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方案

2023-04-03 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基层社会治理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X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区委办发[X]XX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2、推进“四个平台”及可视化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理顺社会治理组织指挥体系;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二、工作措施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XX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xx〕16号)和《中共XX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委基治委发〔20xx〕2号)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党建引领,固本强基。

  (二)突出需求导向,靶向施策。

  (三)突出实务功能,共建共享。

  三、任务分工

  (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

  (二)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

  5.深化基层机构改革,统筹党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资源,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

  (三)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

  6.坚持党建带群建,更好履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统筹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

  7.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

  8.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

  (四)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

  9.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

  10.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

  11.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

  12.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

  13.乡镇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

  1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15.优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加快推行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

  (六)增强乡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

  16.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乡镇(街道)协商重点,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主导开展议事协商,完善座谈会、听证会等协商方式,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

  (七)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

  17.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

  (八)增强乡镇(街道)平安建设能力。

  1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

  (九)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19.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

  20.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

  (十)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

  21.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22.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3

  20xx年,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全国省市会议精神,巩固平安建设成果,着力加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力度,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综治基础建设,推进新一轮平安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一)深入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平安村(社区)创建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达到新一轮平安创建标准。

  (二)切实加强综治机构建设。加强综治机构自身建设,充实力量,健全制度。调查研究,明察暗访,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狠抓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

  (三)大力推进综治工作中心平台建设。在有条件的村要健全综治办或综治工作站,有效整合公安、信访、民政、国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工作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四)健全农村平安建设长效机制。统筹规划,加大投入,确保年内基本完成村(社区)为核心,警务室或调解室为支撑,治安巡逻队为基础的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体系的目标要求。

  二、着力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体系,维护社会持续稳定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组织领导和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组织领导,实现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协调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多人事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健全预警机制。密切关注社会经济分配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排查梳理涉及农民工返乡、农民工资、引发的矛盾纠纷,掌握社情民意,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加大信息汇总、形势研判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和预警机制,积极做好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着力健全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体系

  (一)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统一执法思想,加大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打击能力,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与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城乡治安整治专项活动。加强对旅游环线的整治,深入开展“打黄打非”、盗窃破坏“交通网线”设施专项整治,非法安装使用电视接收机设施、传销和“黑网吧”等专项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控体系。把社会管理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建设规划,构建以巡逻员为骨干,其它群防群治队伍为重要力量。切实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保持社会治安平稳。

  四、创新重点群体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村(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网络,全力做好返乡农民工的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双向服务管理措施,形成服务管理合力。

  (二)加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排查管控。推进重点群体信息库建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违法犯罪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加强对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

  (三)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抓好企业安全的监管,保障企业的良性发展势头,做好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和改进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和交通运输,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和改进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密切与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进一步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平安长效机制等为重点,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指导和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新一轮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4

  根据省、市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和县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短板,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生态优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以创新投融资机制为动力,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全面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岭南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

  全面完成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xx年创建(20户以上,下同)自然村63条,全全镇累计60%以上自然村完成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xx年创建整洁村184条以上,全镇80%自然村完成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到20xx年全镇基本完成自然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在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基础上,同步推进3个贫困村创建示范村工作,其他村(居)滚动推进具备条件村庄创建示范村。到20xx年,全镇建成一批人居环境、产业增收、特色风貌、乡风文明、社会和谐方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示范村,实现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根本改观。到20xx年全镇农村建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加强规划引导,建设实行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不设计不施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从村庄自然地理环境、资源文化特色、经济状况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出发,注重保持乡土气息、民俗文化、田园风光,保护古建筑、古村落等历史文化遗迹,不搞“面子工程”,不搞大拆大建,不建大型广场,不挖山毁林,保持村庄原有肌理和格局。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明确政府、社会和村民的投入建设责任,集中财力办大事,整合社会力量,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农民、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投入。分类指导、示范推动。分类施策,打造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共谋共建共治共享。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懂、能用管用原则,由镇、村、设计单位和村民建设理事会共同参与,结合地方特色和经济基础,集思广益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引导村庄、村民相对统一住房风格风貌,推动实现农房建筑规整化,突出本土特色和节能环保要求。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造,实现乡村风貌美丽化。科学安排村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站(室)、文体活动场(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农村建设特别是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加强农房建设管控,鼓励拆旧建新,落实一户一宅。

  (二)全面推进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根据村庄实际情况,由镇挂村干部协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整治的项目计划。按照开展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基本要求,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组建村民理事会,组织发动群众全面开展“三清理”(清理村巷道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垃圾、卫生死角;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垃圾)“三拆除”(拆除危弃房、猪牛栏及粪坑、茅舍;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三整治”(整治垃圾,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长效运营机制,落实门前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三包”责任制和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整治污水,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暗渠化排放达100%,实现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整治畜禽污染,建设栅栏圈围,实现人畜分离,禽畜集中圈养。“一美化”即深入推进村道、庭院及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统筹推进“五通四进村”。推进通硬底路,村道、巷道100%硬底化;通自来水,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通互联网,覆盖光纤和4G网络;通数字电视,村民能看上高清电视;通安全优质电,逐步实现城乡电力服务一体化。推进安居进村,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整洁宜居设施进村,推行雨污分离,规范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使用,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信息应用进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公交出行进村,规范农村客运管理,提高行政村客运车辆通达率。

  2、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村庄建设实现“五有”,即是有村务办公室(文化室)、有停车场(小广场或篮球场)、有文体设备、有路灯巷灯,有公共安全防护体系。依托行政村公共服务站,构建中心村社会服务综合体,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落实代办员制度,贴身服务贫困户。全面构建群防群治管理体系,加强农村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建设必要的生命防护设施。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资源保护,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全面落实河长制,设立管水员。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落实旧电池、农药瓶、旧灯管等有害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和水产生态养殖治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农村新能源应用,强化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和林地林木资源。

  (四)传承发展先进文化,促进乡风文明和谐共建。

  1、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开展农村“德育”行动,传承优秀家风家训,广泛开展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传承活跃民间文化,开展文化节庆、四季花海、休闲体验等活动。开展基层文明创建“十百千”特色工程,开展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户和农村信用等级评选活动。开展“八礼四仪”活动,引导群众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等陈规陋习。实施反映农村生产生活的谚语、警句、年画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美德、法制宣传、生态保护、家庭文明等主题公益广告张贴上墙,营造村风文明良好氛围。

  2、加强文化保护与传承。保护农村传统民居院落、古建筑、古驿道、抗战文物、红色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推广乡村特色民居建设。保护挖掘革命遗址资源,传承发扬生产、生活、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3、加强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探索功能置换、兼容使用、开发权转移、减免费用等激励性措施,引导社会组织或个人参与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推动民宿建设、“互联网+”等乡村旅游模式与古村落、历史建筑、有保留价值泥砖房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有效结合,科学谋划乡村休闲旅游、民间工艺作坊、乡土文化体验、传统农事参与等特色文化休闲旅游项目。加强有保护价值历史建筑的修复保护,展现当地人文地域特征,留住乡村风貌和田园乡愁。

  (五)充分发挥整治主体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1、转变干部职工职能。镇领导干部要充分利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督促各村按要求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20xx年南街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自然村责任分工表》的分工安排,干部职工要按照建设要求,落实所挂村的前期规划、筹委会成员以及“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一美化”等任务,确保环境整治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各项工作有专责机构、专人负责。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村党组织的“四项权利”,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健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经济社等基层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等制度。

  3、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村民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自然村(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村民理事会、议事会等作用,引导村民自觉参与乡村建设、监督规划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允许村级组织承接陂头、村内环境整治、小型农田水利、巷道建设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民居农房建设等项目可交由当地经过培训的农民工匠组织实施。深化农村普法教育,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协商解决纠纷矛盾、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三、强化措施保障

  (一)健全分级分类投入体制。对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医疗卫生、教育、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管护投入以政府为主;鼓励外出乡贤和企业家支持投资新农村建设。对村内环境整治、村内公益事业、村内公共设施建设等,由村民自行负责,政府给予激励奖补;鼓励村民倡导实行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拆旧不补、青苗不补、让地不补、误工不补”。

  (二)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根据县文件精神,按照力度不减、总量增加原则,加大各级涉农财政资金整合和投入力度,在保证完成上级原定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职原则,整合各部门新农村建设、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事一议”等涉农资金,重点用于人居生态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镇将统筹省、市、县专项资金,通过奖补激励机制(另行方案)予以支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生态环境整治,组建乡贤理事会、联谊会等,激发镇、村内生动力投入,进一步提高资金自筹率。

  (三)创新协作帮扶机制。领导小组各专责组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动员引导工商企业、先富群体、乡绅贤达捐资出力,组织民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结对帮扶。借力对口帮扶单位的扶贫政策,各扶贫单位积极参与帮扶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

  (四)加大用地政策倾斜力度。鼓励各地按照规划,开展“空心村”、边远小型村的拆除撤并,推进闲置宅基地整理复垦,清理空置住宅、“一户多宅”、违章建筑、违规搭建,促进旧村改造和中心村建设。坚持“一户一宅”、“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原则,对农民自愿退出多余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自愿放弃原有宅基地以及置换宅基地等实行激励奖补。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主体、镇级实施、村级创建”的分级负责机制。成立南街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委书记曾秋华任组长,镇长陈伟东,镇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镇属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村庄整治指导组、拆迁信访组、生活污水处理指导组、交通宣传文化指导组。卢瑞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综合协调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和对各村(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强化督促检查。镇委、镇政府将按照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进度台账,各村每月填报建设进度,发现问题,及早纠正。二是建立督查制度。镇纪委等部门组成督查组,每季度对各村整治创建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整治创建工作较差的镇分管领导必须向镇委、镇政府提交书面说明和整改承诺。

  (三)加强规划和项目管理,接受村民监督。严格规划管理,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规划须充分征求村民意见。严格项目管理,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重大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严格资金管理,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规范村民建房,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和建设报批手续。完善镇级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增加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强化镇、村的规划建设管理。

  (四)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动员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主导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把开展村庄生态环境整治建设新农村示范村的目标要求与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利用宣传栏、互联网等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成功经验,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5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全面强化社区党委的领导力和组织力,构建党委统筹、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我街道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重要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社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明确社区“六定”(定位、定责、定员、定岗、定费、定薪),构建完善“一核五化”治理模式,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理顺体制机制、推动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最大限度发挥社区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把社区党委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西部中心、智造重镇、魅力蚝乡”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充分发挥社区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建设贯穿社区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深化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提升,以基层治理成效检验基层党建成果,始终确保社区治理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群众。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坐标,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坚持大开放大融合,统筹推进。建立多层次的区域化党建平台和组织网络,注重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强化互联互动、共建共享,推进全街道范围内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共谋区域发展、共抓基层党建、共育先进文化、共助人才成长、共同服务群众、共建共享家园。

  (四)坚持创新发展,破解难题。围绕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顺应社区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需求,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上下功夫,巩固和深化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成果,切实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坚持重心下移,做实基层。进一步发挥街道、社区在基层党建与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明确职能定位、理顺条块关系、优化组织架构、加强综合保障,使基层有资源有条件有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落实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社区党委领导核心

  1、明确社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城市基层党建“标准+”系列文件精神,明确社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打造“一核多元”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夯实基层党建基础。社区党委是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的基层委员会,是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负责领导本社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十九大精神列为“三会一课”的`必学内容和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充分发挥新时代讲习所(社区党校)作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讲思想习理论、讲党史习初心、讲宪法习法治、讲民生习服务、讲政策习发展、讲传承习文化等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讲习活动,推进十九大精神在XXX落地生根。

  2、健全社区党委运行机制。研究保障社区党委充分行使社区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的具体措施,落实《中共深圳市宝安区社区党委“四项权力”实施细则》,健全社区“四议两公开”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委在社区各项事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社区党委对基层治理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落实兼职副书记参与社区党委分工,股份公司董事长负责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股份合作公司自有物业等管理工作。根据区的统一安排,分批从区、街道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副书记)。

  3、强化对集体经济的领导监督。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为契机,加强股份合作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中的作用,推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工作顺利完成;社区党委领导、支持和监督公司的发展,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任免须经社区党委研究同意,公司重大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决策前须经社区党委研究审议;支持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董事长候选人建议为中共党员。

  明确社区党委对社区集体经济监督事项。进一步规范社区党委对集体经济的监督范围、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确保社区党委对股份合作公司的领导、支持和监督。

  严肃社区党委对社区集体经济的监督责任。对股份合作公司未按要求报社区党委审核把关、或社区党委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街道各职能部门把关不严,造成社区党委不能有效行使“四项权力”的,追究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实行社区财务管理党委书记负责制。发挥社区党委主动性,增强社区党委对经费的使用权。凡是上级下拨到社区的各类服务群众经费,由社区党委牵头组织实施,统筹使用。社区财务管理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社区党委书记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二)机构人员“标准化”

  5、落实社区工作清单。严格落实社区党委、工作站、居委会工作事项清单,凡未列入清单的事项,需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方可下放至社区,并实行“费随事转”。进一步清理、归并对社区的各类考核、评比、检查,制定目录严格管理,为社区“减负”。各相关科办对照社区工作清单,梳理、制定工作流程,并开展业务培训会。

  6、合理设置社区工作架构。按照统筹、管理、服务、联动四大职能,将社区工作架构设置为“一办两平台”。一是综合办,负责社区内部运作和监督工作;二是党群联系服务平台,负责区域化党建、群众联系服务、综合窗口管理等工作,推动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三是综治平台(综治中心),负责智慧管控、应急值守、平安法治、安全生产、综合巡查整治等工作,维护社区平安秩序。按照区指导要求,修订社区党委(工作站)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办法,指导社区科学设置功能组别。

  7、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体系。落实《宝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做好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设置,分为负责人、主办、辅助三类,建立分类分档岗位管理体系。按区统一部署,做好人员过渡和聘用工作。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在市区指导下,逐步完善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福利方案,建立健全动态增长机制。坚持“能者多得、奖勤罚懒”原则,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绩效考核办法,鼓励减员增效,切实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效率和能力。

  8、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培训。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计划,分岗位、分批次开展人员培训。抓好新入职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开展政治理论、依法行政、行为规范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依托“头雁论坛”、“蚝乡讲堂”、“展翅行动”等品牌培训项目,全面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履行职责、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9、推动“1+1+6”队伍力量下沉。综合巡查、社区综合整治、安监3支队伍由街道具体调配下沉,与社区工作人员“搭班干活、捆绑作业”。社区治安消防队伍由区公安分局统筹下沉社区,负责社区内出租屋、“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小型消防站值守、扑灭初期火灾和公共区域内的治安巡逻防范工作。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等4支区专业队伍由区主管部门统筹调配下沉,安排人员对接一个或多个社区,并在相关社区挂牌公示、接受监督,除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外,还要响应社区诉求,结合职能会同社区开展联合整治。

  10、理顺下沉人员管理体制。下沉人员日常管理由主管单位和社区共同负责,其行政、人事、工资关系保持不变,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到社区党委。其中,社区综合整治、治安消防队伍日常管理以社区党委为主,综合巡查、安监队伍日常管理以街道为主,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队伍日常管理以区主管部门为主。

  11、完善下沉人员考核激励机制。赋予社区党委一定的考核权限,下沉人员年度考核由各主管部门、社区党委共同行使。其中,社区综合整治、治安消防队伍,社区党委考核比重不低于70%;综合巡查、安监、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队伍,社区党委考核比重不低于50%。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使用、发放绩效和奖励工资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公示前应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12、提升下沉人员工作效能。各科办要加大对下沉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实行持证上岗,有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授予执法资格,定期对人员到岗到位、专业能力、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确保队伍专业素质。对不服从管理、不配合工作、工作不到位、专业水平不足或连续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社区党委可对下沉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要求主管部门调整下沉人员。下沉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管部门应承担连带责任。街道相关科办应结合工作实际和社区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下沉人数、时间路径、工作职责、管理分工、绩效分配、监督考核、一票否决等事项,上报街道党工委,再按要求上报区网格化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审批,同时送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三)网格治理“精细化”

  13、优化网格划分。按照“规模适度、动态调整”的原则,按区网格办的要求,适时调整基础网格,以适应工作需要。以社区为单位划定警格、安格、交格、环水格、市监格、洁格等专业网格,并根据网格调整情况对人员配置、系统设置等同步调整。根据区公安分局优化布点的要求,做到“一社区至少一个警务室”。鼓励各社区在网格划分的基础上,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

  14、优化巡、拨、办、督机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综合巡查事项、定点巡查事项进行优化。根据实有事件的发生规律和季节变化,对巡查频次进行优化。按照“谁上报、谁核查”对系统推送已整治的事件进行核查,对于网格员核查不通过的事件退回整治,核查超过三次仍达不到结案标准的,纳入整治单位绩效考核,限期督办。

  15、推行微小事件简易程序。根据区网格办制定的《网格员督办微小事件清单》,由网格员对微小事件当场办理或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综合整治队强力整治。对于危险程度高、事态紧急的事件网格员以快采快报形式报告相关部门处置。加强巡查和整治队伍的配合,巡查中队向整治中队派驻联络员提高采办信息流转效率,定期采取针对性的联合整治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16、建设社区综治平台。根据上级要求,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置群众接待、矛盾纠纷调处、心理咨询等功能区域,场所建设面积控制在300—500平方米。建设社区微型管控平台。将社区综治中心、应急值班室、视频研判室、微型消防站调度室、巡查整治事件处理室等进行功能整合,高标准建设社区微型管控指挥中心,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深化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一社区一心理咨询师”、“一社区一名以上禁毒社工”,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强化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力度。

  17、建设实有人口动态管控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将社区内实有事件、实有人口等网格基础信息进行集成、分析,加强与党建、公安、教育、民政、人社、消防等部门的业务信息融合,充分挖掘数据间的关联性及规律性,分别以区、街道、社区为单位直观呈现,促进网格基础信息在推进基层党建、基本公共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有效应用。

  18、建设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推进公安、城管、教育、环水等行业视频资源联网,实现视频资源各部门各层级共享。建立视频研判队伍,对视频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应用,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19、建设社区网格化智慧消防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加快网格化智慧消防信息系统的深化建设,明确社区内的工厂企业、重点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监管对象信息在地图上标注,与网格责任人捆绑,并将各类单位及场所按重要程度分等级监管,实现对消防形势的实时管控。加强社区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加强股份合作公司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和培训。

  20、建设城中村出租屋视频门禁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在街道、派出所、社区建设视频门禁系统监控中心,在符合建设条件的城中村出租屋安装视频门禁设备,将视频门禁数据接入省、市、区三级大数据共享平台,为治安工作的分析、研判、预警提供大数据支持。

  (四)主体责任“规范化”

  21、明确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角色定位。股份合作公司应在自主发展经济、努力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严格按照社会公共区域治理标准,做好集体自有物业管理区域和属于股份合作公司“围合式小区”的内部治理工作,履行好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工作责任,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责任不放松。有条件的股份合作公司利用自身企业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强化社区协同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多元共治局面。

  22、落实工厂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社会主体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制定工厂企业、物业管理公司、清扫保洁企业、出租屋业主、楼栋长、承租户以及各类经营商户在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方面的责任清单,并多渠道公告公示,明确社会主体的主体责任。优化购买社区清扫保洁服务管理考核机制。按照区住建局的要求,对辖区商品房住宅小区开展星级评定、每季评比等工作,对辖区“村改居”小区开展“以奖代补”考核工作,对排名靠后的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进一步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物业小区的检查、考核、通报、监督,将各类主体的履责情况在社区内通报公示,并录入宝安区诚信系统。定期评选表彰一批履行主体责任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给予一定奖励。

  推行“红色”物业管理,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党组织,实施“党建进物管,物管进社区”,积极探索社区党委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双向任职”,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内的各项监管职责,实现“多元”治理。

  23、加强“楼栋长”队伍建设搭建履责平台。督促出租屋业主、工业区经营者配备专职楼栋长;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商品房楼栋组建兼职楼栋长,协助做好人员管理和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强化楼栋长制度,建立楼栋长协会,制定楼栋长奖惩及行为规范,将安全监管落实到最基层。

  24、对不履责的受益主体严格依法查处。推动条块专业执法力量下沉社区,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执法体系。公安、安监、市监、环水、消防、城管等执法部门,对拒不履行主体责任的,按照各自职能严格依法查处,对一些重点案例进行广泛宣传。

  (五)居民自治“组织化”

  25、挖掘居民自治内生动力。健全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规范居务监督运作机制,强化对社区重大决策、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力度。推进社区公益服务、社区家园网建设,拓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渠道,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运作。探索发挥社区基金会作用。活跃社区基层群众文化,以社区邻里节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邻里互助活动。做实源头性居民调解,构建解决居民矛盾纠纷的缓冲带。强化社区居委会“枢纽、议事、监督、服务”职能,从社区老干部、老党员、外来务工人员中物色和培养一批自治精英担任“义务调解员”,打造“有事大家议”居民议事厅,成立企业、义工等联合组织,充分发挥居民自治作用。

  26、办好家门口社区党校。依托街道社区党校、各社区分校,加大学习型社区建设力度,举办全民终身学习、市民大学堂、“民生培训进小区”等活动,提升居民素质。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交流、培训机制。以社区党校为平台,发挥主体责任宣传教育功能,由网格长、网格成员、社区干部等为宣讲员,深入出租屋、工业区、物业小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督促社会主体承担起社会治理、安全生产等责任。依托街道地铁口、主干道等人群密集区域的U站、社区微型消防站等载体,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社会主体责任、党群服务、治水提质等宣传活动。

  27、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赋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器”职能,鼓励社区引进和培育发展政府需要、群众需求的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有偿参与社区治理和群众服务。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新选聘社区工作人员时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优先考虑,为社区建设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

  (六)党建覆盖“全面化”

  28、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社区党委下设直属党(总)支部、股份合作公司党(总)支部、居民党(总)支部、“两新”党(总)支部,各类党总支相应设置党支部;在条件成熟的商住小区、城中村小区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对组织关系不隶属于社区党委的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及临时党支部等的统筹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探索将街道下派干部、各职能部门下沉人员、驻区单位、两新组织等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社区。加强社区阵地建设,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建立社区党群服务分中心。

  29、建立区域化党建月度协调等制度。建立健全街道区域化党建月度协调制度,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到底到边。建立党建督导检查常态化机制,采用日常指导、每月抽查、半年督导等多种方式,实现党建督导与年终述职考核挂钩。积极推进区域化党建网格建设,形成“区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基层党支部—党员”全覆盖信息联网管理体系,实现区域协同联动、支部互融共建。

  30、开展“五员”进社区活动。区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正科级以上干部等“五员”定期到社区接待、走访群众,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和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问题难点解决在社区。制定街道“五员”进社区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任务、活动方式,以及社情民意的收集、处理及答复等工作流程。探索“5+N”模式,每次活动社区律师共同参与,提供法律服务,并由社区统筹安排部分义工、社工、党员志愿者参与,也可安排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成员等参加。

  31、实现党员发挥作用全覆盖。要求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进小区,开展“双亮双评”活动,使在职党员到社区亮身份、树形象、起作用。在社区推广建设党员示范户、党建示范街,引导党员在“双宜”小村建设、“三小”场所整治、消防隐患整治、城管、治安等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把社区党员的姓名、照片、服务承诺等,统一制作成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进一步加强“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实,社区纪委在社区党委和街道纪工委领导下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32、推进社区“民生微实事”。突出社区党委在服务群众中的主导作用,既让群众真正得实惠,又让群众知道惠从何来。按照上级社区“民生微实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民生微实事”工作流程;切实突出社区党委的统筹领导作用,搭建形式多样、覆盖广泛的群众议事平台,按照“群众点菜、党委实施”的原则,做好项目征集、评议、确定、实施、验收工作;“民生微实事”实施情况列入街道党工委书记、社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稳妥推进。各科办要充分认识建设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将其作为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抓实抓牢抓紧。由街道领导牵头,推进分管领域各项工作。街道党工委每周召开会议听取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工作推进情况。鼓励支持社区在确保基层平稳有序基础上,先行先试,力争打造一批精品社区。

  (二)凝聚合力,齐抓共管。组织人事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对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系统谋划,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科办要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和优势,凝聚各方力量推进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三)规范运作,落实保障。完善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和审计制度,明确经费审批权限和开支范围。社区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各项社区专项经费统筹整合力度。各相关科办要加大社区经费保障力度,保障社区人员和工作经费开支,安排好社区专职工作者日常公用经费等,落实社区执法用车,统筹建设社区饭堂或采取集中配送等方式,解决社区用车用餐等问题。

  (四)加强督办,落实责任。街道督查室对各科办开展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建立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制度,街道各科办要认真履行部门责任,落实分工要求,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五)精准解读,注重宣传。各科办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统一推进;各科办、各社区要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统筹,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和报道,要专题组织开展信息收集报送,营造良好氛围。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6

  市域社会治理,是指以地级市的行政区域为范围,依靠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主体,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对辖区内的人民、事务、组织等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总和或过程。市域社会治理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枢纽角色和作用。以xx市为例,当前正处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的关键时期,要在既有基础上寻找深化之路、实现在新时代市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面临诸多挑战,亟需深入研究并予以破解。

  一、xx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实践

  (一)坚持党建引领。xx市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力量和资源统筹。一方面,以“五星达标、3A争创”“五星达标、和美家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引领市域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基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集中培训、基地跟学、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其能力。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底线管理标准、党员干部面对群众“十条忌语”等,促进党组织书记作表率、守规矩、履好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一是以保民安赢民心。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危化物品、敏感物资、寄递物流、网吧、民宿等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二是以集民智聚民力。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体制机制,激发、调动“红枫义警”“五邻社”“越乡村嫂”等一大批基层群众,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新增长点。三是以纳民言重民意。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暴、“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校园安全侵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整治重点,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三)坚持防范化解矛盾。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风险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及早防范,严把矛盾风险源头关。推广应用寄递实名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寄递信息实时采集、实时比对、实时预警。加强民宿行业治安监管,全市291家提供住宿服务的民宿(农家乐)实现“民宿移动采集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决策前。二是及早发现,严把矛盾风险化解关。建成市、县两级大调解平台7个,乡镇平台118个,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主体互动的矛盾化解体系。在交通、医疗、社保等13个行业设立69个专业调委会、157个调解工作室。注重培养专业调解人才,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充实基层调解力量。三是及早处置,严把矛盾风险管控关。全面整合各类防控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大巡防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刑事解教人员、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管控,再犯罪率和脱漏管率均低于省定标准。

  (四)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市域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一是做强乡镇(街道)治理单元。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乡镇(街道)治理中枢,按照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规范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改善运行模式,推动行政资源、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二是做细市域社会治理细胞——“全科网格”。以农村80—120户、城市300户以下为标准,彻底整合原先的“七网八网”为一张“全科网”。切实发挥好网格员的信息员、服务员、宣传员作用。三是做专市域社会治理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广大乡贤及其组织在反哺家乡、奖教助学、扶危济困、道德示范、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培育发展1832个村级乡贤参事会(占全市村、社区总数的72%),会员20918名。

  二、市域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安全风险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高度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是现代公共安全风险的最大特征。比如极端个人事件、生态环境危机、债务危机等,可能导致大规模社会恐慌传导。当前群众对环保、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风险的“燃点”和耐受度不断降低,一些以往的“普通事件”容易通过传播发酵引发公众负面情绪,甚至触发恐慌。

  2、风险的易触发性和复杂多变性。当前自然和人为的致灾因素相互联系、互相影响,一些“天灾”受到“人祸”而放大影响。社会流动加剧,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快流动,违法犯罪空间扩大、链条拉长、机动性增强,既有社会矛盾和新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作用,潜在风险源不断增多。

  3、风险的监管缺位和机制不健全。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反恐防暴斗争复杂严峻,人员管控压力逐步增大,重点场所目标防范漏洞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广,执法代替管理的现象广泛存在。同时新兴行业领域不断出现,导致安全监管盲区随之而来,安全监管责任难于落实。

  (二)社会结构调整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的事件增多。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短期内由于政策调整及配套措施不能及时跟进,各种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且相互交织,城乡利益调整面将更大、更深刻,各方利益博弈冲突更为激烈,既对大局稳定、社会安定、公共安全等提出更高要求,又使社会治理难度增大、隐患增多。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问题诱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及参与人数不断攀升。

  2、信访压力和金融案依然严峻。当前由利益问题引起的矛盾和冲突不少,涉及的群体多、领域宽、诉求多,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思维仍根深蒂固。总体信访维稳形势仍较严峻,越级上访居高不下,信访案件逐年增加。与此同时,一些全国性、全省性的非法集资风险扩散到外地,外地输入型非法集资风险急剧上升,致使部分投资人经济损失较大,维稳压力增加。

  3、心理问题和价值取向的错位。当前,新旧观念激烈碰撞,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不断变化,学业、竞争等心理压力加剧,导致儿童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精神疾患、抑郁自杀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扭曲的心态、变异的心理,情感、理智和行为上的“错位”,使得报复社会、应激恶性案件等风险增加。

  (三)网络技术革命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网络犯罪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利用网络谣言、舆情炒作等使社会热点发酵,进而带来群聚事件屡见不鲜。传统违法犯罪借助网络蔓延,利用信息技术进行黄赌毒、盗窃、诈骗、传销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快速增多。因网络漏洞造成秘密失泄、基础数据改变蒸发,进而引发金融紊乱、供电中断、交通瘫痪等公共安全事件将进一步增多。

  2、网络空间治理缺乏有效的手段。以手机为基本平台的网络社会,使社会舆论、社会情绪甚至社会行为以新的机制形成,传统的社会管理已难以奏效。具体表现为:手段不适应,现有的新闻管理方式手段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管理缺乏支撑,对一些网站的查处存在处置效率低甚至无法处置等问题;治理缺乏震慑,查封的处置权限、约谈等措施没有震慑力;风险缺乏评估,缺乏网络舆情风险的评估意识和工作机制,容易导致舆情的发酵和事件的复杂化。

  3、平台整合数据共享进程有差距。网络技术与社会的全方位融合,数据信息炸裂式增长,但操作平台分散,大部分不能互通,还存在不断新增的趋势。部门数据鸿沟、数据壁垒依然存在,重要信息无法共享,多头采集、更新不快、利用不足等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如一些村级网格员要熟练掌握十来个APP采集信息方式,一些镇级指挥室有七八种系统接入,并要分别受理、处置各个平台的事件和信息。

  (四)履职能力不足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部分工作理念不够适应。市域社会治理涉及众多主体与对象,需要统筹全局、系统治理、整体发力。但在现行条块分割的体制下,不少地方和部门,仍存有老观念、运用老方法,在开展社会治理工作中,仍存在“做自己会做的,而不做自己应当做的”,有时出现治理“真空”,有时又存在交叉治理,甚至存在“文件打架”。一些基层干部还存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老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不足。

  2、社会参与程度不够深入。培育、引导、推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办法和措施仍然不足,群众自治队伍相对缺乏,对社会组织的引导不够,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应有作用未充分发挥。一些地方社会组织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人员专业素质管理水平不高,在社区教育、社区治安、流动人口管理等基层治理方面存在参与领域不广、不深,发挥作用及社会影响力十分有限。

  3、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新时代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有待完善,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多元化参与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还未形成。统筹衔接机制尚不完备,资源共享共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需要继续打通卡口。人才保障机制有待加强,社会治理人才还有一定的缺口,特别是需要大量素质高、能力强、热心肠的网格员、调解员、村官、社区社会工作者等。

  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对策思考

  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夯实基层基础等前提下,在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模式、丰富市域社会治理主体、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1、提升党组织统筹能力。加强党对市域社会治理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统领的政治优势,始终坚持党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好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各级党委统筹谋划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研究确定本地市域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政策导向、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制定出台政策意见。深化完善“堡垒指数”星级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倒排一批软弱落后党组织,加快整转提升。深化“亮旗”行动,全面推进“五星”系列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动亮剑,带头示范,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2、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实施“法润xx”行动,使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的理念深深扎根广大市民的内心,融入到血液。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亮牌提升工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网络立体化的法律服务模式。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农村党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挖掘一批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党员、村(居)民代表以及居住在村(社区)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命名表彰一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实现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

  3、提升文化引领能力。健全“最美xx人”挖掘培育、学习宣传工作机制,实施“千村万户文明示范工程”,设立“新风榜”“功德榜”“和谐榜”等文明榜单,实现德润人心。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依托其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深入人心的法治小品、法治汇演、法治晚会等乡土气息较强的活动,发挥其中心集聚效应,成为农民群众的精神家园。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加强身边好人选树培育和学习宣传,组织先进典型“晒、比、读、讲、演”等活动,用好典型示范,汇聚社会善行。挖掘乡土文化,厚植文明乡风,弘扬乡贤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文化引领。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7

  根据《关于宝山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委办〔20xx〕139 号)要求,对照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快推动20xx年度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推进本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法治宝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由区司法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普法宣传科、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罗泾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

  三、责任分工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涉农镇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时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并有计划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承包、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条线专项重点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二)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根据镇村需求,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 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程,对全区在册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带头人”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将其纳为宝山区八五普法志愿团成员,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村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编印《宝山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法律问题指导手册》,将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和土地流转、村民建房、农龄统计、集体资产、撤制村队、动拆迁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编,供“法律明白人”参考,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三)积极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引导乡村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在涉农镇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网络体系。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

  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签约法律顾问定期进乡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组织乡村法律顾问对所签约乡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法治体检”,重点对村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的重要活动、签订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委调委会完善“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强化警调联动处置能力、纠纷信息研判能力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继续做好月浦镇聚源桥村、杨行镇东街村、顾村镇老安村、罗店镇四方村等重点培育单位的创建工作。着眼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辖区内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村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其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在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科室(部门)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传科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的推进。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严格对标《上海市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各环节都有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都能落实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科室(部门)、相关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乡村经验做法,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海报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大力选树宣传村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乡村治理先进典型,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效。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8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确保承担的试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按照沧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沧州市科协工作职能,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沧州。20xx年,根据全市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协系统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架构,结合科协系统职能定位,完善推进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进一批重点任务,实现试点工作良好顺利开局。20xx年,全力推动科协系统承担的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年底前,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20xx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科协系统社会治理现代水平的.明显提升。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xx年7月—20xx年底)。按照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成立沧州市科协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试点工作方案,集中推进任务落实,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20xx年底)。根据沧州市科协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20xx年底,承担的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

  (三)攻坚提升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对未完成的试点建设任务,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突破,确保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四)测评验收阶段(20xx年6月—20xx年底)。对照实施方案对承担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组验收。

  三、重点工作

  1、市、县、乡三级科协组织全面建成平安建设协调机制;

  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推动市、县、乡三级科协成立由科协主席任组长的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xx年底)

  2、发挥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发挥全市科协系统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入指导、积极推进所属市级心理、卫生类学会的建设工作,把条件成熟的学会做到应建尽建。充分发挥相关学会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热点政策方针宣传讲座等,有针对性的做好科普宣传工作,防范化解意外事件风险。学习贯彻《民法典》,邀请法律专家以举办《民法典》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全市科协系统网站、公众号等网络手段,宣传相关政策信息,加强正确政治舆论导向的引导,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资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协成立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小组,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谷文华同志任组长,市科协副主席韦士兴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试点建设工作。普及部部长李会岩担任试点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科协要参照市科协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抓好推进落实。各县(市、区)科协要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目标。

  (三)推进机制创新。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协系统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9

  为推进我县法治乡村建设,实现乡村依法治理,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按照县委、县政府转发的《进贤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进字〔20xx〕13号)、中共进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进法委发[20xx]8号)和省市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村,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民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努力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 20xx年,逐步实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覆盖,切实做到提质增效。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

  (三)到 20xx 年,乡村(社区)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区)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

  三、建设名单

  在全县各乡镇(含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选取一至两个美丽乡村建设样板村,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示范点,名单如下:

  白圩乡白圩村、长山晏乡五桥村、李渡镇文丰村、文港镇周坊村、温圳镇罗家村、下埠集乡港东村、罗溪镇三房村、张公镇邵窝村、七里乡罗源村、前坊镇桂花村、三阳集乡三阳村、三里乡新强村、梅庄镇新瑶村、二塘乡新源村、钟陵乡三岸村、南台乡上塘村、池溪乡池溪村、民和镇凤岭村、山前村、城市社区管委会青岚社区、滨湖社区。

  四、建设内容

  (一)加强党的领导,突出党建引领

  1、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选优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二)加强自治建设,完善自治机制

  2、完善民主选举。严格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社区)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到位,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选风选纪良好,村(社区)组织选举结果符合规定。

  3、推进民主决策。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坚持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等民主决策相关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资料完整、规范。

  4、强化民主管理。健全村(社区)各种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印章管理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民主管理相关制度。

  5、加强民主监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作用发挥明显,村(居)务决策、财产管理、工程项目等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6、规范民主协商。实施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商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并细化协商内容,定期研究协商中的重要问题。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法治能力

  7、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村(社区)建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法律顾问,重大事务积极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群众法律需求,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8、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运用多种载体和形式学习宣传宪法、党内法规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村(社区)积极培养“法律明白人”并发挥作用。

  9、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有功能完备、设施健全的法治讲堂、法律图书角、法治志愿者队伍、法律顾问工作室、法治宣传栏“五个一”,通过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讲座、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阵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建设村(社区)法治文化,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说事”、社区“法律之家”“幸福圆桌会”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的法治文化阵地。

  10、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村(社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坚持在法律框架内管理公共事务。

  11、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通过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红白理事会、评选星级文明户等,改善不文明行为,培育文明新风。

  12、推动基层志愿服务。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在村(社区)治理的协同作用,培育壮大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在开展公益活动的同时,对群众进行法律和道德宣传教育。

  (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群众安居乐业。

  13、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得到落实,依托乡村自然资源、人文禀赋、乡土风情及产业特色,发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传统文化、餐饮、旅游等休闲产业,村民收入持续增加,无贫困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地处于领先水平。

  14、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村民关系平等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15、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净化,人与环境和谐友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建设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及时向村(社区)传达建设活动要求,并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中来。

  (二)建设阶段。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指导所辖村(社区)制订切实可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凝聚建设工作共识,确保建设活动取得实效。各建设村、社区要按照建设标准、命名办法扎实开展建设活动,在10月上旬前完成建设任务。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三)验收和复核。10月下旬,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按照建设指导标准对各乡镇建设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为合格的建设村(社区),作为示范建设点,带动其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将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同时,按全国和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对示范点按“坚持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动态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县司法局每年六、七月份进行一次检查,每两年省市普法办对已获得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保留其称号,经复核为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并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推进。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应按照建设工作指导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后要扎实推进,认真落实,按期按质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建成一个至两个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其它村、社区也要参照创建标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推进。

  (三)加强指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探索村(社区)特色,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指导验收,择优申报推荐参评全国、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四)动态管理。对经验收为合格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已取得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学习观摩等形式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纳入全县高质量目标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的严肃性。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10

  为切实做好我镇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乡村治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市关于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全面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的台子篇章。通过创建和示范引领,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得到维护、农村社会移风易俗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乡镇管理服务能力持续强化;党组织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乡村治理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二、工作任务

  今年上半年,选取4个村作为乡村治理示范村进行创建,下半年按照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全面进行打造完善。重点是夯实基层党建,努力打造作风正派、本领过硬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强调自治、推进法治、弘扬德治,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打造“四小园”建立村庄整洁、环境优美的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管护长效机制;推进移风易俗,持续开展文明乡风培育行动,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加大基层对“小微权力”监督力度,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小微权力"监督运行机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作用,广泛开展各项文明实践活动。

  三、创建标准

  (一)镇级层面:

  全镇100%完成乡村治理村民手册的制定印发工作,实现村民手册每户一册;全镇在乡村治理中创新运用“清单制”,年底实现覆盖全市80%以上的村;全镇开展积分制推广运用和信用村评定工作,年底实现覆盖全镇80%以上的村;总结形成高质量典型材料3篇以上。

  1.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落实乡镇党委抓乡村治理工作的责任,党委和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方面为乡村治理工作提供保障,政府治理、社会参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基本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2.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乡镇对农村公共服务事项内容有明确的权责清单,乡村资源、服务、管理重心有效下移,乡镇和村对农民管理和服务职责清晰、有效联动,能在行政村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3.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制定乡村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基本建立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

  4.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辖区内各行政村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乡村发展充满活力,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社会秩序良好。

  (二)村级层面:拟申报乡村治理示范村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邹农乡治办字﹝20xx﹞5号)要求,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1.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党组织班子团结、工作规范,对村级各类组织实现统一领导,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

  2.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村民自治制度健全、议事形式丰富,村务监督机构普遍建立并依法参与监督,村规民约为广大村民知晓并认同,能有效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

  3.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经常开展群众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活动,能为村民提供便捷的.法律基本服务,村“两委”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村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4.文化道德形成新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建立崇德向善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5.乡村发展充满活力。有明确的发展规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村民增收渠道多样,村容村貌整洁美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6.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综合治理,各类组织和人士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矛盾调处机制健全,有效抵制黑恶势力、封建迷信活动和不良社会风气,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越级上访和非法宗教等活动,村民关系和谐。

  四、方法步骤

  (一)迎接验收(20xx年5月20日20xx年8月20)。20xx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台东、台西、大齐、北苏4个村的创建任务。20xx年8月底开展一次中期评估,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根据评估结果,细化实施方案,在全镇范围内推进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工作。20xx年12月底全面完成示范村创建任务。

  (二)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8月20日-20xx年10月15日)。组织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出台制定的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取责。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镇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乡村治理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考核,落实保障。将乡村治理创建工作纳入全镇年度考核范围。开展乡村治理创建工作常态化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创建村应及时加以整改。

  (三)规范提升,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乡村治理创建调研,多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做法和经验,不断规范提升。通过宣传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和乡村治理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展现创建示范村风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进全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1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的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透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到达四个100%和一个目标:即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到达100%;隐患排查率到达100%;重大隐患的公告公示到达100%;重大隐患整改率到达100%。一个目标:即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零伤亡”目标。

  三、组织领导

  天地金草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统一领导各企业负责,为加强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企业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长:李俊良(法人代表)

  副组长:王珂(经理)

  徐明娥(安全部长)

  联系电话:xxxxxxxx

  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项目部开展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的实施,组织督查工作,工作汇总,整理通报,上报所属企业有关状况。

  四、排查方式和重要资料

  (一)、排查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企业全面排查治理,领导组指导、监管、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重点排查资料

  在继续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项目部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职责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状况;

  2、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状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状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状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状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警示标志、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状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职责人的职责追究状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状况,个性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状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状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状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状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执行状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状况。

  五、重点时段

  第一阶段(2月至4月):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整改的安全隐患跟进检查。凡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尽快整改到位;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职责、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

  第二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废弃工房、危房等作为排查治理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前整改到位。

  2、以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等为重点,加大排查治理力度。

  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2、各项目部要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防冰雪灾害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善措施和要求,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总之,要根据各自特点,摸清底数、专题研究、制定方案、出台措施,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尽快落实到各班组,企业法人代表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职责,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职责、资金和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工作中坚持“四个结合”即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落实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与日常安全监管检查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潜力、超强度、超定员)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务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职责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企业要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和监督管理制度,重大隐患公告、公示,分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重大隐患职责追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职责感,调动从业人员用心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建立行政执法职责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项目部,要关掉取缔,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追究力度,个性是由于存在重大隐患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严肃追究其法律职责。隐患排查领导组要统筹协调好督查行动,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1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把事故的指标压下来,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闽侯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建彬(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其滨(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蔡友城(县建设局党组副书记)

  陈秋方(县国土局党组副书记)

  林家彬(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玉春(县畜牧渔业局副主任科员)

  江道告(县教育局副局长)

  颜学侠(县卫生局副局长)

  姚先华(县交通局副局长)

  郭锦芬(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张利国(县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张明(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黄德江(闽侯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林振建(县质监局特安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其滨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江秋忠、周述庄、周承养、陈学文,电话(传真):22065737。

  三、治理资料与分工

  全县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以公路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客运车辆个性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公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交通管理大队牵头,渔船和农用船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畜牧渔业局牵头)

  2、以非煤矿山为重点的矿山领域。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掉、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通风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高陡边坡、尾矿库和排土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安监局牵头)

  3、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及内河运输和管道输送、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冶金行业要继续抓好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由县安监局牵头)

  4、以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深化渣土运输车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建设局牵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消防大队牵头)

  水运、农机、学校、工业卫生、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都要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治。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职责和制度落实状况,二是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状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状况。县政府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

  四、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秩序。二是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控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关掉淘汰技术落后、隐患严重、不贴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监察,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潜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推进科技强安和本质安全企业建设。四是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制。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职责,限期整改到位。

  (二)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务必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按计划组织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善度,搞好跟踪落实,及时整改销号。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职责。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调查核实,构成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的实施方案于8月20日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状况于8月25日报送县政府安办。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1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xx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xx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xx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xx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xx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xx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xx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xx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xx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xx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xx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xx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xx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4号)要求,在全市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通过试点建设引领,着力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考评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制定《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考评体系(试行)》(详见附件2),作为全面扎实有效推进昆明市创新社区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设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可参照考评体系,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三、工作步骤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从20xx年9月至20xx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和打造35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创建时间和任务将根据第一阶段创建工作情况适时提出。为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环节。

  1.宣传启动(20xx年9月)。市委、市政府动员部署全市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相关工作,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任务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和申报试点社区。

  2.试点创建(20xx年10月—20xx年9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试点创建工作。

  3.评估验收(20xx年10月—11月)。在社区自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初评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估、居民测评等方式,对第一批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进行评估验收。

  4.总结命名(20xx年12月)。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总结会,推出一批成果能推广,经验可复制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市城乡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切实履行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责任主体,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推进力度,形成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意识,搞好协作配合,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和一位联络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试点创建工作要结合社区基础条件、居民状况,突出昆明特色,注重品牌导向,按照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补齐社区治理的短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强调经验可复制、成果能推广,不搞资金和项目的简单堆积,不搞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社区。

  (三)强化资金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鼓励和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注重培育典型,力争打造和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和先进典型。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经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对城乡社区治理的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在试点创建的具体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对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结合昆明实际,制定出台一批符合昆明实际的政策措施,推出一批解决群众现实问题民生工程项目,形成社区治理常态化的工作体系,力争通过3年的试点创建工作,形成具有云南元素、昆明特点,可以全面推广的经验和完善的社区治理运行模式及制度机制。

基层社会治理方案15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报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安〔20xx〕1号)有关工作安排,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阳作为总目标,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总要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工作落实,体现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阳。

  二、重点任务

  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

  (一)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统筹推进各类协商渠道发挥作用,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就区域内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针对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完善以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等为重点的协商形式,广泛开展协商,制定协商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把引导委员强化责任担当作为政治任务,尊重和支持委员依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加强委员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委员联络机制,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落实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加强履职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协办公室、委员学习联络委)

  (二)推动工作布局现代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通过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工作机制,利用微建议、微监督和委员工作室等方式,引导政协委员自觉做党的政策宣传者、群众利益维护者和社会和谐促进者,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反映诉求、排忧解难,担负起反映群众意见和呼声、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责任。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更好的反映群众各方面愿望诉求。

  (三)推动治理方式现代化,建设规范市域法治监督体系。

  每年开展社会治理领域协商民主监督式调研视察活动不少于1次。通过政协协商、提案、视察、调研和反应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围绕贯彻落实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点任务的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市域法治监督体系更规范、更严格的落实下去。

  三、工作举措

  市政协各委室从现在开始着手,开展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相关工作,所有工作任务目标根据市委统一安排,要在20xx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为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三个方面的工作举措和实施方案,明确分管副主席、责任领导、具体联络员和完成任务的`推进举措。

  (二)创新推动,严格落实工作举措

  市政协各委室要根据工作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集中精力以实际成效促进工作。

  1、创新推动工作。培养与时俱进的创新力,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利用政协云等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要带着问题去开展工作,在深入群众中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补齐短板;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路径图逐步解决。

  2、严格督导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对工作推进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召开经验交流座谈

  会;对推进迟缓、成效不佳、不重视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认真要求整改。年终根据工作落实情况,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民主评议,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建章立制,创先争优务求实效

  把总结工作作为深化整工作落实、巩固扩大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将活动的做法经验予以制度化,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1、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坚持用完善制度来巩固工作成效,靠制度促进工作的管理机制,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关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务求工作实效。通过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建设规范的市域法治监督体系等具体工作举措,有序开展工作,确保一个阶段一个新进展,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鞠晓阳任组长,市政协党组成员李放文,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郑再堂和伍备战任副组长,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蔡治军,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主任肖松海、社会法制和民族×委主任谢洪军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治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铭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2、建立协同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各委室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责任,把工作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规划部署,牵头单位要发挥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推动全市各级政协系统开展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强化正面宣传。各级政协组织要积极对接各类媒体,加强对先进典型和特色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送高质量宣传信息,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纳入活动考核内容。充分运用政协云、市政协网站,开辟专栏进行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成效。激发委员履职热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展现政协作为、扩大政协影响、树立政协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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