岗位20人(含双肩挑7人):包括七级1人,八级6人,九级13人;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22人,五级岗位17人,六级岗位35人,七级岗位35人,八级岗位98人,九级岗位131人,十级岗位98人,十一级岗位328人,十二级岗位327人,总计1091人;
3、工勤技能岗位61人,包括二级3人,三级11人,四级24人,五级23人。
二)岗位认定及分级
1、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我院对应的管理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七至九级职员岗位,即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对聘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同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双肩挑”),原则上控制在领导班子成员范围内,我院核定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为七级。
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卫生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专业技术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八至十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目前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为四级。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的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以及普通工。
三)岗位结构比率
1、各类岗位结构比率: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术岗位分别占1、7%、93、1%和5、2%。
2、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之间结构比;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总结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工勤技能岗位各级岗位结构比: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占5%、18%、39%和38%。
五、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医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都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术;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必须是按医院干部人事制度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党委行文任用或院长聘任,认定为管理岗位的。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职员岗位的任职条件:
(1)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首次设岗,管理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参照现行专业技术任务评聘的有关规定,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四级岗位,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2)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首次竞聘可在七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2)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造诣较高,获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
3)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3)六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②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参与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③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任副高级职称十年以上。
⑤临床一线正职科主任,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⑥职能科正职,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比例范围内聘用为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不受年限限制;
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实行全市统一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人选由各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批。
(4)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5)八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六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满十二年;
(6)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中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三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三年,任现职以来在正规杂志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③任中级职称满八年;
(7)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8)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9)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和专科学历人员可直接定为十二级;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首次设岗,工勤技能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六、岗位等级认定调控办法
1、凡20xx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干部任职文件的在编在岗人员,根据现聘职务和职级,按本方案参加医院首次岗位申报和认定。
2、人社局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等级岗位。
3、新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按计划择优聘用到新晋升职务相应岗位类别最低等级岗位。
4、停薪留职和内退人员因不在岗,根据在岗前职称任职情况执行相应岗位等级,不参加高一级职务竞聘。
5、在人社局审批的岗位指数内,符合相应岗位级别“直选任职条件”的,由医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直接考核认定;认定或申报进入同一等级岗位人数超过该等级相应岗位核定指数的,则根据《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岗位设置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根据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定级;因自然减员或人员调出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办法每年度集中申报并择优填补空缺岗位。
6、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
7、岗位认定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基础指标占40分,专业水平能力占35分(行管后勤45分),科研教学占20分(行管后勤10分),文明创建(奖励)占5分。
8、20xx年7月1日后至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比照本方案进行申报定级(不占岗位计划指标),并按规定程序和原则重新申报并核定退休费用。
9、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如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方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
七、聘用管理办法
1、因工作需要、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变化等原因导致岗位或职级变化,可不受原聘期限制。岗位或职级变化应重新签订相应岗位聘用合同,并从次月起兑现相应待遇。
2、聘期内经同意脱产参加培训或进修的人员,其工作内容、合同期限以及其它约定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补充协议和聘用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3、岗位设置实行岗位级别“能上能下”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三年重新申报认定一次,按各职称系列计划指标择扰聘用。
八、岗位竞聘一票否决条款
凡在医疗安全、护理安全、医德医风、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计划生育、院内感染等方面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责任人,将降级聘用;出现违反国家纪政纪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若情形严重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将降级聘用。
九、岗位设置实施程序
1、组织学习,公布岗位
召开动员大会,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岗位任职条件。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岗位设置有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稳步推进。
2、申请应聘,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提出应聘申请,填写应聘岗位申请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科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拟聘人员。
3、公示结果,签约上岗
公示聘用结果,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程序进行复议。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聘用结果聘用入岗,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从次月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十、时间安排
20xx年2月20日前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月28日之前完成个人岗位申请及竞聘;3月10日前将聘用结果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签证;3月20日前所有材料申请市人社局认定后,办理工资待遇审批手续。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5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院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70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湘政发〔20xx〕28号)、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xx〕97号)、《岳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办发〔20xx〕12号)和《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湘编办〔20xx〕2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岗位设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力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我院为全额拨款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额896个(其中766个编制为可用人员编制,130个编制作为兼职教师财政拨款依据)。单位正职2名,单位副职7名。内设副处级机构33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6个、教辅机构(附属医院差额拨款独立法人单位单独制定方案)7个、教学系部10个。
(二)现有在岗人员配备情况
目前,我院共有在岗人员为896人,其中:管理人员84人,专业技术人员704人,工勤人员108人。896人包括711个有编人员、185个无编人员。
三、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湘编办[20xx]21号)文件精神,我院可设置岗位总量1400个,按照我院实际情况和人员精简原则,目前设置岗位总量960个,其中:管理岗位134个,专业技术岗位768个,工勤技能岗位5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0%。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高教教师系列,高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59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77%。辅系列岗位为工程、实验、图书资料、会计、社会科学、医疗卫生等系列,辅系列的岗位等级不进入学院相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最高档次。严格控制管理人员占用专业技术职数,确保“双肩挑”人员比例控制在管理人员中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的30%以内,首次岗位设置完成以后,新进管理岗位人员严格执行管理岗位职级待遇。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34个,占学院岗位总量的14%,详情如下:
1、院级领导岗位9个。其中:四级职员2个,分别是:书记1个、院长1个;五级职员7个,分别是:副书记1个、副院长4个、纪检书记1个、工会主席1个。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72个。其中:六级职员32个,名称分别是处长(主任、部长)、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督导团团长等;七级职员40个,名称分别是副处长、副主任、副部长、团委副书记等。
3、其他管理岗位53个。其中:八级职员20个,名称是科长。九级职员33个,名称是干事。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5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
(1)正高级岗位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其中:三级岗位18个,四级岗位28个。
(2)副高级岗位20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其中:五级岗位41个,六级岗位83个,七级岗位83个。
2、中级岗位3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其中:八级岗位104个,九级岗位138个,十级岗位104个。
3、初级岗位16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2%。其中:十一级岗位76个,十二级岗位76个,十三级岗位17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58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6%。其中:技术工二级3个,技术工三级12个,技术工四级24个,技术工五级12个,普通工岗位7个。
四、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⑴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
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七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可以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3、新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按岗位要求确定岗位等级。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按照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具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任职条件(具体岗位等级分级细则另行制定):
⑴一级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⑵二级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⑶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4年;
⑷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5年或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7年;
⑸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⑹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⑺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⑻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⑼研究生毕业第一年进入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转正后进入十一级;本科毕业第一年进入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一年以后进入十二级。
5、对获得下列荣誉者,评为正高职称2年后、副高职称4年后可直接聘用至学院相应级别的最高等级(一、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另有规定)
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或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含劳动模范);
⑵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⑶教育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湖南省优秀专家;
⑷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在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在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具体按国家政策执行。
2、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聘用
按照《岳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公布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聘用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院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将聘用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
7、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参照“四差额”办法组织中层干部岗位的竞聘,采用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公开竞职的方式组织副科岗位干部的竞聘,采用双向选择的办法对教师和教辅人员进行全员聘用。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顾问:肖自力
组长:段华
副组长:潘岳生
成员:陈细兵王正功彭利余邹玉莲汤君燕凌伯勋
姚红陈红阳李景军彭宣红闾四平
下设办公室:由陈细兵兼任主任,阳可奇任副主任,余新良、闾滔滔任干事。
七、实施步骤
我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1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
1、组织宣传学习,从思想上重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进行广泛调研,从实际与发展出发初拟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并报市人社局。
第二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交学院党委研究,并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2、评聘结合。通过岗位公示、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组织竞聘、学院评聘的方式完成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聘任工作。
第三阶段:
1、学院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兑现工资待遇。拟聘人员报人社局审核后,学院凭岗位认定通知书到人社局调整工资,兑现工资待遇。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
20xx年9月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03-26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04-08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04-25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04-25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04-25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5篇04-05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5篇)04-05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汇编15篇)04-25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汇编15篇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